分管能源方面工作,负责咸宁核电项目、南三县天然气项目、油气长输管道安全生产、电力煤炭行业安全生产、燃料乙醇安全生产等重大项目和重大事项。分管范围:能源科,核电办、电力行政执法大队。
苏卫东,男,汉族,1963年9月出生,河北故城人,在职大学学历。1981年4月参加工作,1995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咸宁市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1981.04--1981.12 咸宁地区林业车队工作
1981.12--1993.03 咸宁地区水产局工作
(其间: 1983.09--1986.07在咸宁市电大工业企业经营管理专业在职大专学习)
1993.03--2003.03 咸宁市(地区)水产局办公室副主任
(其间:1993.05--1999.06聘任水产供销公司副经理
1993.09--1993.11咸宁地委党校中青班培训)
2003.03--2005.02 成宁市水产局市场信息科副科长
(其间:2002.09--2004.12在湖北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在职大学学习)
2005.02--2007.07 咸宁市水产局纪检组副组长
2007.07--2010.12 咸宁市水产局技术科科长
(其间: 2009.10--2009.12市行政学院公务员班培训)
2010.12--2013.08 咸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纪检组组长、党组成员
2013.08--2017.09 咸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成员
2017.09--2017.12 市委巡察办第二巡察组副县级巡察专员
2017.12--2019.02 咸宁市粮食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2019.02-- 市发改委副主任、党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