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现将《咸安区乡镇公租房住房租金标准拟定方案》(征求意见稿)在咸宁市发改委网站(http://fgw.xianning.gov.cn/)上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欢迎各界人士通过网络发送电子邮件或以信函方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起止时间:2019年3月25日—3月31日
通讯地址:咸宁市发改委价格管理科
邮 编:437100
联系人:徐晓明
联系电话:18071260368
邮 箱:64593723@qq.com
咸安区乡镇公租房住房租金标准拟定方案
(征求意见稿)
咸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局《关于请求批准咸安区乡镇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咸宁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按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租赁对象支付能力以及市场租金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参考周边出租房市场租金情况,经研究,现将咸安区乡镇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通知如下:
一、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按房屋建筑面积计收。租金标准暂定为张公片区高层2.5元/㎡·月。马桥、官埠片区2.0元/㎡·月。高桥、大幕片区1.0元/㎡·月。其他乡镇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2.0元/㎡·月。
二、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实行动态管理,由市发改委根据市场租金水平变化情况,定期核定,并向社会公布。
三、公租房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根据物业服务公司的服务质量等级标准另行制定。
四、你局应严格执行核定的租金标准,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和发改、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试行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