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6925/2019-03931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财政 发文单位: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名 称: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 部门预算公开信息说明 发布日期: 2019年04月02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19-04-02 11:09:00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
部门预算公开信息说明
第一部分 咸宁市发改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内设机构
三、2019年工作计划
第二部分 咸宁市发改委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按功能科目到项级)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科目到项级)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经济科目到款级)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政府采购表
十、扶贫项目资金预算表
十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含二级单位:区经局、区划办)
第三部分 咸宁市发改委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含财政预算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社保基金;上年各类经费结余)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含基本支出保障:在职人员工资及福利性支出;商品和服务类支出。项目支出:能力建设类项目支出;公共服务类项目支出;促进发展类项目支出;专项业务费支出;不可预见费支出。)
三、扶贫专项经费支出
四、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
2.上级补助收入
4.基本支出
5.项目支出
6.“三公”经费
第一部分 咸宁市发改委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衔接平衡各主要行业的行业规划;提出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和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2、负责监测经济社会发展态势,研究全市经济运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措施和建议;参与组织重要经济政策措施的制定和贯彻实施。
3、负责汇总和分析全市财政、金融、物价等方面的情况;综合分析财政、金融、价格政策的执行效果并提出建议;负责全市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4、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论证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方案;负责有关专项改革开放方案实施中的衔接工作;组织对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开发区以及开放开发城市和地区建设发展中涉及全局性的政策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协调解决企业上市和上市公司有关问题。
5、负责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市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组织提出全市重点项目计划草案;安排市级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会同有关部门安排市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6、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拟订石油、天然气、煤炭、电力等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全市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
7、承担重要商品的总量平衡和宏观调节的责任,提出促进消费需求增长的政策建议;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监督计划执行情况;做好重要物资和商品的储备计划管理;提出全市对外贸易发展战略。
8、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与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
9、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拟订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牵头承担市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相关工作。
10、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11、参与拟订和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有关行政决定、规定和办法。按规定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投标工作。
12、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国防交通保障规划、计划,研究经济动员、交通战备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经济动员、交通战备动员有关工作。
13、为规模以上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
14、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内设机构
发改委内设科室20个:1、办公室(政策法规科)2、国民经济综合科(发展规划科)。3、经济体制综合改革科(市开发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4、固定资产投资科5、服务业发展科(就业和收入分配科)6、财贸外经科(市利用国外贷款项目办公室)7、地区经济科8、农村经济科9、能源科10、综合交通科(市交通战备办公室、市铁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11、工业科(市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12、高技术产业科(市技术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3、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市人民政府节能办公室)14、应对气候变化科15、社会发展科16、重点项目管理科(市重点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17、市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18、人事科、19、纪检监察机构 按有关规定设置20、离退休干部科
所属二级单位:区经局、区划办
三、2019年工作思路和重点工作打算
(一)2019年工作思路
一是主动对接国家和省重大战略。在全市大有可为、大有作为的机遇之年,紧紧抓住、全面用好国家重要战略机遇期、政策调整窗口期的“双重叠加机遇”和全球科技革命、产业变革相互交织、相互促进的“两大变革”机遇,紧扣机遇新内涵,顺势推动国家和省级战略实施的咸宁篇章、咸宁行动、咸宁试点示范。
二是积极谋划大项目。着眼补短板、增后劲,既谋管长远、打基础的项目,又谋当年稳增长、促发展的项目,以充分的项目策划、项目储备、项目申报,争取更多的国家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资金。
三是全力实施重大工程。既实施事关全局的“133”布局项目、“五个一”工程,又实施补短板“三年十大工程”、“五个三重大生态工程”、信用城市创建、全面深化改革、“两带”建设等重点领域重大工程,促进全市短板拉长、底板加固、长板更长。
四是全面推进咸宁经济新一轮高质量大发展。坚持创新驱动、绿色崛起,推动“133”高质量发展区域协调和产业战略布局落地,加快发展五大千亿特色产业,以大旅游、大健康、大文化为着力点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
(二)2019年重点工作打算
一是推动经济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确保实现全年预期目标。充分认清稳增长的极端重要性,将确保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作为今年经济工作的首要任务。以“建功新时代,实现开门红”为主题,以“开局就是决战决胜”的姿态,继续坚持“一月一分析、一月一预警”,全力以赴抓好经济运行、项目建设调度,统筹开展开门红六大行动,抓好指标任务和重点项目建设任务的分解和督办。强化高质量发展指标分析监测,全力以赴完成全省高质量发展“首考”。建立咸宁市高质量发展考评体系,建立约谈问责机制。
二是继续保持投资项目建设在全省的领先地位。紧盯省考目标。集中力量抓“三定”调度,对全市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将年度固定资产投资的90%左右落实到具体项目,做到投资工作项目化,确保投资增长11.5%,保持全省领先排名。紧盯谋划。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重大政策实施,谋划储备一批重大产业项目、基础设施项目、民生工程项目,争取更多项目和资金进入国家和省投资计划,确保应得份额不少。紧盯项目转化。按照“能报出、能审批、能开工”要求,推进一批重点领域、关键节点的重大项目,高标准建设覆盖市县两级的储备库、建设库、达效库。实行分级负责、精准调度、滚动管理,对项目审核、入库、调度进行全过程管理和预警提醒,每月开展“双十”项目调度,确保转化率继续全省领先。紧盯重点项目建设。抓实省“三类”重大项目,目前已申报44个,其中省主要领导督办重大产业项目3个,总投资61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0亿元;省级重点项目32个,总投资611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09.5亿元;10亿元以上新开工项目11个,总投资298.2亿元,年度计划投资34.5亿元。省“三类”项目剔除重复后,共34个,总投资684.9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14.5亿元。谋划市级重点项目120个,总投资795亿元,年度计划投资206.9亿元。预计省市重点项目一季度开工率95%以上。紧盯项目考评。坚持开展拉练检查、集中开工活动,完善项目建设综合考评办法,落实“五位一体”项目考核机制,以项目建设考评检验高质量发展成效。
三是推进两带“两翼齐飞”。加速建设幕阜山绿色产业带。全面推进旅游公路标准化、基础设施等建设;组织实施90个重点项目建设,完成年度计划投资31亿元;推进3个县重点示范段建设;重点发展旅游文化、特色生态农业、大健康、清洁能源、绿色工业、边贸物流等六大产业,构建绿色产业体系。加速建设沿江生态文明示范带。编制完成《咸宁市沿江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带规划(2018~2030)》,加快推进专项规划编制。实施咸宁长江经济带“双十行动”,重点将“十大战略性举措”的28个重大事项、88个重大项目落实落地。积极申报长江大保护省级绿色发展示范城市。继续推进“五个三重大生态工程”,新改建厕所6.9万座。
四是推进2个“五个一”工程项目。“一铁路”:加快武汉—咸宁—南昌高铁前期工作,积极与省发改委、国家发改委和中国铁路总公司衔接,争取纳入国家和省“十三五”规划。“一机场”:有序推进咸宁机场前期工作,尽快确定机场初步选址;积极与军方、民航等部门对接,解决空域占用审批难题;申报纳入国家和省“十三五”规划项目库。
五是推进3个国家级试点示范。积极推进中节能集团长江大保护环境综合治理试点示范城市建设,争取国家发改委尽快批复试点示范;确保与中节能集团合作的试点示范项目4月前开工建设;在公益性、准公益性项目上,就投融资模式、商业模式和运营模式总结出示范经验,加快示范引领;开展地方政府绿色专项债的发行前期准备工作,与中节能集团合作研究设立绿色基金。如期推进国家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制定2019年行动计划,推动生态保护、生态修复、污染治理等重点专项行动;指导督促各部门加快落实示范区规划任务,为2020年终期评估打下基础;加强与第三方评估机构沟通,谋划终期评估工作。确保成功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示范城市。做好3月份国家发改委终期现场评审迎检工作。继续建设咸宁市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推动便民审批、信用信息数据归集与应用。积极探索“信易+”项目应用。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提高政务服务效率与水平。
六是一以贯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以政治建设为主线,继续落实“一岗双责”要求,从思想建设入手,加强信仰信念教育,继续筑牢“不想腐”的思想防线;从制度建设入手,扎牢制度“笼子”,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继续筑牢“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从从严查处入手,强化执纪监督,支持驻委纪检组工作,继续筑牢“不敢腐”的惩戒机制。
七是有序推进机构改革。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机构改革决策部署,以及省委批复的市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遵循上下一致抓好落实的原则,顺利完成市发改委机构改革工作。
下步,市发改委将按照此次会议要求,正确处理政治与业务关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两促进”。
第二部分 咸宁市发改委2019年部门预算表 (附后)
发改委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
第三部分 咸宁市发改委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入情况
1、财政预算拨款收入:5975.5万元(扶贫专项经费300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440万元
3、社保基金126.52万元
3、上年各类经费结余255万元
合计总预算收入:6797.02万元
预算支出情况
基本支出保障:
1、在职人员工资及福利性支出846万元。
2、商品和服务类支出146.4万元。
小计:992.4万元
项目支出:
1、能力建设类项目支出18万元。
2、公共服务类项目支出86万元。
3、促进发展类项目支出5480万元。(含扶贫专项经费3000万元)
4、专项业务费支出205万元。
5、不可预见费支出15.62万元。
小计:5804.62万元
合计预算支出:6797.02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37.5万元,比去年51.5万元减少14万元,下降27%。
其中:1、2019年公务接待费19.5万元,主要用于上级项目督办检查及调研、兄弟市州考察学习和县市区、乡镇来委办事。与2018年19.5万元增加6万元主要原因是各类商务接待预算增加。
2、2019年公务用车费预算12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20万元,下降62%。主要原因是2018年新增一辆应急公务车,预算为20万元,2019年无车辆购置预算支出。
3、2019年出国出境预算安排为6万元。比2018年度预算为6万元持平。主要原因是为了预备年度内有跟随省、市党政代表团出国出境工作任务预留资金安排,届时将按相关程序上报审批。
(四)部门预算机关运行费情况
1、在职人员工资186.43万元
2、津补贴(含改革性补贴)133.17万元
3、奖金145.6万元
4、绩效工资15.65万元
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7.25万元
6、职业年金30.9万元
7、职工基本医疗保险30.9万元
8、公务员医疗补助6.6万元
9、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93万元
10、住房公积金62.17万元
11、其他工资和福利性支出7.12万元
13、标准公用经费146.4万元
14、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1.76万元
(五)2019发改委部门预算相比2018年预算支出情况对比说明。
2019年发改委部门预算支出6797.02万元比2018年预算支出5743.35万元多出1053.6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市本级财政预算将咸宁机场建设和“三条”铁路规划建设项目前期费列入发改委部门预算。
(六)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9年发改委从各类经费预算支出中申报政府采购预算计划数量340个,预计采购资金1155.24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社保基金收入:一种强制性的专款专用的财政收入形式,其收入要专项用于政府社会保险计划的开支。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 |||
单位:万元 | |||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预算数 | 项目(按经济分类) | 预算数 |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6415.5 | 一、基本保障支出 | 992.4 |
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5975.5 | 人员经费支出 | 846 |
经费拨款(补助) | 5975.5 | 标准公用经费支出 | 146.4 |
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 | 0 | 二、项目支出 | 5789 |
上级补助 | 440 | 专项业务费 | 205 |
一般债券 | 0 | 能力建设项目 | 18 |
二、政府性基金拨款 | 0 | 公共服务项目 | 86 |
本级基金 | 0 | 促进发展项目 | 5480 |
上级基金 | 0 | 三、项目支出不可预见费 | 15.62 |
专项债券 | 0 | 四、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 0 |
三、社保基金拨款 | 126.52 |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0 |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 0 | 六、上缴上级支出 | 0 |
五、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 | 0 | ||
六、事业收入 | 0 | ||
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0 | ||
八、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0 | ||
九、往来收入 | 0 | ||
十、其他收入 | 0 | ||
十一、融资借款 | 0 | ||
本年收入合计: | 6542.02 | 本年支出合计: | 6797.02 |
八、上年结余(转) | 255 | 结转下年 | 0 |
公共预算结转 | 255 | ||
政府基金结转 | 0 | ||
其他结余 | 0 | ||
收入总计: | 6797.02 | 支出总计 | 6797.02 |
备注:本表收支包含社保基金发放退休人员的退休金 |
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单位:万元 | |||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预算数 | 项目(按经济分类) | 预算数 |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6415.5 | 一、基本支出 | 865.88 |
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5975.5 | 人员支出 | 719.48 |
经费拨款(补助) | 5975.5 | 标准公用经费支出 | 146.4 |
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 | 0 | 二、项目支出 | 5534 |
上级补助 | 440 | 能力建设项目 | 18 |
二、政府性基金拨款 | 0 | 公共服务项目 | 86 |
本级基金 | 0 | 促进发展项目 | 5270 |
上级基金 | 0 | 专项业务费 | 160 |
三、项目支出不可预见费 | 15.62 | ||
四、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 0 | ||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0 | ||
六、上缴上级支出 | 0 | ||
本年收入合计: | 6415.5 | 本年支出合计: | 6415.5 |
收入总计: | 6415.5 | 支出总计 | 6415.5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单位:万元 | ||
单位编码 | 单位名称(科目) | 合计 |
** | ** | 1 |
合计 | 865.88 | |
110 | 市发改委 | 865.88 |
110001 | 市发改委 | 865.88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697.72 |
30101 | 基本工资 | 186.43 |
30102 | 津贴补贴 | 133.17 |
30103 | 奖金 | 145.6 |
30107 | 绩效工资 | 15.65 |
30108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77.25 |
30109 | 职业年金缴费 | 30.9 |
30110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30.9 |
30111 |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 6.6 |
30112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1.93 |
30113 | 住房公积金 | 62.17 |
30199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7.12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146.4 |
30201 | 办公费 | 4 |
30202 | 印刷费 | 3 |
30205 | 水费 | 0.5 |
30206 | 电费 | 15 |
30207 | 邮电费 | 5 |
30209 | 物业管理费 | 10 |
30211 | 差旅费 | 1.86 |
30212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6 |
30213 | 维修(护)费 | 5 |
30215 | 会议费 | 2 |
30217 | 公务接待费 | 2 |
30226 | 劳务费 | 2 |
30228 | 工会经费 | 7.72 |
30231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2 |
30239 | 其他交通费用 | 39.22 |
302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31.1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21.76 |
30305 | 生活补助 | 0.66 |
30307 | 医疗费补助 | 3.52 |
30309 | 奖励金 | 0.22 |
30399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17.36 |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单位:万元 | |
项目 | 预算数 |
合计 | 37.5 |
1.因公出国(境)费 | 6 |
2.公务接待费 | 19.5 |
3.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12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2 |
公务用车购置 | 0 |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单位:万元 | ||||||||||||||
单位编码 | 单位名称(科目) | 合计 | 基本保障支出 | 项目支出 | 项目支出不可预见费 |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上缴上级支出 | ||||||
小计 | 人员经费支出 | 标准公用经费支出 | 小计 | 专项业务费支出 | 能力建设 | 公共服务 | 促进发展 | |||||||
* |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1000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2019年政府采购表
2019年扶贫专项预算资金
2019年扶贫专项预算资金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金额 | 预算资金来源 |
1 | 幕阜山绿色产业带以奖代补项目资金 | 3000 | 一般公共预算类资金 |
汇总二级单位表
部门收支预算总表(含二级单位:区经局、区划办) | |||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预算数 | 项目(按经济分类) | 预算数 |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6691.99 | 一、基本保障支出 | 1276.69 |
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6243.99 | 人员经费支出 | 1090.84 |
经费拨款(补助) | 6243.99 | 标准公用经费支出 | 185.85 |
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 | 二、项目支出 | 5847.6 | |
上级补助 | 448 | 专项业务费 | 237.8 |
一般债券 | 能力建设项目 | 18 | |
二、政府性基金拨款 | 公共服务项目 | 86 | |
本级基金 | 促进发展项目 | 5505.8 | |
上级基金 | 三、项目支出不可预见费 | 18.62 | |
专项债券 | 四、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 ||
三、社保基金拨款 | 193.92 |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 六、上缴上级支出 | ||
五、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 | |||
六、事业收入 | |||
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
八、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
九、往来收入 | |||
十、其他收入 | |||
十一、融资借款 | |||
本年收入合计: | 6885.91 | 本年支出合计: | 7142.91 |
八、上年结余(转) | 257 | 结转下年 | |
公共预算结转 | 257 | ||
政府基金结转 | |||
其他结余 | |||
收入总计: | 7142.91 | 支出总计 | |
备注:本表收支包含社保基金发放退休人员的退休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