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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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索引号 : 11336925/2019-10476 文  号 :

主题分类: 财政 发文单位: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名 称: 2018年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 2019年09月24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19-09-24

第一部分  咸宁市发改委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咸宁市发改委2018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扶贫资金安排情况表

第三部分 咸宁市发改委2018 年部门决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决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执行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七、2018年度预算绩效执行情况说明

八、扶贫资金安排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咸宁市发改委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咸宁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方案〉的通知》(鄂办文[2009]98号)和《中共咸宁市委、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咸宁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咸发[2009]13号)精神,设立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2018年单位有行政编制数38个,工勤编制数5个,事业编制数10个。实有在编制人数49人,不在编7人,退休20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发改委内设科室20个:1、办公室(政策法规科)2、国民经济综合科(发展规划科)。3、经济体制综合改革科(市开发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4、固定资产投资科5、服务业发展科(就业和收入分配科)6、财贸外经科(市利用国外贷款项目办公室)7、地区经济科8、农村经济科9、能源科10、综合交通科(市交通战备办公室、市铁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11、工业科(市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12、高技术产业科(市技术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3、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市人民政府节能办公室)14、应对气候变化科15、社会发展科16、重点项目管理科(市重点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17、市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18、人事科、19、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20、离退休干部科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8年,我委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新时代新要求,紧紧围绕建设特色产业增长极、幕阜山创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等新定位,真抓实干、负重前行,用实实在在的工作业绩保质保量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以实际行动把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到实处。

(一)学习新思想,争创发展改革新业绩。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政治任务,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基本方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用第一力度抓好发展这个第一要务;用实实在在的发展成果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在党的十九大精神引领下,迈向新时代,踏上新征程,争创新业绩。

(二)贯彻新理念,强化参谋助手作用。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强化经济形势分析和政策研究工作;狠抓统筹谋划和规划推进实施,起草《关于咸宁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开展《咸宁市“十三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纲要》中期评估工作。

(三)决胜新目标,着力扩大有效投资。扎实开展“一季一拉练”活动。推进PPP签约项目落地。加强项目储备,围绕“2345”14个重点领域,按照省政府“2倍”和“30%要求谋划、论证、储备一批重大项目。做好中央预算和政府投资三年滚动计划项目入库工作,加大中央预算内资金争取力度。

(四)实施新战略,抓好“两项特色工作”。一是深入推进幕阜山绿色产业带建设。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明确支持我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下步我委要将幕阜山绿色产业带作为创建试验区的主要抓手,深入推进各项工作。二是加大创建国家社会信用示范城市,完成国家社会信用城市创建评估验收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

(五)把握新常态,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当前和未来一段时期经济工作的主线。要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研究、牵头督办,当好市委、市政府的参谋助手。要围绕打造特色产业增长极发展目标,深入实施绿色崛起规划,将扩大有效投资放在首位,要聚焦扩大产业培育、生态环境改善等补短板领域。

(六)满足新期待,抓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党组书记抓党建第一责任,抓好市委巡察组督促检查反馈的各项问题整改落实,推进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狠抓履职尽责和责任目标管理。继续开展“发改讲坛”活动,提高干部整体素质和履职能力。

第二部分  咸宁市发改委2018年部门决算表

附件:咸宁市发改委2018年部门决算公示表

第三部分  咸宁市发改委2018 年部门决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决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2018年度财政收入合计5445.79万元元(本年收入5004.28元,上年结余441.51万元)。支出合计5105.12万元(1、基本支出914.2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23.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0.16万元;商品和服务类支出147.9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54万元;2、项目支出4190.83万元,其中:其他资本性支出0.66万元),其中本年结余340.67万元。

二、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收入合计5445.79万元元(本年收入5004.28元,上年结余441.51万元),支出合计5105.12万元,本年结余340.67万元。

2017年度财政收入合计2385万元(本年收入2322万元,上年结余63万元),支出合计1940.16万元,本年结余444.93万元,比2017年增幅3164.96万元同比上涨163%,主要原因是除政策性增资外增加了幕阜山绿色产业带以奖代补扶贫专项资金。

三、机关运行执行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147.99万元(其中:办公费12.25万元、印刷费0.03万元、咨询费0万元、水费0.4万元、电费11.93万元、邮电费7.46万元、物业管理费9.14万元、差旅费8.7万元、出国费5.85万元、维修费13.4万元、租赁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55万元、劳务费1.09万元、工会经费8.47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7.42万元、其他交通费42.5万元、委托业务费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类支出15.81万元),比2017年机关运行费174.52万元下降15%。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四、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26.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7.1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78.9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7.1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1.07%。其中:授予微小企业合同金额29.1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85%。

2018年政府采购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332.23万元,主要原因是政府性规划编制工作增多。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发改委三公经费总预算(含所属二级单位农业资源区划办公室、区域经济协作局)71.6万元,2018年发改委三公经费支出总决算数(含所属二级单位农业资源区划办公室、区域经济协作局)50.09万元。

发改委机关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明细如下:

1、国内公务接待费11.07万元(年初预算数为13.5万元),其中:商务接待5.35万元,共29批次,270人次左右;公务接待5.73万元,共64批次,640人次左右,比去年10.33万元相比上升7.16%,主要原因是招商引资工作增多。

2、公务用车保有量3台,运行维护费9.4万元,公务车购置费17.98万(年初预算数为32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比去年11.78万元同比下降20.2%。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3、因公出国(境)1次随代表团出行1人,费用为5.85万元(年初预算数为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0.35万元,上升6.4%,出国(境)费用是根据省、市代表团提供的具体金额支付。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七、2018年度预算绩效执行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1个,资金3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58.76%。从评价情况来看,该项目均严格根据市财政批复的预算细化工作计划,明确项目实施时间安排、工作安排、资金安排,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完成了项目绩效目标。

组织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委2018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级别为“优”。评价结果类型为“A”。项目与目前政策相符, 项目立项规范、合理,资金到位及时、使用合规、监控有效,工作及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执行有效、项目质量可控,项目实际支出没有超预算,达到了预定的目标。项目的实施对我委做好履职的服务工作起到了充分保障作用。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1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幕阜山绿色产业带以奖代补项目资金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00万元,执行数为3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一、产出指标

1.旅游公路以二级公路标准进行建设,主线总长184公里,支线总长104公里。截止2018年底主线完成166公里,完成率90%,绿化148公里,完成率80%;支线完成104公里,完成率100%,绿化91公里,完成率87.5%;

2.对14个乡镇开展了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3.开展了重点示范段建设工作,对重点示范路段48.8公里进行了刷黑、提升绿化标准、对沿线村进行里面改造等。

二、效益指标

产业带所在县2018年GDP同比增长率8.3%。

三、满意度指标

通过基础设施(公路、绿化、旅游基础设施、建筑立面改造等)建设、农业产业化基地建设、六大绿色产业(旅游文化产业、特色生态农业、健康服务产业、清洁能源产业、绿色新型工业、边贸物流产业)建设,提升了居民幸福感。通过组织现场推进会、培训活动、考察学习等活动,提高了幕阜山绿色产业带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推进了幕阜山绿色产业带建设工作。

绩效目标(自评)申报表


(2018年度)


项目名称

幕阜山绿色产业带建设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主管部门

幕阜山绿色产业带建设指挥部

实施单位


资金情况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300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3000万元

其他资金

0




年度目标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咸宁市幕阜山绿色产业带建设的实施意见》(咸政发[2016]24号)的精神,市委、市政府提出,力争到2021年,幕阜山咸宁片区经济总量达500亿元、绿色GDP占比达90%以上,人均生产总值达37000元以上,旅游综合收入达100亿元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产值达130亿元以上。

年度各项目目标均完成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旅游公路主线建设

184公里

166公里

旅游公路支线建设

104公里

104公里

乡镇环境综合整治

14个

14个

旅游公路主线绿化

184公里

148公里

旅游公路支线绿化

104公里

91公里

重点示范段建设刷黑

48.8公里

48.8公里

重点示范段沿线立面改造村

≥5个

5个

质量指标

旅游公路主线建设标准

二级公路


旅游公路支线建设标准

二级公路


乡镇环境综合整治优良率

≥80%

80%

旅游公路主线绿化

达标


旅游公路支线绿化

达标


时效指标

旅游公路主线建设完成率

≥90%

90%

旅游公路支线建设完成率

≥90%

100%

乡镇环境综合整治完成率

≥80%

80%

旅游公路主线绿化完成率

≥80%

80%

旅游公路支线绿化完成率

≥80%

87.50%

重点示范段建设完成时限

2019年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产业带所在县GDP同比增长率

≥8%

预计8.3%

产业带所在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3万元

25054元(2017年)

产业带所在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万元

12422元(2017年)

带动沿线贫困人口脱贫

6.7万人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项目建设单位满意度

>90%

90%

建设地点居民满意度

>90%

90%

项目服务对象满意度

>90%

90%



八、扶贫资金安排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度扶贫资金预算支出3000万元,决算支出3000万元,完成率100%。

本单位2017年度扶贫资金决算支出3000万元,2018年度扶贫资金决算支出与2017年度持平。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原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 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 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 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 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 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 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