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336925/2020-02742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财政 发文单位: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名 称: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信息说明 发布日期: 2020年02月19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0-02-19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信息说明
第一部分 咸宁市发改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内设机构
三、2020年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咸宁市发改委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按功能科目到项级)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科目到项级)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经济科目到款级)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政府采购表
第三部分 咸宁市发改委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安排及情况说明
1、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含财政预算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社保基金;上年各类经费结余)
2、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含基本支出保障:在职人员工资及福利性支出;商品和服务类支出。项目支出:能力建设类项目支出;公共服务类项目支出;促进发展类项目支出;专项业务费支出;不可预见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情况说明
三、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四、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五、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说明
七、重点项目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
2.上级补助收入
3.社保基金收入
4.基本支出
5.项目支出
6.“三公”经费
第一部分 咸宁市发改委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衔接平衡各主要行业的行业规划;提出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和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2、负责监测经济社会发展态势,研究全市经济运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措施和建议;参与组织重要经济政策措施的制定和贯彻实施。
3、负责汇总和分析全市财政、金融、物价等方面的情况;综合分析财政、金融、价格政策的执行效果并提出建议;负责全市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4、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论证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方案;负责有关专项改革开放方案实施中的衔接工作;组织对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开发区以及开放开发城市和地区建设发展中涉及全局性的政策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协调解决企业上市和上市公司有关问题。
5、负责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市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组织提出全市重点项目计划草案;安排市级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会同有关部门安排市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6、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拟订石油、天然气、煤炭、电力等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全市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
7、承担重要商品的总量平衡和宏观调节的责任,提出促进消费需求增长的政策建议;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监督计划执行情况;做好重要物资和商品的储备计划管理;提出全市对外贸易发展战略。
8、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与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
9、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拟订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牵头承担市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相关工作。
10、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11、参与拟订和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有关行政决定、规定和办法。按规定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投标工作。
12、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国防交通保障规划、计划,研究经济动员、交通战备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经济动员、交通战备动员有关工作。
13、为规模以上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
14、切实抓好粮食收储及安全考评工作,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确保国家粮食储备安全。
15、做好价格改革事项综合评估工作,推进价格改革创新
16、组织实施长江大保护等工作,牵头起草市委落实省委关于落实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牵头组织实施。
17、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内设机构
发改委内设科室22个:1、办公室2、国民经济综合科(发展规划科)。3、经济体制综合改革科4、固定资产投资科(市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5、农业经济科(易迁办)6、综合交通科(市交通战备办公室、市铁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7、工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招商引资科(经动办、开发区办)8、环资科(五个三重大生态办、厕革办、节能办)9、社会发展和服务业科(就业收入分配和消费科) 10、财贸外经和信用建设科 11、行政审批科 12、能源科、核电办13、价格管理科 14、粮食行业管理科 15、粮食储备管理科 16、区域经济协作科(长江办、经协办) 17、人事科 18、离退休干部科 19、机关党委 20、价格认证中心 21、节能监测(监察)中心 22、幕阜山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所属二级单位:区划办
三、2020年工作思路和重点工作打算
(一)2020年工作思路
一是主动对接国家和省重大战略。在全市大有可为、大有作为的机遇之年,紧紧抓住、全面用好国家重要战略机遇期、政策调整窗口期的“双重叠加机遇”和全球科技革命、产业变革相互交织、相互促进的“两大变革”机遇,紧扣机遇新内涵,顺势推动国家和省级战略实施的咸宁篇章、咸宁行动、咸宁试点示范。
二是积极谋划大项目。着眼补短板、增后劲,既谋管长远、打基础的项目,又谋当年稳增长、促发展的项目,以充分的项目策划、项目储备、项目申报,争取更多的国家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资金。
三是全力实施重大工程。既实施事关全局的“133”布局项目、“五个一”工程,又实施补短板“三年十大工程”、“五个三重大生态工程”、信用城市创建、全面深化改革、“两带”建设等重点领域重大工程,促进全市短板拉长、底板加固、长板更长。
四是全面推进咸宁经济新一轮高质量大发展。坚持创新驱动、绿色崛起,推动“133”高质量发展区域协调和产业战略布局落地,加快发展五大千亿特色产业,以大旅游、大健康、大文化为着力点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
(二)2020年重点工作打算
一是主动对接国家和省重大战略、重大规划、重大政策,抢抓发展机遇。抢抓世界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相交汇的外部机遇,国家重大战略机遇期和政策调整窗口期的内部机遇。主动对接长江经济带发展,中部崛起和高质量发展、“一带一路”等战略;主动对接国家和省“十四五”规划及各专项规划、部门规划;主动对接“六稳”,长江大保护环境综合治理。扩大内需补短板,发行专项债券。企业债、平台债,鼓励创新发展、绿色发展等政策。
二是积极谋划重大项目、重大工程、重大改革,潜心编制好“十四五”发展规划。在项目上。既谋好管长远打基础的补短版项目,又谋实稳增长、促发展的产业项目;在工程上,谋划并实施跨区域、跨流域和事关全局、事关长远的重大工程;在改革上,继续抓好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市、国家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中节能集团长江经济带污染治理试点示范市等国家试点,努力争取更多的国家级试点示范。
三是全力抓项目,扩大有效投资。以充分的项目策划、项目储备、项目申报,争取更多国家、省重大政策和资金的支持;以高质量项目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持续用力、久久为功,争取投资力度不减、项目质量提高;激发产业项目内生动力,深入推进供给侧改革,培育壮大“四新”经济,培植更多更大质量更高的新的经济增长点。
四是全面推进咸宁经济新一轮高质量发展。坚持创新驱动、绿色发展的思路不变;坚持以第一力度抓第一要务的力度不减;坚持以高质量项目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主抓手不松。全面梳理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举措,并适时推进;运用好高质量发展考评考核的指挥棒,不遗余力、不辱使命,奋力谱写咸宁高质量发展的时代篇章。
第二部分咸宁市发改委2020年部门预算表 (附后)
发改委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
第三部分 咸宁市发改委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入情况
2020年发改委部门总预算收入:5106.73万元(其中:发改委机关总预算收入4987.5万元,区划办总预算收入119.23万元),发改委机关总预算收入与2019年相比,减少2036.18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幕阜山绿色产业带以奖代补资金3000万元。
1、财政预算拨款收入3851.77万元(其中:发改委机关预算拨款收入3754.99万元、区划办预算拨款收入96.78万元)
2、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77.62万元(其中:发改委机关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77.62万元、区划办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
3、上级补助收入320.8万元(其中:发改委机关上级补助收入310.8万元、区划办上级补助收入10万元)
4、社保基金489.54万元(其中:发改委机关社保基金477.09万元、区划办社保基金12.45万元)
5、上年各类经费结余结转223万元(其中:发改委机关上年各类经费结余223万元、区划办上年各类经费结转0万元)
6、其他收入144万元(其中:发改委机关其他收入144万元、区划办0万元)
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发改委部门总预算支出:5106.73万元(其中:发改委机关总预算支出4987.50万元,区划办总预算支出119.23万元)。
发改委机关基本支出保障:
1、在职人员工资及福利性支出1862.6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74.65万元,社保基金21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70.0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及退休人员基本工资、基本退休费、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机关日常运行经费支出,以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
2、商品和服务类支出265.87万元。
小计:2128.53万元。
区划办基本支出保障:
1、在职人员工资及福利性支出96.8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9.13万元,社保基金13.4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4.2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及退休人员基本工资、基本退休费、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运行经费支出,以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
2、商品和服务类支出12.4万元。
小计:109.23万元。
发改委部门总计:2237.76万元,比上年增加1245.36万元,增长125.5%。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部门人员增加,工资、社保、公用经费等费用相应增加。
发改委机关项目支出:
1、经常性项目支出2826.02万元。(①能力建设类项目支出5万元:交通战备保障经费5万元;②公共服务类项目支出283.62万元:价格管理工作经费15万元、涉案物品价格认定工作经费3万元、价格监测和农本调查补助经费(上级拨款项目)10万元、市级储备粮费用178万元、直属改制企业费用77.62万元;③促进发展类项目支出2329.4万元:长江经济带建设工作经费及购买服务经费5万元、国家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建设90万元、市本级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800万元、区域发展和区域协作项目经费23万元、粮食系统应急供应体系项目补助资金68.8万元、幕阜山绿色产业带工作经费25万元、对口援疆工作经费317.6万元;④专项业务费支出208万元:综合大楼保障运行维护费30万元、核电厂址巡查和保护、科普宣传和公众沟通5万元、市级粮食工作管理经费30万元、信息化平台维护费5万元、社会发展领域中央省预算内投资项目核查及申报、编制工作经费5万元、节能目标管理工作经费10万元、各级政府投资项目评审、验收费79万元、创建国家社会信用建设示范城市工作经费30万元、厕所革命工程建设工作经费及购买服务经费5万元、债券发行工作经费4万元、军供业务管理费5万元。)
2、当年一次性项目7万元。(全省经济形势分析监测工作奖励经费7万元。)
3、不可预见费支出25.95万元。
小计:2858.97万元。
区划办项目支出:
1、经常性项目支出10万元。(省级农业遥感监测及重大课题研究经费10万元)
小计:10万元。
发改委部门项目支出总计:2868.97万元。比2019年项目支出
2020年发改委部门预算总支出5106.73万元,比2019年预算总支出6797.02万元减少1690.2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预算减少幕阜山绿色产业带以奖代补资金3000万元。
二、发改委机关部门预算机关运行费:
1、绩效工资24.68万元
2、奖励金0.28万元
3、食堂补助69.31万元
4、车改补贴63.13万元
5、标准公用129.73万元
6、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2.23万元
7、奖金339.55万元
8、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7.01万元
9、基本退休费477.09万元
10、医疗费12.07万元
11、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38万元
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41万元
13、津补贴202.9万元
14、生活补助3.56万元
15、离退休公用经费3.7万元
16、基本工资341.34万元
17、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9万元
18、职业年金缴费54.5万元
19、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4.5万元
20、住房公积金119.44万元
21、提租补贴23.72万元
发改委机关小计:2128.53万元。
区划办部门预算机关运行费:
1、基本工资21.59万元
2、基本退休费12.45万元
3、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21万元
4、奖金23.64万元
5、奖励金0.01万元
6、津补贴13.63万元
7、离退休公用经费0.1万元
8、食堂补助3.19万元
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1万元
10、标准公用5.45万元
11、医疗费0.25万元
12、车改补贴3.66万元
13、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0.86万元
14、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05万元
1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74万元
16、职业年金缴费3.37万元
17、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37万元
18、住房公积金7.68万元
19、提租补贴1.47万元
区划办小计:109.23万元。
发改委部门合计:2237.76万元。比2019年865.88万元增加1371.88万元,增长15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人员增加,机关运行经费相应增加。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51.9万元(发改委51.4万元、区划办0.5万元),比2019年37.5万元增加14.4万元,上升38.4%。主要原因是机构合并后新增应急车辆两台。
其中:1、2020年公务接待费25.9万元(发改委25.4万元、区划办0.5万元),主要用于上级项目督办检查及调研、兄弟市州考察学习和县市区、乡镇来委办事。与2019年19.5万元增加6.4万元,上升32.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部门职能增加,各类公务接待、商务接待预算增加。
2、2020年公务用车费预算20万元(发改委20万元、区划办0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8万元,上升67%。主要原因是由于机构改革,2020年增加两辆应急公务车。
3、2020年出国出境预算安排为6万元(发改委6万元、区划办0万元)。与2019年度预算6万元持平。主要原因是为了预备年度内有跟随省、市党政代表团出国出境工作任务预留资金安排,届时将按相关程序上报审批。
(四)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发改委从各类经费预算支出中申报政府采购预算计划数量438个,预计采购资金1557万元。比2019年340个1155.24万元增加98个401.76万元。
(五)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应急公务用车3辆、节能监察执法公务用车2辆。比2019年增加应急公务用车2辆。新增车辆为机构改革原粮食局与原区经局应急公务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说明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七)预算绩效项目说明
无预算绩效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社保基金收入:一种强制性的专款专用的财政收入形式,其收入要专项用于政府社会保险计划的开支。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020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