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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咸宁市农业资源区划办公室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索引号 : 011336925/2020-20127 文  号 :

主题分类: 财政 发文单位: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名 称: 2019年咸宁市农业资源区划办公室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 2020年11月17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0-11-17 16:19:37

2019年咸宁市农业资源区划办公室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咸宁市区划办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咸宁市区划办2018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扶贫资金安排情况表

第三部分 咸宁市区划办2019年部门决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决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执行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七、2019年度预算绩效执行情况说明

八、扶贫资金安排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咸宁市区划办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组织制定全市综合农业区划和农业资源综合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负责在全市实施《湖北省农业自然资源综合管理条例》,负责全市农业资源的调查、监测和农业资源开发、利用、治理与保护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农业资源开发治理实验区工作和持续农业发展的试点工作,指导全市农业资源区划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咸宁市农业资源区划办公室为发改委直属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级别为副县级。人员编制共7个,其中,干部编制6个,工勤编制1个,在职干部5个,退休干部2个。

区划办内设二个科室:1、农业资源区划科;2、综合科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根据市发改委的统筹安排和省区划办的统一部署,我办2019年计划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继续做好重要农业资源台账制度建设工作,并配合国家和省里搞好试点示范工作。

2、继续做好农业遥感地面样方点监测工作。

3、继续支持精准扶贫工作。

4、做好各项机关行政事务管理。


第二部分  咸宁市区划办2019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扶贫资金安排情况表

表格在“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决算表”下以链接形式公开,共计9张表。


第三部分  咸宁市区划办2019 年部门决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决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2019年度财政收入合计102.89万元(本年收入100.17万元,上年结余2.72万元),支出合计100.9万元(1、基本支出94.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4.5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01万元;商品和服务类支出10.3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2、项目支出6万元万元),本年结余1.99万元。

二、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收入合计102.89万元(本年收入100.17万元,上年结余2.72万元),支出合计100.9万元本年结余1.99万元。

2018年总体决算支出合计87.01万元,本年结余2.72万元。

2019年比2018年增幅13.8万元增幅13%,主要原因为考核奖励等级提升、工资正常调标等。

三、机关运行执行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保障经费支出10.32万元。其中:办公费0.024万元;电费2.13万元;邮电费0.56万元;会议费0万元;差旅费0.69万元;招待费0.11万元;维修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1.22万元;印刷费0.053万元;劳务费4万元;报刊费0.3万元;工会经费0.44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79万元。比2018年11.13万元下降7%,主要原因是压缩不必要开支。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99万元,降低16%。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四、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微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2019年政府采购决算数同2018年一样没有支出,主要原因是无政府采购目录中的目录支出。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区划办总预算0.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5万元

1、国内公务接待费0.11万元(年初预算数为0.5万元),共1批次,12人次左右,比去年0.06万元相比增加45%。主要原因是项目业务接待人数增加。

2、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3、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因公出国(境)0次随代表团出行0人,费用为0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七、2019年度预算绩效执行情况说明

2019年区划办除人员工资外只有公用经费12.31万元,项目经费只有省拨10万元,均不在预算绩效编制范围之列,特此说明。

八、扶贫资金安排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扶贫资金安排。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原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 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 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 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 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 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 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