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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财政 发文单位: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名 称: 咸宁市农业资源区划办公室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信息说明 发布日期: 2022年02月17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2-01-26
咸宁市农业资源区划办公室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信息说明
第一部分 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2年主要工作任务
第三部分 咸宁市农业资源区划办公室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按功能科目到项级)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科目到项级)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经济科目到款级)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第四部分 咸宁市农业资源区划办公室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预算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说明
(七)2022年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 部门主要职责
1、组织制定全市综合农业区划和农业区域综合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监督、检查各专业部门资源区划工作的开展、实施与执行情况。
2、负责在全市实施《湖北省农业自然资源综合管理条例》和农业自然资源的综合管理。
3、负责全市农业资源的调查、监测和农业资源开发、利用、治理与保护的组织协调工作,逐年完成资源动态分析与评价。
4、组织实施全市农业区域开发治理实验区工作和持续农业发展的试点工作。
5、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全市农业可持续发展重大项目的前期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全市重大农业开发项目可持续发展影响评价内容的实施情况,并进行后期评估。
6、指导全市农业资源区划工作。
(二)机构设置
区划办内设二个科室:1、农业资源区划科;2、综合科。
第二部分 2022年主要工作任务
根据市发改委的统筹安排和省区划办的统一部署,我办2022年计划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继续做好重要农业资源台账制度建设工作,并配合国家和省里搞好试点示范工作。
2、继续做好农业遥感地面样方点监测工作。
3、继续支持精准扶贫工作。
4、做好各项机关行政事务管理。
第三部分 咸宁市农业资源区划办公室2022年部门预算表 (附后)
第四部分 咸宁市农业资源区划办公室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入情况
2022年区划办部门总预算收入:109.59万元,比上年减少16.74万元,下降1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9.99万元,社保基金拨款24.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万元。主要原因是:有人员退休人员经费减少。
2022年区划办部门总预算支出:109.59万元,比上年减少16.74万元,下降1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9.99万元,社保基金拨款支出24.6万元,上级补助支出5万元。主要原因是:有人员退休人员经费减少。
(二)区划办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1、农业资源区划办公室基本支出保障:
区划办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79.99万元。其中:办公费0.13万元、电费1万元、邮电费0.38万元、差旅费0.1万元、公务接待费0.1万元、工会经费0.48万元、福利费0.6万元、其他交通费2.1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类支出3.79万元,占预算总额的10.85%,与上年相比下降9.6%,主要原因是有人员退休,正常性减少机关运行经费。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1万元与上年相比下降8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加强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其中:1、2022年公务接待费0.1万元,主要用于上级项目督办检查及调研。与2021年0.5万元相比下降80%,主要原因是加强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2022年公务用车费预算0万元,无增减情况,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3、2022年因公出国出境预算安排为0万元,与2021年度预算0万元持平。
(四)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农业资源区划办公室无政府采购预算,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五)关于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其他资产变化如下:2021年咸宁市农业资源区划办公室无新增固定资产,截止2021年底区划办剩余资产原值19300.00元,累计折旧15038.22元,净值4261.78元,均为通用设备,无其他相关资产。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农业资源区划办公室无政府基金预算。
(七)预算绩效项目说明
部门预算绩效开展情况:2022年区划办项目支出5万元,各项目均按照预算目标编制及评审、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专项补助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上级财政部门交办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三)上年结余(转):指上年度结余转入经费。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行政运行(项):指部门机关及所属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一种强制性的专款专用的财政收入形式,其收入要专项用于政府社会保险计划的开支。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一般行政管理(项):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科研、监督检查、项目评审等项目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机关服务(项):指机关用于办公楼日常维修维护等后勤保障服务的项目支出。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有支出。
(八)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