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336925/2022-34125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财政 发文单位: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名 称: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度财政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 2022年09月21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2-09-19
2021年度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咸宁市发改委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咸宁市发改委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扶贫资金安排情况表
第三部分 咸宁市发改委2021年度部门决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决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执行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七、2021年度预算绩效执行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有关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有关情况说明
十、扶贫资金安排情况说明
十一、二级单位农业资源区划办公室决算公开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咸宁市发改委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咸宁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方案〉的通知》(鄂办文[2009]98号)和《中共咸宁市委、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咸宁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咸发[2009]13号)精神,设立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市政府工作部门。2019年3月根据咸宁市机构改革方案将粮食局、区经局、物价局整体及部分职能划归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度行政编48个,工勤编制8个,参公事业编制7个,事业编制14个。实有77人,退休79人,编外聘用人员6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发改委内设科室17个:1、办公室2、国民经济综合规划科。3、固定资产投资科(援疆办)4、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和政策法规科5、农村经济科(易迁办)6、综合交通科(市交通战备办公室、市铁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7、工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招商引资科(经动办、开发区办)8、环资科(“五个三”重大生态办、厕革办、节能办、机场办)9、社会发展和服务业科10、财贸外经和信用建设科11、行政审批科12、能源科13、价格管理科14、粮食行业管理科15、粮食储备管理科16、区域经济协作科 17、人事科(离退休干部科、机关党委)
所属二级单位6个:1、价格认证中心2、节能监测(监察)中心3、核电办4、项目库管理中心5、电力执法大队、6、农业资源区划办公室(前5个没有单独部门预决算经费,区划办设有单独部门预决算经费)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2021年度工作思路
1.抓好经济运行调度。围绕中央“开好局、起好步”和省委“开局漂亮、全年精彩”决策部署,狠抓经济运行预测预警预案工作。全市经济运行延续快速复苏态势,呈现稳中加固、稳中向好、稳中有进的特点。
2.强力推进项目开工。举办集中开工活动四次,强力推进重大项目。咸宁机场项目已进入场址优化方案阶段。武咸昌和常岳昌高铁项目己作为“十四五”规划研究项目,上报国家发改委基础司。咸宁公铁水联运综合物流项目已纳入国家物流基地规划城市建设项目,正在开展可行性研究和项目征地拆迁准备工作,争取年底开工。大幕山抽水蓄能项目前期工作推进顺利,有望2022年开工建设。
3.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全力部署推进。调整组建书记、市长双组长的领导小组,组建10人工作专班。印发5个文件,明确年度任务。二是突出示范先行。在全省首创开展“一把手走流程”活动。三是开展清减降专项行动。
4.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完成国家社会信用体系示范城市复审工作;创新开展诚信示范街区活动;创新“项目贷”,创新信用修复流程,将事后修复转为即罚即修模式,即同步开具行政处罚告知书和信用修复流程;创新搭建咸宁市政银企金融服务平台(“信易贷”)。
5. 推进区域协调发展。一是大力推进武咸同城。制定实施方案、行动计划、年度要点和工作清单,打造武汉功能拓展重要承载区和产业转移新高地。二是促进县域经济争先进位。出台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完善县域经济考评办法,落实扩权赋能强县改革措施,支持赤壁冲刺百强县,其他县市区进位。三是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实施咸宁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十大提质增效行动,积极引进三峡集团等央企参与建设。
6. 抓好规划编制。一是编制完善全市“十四五”规划纲要。二是加快专项规划编制。
7. 扛稳粮食安全重责。坚决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预计全年粮食产量117万吨。配合完成省粮食专项巡视工作。抓好夏粮、秋粮收购入库工作。
8.确保能源安全。坚持“分线负责、分片包保”制度,全面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电力、油气长输管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9. 降低实体经济成本。坚持涉企收费清单管理,全面落实涉企收费“一张清单”制度,巩固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零收费”成果。动态调整《咸宁市实行政府定价的收费标准清单》、《咸宁市实行政府定价的涉企收费标准清单》,严格做到清单外无政府定费。执行新的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政策。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打算
1.加强投资项目建设。建立亿元以上项目、省市县重点项目、对接争取上级资金项目“三张清单”,形成项目接续有序、滚动实施的储备机制,落实“万名干部联系服务万个项目”活动,分级分类制定项目清单,开展亿元以上项目常态化调度。进一步完善项目建设考评方式,坚持开展项目建设拉练检查。
2.确保“十四五”各项规划编制任务圆满完成。出台“十四五”规划纲要主要目标任务责任分解方案。督促市级重点专项规划加快编制进度。
3.加快推进能源项目建设。督促各项目单位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确保2021年度新能源建设指标项目按期建成并网。推进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县市、抽水蓄能、赤壁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南三县天然气长输管线等重点项目尽快实施;做好咸宁核电和抽蓄电站厂址保护工作。
4.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紧扣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目标,进一步建立健全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机制,开展“破解营商环境顽瘴痼疾集中攻坚行动”及整治“红顶中介”、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等惠企活动,持续提升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开放环境。
5.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围绕“五同”建立“武咸同城”年度重点任务清单接续推进,以重大项目、重大事项带动落实。强化与长株潭、南昌都市圈的协调,推进“通平修”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健全推动县域经济的政策体系,赤壁市冲刺百强县夯实基础。
第二部分 咸宁市发改委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扶贫资金安排情况表
表格在“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下以链接形式公开,共计10张表。
第三部分 咸宁市发改委2021年度部门决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决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2021年度发改委部门财政收入合计4175.87万元。发改委机关财政收入4074.83万元,所属于二级单位区划办财政收入101.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65.49万元占决算收入的99.75%,比上年减少70.5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基本支出。上年结余10.38万元占决算收入的0.25%。
1、本年收入4165.49万元(发改委机关本年收入4065.21万元、区划办本年收入100.28万元)。
2、上年结余10.38万元(发改委机关上年结余9.62万元、区划办上年结余0.76万元)。
2021年度发改委部门决算支出合计4175.87万元(其中:发改委机关决算支出4074.83万元,所属二级单位区划办决算支出101.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支出4165.49万元占决算支出的99.75%,比上年减少70.5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基本支出。
1、基本支出1902.96万元占总支出45.57%,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54.5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1万元;商品和服务类支出195.9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45万元;
2、项目支出2272.92万元占总支出54.43%,其中:其他资本性支出120.9万元。
本年结余0万元。
二、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1年度发改委部门财政收入合计4175.87万元(其中:发改委机关财政收入4074.83万元,所属二级单位区划办财政收入101.04万元),支出合计4175.87万元,本年结余0万元。
2020年度发改委部门财政收入合计4429.85万元(其中:发改委机关财政收入4310.95万元,所属二级单位区划办财政收入118.90万元),支出合计4419.46万元,本年结余10.38万元。
2021年度比2020年度减少253.98万元同比下降5.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基本及项目开支。
三、机关运行执行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3.16万元。发改委机关183.55万元,所属二级单位区划办9.61万元(其中:办公费9.06万元、印刷费0.4万元、水费0.07万元、电费4.37万元、邮电费7.12万元、物业管理费0.61万元、差旅费13.92万元、出国费0万元、维修费9.01万元、租赁费2.16万元、公务接待费0.12万元、劳务费3.38万元、工会经费18.65万元、委托业务费9.44万元,福利费0.15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8.73万元、其他交通费68.9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类支出37万元),比2020年度机关运行费204.82万元下降5.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不必要开支。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年初预算数273.75万元减少80.59万元,下降29.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机关行政不必要的开支。
四、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32.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2.3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1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7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2.4%。其中:授予微小企业合同金额562.3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7.6%。
2021年度政府采购决算数比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60万元增加72.34万元,主要原因是新购置一辆公务用车及按照全市安排进行办公自动化替换。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发改委三公经费总预算(含所属二级单位农业资源区划办公室)77万元比2020年度发改委三公经费预算81.9万元减少4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要求压缩三公经费。
2021年度发改委三公经费支出总决算数(含所属二级单位农业资源区划办公室)43.78万元。比2020年度发改委三公经费支出总决算数(含所属二级单位农业资源区划办公室)19.58万元增加24.2万元上升124%,主要原因是2021年新购置一辆公务用车。
发改委三公经费支出总决算数43.78万元,相比年初预算数77万元完成预算的5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尽量缩减不必要开支。
发改委机关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明细如下:
1、2021年度国内公务接待费7.82万元(年初预算数为26万元)。公务接待费135批次,计923人左右,比2020年度9.64万元下降18.9%,完成预算的3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等因素。
2、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1.17万元(年初预算数为20万元),比2020年度公务车运行维护费9.94万元上升12.4%,完成预算数55.9%。主要原因是压缩开支,厉行节约,严格管控车辆运行费用。公务车购置费24.79万元(年初预算数为25万元)比上年增加24.79万元,因实际需求及财政批复新增了一台公务用车。2021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5台。
3、2021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批次0人,费用0万元(年初预算数为6万元)与2020年度0批次0人,费用0万元持平,完成预算0%,主要原因是2021年未收到省及市级相关出国批示。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5辆(含委机关5辆,所属二级单位0台)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七、2021年度预算绩效执行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4个,资金1215.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66%。从评价情况来看,以上项目均严格根据市财政批复的预算细化工作计划,明确项目实施时间安排、工作安排、资金安排,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完成了项目绩效目标。
组织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委2021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级别为“优”。评价结果类型为“A”。项目与目前政策相符, 项目立项规范、合理,资金到位及时、使用合规、监控有效,工作及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执行有效、项目质量可控,项目实际支出没有超预算,达到了预定的目标。项目的实施对我委做好履职的服务工作起到了充分保障作用。
附件: 1.《2021年度发改委部门整体绩效自评结果》摘要版
2.《2021年度发改委部门整体部门自评表》
附件1:
2021年度发改委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报告摘要
一、自评得分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牢固树立预算绩效理念,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关于开展2021年财政项目支出和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咸财绩函﹝2022﹞1号)的相关要求,我委组织自评小组,小组成员经过资料收集、调研访谈及自评分析程序,一是开展了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二是根据我委的具体情况,自评小组成员按照自评工作方案,查阅了相关支出账目,收集整理支出相关资料并对其进行分析;三是总结。从自评情况来看,我委所有项目严格按照市财政批复的预算执行,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完成了项目绩效目标。自评得分97分,优秀等级。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预算编制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预算编制是整个预算管理的起点,对整个单位的业务开展来说非常重要,整个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对预算管理的水平、财政资金使用的效益具有决定性影响。部分项目预算编制不够严谨,在今后的管理中还需进一步加强学习和与业务部门的沟通交流,提高预算编制的合理科学。 2、项目管理制度有欠缺,资金分配不均匀
我市重大项目前期经费使用没有制定具体的分配依据,在项目的选定上单纯是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重点和主管部门的调查了解给予部分重点项目支持。 3、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不完善
各实施部门没有充分认识到作为资金使用部门,应当对资金的使用绩效负责。参与绩效评价的主动性、积极性需进一步提高。我委各项目在设定中长期目标时,绩效指标不够明确、细化、可量化。由于重点项目数量多,规模不一,单一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会影响对项目评价的全面性和重点性。
改进措施与建议
1、建立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加强财务管理,严格
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的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2、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制定项目用款计划、预期
绩效目标,并对项目绩效实施实时监控,有效防止专项资金挤占、挪用现象发生,加大财政集中扶持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2022年3月31日
咸宁市发改委2021年整体绩效自评表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涉密项目除外)。
1、援疆办工作经费项目资金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30.04万元,执行数为230.0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益:
一、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援建温泉县咸温友谊桥建设资金100万元,实际完成100万元;产业援疆对接1次已完成;市级赴疆开展援疆活动1次已完成;双结双促活动1次已完成。
时效指标:援建温泉县中小学建设资金、产业援疆对接、各县市区落实资金、双结双促活动全部按时基本完成。
二、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通过技术、医疗等援疆改善当地人民的民生保障明显提高,帮助新疆人民生活质量得到明显提高。
三、满意度指标
对口援疆地博州温泉县人民群众对援疆工作满意度超过90%。
发现问题及原因:一是疫情期间有些援疆活动无法开展;二是援建设项目资金达到预期目标停止支付,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大对对口援疆县的建设资金投入,进一步开展援疆帮扶的活动。
附件:《2021年度援疆办工作经费项目自评结果》摘要版
《2021年度援疆办工作经费项目自评表》
援疆办工作经费项目自评报告摘要
一、 自评得分结果
按照《关于开展2021年财政项目支出和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咸财绩函﹝2022﹞1号)的相关要求的相关要求,开展了2021年度援疆办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按照自评工作方案,查阅了相关支出账目,收集整理支出相关资料并对其进行分析,从自评情况来看,该项目严格按照市财政批复的预算执行,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完成了项目绩效目标,除因疫情期间无法开展的援建设活动外其余预算资金都得以执行,自评得分96分,评选结果为“好”。
二、发现问题及原因:一是疫情期间有些援疆活动无法开展;二是援建设项目资金达到预期目标停止支付,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大对对口援疆县的建设资金投入,进一步开展援疆帮扶的活动。
2022年3月31日
2021年度对口援疆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表
(2021年度)
2、生态保护与示范区建设工作经费项目资金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益: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编制中央预算内农业建设项目投资计划达34个已完成;申报国家水岗骨干工程、水安全保障工程两个专项项目18已完成;以工代赈示范专项项目共9个已完成;陆水河巡河督办11次已完成。
质量指标:易地扶贫搬迁建设任务已顺利完成;乡村振兴工作已形成调研报告。
时效指标:《湖北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中期评估工作已完成。
二、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生态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乡村面貌也有待进一步改善。
三、满意度指标
人民群众非常满意。
发现问题及原因:一是加大生态补偿机制的推动工作;二是对水质指标设备提高标准。
附件:《2021年度生态保护与示范区建设工作经费项目自评结果》摘要版
《2021年度生态保护与示范区建设工作经费项目自评表》
生态保护与示范区建设工作经费项目自评报告摘要
一、自评得分结果
按照《关于开展2021年财政项目支出和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咸财绩函﹝2022﹞1号)的相关要求,开展了2021年度生态保护与示范区建设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按照自评工作方案,查阅了相关支出账目,收集整理支出相关资料并对其进行分析,从自评情况来看,该项目严格按照市财政批复的预算执行,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均按要求完成了项目绩效目标,自评得分96分,评选结果为“优”。
二、发现问题及原因:一是加大生态补偿机制的推动工作;二是对水质指标设备提高标准。
2022年3月31日
2021年度国家生态保护与示范区建设经费项目绩效自评表
(2021年度)
3、区域发展和经济协作经费项目资金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8万元,执行数为2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益: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省级科技创新平台30家已完成;举办城市圈联合招商活动2次,完成1次;编制咸宁市大健康产业中长期规划1个已完成;〈通平修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已启动。
质量指标:长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治理得到修复及保护;长江经济带污染治理试点城市建设已启动。
时效指标:《长江保护法》专题学习培训当年已完成;制定实施“武咸同城”发展《实施方案》当年已完成。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城市圈联合招商活动完成59.17亿元;住房公积金与武汉异
地互认互贷;全市县域生产总值达到1239.91亿元。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非常满意
发现问题及原因:一是疫情期间有些区域间交流活动无法开展,有些项目衔接工作因疫情滞后。后期会加大区域间交流研讨活动,积极开展城市之间互联互通工作。
附件:《2021年度区域发展和经济协作工作经费项目自评结果》摘要版
《2021年度区域发展和经济协作工作经费项目自评表》
区域发展和经济协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摘要
一、 自评得分结果
按照《关于开展2021年财政项目支出和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咸财绩函﹝2022﹞1号)的相关要求的相关要求,开展了2021年度区域发展和经济协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按照自评工作方案,查阅了相关支出账目,收集整理支出相关资料并对其进行分析,从自评情况来看,该项目严格按照市财政批复的预算执行,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完成了项目绩效目标,自评得分96分,评选结果为“好”。
二、发现问题及原因:一是疫情期间有些区域间交流活动无法开展,有些项目衔接工作因疫情滞后。后期会加大区域间交流研讨活动,积极开展城市之间互联互通工作。
2022年3月31日
2021年度区域发展和经济协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表
(2021年度)
4、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项目资金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00万元,执行数为937.77万元,完成预算的47%。主要产出和效益:
产出效益
数量指标:咸宁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1个已完成;铁路规划4个已完成;新签约10亿元以上项目已完成;新开工项目完成483个1307亿元;省市重点项目完成167个557亿元;中央预算内项目完成 125个33亿元;省预算内项目完成46个14亿元。
时效指标:项目落实情况完成80%以上;对接国家政策项目完成率达到90%以上;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完成率达到90%以上;前期推进项目完成率达到80%以上;在建项目完成率达到80%以上。
效益指标:预算收入增长10%已完成;地方税收增长12%;地区生产总值1300亿元;固定资产投资增长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预算收入增长10%已完成;地方税收增长12%;地区生产总值1300亿元;固定资产投资增长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
满意度指标
企业及群众满意度:满意。
发现问题及原因:预算资金执行率有待进一步加大。下一步改进措施:合理编制项目前期经费预算,合理安排支出。
附件:《2021年度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项目自评结果》摘要版
《2021年度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项目自评表》
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项目自评报告摘要
一、自评得分结果
按照《关于开展2021年财政项目支出和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咸财绩函﹝2022﹞1号)的相关要求,开展了2021年度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按照自评工作方案,查阅了相关支出账目,收集整理支出相关资料并对其进行分析,从自评情况来看,该项目严格按照市财政批复的预算执行,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完成了项目绩效目标,除预算资金还有0.93万元没执行完外其余资金及工作都得以执行,自评得分95分,评选结果为“优”。
二、发现问题及原因:预算资金执行率有待进一步加大。下一步改进措施:合理编制项目前期经费预算,合理安排支出。
2022年3月31日
2021年度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表
(2021年度)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1、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至部门决算公开时已经应用的情况。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保障每一项预算经费落到实处,发挥预算绩效管理的最大效能。一是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力度,加大组织开展相关法规、制度财务的培训力度,提高领导对全面预算管理的重视,增强相关业务人员的预算意识和能力。二是进一步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统筹安排部门支出,完善管理制度,规范账务处理。三是加强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
至部门决算公开时还未应用但拟应用的情况。根据上年度绩效评价实际情况,编制今年年初预算,将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落到实处。
八、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有关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有关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扶贫资金安排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扶贫资金预算支出75.32万元,决算支出75.32万元,完成率100%。
十一、二级单位农业资源区划办公室决算公开情况
一、部门决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2021年度度部门决算收入合计101.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0.28万元,占决算收入的99.25%;上年结余0.76万元占决算收入的0.75%。
2021年度度部门决算支出合计101.04万元。其中:1、基本支出97.04万元占总支出的96%(工资福利支出86.5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87万元;商品和服务类支出9.6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2、项目支出4万元,占总支出的4%,本年结余0万元。
二、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1年度度财政收入合计101.04万元(本年收入100.28万元,上年结余0.76万元),支出合计101.04万元,本年结余0万元。
2020年度度财政收入合计118.9万元(本年收入117.17万元,上年结余1.73万元),支出合计118.13万元,本年结余0.76万元。
2021年度比2020年减少17.86万元减幅15.02%,主要原因为在职人员转退休,工资支出减少。
三、机关运行执行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保障经费支出9.61万元。其中:办公费1.39万元;电费2.52万元;邮电费0.41万元;会议费0万元;差旅费0.3万元;招待费0万元;维修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2.82万元;印刷费0万元;劳务费0.83万元;委托业务费0.32万元;报刊费0万元;工会经费1.0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比2020年10.81万元下降11.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2021年度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年初预算数12.42万元下降2.81万元,下降22.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控制不必要的开支。
四、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微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2021年度政府采购决算数同2020年一样没有支出,主要原因是无政府采购目录中的目录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办 2020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5 万元,决算支出为 0.05万元,完成预算的 10%,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5 万 元,决算支出为 0.05 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 “三公”经费支出。
1、国内公务接待费0.05万元(年初预算数为0.5万元),共1批次,9人次左右,比去年0.05万元相比持平,预算执行率为1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2、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无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3、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因公出国(境)0次随代表团出行0人,费用为0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七、2021年度度预算绩效执行情况说明
2021年度区划办除人员工资外只有公用经费9.61万元,项目经费只有省拨4万元,均不在预算绩效编制范围之列,特此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决算表有关情况说明
本单位元政府性基金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有关情况说明
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十、扶贫资金安排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扶贫资金安排。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原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 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 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 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 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 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2年9月16日
附表1:
附表2:
附表3:
附表4:
附表5:
附表6:
附表7:
附表8:
附表9:
附表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