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336925/2023-28019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财政 发文单位: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名 称: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3年09月21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3-09-21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名称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六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咸宁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方案〉的通知》(鄂办文[2009]98号)和《中共咸宁市委、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咸宁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咸发[2009]13号)精神,设立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市政府工作部门。2019年3月根据咸宁市机构改革方案将粮食局、区经局、物价局整体及部分职能划归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度行政编60个,工勤编制12个,事业编制价格认定中心3个、节能监察中心(电力执法中心、粮食安全执法中心)12个、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6个、营商环境促进中心11个、核电办7个。实有人数92,退休84人,长期编外聘用人员6人。
二、机构设置情况
发改委内设科室17个:1、办公室;2、国民经济综合规划科;3、固定资产投资科(援疆办);4、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和政策法规科;5、农村经济科(易迁办);6、综合交通科(市交通战备办公室、市铁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7、工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招商引资科(经动办、开发区办);8、环资科(“五个三”重大生态办、厕革办、节能办、机场办);9、社会发展和服务业科;10、财贸外经和信用建设科;11、行政审批科;12、能源科;13、价格管理科;14、粮食行业管理科;15、粮食储备管理科;16、区域经济协作科;17、人事科(离退休干部科、机关党委)。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注:我单位无此项内容,本表无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注:我单位无此项内容,本表无数据。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0493.93万元。与2021年度4074.83万元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419.1万元,增长157%,主要原因是城际运营亏损补贴预算资金5000万元下达到我委进行支付。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10493.93万元,与2021年度4074.83万元相比,收入合计增加6419.1万元,增长15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493.93万元,占本年收入97.4%;其他收入203万元,占本年收入1.9%;上年结转和结余收入73.47万元,占本年收入0.7%。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10493.93万元,与2021年度4047.83万元相比,支出合计增加6419.1万元,增长157%。其中:基本支出2967.18万元,占本年支出28.3%;项目支出7526.75万元,占本年支出71.7%。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0290.93万元。与2021年度3763.6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527.33万元,增长173%。主要原因是城际运营亏损补贴预算资金5000万元下达到我委进行支付。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290.93万元,比2021年度决算数3763.6万元增加6527.33万元,增长173%。增加主要原因是城际运营亏损补贴预算资金5000万元下达到我委进行支付。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290.9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4%。与2021年度3763.6万元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527.33万元,增长173%。增加主要原因是城际运营亏损补贴预算资金5000万元下达到我委进行支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290.9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64.06万元,占35.5%。主要是用于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以及项目经费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5.51万元,占1.4%。主要是用于养老、职业年金等相关社会保险类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71.83万元,占0.6%。主要是用于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工伤等方面支出。
4.交通运输支出5001.22万元,占49%。主要用于城际铁路运营亏损补贴方面支出。
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698万元,占6.7%,主要用于社会服务业引导资金的拨付。
6.住房保障支出169.85万元,占1.6%,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的缴纳。
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540.47万元,占5.2%主要用于粮食储备利费补贴的发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4634.79万元,支出决算为10290.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4110.31万元,支出决算为3664.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城际铁路运营亏损补贴1亿元列在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数当中,实际支出数列在其他交通运输类当中。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60.81万元,支出决算为12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主要原因是有人员退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年中追加预算数为18.75万元,支出决算为18.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100%,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据实拨付。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年中追加预算数为2.36万元,支出决算为2.36万元,完成年初追加预算数100%,主要原因是新安置转业军人补缴社会保障经费。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71.83万元,支出决算为71.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年中追加预算数1.22万元,完成追加预算数1.22万元,完成追加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长江综合门户港工作职责在2022年执行预算期间划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预算经费也随之划转。
7.交通运输支出(类)其他交通运输(款)其他交通运输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50%,主要原因是:此项经费在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中安排预算1亿元,支出决算数5000万元列在交通运输类当中并按照当年测算据实拨付。
8.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款)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年中追加预算698万元,完成追加预算698万元,完成追加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省拨社会服务业引导资金由市级财政下达到我委进行拨付。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和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169.85万元,支出决算为169.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0.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物资事务(款)其他粮油物资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年中追加预算33万元,追加预算支出决算为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主要原因是:省拨节日粮油增供价差补贴经费。
11.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储备(款)储备粮油差价补贴和其他粮油储备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22万元,年中追加预算385.47万元,支出决算为507.47万元,完成年初和年中追加预算100%。主要原因是省拨商品粮大省奖励补助资金和储备粮增加储备量造成预算经费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63.8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644.4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319.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8.8万元,支出决算为23.78万元,完成预算的89%。较上年减少16.97万元,下降3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2022年未收到省及市级相关出国批示。
全年支出涉及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14万元,支出决算为15.8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增加1.82万元,增长13%。主要原因:公务车燃油费上涨。
(1)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主要是2022年没有新增公务用车的采购计划。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15.8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的燃油费、维修保养费等支出。截至2022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2.8万元,支出决算为7.96万元,完成预算的62%,较上年增加0.14万元,增长1.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厉行节约等因素。
其中: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是没有外事接待工作。2022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来访对象主要是没有相关外宾来访人员。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7.96万元,接待对象主要是国家、省、市州以及相关招商引资等相关人员,主要是开展项目调研、检查、验收,招商引资工作。2022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90个,89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9.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376.88万元减少57.48万元,下降18%。主要原因是:其他商品和服务经费支出减少47.6万元和印刷费减少经费支出9.64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不必要的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公用经费支出范围。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7.4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7.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9.31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46%;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54%。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省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3个,资金6409.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85%。从评价情况来看,以上项目均严格根据市财政批复的预算细化工作计划,明确项目实施时间安排、工作安排、资金安排,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完成了项目绩效目标。
组织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委2022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果优良。项目与目前政策相符,项目立项规范、合理,资金到位及时、使用合规、监控有效,工作及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执行有效、项目质量可控,项目实际支出没有超预算,达到了预定的目标。项目的实施对我委做好履职的服务工作起到了充分保障作用。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涉密项目除外)。
1.2022年度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98万元,执行数为698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
产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数量指标:服务业发展相关企业数(指标值16家)已完成;质量指标:服务业发展(稳定提高)初步完成时效指标: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拨付时限(当年拨付完成)已完成;成本指标: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698万元)已完成。
效益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效益指标:社会效益:当地服务发展(持续发展壮大)已逐步正在形成;经济指标:拉动服务业经济发展(持续好转)已逐步正在形成;
满意度指标:服务业相关企业满意度达至90%已完成。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无。
2.2022年度重大项目前期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300万元,执行数为711.81万元,完成预算54%。主要产出和效益:
产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数量指标:完成铁路规划1个
未完成;完成信用体系平台建设维护1次已完成;每年四次项目集中开工累计开工项目数≥440个已完成;争取中央和省预算内项目≥400个已完成;充电桩规划1个已完成;通用机场规划1个未完成。质量指标:大健康规划编制工作通过验收已完成;通用机场规划编制工作基本完成未完成;铁路规划编制工作符合规划要求未完成;营商环境考核评估工作达标已完成。时效指标:机场规划工作完成初稿未完成;大健康规划完成并支付尾款已完成;铁路规划当年完成初稿并验收未完成;营商环境考核评估当年完成已完成;信用平台维护当年完成已完成。成本指标:项目前期费预算安排1300万元未全部完成。
效益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经济效益:GDP全省排名力争第9已达到;完成省级项目投资额130亿元已完成;四次项目集中开工活动累计项目总投资1200亿元已完成。社会效益指标:社会经济发展持续利好已完成。满意度指标:企业及项目单位满意度达至90%已完成。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2022年重大项目前期经费预算2000万元(含市直其他部门使用资金),中期调减预算资金700万元,实际预算金额1300万元。其中:市本级财政共下达我委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711.81万元,执行预算资金640.34万元,还结余71.46万元,预算执行率54%。执行率低的主要原因是全市重大项目前期经费预算由发改委1家独立申报,无法精准确定预算数。
3.2022年度城际铁路运营亏损补贴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000万元,中期调减预算5000万元,执行数为5000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
产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数量指标:完成城际铁路亏损补贴次数1次已完成;时效指标:运营亏损补贴拨付时间当年完成已完成;成本指标:运营亏损补贴金额10000万元实际拨付5000万元只完成50%,原因是中期根据实际情况调减部门预算5000万元。
效益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社会效益:保障城际铁路正常运营已完成;助益武咸同城一体化发展已完成;助跑咸宁旅游新突破已完成;助燃咸这经济新活力已完成。可持续影响指标:带动咸宁物流、经济、社会发展不进步已完成
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达至90%已完成。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2022年城际运营亏损补贴经费
预算10000万元,中期调减预算资金5000万元,实际预算金额5000万元。预算申报执行率50%,实际拨付率100%,主要是年初预算确定不精准。今后将进一步提前谋划和测算,将亏损补贴金额计算得更加精准,从而达到更高的预算执行率。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根据上年度绩效评价实际情况,编制今年年初预算,将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落到实处,加强项目规划、绩效目标管理、完善项目分配办法和管理办法、加强项目管理、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
十四、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的部门(单位)参照部门预算公开的范围、体例和内容进行公开。
本单位无上述相关内容。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本部门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和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4.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公路水路运输方面支出。
5.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指反映其他交通运输支出中除对公共交通运营补助以外的其他支出。
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款)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项):指反映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中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和提租补贴(项):指反映经财政部门批准用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管理费用支出。
8.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物资事务(款)其他粮油物资支出(项):指反映粮油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其他专用名词。
本部门无其他专用名词
第六部分 附件
一、2022年度发改委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自评得分93分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牢固树立预算绩效理念,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关于开展2022年度财政项目支出和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咸财绩函﹝2023﹞2号)的相关要求,我委组织自评小组,小组成员经过资料收集、调研访谈及自评分析程序,一是开展了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二是根据我委的具体情况,自评小组成员按照自评工作方案,查阅了相关支出账目,收集整理支出相关资料并对其进行分析;三是总结。从自评情况来看,我委所有项目严格按照市财政批复的预算执行,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完成了项目绩效目标。自评得分93分,优秀等级。现将我委预算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结果报告如下:
评分结果一览表
评价准则 | 准则分值 | 评价得分 |
预算执行 | 10 | 9 |
产出指标 | 50 | 46 |
效益指标 | 30 | 28 |
满意度指标 | 10 | 10 |
综合评价得分 | 100分 | 93 |
(二)绩效目标工作开展情况
1.基本情况。
(1)部门预算收支情况。发改委2022年整体部门预算10660.59万元。实际支出10470.83万元,预算执行率98%。其中:基本支出2963.8万元,项目支出7507.03万元。
(2)2022年主要工作任务。
①加强宏观经济监测分析。
②加强投资项目建设。
③确保“十四五”各项规划编制任务圆满完成。
④加快推进能源项目建设。
⑤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⑥推进区域协调发展。
2.整体绩效目标。包括3年总体目标和年度目标。
总体产出指标:争取亿元以上项目840个;争取10亿元以上项目180个;争取市重点540个;争取省重点项目计划数60个;开展对口援疆6次;完成信用平台建设指标值:完成两级储备粮库核查12次;开展农业品价格12次;编制机场、铁路规划4个。
总体效益指标:地区生产总值增长8%;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2%;亿元项目投资额3360亿元;10亿元项目投资额4500亿元;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1680亿元;产业援疆资金30万元;援疆建设资金450万元;完成粮食储备利费补705万元;完成信用平台建设当年完成;
满意度指标;企业及群众满意度达到90%
年度产出指标:争取亿元以上项目280个;争取10亿元以上项目60个;争取市重点项目计划数180个;争取省重点项目计划数20个;开展对口援疆2次;完成信用平台建设指标值:完成;两级储备粮库核查4次;开展农业品价格4次;编制机场、铁路规划4个。
年度效益指标:地区生产总值增长8%;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2%;亿元项目投资额1120亿元;10亿元项目投资额1500亿元;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560亿元;产业援疆资金10万元;援疆建设资金150万元;完成粮食储备利费补贴235万元;完成信用平台建设:当年完成。
年度满意度指标:企业及群众满意度达到90%
3.完成的绩效目标、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争取亿元以上项目280个已完成;争取10亿元以上项目60个已完成;争取市重点项目计划数180个已完成;争取省重点项目计划数20个已完成;开展对口援疆2次未完成 ,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未能开展相关活动;完成信用平台建设指标值已完成;两级储备粮库核查4次已完成;开展农业品价格4次已完成;编制机场、铁路规划4个未完成。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2年度部门决算收入10660.59万元,部门决算支出10470.83万元,结余189.75万元,执行率为98%。在保障预算资金使用情况上我委做了如下工作:
一是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按照省、市要求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我委严格相关财务管理制度。专项项目的申报严格按照市财政资金管理的要求进行,专项资金财政拨款到位后及时进行了项目开展和资金投入。我单位目前对专项资金的管理按照项目支出涉及的经济科目规定,并制定了一系列财务管理制度,根据财务管理办法的相关制度执行,有力保证了项目资金的实施。已实施有《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关于不相容岗位与职责得到有效分离和实施制度》等切实可行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是资金拨付审批手续完整。根据各业务科室制定项目工作计划,项目实施前填写《项目支出申报审批表》、《出差申报审批表》、《接待申报审批表》等并按程序报相关领导审批,项目结束后,按实际金额再报相关领导审批,并申请国库集中支付。各项资金全部实现国库集中支付,不存在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项目支出和超标准支出等现象,使项目资金的运用得到了合理的控制,项目得到了切实的保障。
三是会计信息质量真实。严格执行《会计法》等财经法规,严格按照相关会计制度办理会计业务,进行会计核算,并做好会计记录,真实的反映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并接受市级财政、审批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2年基本完成年初确定的产出指标,除了下达的预算数没有完全执行完外,其余都基本实现。主要是因为有些项目规划因一些原因还未开展不能按时支付。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①着力稳住经济大盘。一是抓好经济运行调度。建立健全全市稳增长经济运行月监测、月分析工作机制,科学精准研判预期目标,每月分行业监测预警,确保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全年GDP增长5%。
②全力扩大有效投资。保持投资稳定增长,制定《咸宁市关于进一步加快重大项目建设扩大有效投资的实施方案》,细化五大类16条落实措施。全市投资同比增长16.9%,位于全省第8位。
③聚力推进重大改革。一是全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健全工作体制机制,实施书记市长双组长制、评价指标“指标长”制、重点工作月调度制,强力推进抓落实。制定出台了《咸宁市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2022年重点任务清单》及25个重点任务配套子方案。
④全力推进区域协调发展。一是主动融入武汉都市圈发展。开展打造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研究,全程参与武汉都市圈相关规划编制工作。
⑤强力推进重大项目。一是能源重点项目如期推进。华润蒲圻电厂三期、大幕山抽水蓄能、赤壁500千伏变电站、南三县管道天然气工程已实现开工建设;华润赤壁百万千瓦新能源基地、崇阳沙坪98兆瓦农光互补光伏电站等4个新能源项目预计年内并网发电。二是重大铁路项目前期加快推进。长江门户港和国际陆港项目被纳入2022年省级重点项目,“咸宁港”被纳入省级重要港口,国际陆港项目一期238亩启动区累计完成投资7120万元,预计2023年6月竣工;咸宁站货场搬迁完成项目可研预审并纳入《2022年全省高质量供应链物流体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横沟至潘家湾通港铁路和金盛兰铁路项目即将启动可行性研究等工作。武咸昌高铁(咸宁段)项目即将启动预可研深化研究。武汉到咸宁市域(郊)铁路纳入湖北省都市圈市域(郊)铁路规划,并列为一期启动项目,目前已完成规划研究。常岳(咸)九铁路规划已纳入《国家“十四五”铁路发展规划》和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十四五”实施方案,已完成了线路走向初步方案,目前正在修改完善。
⑥合力统筹安全与发展。一是粮食安全保障有力。制定了《咸宁市贯彻落实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粮食安全责任制规定工作清单》,及时下达地方储备粮轮换计划,已下达市级储备轮换计划4025吨确保地方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落实新增市县级储备2.16万吨,轮换指标全部完成。二是能源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组织开展能源企业安全隐患检查活动14次,累计检查企业29家(次),发现问题隐患327个,均已全部整改完成。开展电网通道清障工作,完成清理树竹障10.2万棵。严格落实政府3天和城市燃气企业5%的储气责任,保障全市企业生产和居民生活用气需求。执行需求响应16次,圆满完成夏季电力需求响应工作。三是价格指数保持稳定。前三季度,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1.7%。9月份、10月份食品类价格指数分别为9.1%、6.8%,均达到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启动条件。全市累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人数266234人次,发放资金总金额为12015105元。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我委整体支出绩效满意度在90%以上,符合年初制定的满意度指标。
(四)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预算编制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预算编制是整个预算管理的起点,对整个单位的业务开展来说非常重要,整个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对预算管理的水平、财政资金使用的效益具有决定性影响。部分项目预算编制不够严谨,在今后的管理中还需进一步加强学习和与业务部门的沟通交流,提高预算编制的合理科学。
2.项目管理制度有欠缺,资金分配不均匀
我市重大项目前期经费使用没有制定具体的分配依据,在项目的选定上单纯是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重点和主管部门的调查了解给予部分重点项目支持。
3.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不完善
各实施部门没有充分认识到作为资金使用部门,应当对资金的使用绩效负责。参与绩效评价的主动性、积极性需进一步提高。我委各项目在设定中长期目标时,绩效指标不够明确、细化、可量化。由于重点项目数量多,规模不一,单一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会影响对项目评价的全面性和重点性。
(四)改进措施与建议
1.建立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的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2.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制定项目用款计划、预期绩效目标,并对项目绩效实施实时监控,有效防止专项资金挤占、挪用现象发生,加大财政集中扶持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2022年度市发改委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二、2022年度城际铁路运营亏损补贴绩效评价报告
(一)自评得分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牢固树立预算绩效理念,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关于开展2022年度财政项目支出和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咸财绩函﹝2023﹞2号)的相关要求,我委组织自评小组,小组成员经过资料收集、调研访谈及自评分析程序,开展了2022年度城际铁路运营亏损补贴自评工作。从自评情况来看,我委所有项目严格按照市财政批复的预算执行,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完成了项目绩效目标。自评得分90分。
(二)绩效目标工作开展情况
1.项目概况。
为保障武咸城际铁路正常运营,按照省审计厅有关武汉城市圈城际铁路运营损益审计建议等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请示市政府,通过进一步与省发改、省铁路公司沟通磋商,2022年城际铁路运营亏损补贴5000万元先行转入到市城发集团“双控专户”。
2.项目绩效目标。
产出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完成城际铁路亏损补贴次数(1次);时效指标:运营亏损补贴拨付时间(当年完成);成本指标:运营亏损补贴金额(预算1亿元)。
效益指标:社会效益:保障城际铁路正常运营;助益武咸同城一体化发展;助跑咸宁旅游新突破;助燃咸这经济新活力。可持续影响指标:带动咸宁物流、经济、社会发展不断进步
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达到90%
3.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本次绩效评价的对象是2022年度我委城际运营亏损补贴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评价目的是通过评价,了解分析2022年度我委城际运营亏损补贴支出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分析衡量项目资金支出的效率、效益和效果,探索和改进项目资金的管理方式,促进我委日常工作的顺利、有效开展。
4.完成的绩效目标、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产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数量指标:完成城际铁路亏损补贴次数1次已完成;时效指标:运营亏损补贴拨付时间当年完成已完成;成本指标:运营亏损补贴金额1亿元实际拨付5000万元只完成50%,原因是中期根据实际情况调减部门预算5000万元。
效益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社会效益:保障城际铁路正常运营已完成;助益武咸同城一体化发展已完成;助跑咸宁旅游新突破已完成;助燃咸这经济新活力已完成。可持续影响指标:带动咸宁物流、经济、社会发展不进步已完成
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达至90%已完成。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22年城际运营亏损补贴经费预算1亿元,中期调减预算资金5000万元,实际预算金额5000万元。预算申报执行率50%,实际拨付率100%,主要是年初预算确定不精准。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2022年城际运营亏损补贴在市财政局的大力支持下全部按预算下达到位,发改委按照各种财经纪律严格审批流程规范性列支,城际运营亏损补贴通过委党组会研究并报备“三重一大”事项,资金在经过市财政下达资金批复意见书和关于支付2022年城际铁路补亏资金的函的要求下全额拨付完成。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2年发改委铁路办根据武咸城际铁路运营情况与财政部门对接,及时进行了拨付,很好的完成了部门预算执行工作。
未完成指标情况:城际运营亏损补贴年初预算为1亿元,我委根据实际情况,执行中期申请了调减,共调减预算资金5000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发改委铁路办的细致工作,全力协调本市以及省铁路公司,不断调整城际铁路的出行方案,使得城际铁路的运营保持快速、高效运,为武咸一体化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咸宁市旅游提供了有力保障,为咸宁经济持续发展保驾护航。群众满意度达至90%也已完成。
(四)下一步改进措施
改进措施:进一步提前谋划和测算,将亏损补贴金额计算得更加精准,从而达到更高的预算执行率。
2022年度城际铁路运营亏损补贴绩效自评表
三、2022年度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自评报告
(一)自评得分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牢固树立预算绩效理念,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关于开展2022年度财政项目支出和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咸财绩函﹝2023﹞2号)的相关要求,我委组织自评小组,小组成员经过资料收集、调研访谈及自评分析程序,开展了2022年度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自评工作。从自评情况来看,我委所有项目严格按照市财政批复的预算执行,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完成了项目绩效目标。自评得分96分。
(二)绩效目标工作开展情况
1.项目概况。
根据《湖北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和《湖北省市、县服务业发展评估办法》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2021年度全省服务业发展估计确定的全省服务业发展特殊贡献市补助资金从2022年度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专项中支出,咸宁争取相关资金698万元。
2.项目绩效目标。
产出绩效目标:数量指标:服务业发展相关企业数(指标值16家);质量指标:服务业发展(稳定提高) 时效指标: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拨付时限(当年拨付完成);成本指标: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698万元)
效益指标:社会效益:当地服务发展(持续发展壮大);经济指标:拉动服务业经济发展(持续好转);满意度指标:服务业相关企业满意度达到90%
3.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本次绩效评价的对象是2022年度我委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评价目的是通过评价了解分析2022年度我委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支出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分析衡量项目资金支出的效率、效益和效果,探索和改进项目资金的管理方式,促进我委日常工作的顺利、有效开展。
4.完成的绩效目标、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产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数量指标:服务业发展相关企业数(指标值16家)已完成;质量指标:服务业发展(稳定提高)初步完成;时效指标: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拨付时限(当年拨付完成)已完成;成本指标: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698万元)已完成。
效益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效益指标:社会效益:当地服务发展(持续发展壮大)已逐步正在形成;经济指标:拉动服务业经济发展(持续好转)已逐步正在形成。
满意度指标:服务业相关企业满意度达至90%已完成。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22年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预算698万元,实际预算下达经费698万元。预算申报执行率100%,实际拨付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2022年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在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和市财政局的大力支持下全部按预算下达到位,并通过委党组会研究并报备“三重一大”事项按照各种财经纪律严格审批流程规范性列支,全额拨付完成。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2年发改委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在市财政局的大力支付下及时进行了拨付,很好的完成了部门预算执行工作。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发改委相关科室的细致工作,全力协调本市服务业相关企业积极申报发展引导资金,得到了上级发改部门的大力支持,对咸宁的服务业相关企业输送了发展解困资金,帮助我市相关企业因疫情导致的困难群众满意度达至90%也已完成。
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服务业发展不是一朝一夕通过一定的引导资金就能全面完成的,有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今后要加强企业发展导向不仅要在资金上支持还要在相关政策上帮助咸宁服务业相关企业继续向前发展。
(四)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2022年度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绩效自评表
四、2022年度重大项目前期费绩效评价报告
(一)自评得分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牢固树立预算绩效理念,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关于开展2022年度财政项目支出和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咸财绩函﹝2023﹞2号)的相关要求,我委组织自评小组,小组成员经过资料收集、调研访谈及自评分析程序,开展了2022年度重大项目前期费绩效自评工作。从自评情况来看,我委所有项目严格按照市财政批复的预算执行,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完成了项目绩效目标。自评得分88分。
(二)绩效目标工作开展情况
1.项目概况。
2022年发改委全力推进省市重点项目。46个省级重点项目今年完成投资264.5亿元,占年度计划146.2%;158个市级重点项目今年完成投资343.6亿元,占年度计划144.5%,省市重点项目均提前超额完成年度投资计划。二是有序推进季度集中开工项目。全年共集中开工项目630个,已入库546个,完成投资568.6亿元。三是推动入库纳统项目稳步增长。2022年在库项目1486个,同比增长18.5%。全市新入统计库项目1121个,同比增长44.6%。四是全域谋划“三库”项目。初步梳理“三库”项目4265个,合计总投资2.25万亿。五是定期调度投资项目。对我市投资和重点项目及有关工作实行定期调度,对10亿元以上重点项目、省市重点项目、季度新开工项目、“解难题、稳增长、促发展 企业帮扶”活动走访企业情况、城建领域项目建设、“三库”项目、“双万”项目、中央(省)预算内项目等9类领域实行周(月、季)调度,准确掌握项目建设情况。
2.项目绩效目标。
产出绩效目标:完成铁路规划1个;完成信用体系平台
建设维护1次;每年四次项目集中开工累计开工项目数≥440个;争取中央和省预算内项目≥400个;充电桩规划1个;通用机场规划1个;大健康规划编制工作通过验收;通用机场规划编制工作基本完成;铁路规划编制工作符合规划要求;营商环境考核评估工作达标;机场规划工作完成初稿;大健康规划完成并支付尾款;铁路规划当年完成初稿并验收;营商环境考核评估当年完成;信用平台维护当年完成;项目前期费预算安排1300万元。
效益指标:GDP全省排名力争第9;完成省级项目投资额130亿元;四次项目集中开工活动累计项目总金额500亿元;社会经济发展持续利好;
满意度指标:企业及项目单位满意度达到90%
3.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本次绩效评价的对象是2022年度我委项目前期费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评价目的是通过评价,了解分析2022年度我委项目前期费支出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分析衡量项目资金支出的效率、效益和效果,探索和改进项目资金的管理方式,促进我委日常工作的顺利、有效开展。
4.完成的绩效目标、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产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数量指标:完成铁路规划1个
未完成;完成信用体系平台建设维护1次已完成;每年四次项目集中开工累计开工项目数≥440个已完成;争取中央和省预算内项目≥400个已完成;充电桩规划1个已完成;通用机场规划1个未完成。质量指标:大健康规划编制工作通过验收已完成;通用机场规划编制工作基本完成未完成;铁路规划编制工作符合规划要求未完成;营商环境考核评估工作达标已完成。时效指标:机场规划工作完成初稿未完成;大健康规划完成并支付尾款已完成;铁路规划当年完成初稿并验收未完成;营商环境考核评估当年完成已完成;信用平台维护当年完成已完成。成本指标:项目前期费预算安排1300万元未全部完成。
效益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经济效益:GDP全省排名力争第9已达到;完成省级项目投资额130亿元已完成;四次项目集中开工活动累计项目总投资1200亿元已完成。社会效益指标:社会经济发展持续利好已完成。满意度指标:企业及项目单位满意度达至90%已完成。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22年重大项目前期经费预算2000万元(含市直其他部门使用资金),中期调减预算资金700万元,实际预算金额1300万元。其中:市本级财政共下达我委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711.81万元,执行预算资金640.34万元,还结余71.46万元,预算执行率54%。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2022年重大项目前期经费在市财政局的大力支持下全部按预算下达到位,发改委按照各种财经纪律严格审批流程规范性列支,所有用于项目开展的前期工作经费拨付完毕。
(3)重大项目前期费均在重点项目工作开展进度下逐
一实施拨付,大额款项均通过委党组会研究通过并报备“三重一大”事项。一般性经费支出由各业务科室工作人员提出后由分领导审核确认后财务室审核后规范性列支,没有虚列冒领等现象发生。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2年发改委争取中央、省预算内补助资金142个12.6亿元;争取投资和项目建设考核奖励资金370万元。申报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项目135个,总投资1190.3亿元,申请基金金额239.4亿元,目前已投放4个1.64亿元;积极对接国家对部分领域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贷款财政贴息政策,累计申报备选项目163个,总投资136.7亿元,贷款需求109.6亿元。46个省级重点项目今年完成投资264.5亿元,占年度计划146.2%;158个市级重点项目今年完成投资343.6亿元,占年度计划144.5%,省市重点项目均提前超额完成年度投资计划。全年共集中开工项目630个,已入库546个,完成投资568.6亿元。完成在库项目1486个,同比增长18.5%。全市新入统计库项目1121个,同比增长44.6%。初步梳理“三库”项目4265个,合计总投资2.25万亿。对我市投资和重点项目及有关工作实行定期调度,对10亿元以上重点项目、省市重点项目、季度新开工项目、“解难题、稳增长、促发展 企业帮扶”活动走访企业情况、城建领域项目建设、“三库”项目、“双万”项目、中央(省)预算内项目等9类领域实行周(月、季)调度,准确掌握项目建设情况。
未完成指标情况:主要是机场和铁路规划编制工作滞后,一部分是疫情原因无法开展调研活动,二是机场选址还未最后确定和铁路规划与省铁路公司在走向上还未完全达成一致,预算资金执行率偏低主要原因是项目前期费预算为全市指标由发改委1家进行申报,有些项目前期费由市直其他单位申报使用不经过发改委进行拨付。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2年全市保持投资稳定增长,制定《咸宁市关于进一步加快重大项目建设扩大有效投资的实施方案》,细化五大类16条落实措施。全年全市投资同比增长16.9%,位于全省第8位。咸宁社会发展持续利好弥补了因疫情原因导致的经济下滑趋势。
(3)满意度指标:各项目企业主及群众非常满意。
(四)下一步改进措施
1.2022年重大项目投资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各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圆满完成了年初预定目标。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在全省排名居中,今后应加强资金拨付管理更加规范使用项目资金。
2.建议市级财政将全市重大项目前期经费预算分解到各个预算单位单独执行,由发改委一家申报全市重大项目前期经费预算既不合理也不科学,容易造成预算资金下达不到位,预算执行率偏的假象。
2022年度重大项目前期费绩效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