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336925/2024-24449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财政 发文单位: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名 称: 2023年度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算公开(汇总) 发布日期: 2024年09月26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汇总)
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六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咸宁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方案〉的通知》(鄂办文[2009]98号)和《中共咸宁市委、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咸宁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咸发[2009]13号)精神,设立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市政府工作部门。2019年3月根据咸宁市机构改革方案将粮食局、区经局、物价局整体及部分职能划归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度行政编58个,工勤编制11个,参公事业编制价格认定中心9个、粮食事业发展中心9个、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6个、营商环境促进中心11个、核电办7个。实有人数92,退休99人,长期编外聘用人员6人,劳务派遣8人。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单位构成看,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决算由实行独立核算的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决算和1个下属单位决算组成。
纳入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
2.咸宁市农业资源区划办公室
发改委内设科室18个:1、办公室;2、国民经济综合规划科;3、固定资产投资科(援疆办);4、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和政策法规科;5、农村经济科(易迁办);6、综合交通科(市交通战备办公室、市铁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7、工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招商引资科(经动办、开发区办);8、环资科(“五个三”重大生态办、厕革办、节能办、机场办);9、社会发展和服务业科;10、财贸外经和信用建设科;11、行政审批科;12、能源科;13、价格管理科;14、粮食行业管理科;15、粮食储备管理科;16、区域经济协作科;17、人事科(离退休干部科、机关党委);18、国防动员委员会办公室。
所属二级单位6个:1、价格认证中心;2、粮食事业发展中心;3、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4、营商环境促进中心;5、咸宁市核电办公室;6、农业资源区划办公室(前5个没有单独部门预决算经费,区划办设有单独部门预决算经费)。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6999.4万元。与2022年度10620.46万元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3621.06万元,下降34%,主要原因是城际运营亏损补贴预算资金5000万元进行了年中调减,以及增加了充电桩奖补资金和社会服务业引导资金1000万元项目预算资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6999.4万元,与2022年度10620.46万元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621.06万元,下降3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538.14万元,占本年收入93%;其他收入461.26万元,占本年收入7%;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占本年收入0%。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6999.4万元,与2022年度10620.46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621.06万元,下降34%。其中:基本支出2381.67万元,占本年支出34%;项目支出4617.74万元,占本年支出66%。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6538.14万元。与2022年度10412.46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874.32万元,下降37%。主要原因是城际运营亏损补贴预算资金5000万元进行了年中调减,以及增加了充电桩奖补资金和社会服务业引导资金1000万元项目预算资金。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538.14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10412.46万元减少3874.32万元。主要原因是城际运营亏损补贴预算资金5000万元进行了年中调减,以及增加了充电桩奖补资金和社会服务业引导资金1000万元项目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38.1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与2022年度10412.46万元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874.32万元,下降34%。主要原因是城际运营亏损补贴预算资金5000万元进行了年中调减,以及增加了充电桩奖补资金和社会服务业引导资金1000万元项目预算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38.1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36.98万元,占40%。主要是用于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以及项目经费的支出。
2. 国防支出396万元,占6.2%。主要是用于国防动员方面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9.48万元,占5%。主要是用于养老、职业年金等相关社会保险类缴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55.43万元,占0.8%。主要是用于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工伤等方面支出。
5.节能环保支出542.67万元,占8.4%。主要用于环境保护方面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196.59万元,占3%,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的缴纳。
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85万元,占1.3%,主要用于粮食储备利费补贴的发放。
8.城乡社区支出2275.98万元,占35.3%,主要用于人防工程建设方面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877.24万元,支出决算为6538.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256.37万元,支出决算为2636.98万元,年中追加预算71.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人防办职能整体划转发改委,增加了人员及公用经费支出。
2.国防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支出决算数为396万元,年中追加预算经费39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人防办职能整体划转发改委,增加了国防预算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49.33万元,支出决算为349.48万元,年中追加预算100.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人防办职能整体划转发改委,增加了社保预算经费。
4.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93.29万元,支出决算为55.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主要原因是2023年7月起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按月缴纳,只缴纳到2023年12月止,全年该预算只执行了6个月。
5.节能环保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42.67万元。年中追加预算数542.67万元,完成追加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补助资金当年下达并完成支付。
6.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年中追加预算2275.98万元,年中追加预算2275.98万元,完成追加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人防办职能整体划转发改委,将人防工程项目预算资金一并划入发改委进行支付。
7.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92.01万元,追加支出决算为196.59万元,年中追加预算4.58万元,完成追加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人防办职能整体划转发改委,增加了住房公积金的预算支出。
8.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年中追加预算85万元,支出决算为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主要原因增加了省拨节日粮油增供价差补贴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80.0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049.5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330.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当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5.71万元,支出决算为27.7万元,年中追加预算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增加2万元万元,增长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机构改革人防办职能整体划转发改委,增加了公务车运行预算经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2023年未收到省及市级相关出国批示。全年支出涉及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16万元,支出决算为 18.0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预算增加2.02万元,增长11%。主要原因机构改革人防办职能整体划转发改委,增加了公务车运行预算经费。
(1)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主要是2023年没有新增公务用车的采购计划。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与预算相比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18.0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的燃油费、维修保养费等支出。截至2023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与预算相比增加2.02万元,增长11%。主要原因机构改革人防办职能整体划转发改委,增加了公务车运行预算经费。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9.7万元,支出决算为5.35万元,完成预算的55%,较上年减少4.35万元,下降4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厉行节约等因素。
其中: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是没有外事接待工作。2023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来访对象主要是没有相关外宾来访人员。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5.35万元,接待对象主要是国家、
省、市州以及相关招商引资等相关人员,主要是开展项目调研、检查、验收,招商引资工作。2023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53个,594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0.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295.18万元增加35.32万元,增长10%,完成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其他商品和服务经费支出增加35.32万元。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人防办职能整体划转发改委增加了人员公用经费。其中:办公费30.39万元、印刷费5.11万元、水费0.26万元、电费15.62万元、邮电费5.94万元、物业管理费12.52万元、差旅费23.66万元、维修维护费13.09万元、租赁费0.18万元、会议费1.3万元、接待费1.07万元、劳务费14.44万元、委托业务费34.07万元、工会经费22.99万元、福利费3.3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8.3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9.86万元、资本性支出22.31万元。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9.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7.8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4.3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98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8%;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2.38万元,占服务支出金额的92%。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省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2个,资金11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8%。从评价情况来看,以上项目均严格根据市财政批复的预算细化工作计划,明确项目实施时间安排、工作安排、资金安排,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完成了项目绩效目标。
组织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委2023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果优良。项目与目前政策相符,项目立项规范、合理,资金到位及时、使用合规、监控有效,工作及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执行有效、项目质量可控,项目实际支出没有超预算,达到了预定的目标。项目的实施对我委做好履职的服务工作起到了充分保障作用。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涉密项目除外)。
1.2023年度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50万元,执行数为650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
产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数量指标:服务业发展相关企业数(指标值8家)已完成;质量指标:服务业发展(稳定提高)初步完成时效指标: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拨付时限(当年拨付完成)已完成;成本指标: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650万元)已完成。
效益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效益指标:社会效益:当地服务发展(持续发展壮大)已逐步正在形成;经济指标:拉动服务业经济发展(持续好转)已逐步正在形成;
满意度指标:服务业相关企业满意度达至90%已完成。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无。
2.2023年度重大项目前期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37万元,执行数为380万元,完成预算70%。主要产出和效益:
产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数量指标:营商环境考核评估工作2项完成1项;完成信用体系平台建设维护1次已完成;每年四次项目集中开工累计开工项目数≥440个已完成;争取中央和省预算内项目≥400个已完成;争取中央和省预算内投资项目144个已完成。质量指标:信用体系平台维护扩容已完成;通用机场规划编制工作基本完成未完成;铁路规划编制工作要求未完成;营商环境考核评估工作达标已完成。时效指标:信用平台维护扩容当年已完成;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价2项已完成1项;铁路规划验收未完成还余尾款未支付;成本指标:项目前期费预算安排537万元未全部完成还结余155万元。
效益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经济效益:GDP全省排名力争第11已达到;完成省级项目投资额191.5亿元已完成;四次项目集中开工活动累计项目总投资1500亿元已完成。社会效益指标:社会经济发展持续利好已完成。满意度指标:企业及项目单位满意度达至90%已完成。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2023年重大项目前期经费预算537万元,实际下达预算金额537万元。其中:市本级财政共下达我委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537万元,执行预算资金380万元,还结余155万元,预算执行率70%。执行率低的主要原因是铁路规划尾款未能及时支付以及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价工作正在开展未达到支付合同款的时限所制。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根据上年度绩效评价实际情况,编制今年年初预算,将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落到实处,加强项目规划、绩效目标管理、完善项目分配办法和管理办法、加强项目管理、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
十四、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的部门(单位)参照部门预算公开的范围、体例和内容进行公开。
本单位无上述相关内容。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和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退役安置方面的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8.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项):反映其他用于公路水路运输方面的支出。
9.交通运输支出(类)其他交通运输支出(款)其他交通运输支出(项):反映除对公共交通运营补助以外的其他支出。
1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款)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项):反映其他商业服务中的其他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13.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物资事务(款)其他粮油物资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粮油事务方面的支出。
14.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储备(款)储备粮油差价补贴(项):反映储备粮油差价补贴支出。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其他专用名词。
本部门无其他专用名词
第六部分 附件
2023年度发改委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自评得分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牢固树立预算绩效理念,
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关于开展2023年财政项目支出和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工作通知的相关要求,我委组织自评小组,小组成员经过资料收集、调研访谈及自评分析程序,一是开展了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二是根据我委的具体情况,自评小组成员按照自评工作方案,查阅了相关支出账目,收集整理支出相关资料并对其进行分析;三是总结。从自评情况来看,我委所有项目严格按照市财政批复的预算执行,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完成了项目绩效目标。自评得分95分。
二、绩效目标工作开展情况
(一)基本情况。
1、部门预算收支情况。发改委2023年整体部门预算7876.33万元。实际支出7538.86万元,预算执行率95.72%。其中:基本支出2276.13万元,项目支出5262.73万元。
2、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1)在抓实经济运行上持续发力。
(2)在推进投资项目上持续发力。
(3)在融入武汉都市圈上持续发力
(4)在优化营商环境上持续发力。
(5)在推动县域高质量发展上持续发力。
(二)整体绩效目标。
总体产出指标:数量指标争取中央、省预算内补助项目430个;争取省级重点项目140个;争取市重点474个;全市共集中开工项目个数1800个,开展对口援疆6次;完成信用平台建设1个:完成两级储备粮库核查12次;编制机场、铁路规划5个。
总体效益指标:经济效益地区生产总值增长5%;争取中央、省预算内补助项目资金36亿元;争取省级重点项目个数768亿元;全年集中新开工项目投资额1500亿元;市级重点项目完成投资额1030亿元。社会效益 完成信用平台建设1个;完成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估。
满意度指标;企业及群众满意度达到90%
年度产出指标:数量指标 争取中央、省预算内补助项目142个;争取省级重点项目46个;全年共争取集中开工项目600个;市级重点项目158个;开展对口援疆工作2次;完成信用平台建设1个;完成两级储备粮库核查4次;编制机场、铁路项目规划5个。
年度效益指标:经济效益地区生产总值增长5%;争取中央、省预算内资金12亿元;争取省级重点项目资金256亿元;全年共集中开工项目投资额500亿元;市级重点项目完成投资额428亿元。社会效益 完成信用平台建设为企业和人个提供更好更便捷的征信查询服务;完成营商环境评估,为企业建立更好的营商环境平台。
年度满意度指标:企业及群众满意度达到90%
(三)完成的绩效目标、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争取中央、省预算内补助项目226个完成投资13.4亿元;争取省级重点项目26个完成投资191.5亿元;市级重点项目173个完成投资334.5亿元;全年集中开工项目612个完成投资522亿元;完成对口援疆2次;完成信用平台建设1个;完成两级储备粮库核查4次;编制机场、铁路规划3个。
产出指标未完成情况:争取省级重点项目46个完成投资256亿元,实际完成26个191.5亿元;市级重点项目158个完成投资428亿元,实际完成173个完成投资334.5亿元。
编制机场、铁路规划5个已完成和启动3个。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一)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3年度部门决算收入7876.33万元,部门决算支出7538.86万元,结余337.47万元,执行率为95.72%。在保障预算资金使用情况上我委做了如下工作:
一是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按照省、市要求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我委严格相关财务管理制度。专项项目的申报严格按照市财政资金管理的要求进行,专项资金财政拨款到位后及时进行了项目开展和资金投入。我单位目前对专项资金的管理按照项目支出涉及的经济科目规定,并制定了一系列财务管理制度,根据财务管理办法的相关制度执行,有力保证了项目资金的实施。已实施有《预算管理制度》、《支出管理制度》、《关于不相容岗位与职责得到有效分离和实施制度》等切实可行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是资金拨付审批手续完整。根据各业务科室制定项目工作计划,项目实施前填写《项目支出申报审批表》、《出差申报审批表》、《接待申报审批表》等并按程序报相关领导审批,项目结束后,按实际金额再报相关领导审批,并申请国库集中支付。各项资金全部实现国库集中支付,不存在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项目支出和超标准支出等现象,使项目资金的运用得到了合理的控制,项目得到了切实的保障。
三是会计信息质量真实。严格执行《会计法》等财经法规,严格按照相关会计制度办理会计业务,进行会计核算,并做好会计记录,真实的反映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并接受市级财政、审批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离原因等)。
1.成本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发改委2023年整体部门预算7876.33万元。实际支出7538.86万元,预算执行率95.72%。其中:基本支出2276.13万元,项目支出5262.73万元。
2.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3年基本完成年初确定的产出指标,除了下达的预算数没有完全执行完还结余337.47万元外,其余都基本实现。主要是因为有些项目规划因一些原因推进较慢不能按时支付以及整体经济形势下行造成项目投资额无法完成。
3.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着力稳定经济大盘。坚决扛牢稳增长政治责任,组织实施“开门红”十大行动,全力以赴抢开局、拼经济、抓发展。坚持“一月一分析、一月一预警”,多次组织召开全市经济运行分析会,盯紧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及时预警提醒,全力冲刺打好全年收官战。前三季度,全市GDP完成1404.70亿元,同比增长4.6%。
(2)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联合市委组织部、市统计局组织开展全省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推动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培训会,解读2022年咸宁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结果(市、县),对今年现有的指标情况进行预警提醒。紧密对接省发改委,研究制定了市考评体系和县(市、区)特色指标,并细化了评分细则。
(3)着力扩大有效投资。一是保持投资稳定增长。1-10月,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7.5%,排名全省第11位,连续3个月超过全省增速,排位较上月提升3位。二是省市重点项目支撑有力。26个省级重点项目(含2个前期工作项目)开工率100%;已完成投资191.5亿元,完成年度计划116.3%。173个市级重点项目已开工164个,占比94.8%;年度计划投资262.3亿元,已完成投资334.5亿元,占比127.5%。三是季度开工项目推进有序。举办4次季度集中开工活动,集中开工项目612个,总投资2113.99亿元,年度计划投资522.29亿元。
(4)着力向上争取资金。将项目资金争取做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密切跟踪中央和省预算内资金投向,通过积极指导包装储备项目、谋划筛选上报项目、盯紧靠上争取项目,积极争取各类资金。截至目前,市发改委累计争取中央、省预算内补助资金226个13.4亿元,其中:中央预算内项目214个12.9亿元,省预算内项目12个0.52亿元。2024年在中央、省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国债等投向上储备项目1758个,总投资3119.73亿元,资金需求1354.98亿元。谋划2024年亿元以上项目631个,总投资5252.7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312.6亿元;储备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563个,总投资696.6亿元;储备2024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465个,项目总投资1312亿元,债券资金需求618.8亿元。
(5)着力推进重大项目。抓住国家、省多个能源专项规划中期评估的机遇,超前做好能源项目谋划、储备工作。截至目前,共谋划、储备能源项目40个,总装机1433.6万千瓦。加快推动清洁能源大基地建,截至10月底,全市清洁能源发电装机规模203.89万千瓦,占全市电力装机规模40.85%,较“十三五”末期增加装机122.23万千瓦。目前在建、谋划项目共58个,总装机规模1714.78万千瓦,在建项目18个,装机规模281.18万千瓦。加快推动“南三县”天然气长输管线工程项目建设,项目总体进度安排为2023年12月25日前完成项目各项前期工作,于2023年12月底前开工建设,2024年12月底前确保崇阳县或通城县通气。
(6)是持续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完成上级部门布置的各项任务,没有信息安全及信用泛化的事件发生。升级市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数据质量大幅提升。升级全市农村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实现我市信用信息数据全覆盖,也是全省唯一一个实现市县村全覆盖的市。在咸宁市图书馆组织“弘扬诚信美德 引领文明风尚”宣传教育活动,弘扬诚实守信的价值观,助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组织评选528家2023年“咸宁市诚信企业”,通过咸宁日报、云上咸宁等市级媒体宣传诚信典型企业46家,为诚信企业提供信贷支持累计发放贷款3.78亿元。在全省率先完成信用修复专项行动,在全省第一个推行“二书(行政处罚决定书、信用修复告知书)同达”。按《湖北省信用修复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公开明确办理流程和时限,将初审时间从3个工作日压缩到“即刻办理”。截至10月初核受理1379条修复申请记录,协助企业解决问题200余次,修复率已达50%以上。
(7)着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统筹协调全市“双集中”工作,指导协助嘉鱼县创建省级“双集中”试点,指导各县(市、区)全面推动城市和产业集中高质量发展工作。起草了市级“双集中”实施方案(讨论稿);坚持每周每旬调度“双集中”工作进展情况。
(8)着力统筹发展与安全。一是切实维护经济安全。严格落实市委国安委经济安全工作要求,履行经济领域安全专班牵头职责,在全国、全省“两会”等重大活动和重要敏感节点,经常性开展经济安全风险排查;深入开展国家安全“六进”活动,报送经济安全日常情报信息和进度分析报告14篇。二是扛牢粮食安全政治责任。提请市委、市政府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指示批示及专题研究部署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工作5次,中心组理论学习1次。全面加强粮食购销领域廉政风险隐患排查,每半月开展一次粮食购销领域案件线索梳理工作。建立地方储备共计1.33亿斤(6.65万吨),落实成品粮储备640吨、社会责任储备7810吨。下达市级储备轮换计划4550吨,确保地方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三是能源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组织编制《咸宁市突发事件能源供应保障应急预案(送审稿)》和《咸宁市石油天然气长输管线事故应急预案(送审稿)》。开展发电企业隐患排查、密集输电通道安全巡查、油气长输管线安全隐患排查等督办检查活动10次,检查企业64家(次),共发现问题隐患218处,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13份;已全部完成。清理电力保护区内树障隐患49.09万棵。严格落实政府5天和城市燃气企业5%的储气责任,保障全市企业生产和居民生活用气需求。
4.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我委整体支出绩效满意度在90%以上,符合年初制定的满意度指标。
四、下一步改进措施
1、 建立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加强财务管理,严格
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的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2、 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制定项目用款计划、预期
绩效目标,并对项目绩效实施实时监控,有效防止专项资金挤占、挪用现象发生,加大财政集中扶持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3、预算编制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预算编制是整个预算管理的起点,对整个单位的业务开展来说非常重要,整个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对预算管理的水平、财政资金使用的效益具有决定性影响。部分项目预算编制不够严谨,在今后的管理中还需进一步加强学习和与业务部门的沟通交流,提高预算编制的合理科学。
五、其他佐证材料
无。
2023年度重大项目前期费自评报告
一、自评得分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牢固树立预算绩效理念,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关于开展2023年度财政项目支出和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我委组织自评小组,小组成员经过资料收集、调研访谈及自评分析程序,开展了2023年度重大项目前期费绩效自评工作。从自评情况来看,我委所有项目严格按照市财政批复的预算执行,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完成了项目绩效目标。自评得分88分。
二、绩效目标工作开展情况
(一)项目概况。
2023年发改委全力推进省市重点项目。省级重点项目今年完成投资191.5亿元,占年度计划74%;158个市级重点项目今年完成投资343.6亿元,占年度计划144.5%,省市重点项目均提前超额完成年度投资计划。二是有序推进季度集中开工项目。全年共集中开工项目630个,已入库546个,完成投资568.6亿元。三是推动入库纳统项目稳步增长。2022年在库项目1486个,同比增长18.5%。全市新入统计库项目1121个,同比增长44.6%。四是全域谋划“三库”项目。初步梳理“三库”项目4265个,合计总投资2.25万亿。五是定期调度投资项目。对我市投资和重点项目及有关工作实行定期调度,对10亿元以上重点项目、省市重点项目、季度新开工项目、“解难题、稳增长、促发展 企业帮扶”活动走访企业情况、城建领域项目建设、“三库”项目、“双万”项目、中央(省)预算内项目等9类领域实行周(月、季)调度,准确掌握项目建设情况。
(二)项目绩效目标。
产出绩效目标:完成铁路规划1个;完成信用体系平台
建设维护1次;每年四次项目集中开工累计开工项目数≥440个;争取中央和省预算内项目≥400个;充电桩规划1个;通用机场规划1个;大健康规划编制工作通过验收;通用机场规划编制工作基本完成;铁路规划编制工作符合规划要求;营商环境考核评估工作达标;机场规划工作完成初稿;大健康规划完成并支付尾款;铁路规划当年完成初稿并验收;营商环境考核评估当年完成;信用平台维护当年完成;项目前期费预算安排1300万元。
效益指标:GDP全省排名力争第11;完成省级项目投资额191.5亿元;社会经济发展持续利好;
满意度指标:企业及项目单位满意度达到90%
(三)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本次绩效评价的对象是2023年度我委项目前期费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评价目的是通过评价,了解分析2023年度我委项目前期费支出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分析衡量项目资金支出的效率、效益和效果,探索和改进项目资金的管理方式,促进我委日常工作的顺利、有效开展。
(四)完成的绩效目标、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产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数量指标:营商环境考核评估工作2项完成1项;完成信用体系平台建设维护1次已完成;每年四次项目集中开工累计开工项目数≥440个已完成;争取中央和省预算内项目≥400个已完成;争取中央和省预算内投资项目144个已完成。质量指标:信用体系平台维护扩容已完成;通用机场规划编制工作基本完成未完成;铁路规划编制工作要求未完成;营商环境考核评估工作达标已完成。时效指标:信用平台维护扩容当年已完成;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价2项已完成1项;铁路规划验收未完成还余尾款未支付;成本指标:项目前期费预算安排526万元未全部完成还结余85万元。
效益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经济效益:GDP全省排名力争第11已达到;完成省级项目投资额130亿元已完成;四次项目集中开工活动累计项目总投资1200亿元已完成。社会效益指标:社会经济发展持续利好已完成。满意度指标:企业及项目单位满意度达至90%已完成。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一)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23年重大项目前期经费预算526万元。其中:市本级财政共下达我委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526万元,执行预算资金441万元,还结余85万元,预算执行率83%。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2023年重大项目前期经费在市财政局的大力支持下全部按预算下达到位,发改委按照各种财经纪律严格审批流程规范性列支,所有用于项目开展的前期工作经费拨付完毕。
3.重大项目前期费均在重点项目工作开展进度下逐一实施拨付,大额款项均通过委党组会研究通过并报备“三重一大”事项。一般性经费支出由各业务科室工作人员提出后由分领导审核确认后财务室审核后规范性列支,没有虚列冒领等现象发生。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3年发改委已完成信用体系维护扩容事项,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价2项已完成1项,铁路规划1项已完成。GDP全省排名力争第11已达到;完成省级项目投资额130亿元已完成;四次项目集中开工活动累计项目总投资1200亿元已完成。
未完成指标情况: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价2项已完成1项,铁路规划还结余尾款未能付清,主要原因是规划验收正在进行。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3年全市保持投资稳定增长,制定《咸宁市关于进一步加快重大项目建设扩大有效投资的实施方案》,细化五大类16条落实措施。咸宁社会发展持续利好弥补了因疫情原因导致的经济下滑趋势。
3、满意度指标:各项目企业主及群众非常满意。
四、下一步改进措施
1、2023年重大项目投资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各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圆满完成了年初预定目标。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在全省排名居中,今后应加强资金拨付管理更加规范使用项目资金。
2、建议市级财政将全市重大项目前期经费预算分解到各个预算单位单独执行,由发改委一家申报全市重大项目前期经费预算既不合理也不科学,容易造成预算资金下达不到位,预算执行率偏的假象。
2023年度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自评报告
一、自评得分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牢固树立预算绩效理念,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关于开展2023年度财政项目支出和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我委组织自评小组,小组成员经过资料收集、调研访谈及自评分析程序,开展了2023年度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自评工作。从自评情况来看,我委所有项目严格按照市财政批复的预算执行,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完成了项目绩效目标。自评得分96分。
二、绩效目标工作开展情况
(一)项目概况。
根据《湖北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和《湖北省市、县服务业发展评估办法》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2022年度全省服务业发展估计确定的全省服务业发展特殊贡献市补助资金从2023年度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专项中支出,咸宁争取相关资金650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产出绩效目标 数量指标:服务业发展相关企业数(指标值8家);质量指标:服务业发展(稳定提高) 时效指标: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拨付时限(当年拨付完成);成本指标: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650万元)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当地服务发展(持续发展壮大);经济指标:拉动服务业经济发展(持续好转);满意度指标:服务业相关企业满意度达到90%
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本次绩效评价的对象是2022年度我委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评价目的是通过评价了解分析2022年度我委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支出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分析衡量项目资金支出的效率、效益和效果,探索和改进项目资金的管理方式,促进我委日常工作的顺利、有效开展。
(四)完成的绩效目标、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产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数量指标:服务业发展相关企业数(指标值8家)已完成;质量指标:服务业发展(稳定提高)初步完成 时效指标: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拨付时限(当年拨付完成)已完成;成本指标: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650万元)已完成。
效益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当地服务发展(持续发展壮大)已逐步正在形成;经济指标:拉动服务业经济发展(持续好转)已逐步正在形成;
满意度指标:服务业相关企业满意度达至90%已完成。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23年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预算650万元,实际预算下达经费650万元。预算申报执行率100%,实际拨付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2023年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在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和市财政局的大力支持下全部按预算下达到位,并通过委党组会研究并报备“三重一大”事项按照各种财经纪律严格审批流程规范性列支,全额拨付完成。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3年发改委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在市财政局的大力支付下及时进行了拨付,很好的完成了部门预算执行工作。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发改委相关科室的细致工作,全力协调本市服务业相关企业积极申报发展引导资金,得到了上级发改部门的大力支持,对咸宁的服务业相关企业输送了发展解困资金,帮助我市相关企业因疫情导致的困难群众满意度达至90%也已完成。
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服务业发展不是一朝一夕通过一定的引导资金就能全面完成的,有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今后要加强企业发展导向不仅要在资金上支持还要在相关政策上帮助咸宁服务业相关企业继续向前发展。
四、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