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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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汇总)2024年度部门决算

索引号 : 011336925/2025-23893 文  号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办公室(财务室)

名 称: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汇总)2024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5年09月19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5-09-19

目    录

第一部分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六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负责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市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市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有关地方性政府规章草案。

2.提出加快建设全市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举措。组织开展并承担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评估督导工作,制定贯彻落实方案和相关调整建议。

3.统筹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调控管理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市级经济政策,承担牵头研究经济应对措施职责。调节全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按权限拟订和管理相关商品、服务价格的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参与市级财政、金融、土地等政策措施的拟订和贯彻实施。

4.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全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工作。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单位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牵头推进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协调解决企业上市和上市公司有关问题。

5.综合分析财政、金融、价格政策的执行效果并提出建议。承担牵头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建设工作。负责全市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6.负责全市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市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组织提出全市重点项目计划草案并推动实施。安排市级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会同相关部门安排市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重大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落实鼓励民间投资各项政策措施。

7.组织推进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组织拟订市级相关区域规划,推进落实相关政策措施。统筹推进实施国家和省级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等。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相关对口支援工作。

8.组织拟订全市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全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市服务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指导实施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综合研判全市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9.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参与拟订推进全市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建议措施。推进实施并落实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级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10.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承担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工作。承担重要商品的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监督计划执行情况,做好重要物资和商品的储备计划管理。

11.负责全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市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承担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任务,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建议措施。牵头开展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12.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推进落实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有关工作,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全市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13.推进实施全市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14.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区域合作发展、国内经济协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全市对外横向经济联合,推进区域经济合作。牵头负责电子信息产业招商引资工作。推进实施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负责武汉城市圈工作。

15.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组织粮食流通和储备等相关配套政策法规的起草和宣传。拟订全市粮食产业化发展规划,提出目标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市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粮食购销建议。承担全市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制定全市粮食流通、粮食库存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粮食储备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制定粮食质量监督检测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16.贯彻执行国家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和价格方针、政策。分析价格形势,研究提出全市价格总水平预期调控目标和监管建议。指导价格监测、成本监审和价格认定工作。

17.拟订全市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配合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并提出相关建议,衔接平衡能源规划与市级发展规划。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和审核上报能源投资项目。指导协调全市农村能源发展工作。承担全市石油、天然气等能源资源的筹措、调配和应急管理,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和审核上报全市煤炭、石油、天然气储备设施项目。指导能源科技进步和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推进全市能源市场建设。研究提出能源普遍服务政策的建议并监督实施。参与制定与能源相关的资源、财税、环保及应对气候变化等政策。提出能源价格调整建议。参与能源有关价格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承担全市电力行政管理、煤炭行业管理和能源发展的对外合作。负责炼油、煤质燃料、燃料乙醇、粮食等行业及油气长输管线的安全生产工作。

18.承担国家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援疆工作办公室、市“厕所革命”工程建设指挥部、咸宁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十大战略性举措指挥部和专项举措指挥部、市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脱困升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油气长输管线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市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铁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济体制改革及金融服务创新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天然气迎峰度冬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五个三”重大生态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沿江生态文明示范市指挥部办公室、市开发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幕阜山绿色产业带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和咸宁机场领导小组办公室等有关具体工作。

1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单位构成看,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决算由实行独立核算的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决算和1个下属单位决算组成。

纳入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咸宁市农业资源区划办公室。

咸宁市发改委内设科室16个:1.办公室,2.国民经济综合和规划科,3.经济体制改革和政策法规科,4.固定资产投资科(行政审批科),5.农业经济科,6.工业交通环资科,7.社发和服务业科,8.财贸外经和信用建设科,9.能源科,10.价格管理科,11.粮食管理科,12.区域经济协作科(县域经济科),13.重点项目办,14.市国动办秘书科,15.市国动办国动科,16.市国动办人防科,17.机关党委(人事科、离退休干部科)(不占序号)。

人员编制情况:共有行政事业及工勤编制116个。其中行政编制60个,事业编制44个,工勤编制12个。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部门: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                                                                   金额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行次

金额

项目

行次

金额

栏次


1

栏次


2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

7607.00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1

5580.29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


二、外交支出

32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


三、国防支出

33


四、上级补助收入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34


五、事业收入

5


五、教育支出

35


六、经营收入

6


六、科学技术支出

36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7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37


八、其他收入

8

464.27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8

321.19


9


九、卫生健康支出

39

83.85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40

366.00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41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42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3

1,000.00


14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44

136.00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5

425.00


16


十六、金融支出

46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7



18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48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49

199.86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50

222.41


21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51



22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52



23


二十三、其他支出

53



24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54



25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55



26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56


本年收入合计

27

8071.26

本年支出合计

57

8334.60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

28


结余分配

58


年初结转和结余

29

263.34

年末结转和结余

59


总计

30

8334.60

总计

60

8334.60

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2.本套报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二、收入决算表

公开02表

部门: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汇总)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收入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7

合计

8,071.26

7,607.00





464.27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5,316.95

5,044.10





272.85

20104

发展与改革事务

5,316.95

5,044.10





272.85

2010401

行政运行

1,759.34

1,758.41





0.93

20104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168.45

80.61





87.84

2010499

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

3,389.16

3,205.08





184.08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21.19

321.19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295.62

295.62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75.33

175.33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20.29

120.29






20808

抚恤

21.22

21.22






2080801

死亡抚恤

21.22

21.22






208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35

4.35






20899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35

4.35






210

卫生健康支出

83.86

83.86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83.86

83.86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70.91

70.91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12.95

12.95






211

节能环保支出

366.00

366.00






21110

能源节约利用

366.00

366.00






2111001

能源节约利用

366.00

366.00






214

交通运输支出

1,000.00

1,000.00






21402

铁路运输

1,000.00

1,000.00






2140299

其他铁路运输支出

1,000.00

1,000.00






215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136.00

136.00






21508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

136.00

136.00






2150805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

136.00

136.00






216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25.00

425.00






21699

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25.00

425.00






2169999

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25.00

425.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199.85

199.85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199.85

199.85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167.88

167.88






2210202

提租补贴

31.97

31.97






222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222.41

31.00





191.41

22201

粮油物资事务

31.00

31.00






2220199

其他粮油物资事务支出

31.00

31.00






22204

粮油储备

191.41






191.41

2220401

储备粮油补贴

191.41






191.41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三、支出决算表

公开03表

部门: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汇总)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8,334.60

2,364.24

5,970.37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5,580.29

1,759.34

3,820.95




20104

发展与改革事务

5,580.29

1,759.34

3,820.95




2010401

行政运行

1,759.34

1,759.34





20104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168.45


168.45




2010499

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

3,652.50


3,652.5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21.19

321.19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295.62

295.62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75.33

175.33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20.29

120.29





20808

抚恤

21.22

21.22





2080801

死亡抚恤

21.22

21.22





208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35

4.35





20899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35

4.35





210

卫生健康支出

83.86

83.86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83.86

83.86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70.91

70.91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12.95

12.95





211

节能环保支出

366.00


366.00




21110

能源节约利用

366.00


366.00




2111001

能源节约利用

366.00


366.00




214

交通运输支出

1,000.00


1,000.00




21402

铁路运输

1,000.00


1,000.00




2140299

其他铁路运输支出

1,000.00


1,000.00




215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136.00


136.00




21508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

136.00


136.00




2150805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

136.00


136.00




216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25.00


425.00




21699

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25.00


425.00




2169999

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25.00


425.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199.85

199.85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199.85

199.85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167.88

167.88





2210202

提租补贴

31.97

31.97





222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222.41


222.41




22201

粮油物资事务

31.00


31.00




2220199

其他粮油物资事务支出

31.00


31.00




22204

粮油储备

191.41


191.41




2220401

储备粮油补贴

191.41


191.41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表

部门: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汇总)                                                                   金额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目

行次

金额

项目

行次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栏次


1

栏次


2

3

4

5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

7,607.00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3

5,307.44

5,307.44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二、外交支出

34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3


三、国防支出

35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36






5


五、教育支出

37






6


六、科学技术支出

38






7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39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0

321.19

321.19




9


九、卫生健康支出

41

83.85

83.85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42

366.00

366.00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43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44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5

1,000.00

1,000.00




14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46

136.00

136.00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7

425.00

425.00




16


十六、金融支出

48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9






18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50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51

199.86

199.86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52

31.00

31.00




21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53






22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54






23


二十三、其他支出

55






24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56






25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57






26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58





本年收入合计

27

7,607.00

本年支出合计

59

7,870.34

7,870.34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28

263.34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6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9

263.34


61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30



62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31



63





总计

32

7,870.34

总计

64

7,870.34

7,870.34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5表

部门: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汇总)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合计

7,870.34

2,363.31

5,507.03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5,307.44

1,758.41

3,549.03

20104

发展与改革事务

5,307.44

1,758.41

3,549.03

2010401

行政运行

1,758.41

1,758.41


20104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80.61


80.61

2010499

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

3,468.42


3,468.42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21.19

321.19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295.62

295.62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75.33

175.33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20.29

120.29


20808

抚恤

21.22

21.22


2080801

死亡抚恤

21.22

21.22


208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35

4.35


20899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35

4.35


210

卫生健康支出

83.86

83.86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83.86

83.86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70.91

70.91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12.95

12.95


211

节能环保支出

366.00


366.00

21110

能源节约利用

366.00


366.00

2111001

能源节约利用

366.00


366.00

214

交通运输支出

1,000.00


1,000.00

21402

铁路运输

1,000.00


1,000.00

2140299

其他铁路运输支出

1,000.00


1,000.00

215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136.00


136.00

21508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

136.00


136.00

2150805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

136.00


136.00

216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25.00


425.00

21699

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25.00


425.00

2169999

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25.00


425.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199.85

199.85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199.85

199.85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167.88

167.88


2210202

提租补贴

31.97

31.97


222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31.00


31.00

22201

粮油物资事务

31.00


31.00

2220199

其他粮油物资事务支出

31.00


31.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公开06表

部门: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汇总)                                                                  金额单位:万元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决算数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决算数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决算数

301

工资福利支出

2023.53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274.26

307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30101

基本工资

392.47

30201

办公费

29.77

30701

国内债务付息


30102

津贴补贴

292.90

30202

印刷费

5.00

30702

国外债务付息


30103

奖金

699.55

30203

咨询费

5.00

310

资本性支出

24.07

30106

伙食补助费

41.00

30204

手续费


31001

房屋建筑物购建


30107

绩效工资

12.97

30205

水费

0.22

31002

办公设备购置

4.01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176.11

30206

电费

18.05

31003

专用设备购置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

134.61

30207

邮电费

5.28

31005

基础设施建设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62.58

30208

取暖费


31006

大型修缮


30111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21.27

30209

物业管理费

13.54

31007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20.06

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3.57

30211

差旅费

19.22

31008

物资储备


30113

住房公积金

167.88

30212

因公出国(境)费用


31009

土地补偿


30114

医疗费


30213

维修(护)费

17.74

31010

安置补助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18.62

30214

租赁费

1.41

31011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41.45

30215

会议费

0.67

31012

拆迁补偿


30301

离休费


30216

培训费

3.16

31013

公务用车购置


30302

退休费


30217

公务接待费

1.59

31019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30303

退职(役)费


30218

专用材料费


31021

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30304

抚恤金

21.22

30224

被装购置费


31022

无形资产购置


30305

生活补助

2.26

30225

专用燃料费


31099

其他资本性支出


30306

救济费


30226

劳务费

1.13

399

其他支出


30307

医疗费补助


30227

委托业务费

6.35

39907

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30308

助学金


30228

工会经费

31.50

39908

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30309

奖励金


30229

福利费

22.03

39909

经常性赠与


30310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8.01

39910

资本性赠与


30311

代缴社会保险费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56.33

39999

其他支出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7.98

30240

税金及附加费用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8.26




人员经费合计

2064.99

公用经费合计

298.33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7表

部门: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汇总)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年初结转和结余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

部门: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汇总)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0

3

合计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9表

部门: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汇总)                                                                   金额单位:万元

预算数

决算数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31.20


24.04


24.04

7.16

30.23


24.04


24.04

6.2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全年预算数,反映按规定程序调整后的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8334.6万元。与2023年度6999.4万元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335.2万元,增长19.1%,主要原因是比2023年度增加了武咸城际铁路亏损补贴项目资金1000万元。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8334.6万元,与2023年度6999.4万元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335.2万元,增长19.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607万元,占本年收入91.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事业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经营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其他收入464.27万元,占本年收入5.6%;上年结转和结余收入263.34万元,占本年收入3.2%。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8334.6万元,与2023年度6999.4万元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335.2万元,增长19.1%。其中:基本支出2364.24万元,占本年支出28.4%;项目支出5970.37万元,占本年支出71.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经营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7607万元。与2023年度6538.14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068.86万元,增长16.3%。主要原因是比2023年度增加了武咸城际铁路亏损补贴项目资金1000万元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607万元,比2023年度6538.14万元决算数增加1068.86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比2023年度增加了武咸城际铁路亏损补贴项目资金1000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70.3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4%。与2023年度6538.14万元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332.2万元,增长20.4%。主要原因是比2023年度增加了武咸城际铁路亏损补贴项目资金1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70.3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307.44万元,占67.4%。主要是用于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以及项目经费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1.19万元,占4.1%。主要是用于养老、职业年金等相关社会保险类缴费支出。

3. 卫生健康支出83.86万元,占1.1%。主要是用于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工伤等方面支出。

4.节能环保支出366万元,占4.7%。主要用于环境保护方面支出。

5.铁路运输支出1000万元,占12.7%。主要是用于武咸城际铁路运营亏损补贴支出。

6.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36万元,占1.7%。主要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经费支出。

7.其他商业和服务业等支出425万元,占5.4%。主要用于咸宁市社会服务业企业资金帮扶。

8.住房保障支出199.85万元,占2.5%,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的缴纳。

9.粮油物资储备支出31万元,占0.4%,主要用于粮食储备利费补贴的发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10249.27万元,支出决算为7870.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8%。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和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673.03万元,支出决算为5307.44万元,年中追加预算65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追加了核电重件道路运输改造工程验收和维护费用651.1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67.65万元,支出决算为321.19万元,年中追加预算5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2%,主要原因是当年新招录人员的社保经费和退休人因病去世死亡抚恤金的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01.53万元,支出决算为83.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6%。主要原因是公务员医疗补助市里政策当时尚未出台没有缴纳该预算资金。

4.节能环保支出(类)能源节约利用(款)能源节约利用(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366万元,年中追加预算366万元,完成追加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追加了上级补助咸宁市充电桩资金366万元。

5.铁路运输支出(类)其他铁路运输支出(款)铁路运输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主要原因是武咸城际铁路亏损补贴按照市级财政要求,最终只安排预算资金1000万元进行支付。

6.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中小企业发展专项(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年中追加预算136万元,完成追加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追加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和工程研究中心项目奖励资金136万元。

7.商业和服务业等支出(类)其他商业和服务业支出(款)其他商业和服务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年中追加预算425万元,完成追加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追加上级补助咸宁市社会服务业引导资金425万元。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和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207.06万元,支出决算为199.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5%,主要原因是有人员退休,公积金不再继续缴纳。

9.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物资事务(款)其他粮油物资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年中追加预算31万元,完成追加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追加上级补助节日增供补助资金31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63.3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064.9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298.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    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0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全年预算为31.2万元,支出决算为30.23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97%。较上年增加2.53万元,增长9%。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按照过紧日的指导思想来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为2023年度下半年因机制改革人民防空办公室整改划转到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增加了2台公务用车,同时增加了2024年度公务车运维费预算资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决算数小于(大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4年度未收到省及市级相关出国批示。

全年支出涉及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全年预算为24.04万元,支出决算为24.04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1)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主要是2024年没有新增公务用车的采购计划。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与预算相比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24.0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的燃油费、维修保养费等支出。截至2024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为7.16万元,支出决算为6.2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87%,较上年减少0.96万元,下降15%。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厉行节约等因素。

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24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     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来访对象主要是没有相关外宾来访人员。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6.2万元,接待对象主要是国家、省、

市州以及相关招商引资等相关人员,主要是开展项目调研、检查、验收,招商引资工作。2024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52个,688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8.3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390.85万元,减少92.52万元,降低23.7%。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思想,压减不必要开支,严格控制各项经费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06.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00.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7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副省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2个,资金8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1%。从评价情况来看,以上项目均严格根据市财政批复的预算细化工作计划,明确项目实施时间安排、工作安排、资金安排,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完成了项目绩效目标。

组织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委2024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果优良。项目与目前政策相符,项目立项规范、合理,资金到位及时、使用合规、监控有效,工作及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执行有效、项目质量可控,项目实际支出没有超预算,达到了预定的目标。项目的实施对我委做好履职的服务工作起到了充分保障作用。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涉密项目除外)。

1.2024年度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25万元,执行数为425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

产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数量指标:服务业发展相关企业数(指标值8家)已完成;质量指标:服务业发展(稳定提高)初步完成时效指标: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拨付时限(当年拨付完成)已完成;成本指标: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425万元)已完成。

效益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效益指标:社会效益:当地服务发展(持续发展壮大)已逐步正在形成;经济指标:拉动服务业经济发展(持续好转)已逐步正在形成;

满意度指标:服务业相关企业满意度达至90%已完成。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无。

2.2024年度重大项目前期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18万元,执行数为393万元,完成预算94%。主要产出和效益:

产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数量指标:营商环境考核评估工作2项完成1项;完成信用体系平台建设维护1次已完成;每年四次项目集中开工累计开工项目数≥600个已完成;向上争资项目≥440个已完成。质量指标:信用体系平台维护扩容已完成;铁路规划编制工作要求未完成;营商环境考核评估工作达标已完成。时效指标:信用平台维护扩容当年已完成;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价2项已完成1项;铁路规划验收未完成还余尾款未支付;成本指标:项目前期费预算安排418万元未全部完成还结余25万元。

效益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经济效益:GDP全省排名力争第10已达到;完成省级项目投资额200亿元已完成;“两重”和“两新”项目开工17个,开工率达到94.4%。社会效益指标:社会经济发展持续利好已完成。满意度指标:企业及项目单位满意度达至90%已完成。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2024年重大项目前期经费预算418万元,实际下达预算金额418万元。其中:市本级财政共下达我委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418万元,执行预算资金393万元,还结余25万元,预算执行率94%。主要原因是:铁路规划编制工作还未通过专家评审,工程尾款未能支付完成。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根据上年度绩效评价实际情况,编制今年年初预算,将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落到实处,加强项目规划、绩效目标管理、完善项目分配办法和管理办法、加强项目管理、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

十四、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的部门(单位)参照部门预算公开的范围、体例和内容进行公开。

本单位无上述相关内容。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本部门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和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4.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公路水路运输方面支出。

5.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指反映其他交通运输支出中除对公共交通运营补助以外的其他支出。

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款)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项):指反映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中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和提租补贴(项):指反映经财政部门批准用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管理费用支出。

8.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物资事务(款)其他粮油物资支出(项):指反映粮油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其他专用名词。

本部门无其他专用名词


第六部分  附件

2024年度市发改委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工作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部门预算收支情况。市发改委2024年整体部门预算8461.66万元。实际支出8260.01万元,预算执行率97%。其中:基本支出2293.64万元,项目支出5966.37万元。

2、2024年主要工作任务。

(1)抓好经济运行分析。

(2)抓实投资项目建设。

(3)抓好规划计划工作。

(4)优化营商环境。

(5)推进区域协调发展。

(6)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7)协调推进“双碳”工作。

(8)统筹发展和安全。

(二)整体绩效目标。

运行成本指标:公用经费控制率≤100%、在职人员控制率≤83%、项目支出成本控制其中会议费控制率8.7万元以内、“三公”经费控制在31.2万元以内。

管理效率指标:1.战略管理指标中长期规划4个、建立健全工作计划。2.预算编制指标要符合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以及预算调整率≤10%。3.预算执行指标率≥95%、结余率≤2%;政府采购执行率≤90%、非税收入预算完成率≥90%。4.绩效管理指标当中事前绩效评估完成率≥100%、绩效目标合理规划、绩效监控开展率≥100%、绩效评价覆盖率≥100%、评价结果应用率≥100%。5.资产管理要规范、资产管理制度要健全。6.财务管理制度要健全、会计核算要规范、资金使用要合规。

履职效能指标:完成全年经济运行分析工作;完成市委组织部援疆工作;完成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完成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完成粮食安全生产工作;完成铁路规划编制工作;完成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工作;完成人防事业发展工作;完成价格监测工作。

社会效应指标:地方经济进一步增加、社会发展不断推进。

可持续发展能力:社会服务业长足进步;人才储备及干部队伍建设规划符合单位总体需求;信息化建设达到公文信息化处理模式。

满意度指标;企业及群众满意度达到90%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牢固树立预算绩效理念,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关于开展2024年度部门整体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咸财绩函﹝2025﹞1号)的相关要求,我委组织自评小组,小组成员经过资料收集、调研访谈及自评分析程序,一是开展了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二是根据我委的具体情况,自评小组成员按照自评工作方案,查阅了相关支出账目,收集整理支出相关资料并对其进行分析;三是总结。从自评情况来看,我委所有项目严格按照市财政批复的预算执行,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完成了项目绩效目标,自评得分95分。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运行成本指标完成情况简要分析。

2024年机关运行在本着过紧日子的思想下,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支出较上年有所下降,实际完成值100%;在职人员的控制率也都在全市管制当中严格进行,符合在职人员控制率≤83%;会议费及项目三公经费支出也比预算有较大幅度下降,会议费实际支付2.28万元比绩效指标值8.7万元减少6.42万元,三公经费实际支出30.23万元,比绩效指标值减少0.97万元。

2.管理效率指标完成情况简要分析。

2024年机关管理效率基本完成既定目标。一是严格控制经费的情况下完成各类规划8个;二是在预算申报和预算执行当中严格按照各种管理制度执行,项目申报有立项、预算执行有规矩,预算执行率达到97%、预算调整率小于10%、结余结转率小于2%;三是各种经费的政府采购都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流程,真实反映采购全过程,政府采购执行率达到95%;四是很好地完成了非税收入的缴库工作,完成率达到100%;五是年中完成了项目绩效监控工作,绩效监控开展率达到100%、绩效评价覆盖率只要是不涉密项目达到100%、评价结果应用率达到100%;六是制定了规范的资产和财务管理制度并一一遵守执行。

3.履职效能指标完成情况简要分析。

一是全年经济运行情况。

(1)地区生产总值(GDP)。前三季度,全市GDP完成1460.46亿元,同比增长5.9%,比全省高0.2个百分点,排全省第10位,全年最终完成GDP增长6%的年度目标。

(2)固定资产投资。1-10月,全市投资同比增长7.4%,增速比1-9月提高0.4个百分点,高于全省1.3个百分点,排全省第13位,较上月上升2位。1-11月,预计我市投资同比增长7.9%,高于全省1.6个百分点,排全省第12位(1-11月数据待省统计局核定),最终全年完成投资增长8%的年度目标。

(3)居民消费价格指数。1-10月,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累计上涨0.4%,控制在3%以内。物价水平持续平稳运行,市场货源供应充足,粮油肉蛋奶果蔬价格平稳,消费秩序良好。

(4)城乡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前三季度,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242元,同比增长3.9%;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965元,同比增长5.6%。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为2.10,同比缩小0.03。城乡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经济增长同步。

(5)节能减排情况。前三季度,全社会单位GDP能耗下降3.5%(双扣前),按全年GDP增速6%测算,2024年全市能耗强度“双扣”后预计下降6%左右、可排全省前三。

二是根据省委及市委组织部工作安排积极参与和配合高效地完成了2024年的对口援疆工作,得到新疆温泉县委的好评。

三是大力打造全市营环境,促进营商环境工作快步向前推进,完成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价工作。

四是完成了信用体系信用平台的建设招投标工作,第一期平台已基本建成,2025年将正式投入使用。

五是完成了粮食监管和考核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强了市级储备粮的管理和资金的拨付工作。

六是完成了铁路规划4个,区域发展规划3个,以竹代塑规划1个,并且按合同约定支付了相关预算资金。

七是很好地完成了政府项目的评审工作,从而使用项目的进步实施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八是对市场物价进行了监测与管控。

4.社会效应指标完成情况简要分析。

一是经济效益。全市已争取下达2023年增发国债、2024年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等4类中央资金133.43亿元。其中,争取2023年增发国债资金27.85亿元,2024年已支出20.96亿元,支出进度75.2%。已到位2024年超长期国债资金7.24亿元,已支出3.25亿元,支出进度44.8%。(2024年超长期国债9个“两重”项目和9个“两新”项目已开工17个,开工率94.4%)共收到中央预算内资金8.72亿元,已支出2.33亿元,支出进度26.7%,33个调度项目已全部开工。共发行新增专项债券88.82亿元,使用金额59.93亿元,支出进度67.5%,113个调度项目已全部开工。

二是社会效益。

(1)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起草并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印发《咸宁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制定《进一步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咸宁市细化落实任务清单》《咸宁市推动解决长江经济带发展面临突出问题的工作措施清单》,建立工作调度机制并按季调度。

(2)主动融入武汉都市圈发展。推动规划引领发展。编制《咸宁市融入武汉都市圈发展规划》。武汉都市圈2024年度重点工作任务需咸宁市推进落实的共27项,其中由咸宁市单独承办的5项、九市共同实施的22项,截至目前均已完成。

(3)推动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以《战略规划》为引领,因地制宜引导市县发展,引导各县(市、区)发展特色产业、主导产业。组织各县市区积极申报省县域特色产业集群,择优遴选5个符合申报条件的产业集群,其中咸安区饮料产业集群、嘉鱼县低碳冶金产业集群申报成功。引导各县市区发展特色产业、主导产业,指导各县市区确定各自县域根植性主导产业,并完成县域根植性主导产业相关数据填报

(4)推进长江中游三省协同发展。推进共建“通平修”绿色发展先行区。2024年9月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同意,湖北、湖南、江西三省发改委联合印发《长江中游三省“通平修”绿色发展先行区总体规划》。完善基础设施网络。积极谋划和推动争取武咸昌高铁、常岳九铁路纳入国家新一轮中长期铁路网规划修编。咸宁至九江高速公路湖北段已贯通,2025年可正式通车。强化风险联防联控。深入推进黄盖湖跨界管护,与湖南临湘签订黄盖湖联合执法协议并开展2次跨区域大型联合执法行动,截至目前,我市国控考核断面黄盖湖(鄂)为Ⅲ类水质。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与岳阳市、九江市签订了跨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协议,定期召开跨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联席会议。

(5)积极对接西部大开发、中部地区崛起和“一带一路”建设。推进贯彻落实《进一步推动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若干政策措施》,谋划咸宁市2025年实施重大项目323个、总投195.41亿元,“十五五”重大项目储备21个、总投8.7亿元。建立工作调度机制,制定湖北省对接落实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八项行动咸宁市工作任务清单并推进实施。梳理咸宁元素融入中部地区崛起战略的争取政策事项11项、2024年重点项目41个,总投资2469.16亿元。

5.可持续发展能力指标完成情况简要分析。

向上争取社会服务引导资金425万元,并将资金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拨付到相关企业,扶持了咸宁现代服务的健康发展。

6.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简要分析。

群从及企业满意度均达到了90%。

四、主要成效、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原因

1.成效。通过绩效自评以及绩效管理我委部门预算资金得到充分利用,发挥了很好的机关运行和项目保障作用。如对口援疆资金对援疆队伍及人员的生活及工作给予了极大保障;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对争取全市中央及省级预算内项目补助资金发挥了重要作用。

2.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原因。有些项目年中调整数额过大,占比较多,主要原因是年初编制预算时不够精准和严谨,有些项目因临时交办存在追加新增预算情况,有些项目存在打包编制预算然后按市里统一要求进行支付,支付金额与预算金额差异过大。

五、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1、建立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加强财务管理,严格

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的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2、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制定项目用款计划、预期

绩效目标,并对项目绩效实施实时监控,有效防止专项资金挤占、挪用现象发生,加大财政集中扶持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3、预算编制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预算编制是整个预算管理的起点,对整个单位的业务开展来说非常重要,整个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对预算管理的水平、财政资金使用的效益具有决定性影响。部分项目预算编制不够严谨,在今后的管理中还需进一步加强学习和与业务部门的沟通交流,提高预算编制的合理科学。

2024年度国家发展改革委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单位名称: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填报日期:2025年3月

单位名称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基本支出总额

2365.05

项目支出总额

5970.36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部门整体支出总额

预算数(A)

执行数(B)

执行率(B/A)

8461.66

8260.01

97.00%

年度目标

(一)抓好经济运行分析。
   (二)抓实投资项目建设。
   (三)抓好规划计划工作。
   (三)优化营商环境。
   (四)推进区域协调发展。
   (五)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六)协调推进“双碳”工作。
   (七)统筹发展和安全。

年度绩效目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初目标值(A)

实际完成值(B)

成本指标

数量指标

年初预算

8461.66万元

8260.01万元

争取两重两新项目

15个

17个

争取省级重点项目个数

40个

44个

全年共集中开工项目个数

600个

607个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全年GDP增长值

5%

8%

全市投资同比增长

7%

7.50%

投资占全省排名

第10

第10名

经济效益

争取两重两新项目资金

8亿元

8.7亿元

全市集中开工项目投资额

300亿元

395.57亿元

争取省级重点项目投资

200亿元

202亿元

社会效益

完成信用平台建设

为企业和个人提供更好更便捷征信查询服务

已完成


营商环境评估

为企业建立更好的营商环境平台

已完成

满意度指  标

满意度指标

群众及服务企业满意度

≥90%

已完成

总分

95分

偏差大或

目标未完成

原因分析


改进措施及

结果应用方案



2024年度重大项目前期费自评报告

一、自评得分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牢固树立预算绩效理念,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关于开展2024年度财政项目支出和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我委组织自评小组,小组成员经过资料收集、调研访谈及自评分析程序,开展了2024年度重大项目前期费绩效自评工作。从自评情况来看,我委所有项目严格按照市财政批复的预算执行,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完成了项目绩效目标。自评得分95分。

二、绩效目标工作开展情况

(一)项目概况。

2024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全力推进省市重点项目。省级重点项目44个,今年完成投资202亿元;今年以来,集中开工项目607个,总投资1607.38亿元,累计完成投资395.57亿元,省市重点项目均提前超额完成年度投资计划。新签约亿元以上项目242个,协议总投资额2203.7亿元,其中10亿元以上项目55个,50亿元以上项目7个;当前签约当年开工项目165个,开工率68.2%。

(二)项目绩效目标。

产出绩效目标:完成铁路规划1个;完成信用体系平台

建设维护1次;每年四次项目集中开工累计开工项目数≥600个;向上争取资金项目≥440个;充电桩规划1个;通用机场规划1个;大健康规划编制工作通过验收;通用机场规划编制工作基本完成;铁路规划编制工作符合规划要求;营商环境考核评估工作达标;机场规划工作完成初稿;大健康规划完成并支付尾款;铁路规划当年完成初稿并验收;营商环境考核评估当年完成;信用平台维护当年完成;项目前期费预算安排418万元。

效益指标:GDP全省排名力争第10已达到;完成省级项目投资额200亿元已完成;“两重”和“两新”项目开工17个,开工率达到94.4%。

(三)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本次绩效评价的对象是2024年度我委项目前期费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评价目的是通过评价,了解分析2024年度我委项目前期费支出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分析衡量项目资金支出的效率、效益和效果,探索和改进项目资金的管理方式,促进我委日常工作的顺利、有效开展。

(四)完成的绩效目标、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产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数量指标:营商环境考核评估工作2项完成1项;完成信用体系平台建设维护1次已完成;每年四次项目集中开工累计开工项目数≥600个已完成;向上争取资金项目≥440个已完成。质量指标:信用体系平台维护扩容已完成;铁路规划编制工作要求未完成;营商环境考核评估工作达标已完成。时效指标:信用平台维护扩容当年已完成;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价2项已完成1项;铁路规划验收未完成还余尾款未支付;成本指标:项目前期费预算安排418万元未全部完成还结余25万元。

效益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经济效益:GDP全省排名力争第10已达到;完成省级项目投资额200亿元已完成;“两重”和“两新”项目开工17个,开工率达到94.4%。

社会效益指标:社会经济发展持续利好已完成。满意度指标:企业及项目单位满意度达至90%已完成。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一)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24年重大项目前期经费预算418万元。其中:市本级财政共下达我委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418万元,执行预算资金393万元,还结余25万元,预算执行率94%。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2024年重大项目前期经费在市财政局的大力支持下全部按预算下达到位,市发改委按照各种财经纪律严格审批流程规范性列支,所有用于项目开展的前期工作经费拨付完毕。

3、重大项目前期费均在重点项目工作开展进度下逐

一实施拨付,大额款项均通过委党组会研究通过并报备“三重一大”事项。一般性经费支出由各业务科室工作人员提出后由分领导审核确认后财务室审核后规范性列支,没有虚列冒领等现象发生。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4年市发改委已完成信用体系维护扩容事项,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价2项已完成1项,铁路规划1项已完成。GDP全省排名力争第10已达到。

未完成指标情况: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价2项已完成1项,铁路规划还结余尾款未能付清,主要原因是规划验收正在进行。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4年全市保持投资稳定增长,深化省有效投资聚势突破“十大专项行动”,压紧压实责任,形成上下合力,强化分析研判、应统尽统,项目投资支撑作用明显,全市投资增速逆势上扬。

3、满意度指标:各项目企业主及群众非常满意。

四、下一步改进措施

1、2024年重大项目投资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各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圆满完成了年初预定目标。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在全省排名居中,今后应加强资金拨付管理更加规范使用项目资金。

2、建议市级财政将全市重大项目前期经费预算分解到各个预算单位单独执行,由市发改委一家申报全市重大项目前期经费预算既不合理也不科学,容易造成预算资金下达不到位,预算执行率偏的假象。

2024年度重大项目前期费项目(政策)绩效自评表

位名: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日期:2025年3月

项目名称

项目前期工作经费

主管部门

市发改委

项目实施单位

各业务科室

项目类别

1.部门预算项目□ √  2.市直专项□     3.其他项目□

项目类型

1.常年性项目□ √    2.延续性项目□   3.一次性项目□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年度财政资金总额

预算数(A)

执行数(B)

执行率(B/A)

418万元

319万元

94%

年度绩效目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初目标值(A)

实际完成值(B)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重大项目前期费预算安排

418万元

393元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完成铁路规划

2个

已完成

完成信用等保升级

1次

已完成

完成政府投资项目评审

15个

已完成

完成营商环境先行试范区创建

1次

已完成

完成环境指标提升

1次

已完成

质量指标

各项工作任务

保质保量完成

已完成

时效指标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经济指标

明显提升

已完成

社会效益




可持续影响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企业及项目单位满意度

≥90%

已完成

总分

95分

偏差大或目标未完成

原因分析

改进措施及结果应用方案


2024年度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自评报告

一、自评得分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牢固树立预算绩效理念,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关于开展2024年度财政项目支出和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我委组织自评小组,小组成员经过资料收集、调研访谈及自评分析程序,开展了2024年度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自评工作。从自评情况来看,我委所有项目严格按照市财政批复的预算执行,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完成了项目绩效目标。自评得分96分。

二、绩效目标工作开展情况

(一)项目概况。

根据《湖北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和《湖北省市、县服务业发展评估办法》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2023年度全省服务业发展估计确定的全省服务业发展特殊贡献市补助资金从2024年度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专项中支出,咸宁争取相关资金425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产出绩效目标  数量指标:服务业发展相关企业数(指标值8家);质量指标:服务业发展(稳定提高) 时效指标: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拨付时限(当年拨付完成);成本指标: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425万元)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当地服务发展(持续发展壮大);经济指标:拉动服务业经济发展(持续好转);满意度指标:服务业相关企业满意度达到90%

(三)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本次绩效评价的对象是2023年度我委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评价目的是通过评价了解分析2023年度我委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支出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分析衡量项目资金支出的效率、效益和效果,探索和改进项目资金的管理方式,促进我委日常工作的顺利、有效开展。

(四)完成的绩效目标、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产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数量指标:服务业发展相关企业数(指标值8家)已完成;质量指标:服务业发展(稳定提高)初步完成 时效指标: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拨付时限(当年拨付完成)已完成;成本指标: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425万元)已完成。

效益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当地服务发展(持续发展壮大)已逐步正在形成;经济指标:拉动服务业经济发展(持续好转)已逐步正在形成;

满意度指标:服务业相关企业满意度达至90%已完成。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24年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预算425万元,实际预算下达经费425万元。预算申报执行率100%,实际拨付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2024年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在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和市财政局的大力支持下全部按预算下达到位,并通过委党组会研究并报备“三重一大”事项按照各种财经纪律严格审批流程规范性列支,全额拨付完成。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4年市发改委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在市财政局的大力支付下及时进行了拨付,很好地完成了部门预算执行工作。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市发改委相关科室的细致工作,全力协调本市服务业相关企业积极申报发展引导资金,得到了上级发改部门的大力支持,对咸宁的服务业相关企业输送了发展解困资金,帮助我市相关企业因疫情导致的困难群众满意度达至90%也已完成。

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服务业发展不是一朝一夕通过一定的引导资金就能全面完成的,有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今后要加强企业发展导向不仅要在资金上支持还要在相关政策上帮助咸宁服务业相关企业继续向前发展。

四、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2024年度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绩效自评表

单位名称:咸宁市发改委    填报日报:2025年3月

项目名称

2023年度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

主管部门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实施单位

市发改委社会发展科

项目类别

1、部门预算项目√ 2、市直专项□    3、其他项目□

项目类型

1、常年性项目  2、延续性项目□√      3、一次性项目□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10分)

年度财政资金总额

预算数(A)

执行数(B)

执行率(B/A)

得分

(10分*执行率)

425万元

425万元

100%

10

年度绩效目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初目标值(A)

实际完成值(B)

产出指标

(50分)

数量指标

服务业发展相关企业数

8家

完成8家

质量指标

服务业发展

稳定提高

初步完成

时效指标

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拨付时限

当年完成

已完成拨付

成本指标

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额度

650万元

已完成

效益指标

(30分)

社会效益指标

当地服务发展

持续发展壮大

正在形成

经济效益

拉动服务业发展

持续好转

正在形成

生态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满意度指  标(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业相关企业满意度

≥90%

完成

总分

96分

偏差大或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改进措施及结果应用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