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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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索引号 : 011336925/2026-06828 文  号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财政 发文单位: 办公室

名 称: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 2026年03月02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6-02-13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信息说明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表

第三部分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预算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六)政府购买服务增减及变化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2026年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 主要职能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负责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市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市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有关地方性政府规章草案;

2、提出加快建设全市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举措。组织开展并承担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评估督导工作,制定贯彻落实方案和相关调整建议;

3、统筹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调控管理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市级经济政策,承担牵头研究经济应对措施职责。调节全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按权限拟订和管理相关商品、服务价格的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参与市级财政、金融、土地等政策措施的拟订和贯彻实施;  

4、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工作。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单位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牵头推进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5、负责全市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市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组织提出全市重点项目计划草案并推动实施。安排市级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会同相关部门安排市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重大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落实鼓励民间投资各项政策措施;

6、组织推进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组织拟订市级相关区域规划,推进落实相关政策措施。统筹推进实施国家和省级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等。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相关对口支援工作;

7、组织拟订全市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全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市服务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指导实施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综合研判全市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8、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参与拟订推进全市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建议措施。推进实施并落实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9、负责全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市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承担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任务,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建议措施。牵头开展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10、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推进落实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有关工作,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全市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1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区域合作发展、国内经济协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全市对外横向经济联合,推进区域经济合作。推进实施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负责武汉城市圈工作;

12、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组织粮食流通和储备等相关配套政策法规的起草和宣传。拟订全市粮食产业化发展规划,提出目标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市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粮食购销建议。承担全市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制定全市粮食流通、粮食库存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粮食储粮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制定粮食质量监督检测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13、贯彻执行国家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和价格方针、政策。分析价格形势,研究提出全市价格总水平预期调控目标和监管建议。指导价格监测、成本监审和价格认定工作;

14、拟订全市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配合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并提出相关建议,衔接平衡能源规划与市级发展规划。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和审核上报能源投资项目。指导协调全市农村能源发展工作。指导能源科技进步和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推进全市能源市场建设。研究提出能源普遍服务政策的建议并监督实施。参与制定与能源相关的资源、财税、环保及应对气候变化等政策。提出能源价格调整建议。参与能源有关价格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15、拟定公共资源交易有关规则和管理制度;指导协调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规范和管理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行为;负责开展省综合专家库咸宁区域库评标专家准入、监管、培训和考核;负责全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全市公共资源交易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建立公共资源交易投诉举报和联动执法工作机制、受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活动中的投诉举报:按照职责分工依法查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负责查处目录内市级项目平台外交易行为的相关工作:协调督促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处理投诉举报和查处违法行为。

1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发改委内设科室17个。1、办公室 2、国民经济综合和规划科3、经济体制改革和政策法规科4、固定资产投资科(行政审批科)5、农业经济科6、工业和高新技术科7、资源环境和综合交通科8、社发服务业科(就业收入分配和消费科)9、财贸外经和信用建设科 10、能源科11、价格管理科 12、粮食管理科13、区域经济协作科(县域经济科) 14、重点项目办15、公共资源交易指导监管科16、机关党委(人事科、离退休干部科)17、机关纪委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统筹抓好经济运行。将年度目标逐项落实到具体项目、企业和增长点,加强经济运行监测预警,及时掌握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力争全年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左右。加强与国家、省级重大战略和规划的紧密衔接,统筹推进专项规划编制,系统推动规划重点目标任务落实落地,为“十五五”良好开局夯实基础。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制定并落实《2026年提振消费专项行动若干措施》,加快培育服务消费新增长点,进一步激发内需潜力。

2、推动经济全面绿色转型。加快出台经济全面绿色转型工作方案,构建以“十大工程”为支撑、以科学评价体系为牵引的绿色发展推进机制。围绕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摸清底数、研判形势,因地制宜制定实施路径,形成市县联动、一体推进的工作格局。指导咸宁高新区有序启动第二批国家级零碳园区申报工作,推动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全面营造绿色低碳发展良好局面。持续深化“以电算碳”能耗模型信息化项目建设,完善模型功能、提升数据质量,为绿色低碳转型提供有力数智支撑。

3、加快推进投资项目建设。全面梳理2026年项目支撑,强化分析研判,加强在库项目盘点,推动新项目加快开工、大项目加快落地,巩固投资稳中向好态势。聚焦59个省重点项目、470个亿元以上项目及季度集中开工项目,严格落细落实全市重大项目6个月滚动调度工作机制,全力推动前期项目落地开工、在建项目提质提效、投产项目满产达效。抢抓国家资金下达窗口期,聚焦“两重”“两新”、中央预算内投资、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专项债券政策投向精准谋划项目,力争全市各领域争资额度不低于可争资额度的5%。

4、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紧盯全市20个产业链(集群),落实“月度监测、季度调度、年度评估”机制,提升产业集聚水平。围绕服务业提质扩容,加强重点企业运行分析,健全主体培育、进规入库、纾困解难三项制度,清单化部署推进,强化跟踪问效。办好现代服务业领军人才培训班,提升人才支撑能力。加快构建清洁高效的能源产业体系,深入研究“核蓄风光储”协同互补与“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路径,谋划储备一批标志性能源工程。积极抢占低空经济发展新赛道,以咸宁中试谷·赤壁基地为核心,重点引进无人机整机制造、关键零部件等领域头部企业。

5、纵深推进重点领域改革。探索全口径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编制,研究制定《全口径政府投资计划编制与全过程管理工作指南》,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实践成果。依托投资绩效综合评价平台,实施“事前论证、事中监管、事后评价”全流程管控,加快项目建设、规范投资行为。深化推进开发区改革。制定《2026年咸宁市开发区改革工作清单》,逐项落实人事制度、市场化运营、要素整合等12个方面改革任务,推动开发区管理降本增效。研究制定新一轮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推动全市营商环境持续提升,争取形成更多“咸宁经验”。完善“有诉必应”闭环机制,提升诉求处置效能。开展破除市场准入壁垒专项行动,引导民营企业公平竞争,更好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

6、统筹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深化与武汉及都市圈城市的对接合作,落实武鄂黄黄咸科创大走廊、鄂西鄂南绿色食品精深加工产业带建设等省级战略举措,支持北三县依托紧邻武汉“光谷”“车谷”“药谷”优势,打造“武咸同城”前沿阵地,推动南三县走差异化融入之路。深入实施强县工程,推动沿江区域协同发展、沿幕阜山区绿色发展。优化县城、开发区、重点乡镇“三轮驱动”发展布局。推进县城更新和功能提升。培育一批产值超百亿元的县域产业集群,推动崇阳县、通山县发展特色产业集群。分类打造一批重点乡镇。积极参与长江中游三省联动发展、城市发展联盟等合作机制。积极争取咸宁纳入湘赣边革命老区扶持范围,促进咸宁革命老区发展。加快鄂湘赣商贸物流中心建设,持续推进“通平修”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

7、强化民生保障和安全风险防范。加强价格监测预警,牵头做好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严格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保障粮油肉蛋菜等商品量足价稳,确保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控制在2%左右。着力完善收入分配调节机制,制定实施城乡居民增收计划,拓宽群众就业增收渠道,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同步。持续开展能源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强化油气管道等重点领域风险管控,加强电力、油气设施安全监管。落实粮食安全责任,持续做好粮食市场监管、收储管理等重点工作,保障粮食安全。


第二部分  咸宁市发改委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附表1

收支总表

单位: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预算数

项    目

预算数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10,386.46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707.86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00

二、公共安全支出

0.00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0.00

三、教育支出

0.00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0.00

四、科学技术支出

0.00

五、事业收入

0.00

五、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0.00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00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71.01

七、上级补助收入

0.00

七、卫生健康支出

105.90

八、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00

八、节能环保支出

0.00

九、其他收入

16.00

九、城乡社区支出

6,824.00



十、农林水支出

0.00



十一、交通运输支出

6,824.00



十二、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0.00



十三、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358.00



十四、金融支出

0.00



十五、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0.00



十六、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0.00



十七、住房保障支出

202.01



十八、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0.00



十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0.00



二十、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0.00



廿一、其他支出

0.00



廿二、债务还本支出

0.00



廿三、债务付息支出

0.00



廿四、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0.00

本年收入合计

10,402.46

本年支出合计

17,292.79

上年结转结余

6,890.33

年终结转结余

0.00

收    入    总    计

17,292.79

支    出    总    计

17,292.79

备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是指教育收费收入;事业收入不含教育收费收入,下同。

(二) 部门收入总表

附表2

收入总表

单位: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单位:万元

部门(单位)代码

部门(单位)名称

合计

本年收入

上年结转结余

小计

一般公共预算

其他收入

小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合计

17292.79

10402.46

10386.46

16.00

6890.33

66.33

6824.00

201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0402.46

10386.46

16.00

6890.33

66.33

6824.00

201001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

17292.79

10402.46

10386.46

16.00

6890.33

66.33

6824.00

(三) 部门支出总表

附表3

支 出 总 表

单位: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17292.79

2277.99

15014.80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707.86

1699.06

1008.80

20104

发展与改革事务

2707.86

1699.06

1008.80

2010401

行政运行

1591.00

1524.00

67.00

20104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209.12

0.00

209.12

2010450

事业运行

175.07

175.07

0.00

2010499

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

732.68

0.00

732.68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71.01

271.01

0.0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267.19

267.19

0.00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78.12

178.12

0.00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89.06

89.06

0.00

208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83

3.83

0.00

20899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83

3.83

0.00

210

卫生健康支出

105.90

105.90

0.00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105.90

105.90

0.00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101.48

101.48

0.00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4.42

4.42

0.00

212

城乡社区支出

6824.00

0.00

6824.00

21298

超长期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6824.00

0.00

6824.00

2129801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

6824.00

0.00

6824.00

214

交通运输支出

6824.00

0.00

6824.00

21402

铁路运输

6824.00

0.00

6824.00

2140299

其他铁路运输支出

6824.00

0.00

6824.00

216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358.00

0.00

358.00

21699

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358.00

0.00

358.00

2169999

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358.00

0.00

358.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202.01

202.01

0.0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202.01

202.01

0.0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175.43

175.43

0.00

2210202

提租补贴

26.58

26.58

0.00

(四)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附表4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单位: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目

预算数

项目

预算数

一、本年收入

10386.46

一、本年支出

17276.79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0386.46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691.86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公共安全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三)教育支出


二、上年结转

6890.33

(四)科学技术支出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66.33

(五)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6824.00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71.01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七)卫生健康支出

105.90



(八)节能环保支出




(九)城乡社区支出

6824.00



(十)农林水支出




(十一)交通运输支出

6824.00



(十二)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十三)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358.00



(十四)金融支出




(十五)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十六)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十七)住房保障支出

202.01



(十八)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十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二十)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廿一)其他支出




(廿二)债务还本支出




(廿三)债务付息支出




(廿四)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二、年终结转结余


收   入   总   计

17276.79

支   出   总   计

17276.79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附表5-1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分功能科目)

单位: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小计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合计

10,452.79

2,277.99

1,982.77

295.22

8,174.80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691.86

1,699.06

1,403.84

295.22

992.80

20104

发展与改革事务

2,691.86

1,699.06

1,403.84

295.22

992.80

2010401

行政运行

1,591.00

1,524.00

1,228.77

295.22

67.00

20104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193.12

0.00

0.00

0.00

193.12

2010450

事业运行

175.07

175.07

175.07

0.00

0.00

2010499

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

732.68

0.00

0.00

0.00

732.68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71.01

271.01

271.01

0.00

0.0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267.19

267.19

267.19

0.00

0.00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78.12

178.12

178.12

0.00

0.00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89.06

89.06

89.06

0.00

0.00

208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83

3.83

3.83

0.00

0.00

20899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83

3.83

3.83

0.00

0.00

210

卫生健康支出

105.90

105.90

105.90

0.00

0.00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105.90

105.90

105.90

0.00

0.00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101.48

101.48

101.48

0.00

0.00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4.42

4.42

4.42

0.00

0.00

214

交通运输支出

6,824.00

0.00

0.00

0.00

6,824.00

21402

铁路运输

6,824.00

0.00

0.00

0.00

6,824.00

2140299

其他铁路运输支出

6,824.00

0.00

0.00

0.00

6,824.00

216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358.00

0.00

0.00

0.00

358.00

21699

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358.00

0.00

0.00

0.00

358.00

2169999

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358.00

0.00

0.00

0.00

358.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202.01

202.01

202.01

0.00

0.0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202.01

202.01

202.01

0.00

0.0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175.43

175.43

175.43

0.00

0.00

2210202

提租补贴

26.58

26.58

26.58

0.00

0.00

附表5-2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分单位)

单位: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单位:万元

单位编码

单位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小计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合计

10452.79

2277.99

1982.77

295.22

8174.80

201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0452.79

2277.99

1982.77

295.22

8174.80

201001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

10452.79

2277.99

1982.77

295.22

8174.80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附表6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单位: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单位:万元

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合计

2277.99

1982.77

295.22

301

工资福利支出

1974.70

1974.70

0.00

30101

基本工资

439.64

439.64

0.00

30102

津贴补贴

232.87

232.87

0.00

30103

奖金

684.60

684.60

0.00

30107

绩效工资

49.21

49.21

0.00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178.12

178.12

0.00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

89.06

89.06

0.00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94.63

94.63

0.00

30111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4.42

4.42

0.00

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3.83

3.83

0.00

30113

住房公积金

175.43

175.43

0.00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22.88

22.88

0.00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294.47

0.00

294.47

30201

办公费

65.76

0.00

65.76

30202

印刷费

3.00

0.00

3.00

30205

水费

0.00

0.00

0.00

30206

电费

0.00

0.00

0.00

30207

邮电费

5.20

0.00

5.20

30209

物业管理费

0.00

0.00

0.00

30211

差旅费

22.00

0.00

22.00

30213

维修(护)费

9.00

0.00

9.00

30214

租赁费

6.50

0.00

6.50

30215

会议费

2.00

0.00

2.00

30216

培训费

0.30

0.00

0.30

30217

公务接待费

4.50

0.00

4.50

30225

专用燃料费

0.00

0.00

0.00

30226

劳务费

0.50

0.00

0.50

30227

委托业务费

9.20

0.00

9.20

30228

工会经费

29.24

0.00

29.24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00

0.00

0.00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55.83

0.00

55.83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81.44

0.00

81.44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8.07

8.07

0.00

30305

生活补助

1.22

1.22

0.00

30307

医疗费补助

6.85

6.85

0.00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00

0.00

0.00

310

资本性支出

0.75

0.00

0.75

31002

办公设备购置

0.75

0.00

0.75

312

对企业补助

0.00

0.00

0.00

31299

其他对企业补助

0.00

0.00

0.00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附表7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单位: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单位:万元

“三公”经费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22.50

0.00

18.00

0.00

18.00

4.5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附表8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单位: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6,824.00

0.00

6,824.00

212

城乡社区支出

6,824.00

0.00

6,824.00

21298

超长期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6,824.00

0.00

6,824.00

2129801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

6,824.00

0.00

6,824.00

(九)部门项目支出表

附表9

项目支出表

单位: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合计

本年拨款

财政拨款结转结余

单位资金



一般公共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15,014.80

8,108.47

66.33

6,824.00

16.00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5,014.80

8,108.47

66.33

6,824.00

16.00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

15,014.80

8,108.47

66.33

6,824.00

16.00

其他运转类

67.00

67.00

0.00

0.00

0.00

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费

10.00

10.00

0.00

0.00

0.00

办公大楼运行维护费

39.00

39.00

0.00

0.00

0.00

公车运行维护费

18.00

18.00

0.00

0.00

0.00

本级支出项目

14,947.80

8,041.47

66.33

6,824.00

16.00

能源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

4.00

4.00

0.00

0.00

0.00

涉密项目

280.36

280.36

0.00

0.00

0.00

信用办、长江经济带等购买服务经费

40.00

40.00

0.00

0.00

0.00

咸宁市评估督导专项工作经费

21.00

21.00

0.00

0.00

0.00

营商环境工作专班工作经费

2.00

2.00

0.00

0.00

0.00

粮食监管和考核经费

15.00

15.00

0.00

0.00

0.00

项目前期经费

262.88

196.55

66.33

0.00

0.00

改制企业费用

22.54

22.54

0.00

0.00

0.00

省拨价格监测和农本调查资金

11.00

11.00

0.00

0.00

0.00

涉密项目

76.32

76.32

0.00

0.00

0.00

涉密项目

28.50

28.50

0.00

0.00

0.00

涉密项目

17.78

17.78

0.00

0.00

0.00

省级服务业引导资金

358.00

358.00

0.00

0.00

0.00

国家重要农业资源台账制度建设项目资金

5.00

5.00

0.00

0.00

0.00

天然气长输管道工程项目协调及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经费

16.00

0.00

0.00

0.00

16.00

涉密项目

2.90

2.90

0.00

0.00

0.00

咸宁低空经济(支线机场)工作专班工作经费

2.00

2.00

0.00

0.00

0.00

节能审查(碳排放评价)及节能监察工作经费

30.40

30.40

0.00

0.00

0.00

涉密项目

95.12

95.12

0.00

0.00

0.00

人才专项--咸宁市现代服务业领军人才培训

7.00

7.00

0.00

0.00

0.00

铁路建设工作专班工作经费

2.00

2.00

0.00

0.00

0.00

武咸城铁公交化建设及运营补贴

6,824.00

6,824.00

0.00

0.00

0.00

涉密项目

6,824.00

0.00

0.00

6,824.00

0.00


第三部分  咸宁市发改委2026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6年发改委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17292.79万元,比上年增加7863.74万元,增涨8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386.46万元,比上年增加1460.92万元,增涨16%,增涨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武咸城际铁路公交化运营专项经费。

2026年发改委部门支出预算总额为17292.79万元,比上年增加7863.74万元,增涨83%,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武咸城际铁路公交化运营专项经费。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386.46万元,比上年增加1460.92万元,增涨16%,增涨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武咸城际铁路公交化运营专项经费。

咸宁市发改委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6824万元。

(二)发改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咸宁市发改委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277.99万元,其中:办公费65.76万元、印刷费3万元、邮电费5.2万元、差旅费22万元、维修费9万元、租赁费6.5万元、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0.3万元、公务接待费4.5万元、劳务费0.5万元、委托业务费9.2万元、工会经费29.24万元、其他交通费55.8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1.44万元。占预算总额2%,比上年减少55.43万元,下降19%。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运维费、办公大楼运维费和信息系统运行维修费列入其他运转类项目安排。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咸宁市发改委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2.50万元,占总预算数0.1%,比上年减少10.75万元,下降32%。下降原因:进一步节约使用财政资金,减少“三公经费”开支。

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度预算0万元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将按照相关程序上报后再调整预算。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比上年度预算24万元减少6万元。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5年预算0万元持平。

公务接待费4.5万元。比上年度预算9.25万元,减少了4.75万元,下降51%。下降的主要原因:进一步勤俭节约,减少接待费开支。

(一)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发改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咸宁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有关规定,切实做到“应编尽编、应采尽采”。2026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47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9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38万元。比上年减少267.90万元,下降85%,下降原因:专项规划编制费用减少。

(五)关于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截止202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应急公务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通信指挥车1辆,与2025年相比持平。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其他资产变化如下:2025年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增固定资产数量为30台/件,其中设备类26件,账面原值181852元;新增家具类数量为4件,账面原值为2800元。

(六)政府购买服务安排及预算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6年,我单位政府购买服务预算139.98万元。比上年减少212.92万元,下降60%。下降原因:主要是减少第三方专项规划编制委托业务费。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发改委部门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6824万元。比上年增加预算6824万元,增涨100%。主要原因是:安排了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建设预算资金。

(八)预算绩效项目说明

部门预算绩效开展情况:2025年发改委部门项目支出15014.80万元,各项目除涉密项目外均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要求,开展绩效目标编制及评审、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并关注项目目标与预算内容、工作计划的一致性,形成了科学合理、规范完整且可量化、可评价的指标体系。

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

项目前期费,主要目标:完成铁路规划1个,完成信用等保升级1次,完成信用网站升级改造1次,完成政府投资项目评审20个,完成营商环境指标提升1次,完成营商环境重点领域改革咨询辅导3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专项补助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上级财政部门交办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三)上年结余(转):指上年度结余转入经费。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行政运行(项):指部门机关及所属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一般行政管理(项):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科研、监督检查、项目评审等项目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机关服务(项):指机关用于办公楼日常维修维护等后勤保障服务的项目支出。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有支出。

(八)运转类项目支出:指为保障部门单位自身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的公用经费项目和专项用于大型公用设施、大型专用设备、专业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等的其他运转类项目。

(九)特定目标类项目:是指部门和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项目。除人员类项目和运转类项目外,其他预算项目作为特定目标类项目管理。

(十)“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