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336925/2022-30268 文 号 : 咸发改社会〔2022〕14号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名 称: 市发改委关于印发咸宁市公共服务“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年09月02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2-08-15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单位:
《咸宁市公共服务“十四五”规划》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各单位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8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咸宁市公共服务“十四五”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咸宁市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创造民生幸福生活的重要时期。中共咸宁第六次党代会报告提出,要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努力创造高品质生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加快健康咸宁建设,千方百计增进民生福祉。着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让广大农民参与现代化进程、共享现代化成果。全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大力发展文化产业,不断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基本公共服务是由政府主导、保障全体公民生存和发展基本需要、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公共服务。享有基本公共服务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公共服务是政府的重要职责。公共服务质效提升,对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建设人民满意的幸福之城,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规划依据《湖北省公共服务“十四五”规划》《湖北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和《咸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是今后五年我市公共服务提升的综合性、基础性、指导性文件,是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本规划重点涵盖托育照护、现代教育、就业创业、医疗卫生、文体服务、宜居生活、幸福养老、兜底保障、公共安全等九大服务领域。本规划期限为2021年至2025年。
第一章 规划背景
“十三五”时期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咸宁市高度重视民生工作,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创新体制机制,公共服务水平稳步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已初步建立健全,各类基本公共服务硬件设施得到明显改善,79个重点任务全面完成,248个主要指标全面落实,公共服务均等化步伐明显加快,人民生活水平得到显著提高。
第一节 发展基础
1.财政保障力度不断增强
“十三五”期间,咸宁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达到312.3亿元,年均增长9.6%。全市民生支出占比始终在75%以上,累计完成1033亿元,年均增长9.3%。市级财政对于薄弱地区转移支付和对弱势群体的扶持力度不断加大,“三保”底线全面兜牢,新老增资及养老政策全面兑现,科教文卫等考核类支出全部达标。战疫纾困保障有力,复工复产复学复市、稳企保供等惠民政策及时全面兑现到位。
2.基本教育服务不断完善
“十三五”期间,全市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1.1年。新改扩建幼儿园125个,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学率达到90%,基本做到普惠幼儿园全覆盖。城区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成效显著,“阳光招生”工作全面推行,城区大班额得到有效化解,小学巩固率为100%,初中巩固率为99%。特殊教育加大投入,残疾儿童入学实行全免费教育,全市残疾儿童入学率达到95%。全面推进教育“精准扶贫”,构建了全方位的贫困生救助资助体系,累计为70.05万名贫困学生发放各类资助资金7.06亿元。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程度显著提升,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3%。职业教育体系进一步改善,校企紧密合作、产学研深度融合,在全省率先完成了职业教育资源整合。高等教育学校数量、质量双提升,现有高等教育学校4所,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71.9%,普及化水平不断提高。
3.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
“十三五”时期,全市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4.80万人,期末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就业局势保持总体稳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2.3%,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和调解成功率分别达到90.1%和60%,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全市成立了7个创业服务指导中心、7个创新创业超市和多个众创空间,建成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和返乡创业园42个,现有在孵企业2800余家,带动1万余人就业。共培训城乡劳动力17.72万人,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明显提高。扎实推进社保两项制度改革,参保覆盖面不断扩大,全市入户调查核实未登记参保单位数信息入库率达到100%。全面发行和应用社会保障卡,“十三五”期间,全市社会保障卡有效持卡人数达到294.14万人,持卡人口覆盖率超过100%。
4.健康卫生服务质效齐升
全面贯彻《“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精神,实施《“健康咸宁2030”行动纲要》,完善健康咸宁建设推进协调和监测评价机制,印发了《“健康咸宁2030”行动纲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对实施进度和效果进行年度监测和评估,适时调整目标任务。“十三五”期间,居民健康水平显著改善,人均期望寿命从2015年的76岁增长到2020年的78.71岁,2020年底,孕产妇死亡率为13.95/10万,婴儿死亡率为1.78‰,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3.31‰,每千人拥有床位数6.05张,比2015年增加0.74张;每千人拥有专业卫生技术人员6.93人。居民健康水平各项指标均达到“十三五”规划目标。
2017年通过了国家卫生城市复审验收,不断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建设成果。截至2020年底,培育和创建7个国家卫生乡镇,建成23个省级卫生乡镇。扎实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启动了健康城市创建工作,六县市区均成功创建省级健康促进示范县市区,扎实推进中央补助地方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多形式宣传健康理念。搭建了健康咸宁“七个一”宣传平台,广泛开展健康咸宁建设宣传和健康教育促进工作。居民健康素养从2015年的18.3 %提高到2020年的26.7%。”
5.公共文化服务迈上新台阶
“十三五”期间,咸宁市公共文化财政支出达21亿元,文化旅游公共基础设施焕然一新、服务效能得到显著提升。建有公共图书馆7个、香城书房7个、公立博物馆7个、文化馆(群艺馆)7个、乡镇文化站71个、村(社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1071个,新(改、扩)建基层文体广场3600余个。完成34000户“户户通”和911个行政村“村村响”工程,中央广播电视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6个骨干台站建设完成并开播,“三馆一站”覆盖率达142%、广播综合覆盖率100%,电视综合覆盖率99.9%。新建旅游厕所298座,其中3A或拟申报3A旅游厕所23座;通达二级及以上公路的景区28个,初步形成以市级设施为龙头,县级设施为骨干,镇村设施为基础,流动设施为补充,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更新配送流动舞台车、流动图书车、演出通勤车等各类流动文化车17辆,组建荆楚“红色文艺轻骑兵”咸宁小分队百余支,涵盖歌舞、戏曲、书法、摄影、美术等不同门类。全市年均组织各类展演活动100余场,送戏下乡1400余场,惠及群众200余万人次。成功创建“香城大舞台”为国家第四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嘉鱼县、崇阳县为湖北省第二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咸安区为湖北省第三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
6.公共体育繁荣发展
市、县、乡、村四级公共体育设施网络初步形成,体育场地面积持续扩增,各类体育活动精彩纷呈,全民健身氛围日渐浓厚。“十三五”期间,启动45个新全民健身示范工程项目,全市共有体育场地7854个,总面积达518.29万平方米,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2.03平方米,乡镇体育场地覆盖率达到100%;共举办15次大型体育赛事,形成了咸宁独特的体育品牌。全民健身活动广泛开展,健身参与人数明显增加。全市目前共有152个登记注册的体育社会组织,社会体育指导员达4789余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95.6万人,占比37%,同比增长19.6%。
7.社会服务能力进一步夯实
“十三五”期间,社会救助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残儿童福利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初见成效,低保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累计发放各类救助金10.96亿元。及时调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累计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26.7万人次,共计1.7亿元。养老服务社会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形成了“医养结合、分类供养、购买服务、公建民营、功能拓展”等五种特困供养机构改革模式。全市共建179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684个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中心,覆盖率分别达到97.8%和77.2%;全市养老机构达105家,养老床位数18577张,每千名老人床位数达36.4张。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基本形成,优待抚恤政策有效落实,退役军人安置数量和质量都创近年新高。殡葬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全市各村(社区)均成立了红白理事会,着力推进丧葬移风易俗。推进婚姻登记历史数据补录,完善信息化平台建设,全市婚姻登记合格率达100%。全面完成地名普查工作,地名普查成果数据入库通过率达100%。
8.住房保障制度覆盖城乡
“十三五”期间,咸宁市“九位一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初步建立,住房保障覆盖面不断扩大,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住房保障目标任务。农村危房改造全面完成,老旧小区改造全面铺开,房屋安全隐患基本消除。全市累计开工改造棚户区住房46187套,累计发放租赁补贴9180户,总体上解决了困难群众的住房需求。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由2015年的45.06平方米增加至2019年底的55.17平方米,全市居民住房条件明显改善。
9.应急管理体系日益完善
咸宁市应对全灾种的基本框架初步形成,防灾减灾取得明显成效。“十三五”期间,全市自然灾害受灾人口4739085人次、因灾死亡失踪人口6人、紧急转移安置人口188777人次、倒塌房屋1346户3284间,直接经济损失893038万元,组织因灾倒损民房重建1269户3238间、修缮1700户4396间,救助336285人次。各项指标较“十二五”末有明显好转。森林防灭火实行县、乡、村、组四级包保责任制,并在主流媒体公示。防汛抗旱方面,成功应对数十次强降水,确保人饮安全。地质灾害方面,实行“四位一体”网格化防范管理责任制,落实全市259处地灾隐患点防范措施。“十三五”期间,全市建成63个防灾减灾示范社区,咸安区创建全省综合减灾示范县,公民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有所增强。
第二节 机遇挑战
“十四五”时期是我市加快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的关键期,统筹推进全市公共服务提升,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
1.面临的新机遇
(1)政策导向提出新要求
“十四五”是我国实现“两个百年”目标承上启下的关键期,也是开启全面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起步期,这对推动民生福祉迈上新台阶,建立与基本现代化相适应的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向更高水平、更高层次迈进提出了新要求。“十四五”期间,咸宁市要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的总体要求,顺应广大市民过上更有品质、更有尊严生活的期待,提供丰富多样的服务供给,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使全市人民享有更满意的收入、更稳定的工作、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好地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2)经济发展面临新形势
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正在加快形成。随着共建“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发展、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等国家战略深入实施,咸宁发展后劲十足。湖北省委提出构建“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区域发展格局,打造武汉城市圈升级版,为我市拓展了发展空间。高质量发展是“十四五”乃至更长时期我国、湖北省、咸宁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题,将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供坚实的经济和物质基础。
(3)科技变革催生新动能
基于移动互联、物联网的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大数据、云计算应用不断拓展,电子政务、信息惠民、共享经济、平台经济迅速兴起,以5G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广泛应用,为公共服务发展模式提供新动能。科技发展深刻改变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促进民生领域的供给能力提升和供给方式创新,加快推动需求释放和升级。
2.面临的新挑战
(1)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
经济结构深度调整,发展动力加快转换,公共服务在稳增长、惠民生、补短板、防风险上的战略地位进一步凸显,对增加公共服务供给、提高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提出了新要求。同时,高质量发展财政增收难度加大,民生投入保障面临较大压力,需要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更加注重保障基本民生。另外,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将加速推进,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城市优质公共服务覆盖农村地区的要求更加紧迫。社会结构、组织形态、利益格局均有较大变动,需要更加注重公平正义、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加快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制机制。
(2)人口结构发生新变化
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劳动年龄人口减少,城镇化水平提升和家庭功能弱化等新变化,对公共服务提出了新要求。随着城镇人口增长和老龄化,教育、就业、卫生、住房等需求持续增长,养老、医疗、护理等需求大幅增加,人口与资源环境的紧张关系持续凸显。公共服务资源总量不足和区域不平衡的现象同时存在,保持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与公共服务相适应的压力较大。
总体来看,虽然咸宁市基本公共服务在过去五年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总量不足。比如在基本公共教育、劳动就业创业、医疗卫生、健康服务等领域,设施建设、运营管理、人员队伍仍然滞后,入园、入学、就医、养老等方面的供需矛盾依然突出。二是基本公共服务配置不均衡。基本公共产品供给数量和质量在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群体之间仍存在较大差异,与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仍有一定距离。三是非基本公共服务弱项明显。社会服务产业链条没有得到很好拓展,多层次、多元化、高品质的中高端服务尚未形成,婴幼儿照护服务提供水平、高等教育数量和质量、普惠优质的卫生健康服务等服务质量和水平与群众期待还有不小差距。四是公共服务体制改革任重道远。跨区域的公共服务便利共享有待进一步打通;社会参与渠道仍需拓展,国有企业、社会资本等力量还没有充分调动;公共服务数字化水平还有待提升,数字化、精细化公共服务管理模式尚未成熟。
第二章 总体思路
“十四五”时期,应扎实推动公共服务高质量发展,力争公共服务水平位于全省中上游,为全省谱写新时代湖北高质量发展贡献咸宁力量。
第一节 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公共服务的指导意见,以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导向,正确处理基本与非基本、政府与市场、供给与需求的关系,秉承均等化、兜底化、数字化、多元化发展路径,聚焦九大重点服务领域,全面深化公共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补齐基本公共服务短板,扩大多层次个性化公共服务供给,构建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高质量现代化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增进全体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开启高水平现代化发展新征程奠定坚实基础。
第二节 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筑牢底线
着眼公共服务兜底属性,筑牢底线思维,充分立足咸宁实际,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优先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补齐教育、医疗、养老等基本公共服务突出短板,确保人民群众切实享有符合标准的公共服务。
2.协调发展,促进均等
着眼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依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示范区建设,以服务人口和服务半径优化公共服务资源布局,加快城乡间、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对接和标准统一,以标准化供给提高均等化水平,推进城乡、区域、群体公共服务更加普惠、均等、可及。
3.整合资源,统筹施策
着眼顶层设计和制度建设,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一套相对统一的公共服务管理制度,规范服务项目、强化财政管理、保障服务供给。建立多元化供给机制,推动跨领域、跨地区、跨层级、跨所有制的公共服务资源整合与共享,强化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
4.改革创新,供给发力
着眼改革创新和可持续,以社会化推进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创新,扩大个性化品质公共服务供给。以数字化改革,加强服务供需对接,优化公共服务资源配置,不断提高精准服务水平和供给效率。
第三节 总体目标
到2025年,构建覆盖全市(县、区)城乡居民的高质量公共服务体系,公共服务数字化改革全面深化,公共服务供给更加优质均衡,服务水平和运行效率居全省中上游,各项社会发展指标不低于全省标准,人民全生命周期公共服务需求得到高水平满足。
服务更加均等。公共服务标准更加完善,产品更加公平可及,城乡间、区域间、群体间差距基本消除,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全面向基层延伸、农村覆盖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市民能够就近享受高质量的公共服务。
质效不断提升。层次分明、科学适用的公共服务体系全面建成,公共服务项目和内容更加丰富,公共服务供给与需求对接更加精准,人民群众获得服务方式更加高效便捷。
制度更加健全。公共服务实施机制更加完善,统筹协调、财政保障、监督问责等制度全面建立,数字公共服务制度体系基本健全,整体运行稳定高效可持续。
咸宁市“十四五”公共服务具体目标详见下表。
表1 “十四五”公共服务主要指标
类别 | 序号 | 指标名称 | 2020年 | 2025年 | 指标性质 |
托育照护服务 | 1 |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 90 | 95 | 预期性 |
2 | 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个) | - | 4.5 | 预期性 | |
3 | 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 - | 90 | 约束性 | |
4 | 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 | - | ≥80 | 预期性 | |
5 |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 | - | ≥90 | 预期性 | |
6 | 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覆盖率(%) | 100 | 应保尽保 | 约束性 | |
现代教育服务 | 7 | 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 | - | >80 | 预期性 |
8 |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 | 99 | 99.6 | 约束性 | |
9 | 残疾少年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 | 95 | 96 | 预期性 | |
10 | 高中阶段毛入学率(%) | 93 | 95 | 预期性 | |
11 | 高等教育毛入学率(%) | 71.9 | 72 | 预期性 | |
12 | 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 11.1 | 11.4 | 约束性 | |
13 | 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 13.7 | 14.8 | 预期性 | |
就业创业服务 | 14 | 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 - | 动态清零 | 约束性 |
15 |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次) | 24.8 | 18 | 预期性 | |
16 | 城镇登记失业率(%) | 4.5 | 5.5 | 预期性 | |
17 | 就业创业培训城乡劳动力(万人次) | 17.72 | 8 | 预期性 | |
18 | 创业孵化基地(个) | - | 10 | 预期性 | |
19 | 返乡创业基地(个) | - | 6 | 预期性 | |
20 | 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 | 17 | 预期性 | |
21 | 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 | 18 | 预期性 | |
医疗卫生服务 | 22 | 每千常住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 2.77 | 3.2 | 约束性 |
23 | 每千常住人口拥有注册护士数(人) | 3.11 | 4.2 | 约束性 | |
24 |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 95 | >95 | 约束性 | |
25 | 居民健康素养(%) | 26 | ≥30 | 预期性 | |
26 | 孕妇死亡率(1/10万) | 13.95 | ≤10 | 预期性 | |
27 | 婴儿死亡率(%) | 1.78 | ≤5 | 预期性 | |
28 |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 3.31 | ≤6 | 预期性 | |
29 | 人均预期寿命(岁) | 78.71 | 79.5 | 约束性 | |
公共文体服务 | 30 | A级景区(家) | 38 | 60 | 预期性 |
31 | 村(社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成率(%) | 100 | 100 | 预期性 | |
32 | 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平方米) | 2.03 | >2.6 | 预期性 | |
33 |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 | >37 | 41 | 预期性 | |
宜居生活服务 | 34 | 城镇户籍低保、低收入家庭申请公租房的保障率(%) | - | 100 | 约束性 |
35 | 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率(%) | - | 应保尽保 | 约束性 | |
36 |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万个) | - | 18.62 | 预期性 | |
37 |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 55 | 60 | 预期性 | |
幸福养老服务 | 38 | 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 | 34 | 60 | 约束性 |
39 | 特殊困难老年人适老化改造(%) | 15 | 全覆盖 | 预期性 | |
40 | 社区日间照料设施覆盖率(%) | 97 | 100 | 预期性 | |
41 | 基本养老保险法定人群参保率(%) | 90.67 | >95 | 预期性 | |
兜底保障服务 | 42 | 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覆盖率(%) | 100 | 100 | 约束性 |
43 | 有集中供养意愿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 | 100 | 100 | 约束性 | |
44 | 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 | 56 | 65 | 约束性 | |
45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目标人群覆盖率(%) | 100 | 100 | 约束性 | |
46 | 军队转业干部和政府安排的退役士兵年度安置率(%) | - | 100 | 预期性 | |
47 | 符合条件军队离退休人员年度接收安置率(%) | - | 100 | 预期性 | |
48 | 有职业技能培训意愿的退役军人参训率(%) | - | 100 | 预期性 | |
49 | 县级公益性安葬(放)设施覆盖率(%) | 50 | 100 | 约束性 | |
50 | 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实施率(%) | - | 100 | 预期性 | |
公共安全服务 | 51 | 灾害性天气预警平均提前量(分钟) | - | 70 | 预期性 |
52 | 森林火灾24小时扑灭率(%) | - | >95 | 预期性 | |
53 | 森林火灾受害率(%) | - | <0.9 | 预期性 |
第三章 实施路径
第一节 坚持均等化,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共享
优化基本公共服务资源配置。着力解决城市与农村、市域与区域之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体制性障碍,优化调整社会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布局。以服务人口、服务半径为主要依据,制定完善各领域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设备配置、人员配备等的具体标准,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中心城区,要加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尤其是高能级服务设施布局,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对人口集聚和吸纳能力的支撑作用。要加大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倾斜力度,加快城乡间、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对接和标准统一,强化中心城区优质公共服务资源辐射农村配套政策,增强基本公共服务的可及性。
扩大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加强流动人员基本公共服务,结合户籍制度改革,逐步将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与户口性质相剥离,全面落实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财政支持政策及动态调整机制。健全异地结算、钱随人走等机制,保障符合条件的外来人口与本地居民平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引导优质资源向弱势群体倾斜,强化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的公共服务供给保障,进一步缩小不同群体间的基本公共服务差距。
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水平。以标准化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细化明确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并实施动态管理,确保基本公共服务范围和标准在城乡间、区域间、群体间基本一致。加快制定医疗卫生、社会福利等重点行业领域标准规范。推动基层服务机构标准化管理,建立服务指南、行为规范、质量承诺、服务记录追溯、服务绩效评价等制度。建立健全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信息数据库。
第二节 坚持兜底化,完善公共服务保障体系
健全财政保障机制。夯实各级政府主体责任,建立与经济发展和政府财力增长相适应的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支出保障制度和增长机制。积极争取利用上级转移支付、政策性银行贷款、专项债等,多渠道拓宽基本公共服务资金来源。深化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通过市场化运作、绩效化付费的方式,减轻项目建设资金压力,提高建设、运维水平。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合理扩大使用范围,加强公共服务业财政性资金全过程监管,提高资金资产资源使用效益。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人才的培养使用激励机制,继续实施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养老、助残等领域的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和重大人才工程,充分发挥示范性服务机构的人才培训功能,提升基本公共务体系的整体服务水平。鼓励人才在城乡、区域、机构间合理流动,増强人才与岗位的匹配度,提升农村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落实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相匹配的职业资格制度,明晰各领域服务人员的职业发展路径,进一步提高基本公共服务从业人员的专业化水平。完善管理服务人员的薪酬激励制度,根据岗位、技能、考核结果等因素,合理体现管理服务人员劳动的市场价值,吸引更多优秀人才进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保障设施用地需求。根据多层次多样化公共服务需求,优化土地供应调控机制,合理确定用地供给,有效保障公共服务用地需求。将公共服务机构和设施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并优先给予保障,农用地转用指标、新增用地指标要适当向公共服务机构和设施建设用地倾斜。鼓励利用低效土地或闲置土地房屋建设公共服务机构和设施。探索实行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的弹性土地供应方式,优先保障公共服务建设用地。
第三节 坚持数字化,促进公共服务效能提升
加强系统谋划,提升社会领域数字化能力。加强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推动各有关部门涉及公共服务的基础信息分类分级互联共享,建立基于大数据的资源配置和决策平台,推进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全覆盖,提高数据资源开放程度。围绕“婴育、教育、就业、社保、医疗、文体、居住、养老、救助、应急”等领域,推广数字化服务普惠应用,推动公共服务供给创新,在更高层次上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在此基础上,以市政府工作报告关于民生实事年度任务为依据,推进民生实事落地。
加强技术创新,拓展数字化服务场景应用。坚持系统集成,打造一批惠企惠民、好用易用的综合场景,推动公共服务整体性优化和系统性重塑。开展未来社区标志性数字应用场景,率先提供数字生活、数字教育、数字旅游、数字养老、数字健康等新服务跨部门协同应用,形成数字社会城市基本功能单元系统。充分运用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等新技术手段,促进“互联网+公共服务”发展,加快数字就业、数字文化、数字救助、数字旅游、数字养老等服务直达农村,创建乡村数字公共服务典型应用。
第四节 坚持多元化,健全公共服务供给体系
引导事业资源参与。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强化公益属性,提高治理效能。聚焦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公共服务需求,引导事业资源拓展公共服务职能,参与公共服务供给。推动培训疗养资源转型发展养老等服务,统筹盘活用好沉淀和低效配置的事业资源。加大对公共服务力量薄弱地区的统筹调剂力度,解决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公共文化等编制急需。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以政策制定、规划引领、环境营造、监管服务为重点,逐步扩大公共服务面向社会资本开放领域。充分发挥市场、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推进民办教育、托育服务、社会办医、社会办养老发展。实施一批非基本公共服务领域重点工程,在部分领域先行探索建立“群众+市场+政府”的共筹共建模式,即群众主导、社会参与、政府补贴,增强民众参与公共服务提升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发展志愿服务和慈善事业。建立社会组织、志愿者参与社会公共服务的长效机制,完善志愿服务激励保障措施。大力发展公共服务非营利性组织,加强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社会组织的规范管理及能力建设。加快培育发展社会工作者队伍,推动志愿服务与政府公共服务优势互补、有机融合。完善慈善力量参与社会救助机制。
积极发挥国有经济作用。鼓励和引导国有经济以兼并、收购、参股、合作、租赁、承包等多种形式参与公共服务发展。加大对承担公益类业务的国有资本支持,逐步扩大财政资金支持国有经济参与公共服务发展的资金规模,重点支持国有经济从事非营利性或微利活动。落实国有经济参与公共服务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
第四章 重点任务
第一节 聚焦幼有所育,完善托育照护服务
遵循婴幼儿成长特点和规律,坚持政府引导、家庭为主、多方参与、安全健康、普惠可及,建立健全多元优质高效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创新发展多样化、多层次、数字化服务模式,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健康发展。
提高优孕优生服务水平。完善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及妇女儿童专科医院为主体,大中型综合医院为技术支撑,民营医院为补充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整合孕前保健、孕期保健、住院分娩、儿童保健、儿童预防接种等服务内容,为妇女儿童提供系统、规范的优孕优生优育全程服务,打造“一条龙”服务链。深入实施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免费孕前优生检测服务,落实高危孕产妇管理协作机制,减少高危妊娠风险,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完善生育保险制度,深化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做好生育保险参保扩面工作。推进新生儿访视和婴幼儿定期健康检查,加强婴幼儿发育监测和筛查评估,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规范、保障免疫规划疫苗供应,提升预防接种管理质量,到2025年,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以乡(镇)为单位达到90%以上。
健全儿童福利和儿童保护制度。健全孤儿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进一步完善孤儿基本生活、教育、医疗等保障制度。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比照孤儿供养保障标准相衔接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制度。继续实行儿童福利机构养育、分散养育、家庭养育、收养相结合的多种孤儿养育方式。完善困境儿童救助保障工作体系,切实做好散居孤儿监护照料工作。积极拓展实施“孤儿康复医疗明天计划”和“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探索研究孤儿成年后安置的相关措施,妥善做好孤儿成年后融入社会的政策衔接。认真宣传并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建立“发现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联动机制,建立以“家庭监护为基础、社会监护为补充、国家监护为兜底”的监护体系,推动构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六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格局。加强各级儿童福利院、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等儿童福利机构软硬件设施建设,厘清儿童福利机构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功能定位,为不同救助主体提供精准服务。
加快普惠托育服务发展。加快推进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建设,依法依规全面落实产假、哺乳假、配偶护理假、育儿假等政策,加强家庭科学育儿指导,构建家庭婴幼儿照护支持体系;坚持“家庭为主、托育补充,政策引导、普惠优先,安全健康、科学规范,属地管理、分类指导”的基本原则,建设规模适宜、配置合理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合理引导社会资本举办普惠托育机构。2025年,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全市形成形式多样、覆盖城乡的托育服务体系,托育服务水平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的托育服务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
专栏1 托育照护服务提升重点工程 |
l 大力推进“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向全市适龄儿童提供公益及普惠性儿童校外活动场所和公共空间。重点实施咸宁市儿童校外活动中心;咸宁市社区适儿化改造试点项目等。 l 大型公共场所建立母婴室。每个乡镇(街道)至少有1家婴幼儿托育照护机构。。 l 每个县(市、区)妇幼保健院建1所托育服务照护发展指导中心,每个县(市、区)至少要建立1所公办的示范性的托育服务中心,每个乡镇至少要办1所普惠性的托育机构。 l 儿童福利机构标准化建设工程:建设集“养、治、教、康+社会工作”于一体的市级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提升服务水平。 |
第二节 聚焦学有所教,完善现代教育服务
坚持育人为本、立德树人,以更加公平和更高质量为主线,多渠道增加优质教育资源供给,促进各类教育布局优化、协调发展,构建体系健全、衔接融通、适应终身学习需要的具有咸宁特色品质的现代教育体系,让每一位适龄人口得到更公平更优质的教育。
促进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加大普惠性幼儿园的建设力度,足额落实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最低标准和普惠性民办园认定标准及扶持政策,充分考虑人口政策调整和城镇化进程的需要,完善幼儿园布局规划,鼓励引导社会力量举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重点扩大农村地区、欠发达地区、新增人口集中地区学前公办普惠性资源。到2025年,落实“公办幼儿园学位扩充行动计划”,每个乡镇设立1-2所公办中心幼儿园,省、市级示范幼儿园达到50所,基本解决入园难的民生问题。规范学前教育管理,通过教育科研、园长培训、教师培训、管理创新、特色发展等方式,促进幼儿园内涵式发展。提高持证上岗教师比例,促进幼儿园教师专业化发展。
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完善义务教育学籍管理制度和信息系统,建立针对性的控辍保学机制,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十四五”期间,全市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保持100%,巩固率100%;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100%,巩固率99%,辍学率控制在0.5%以下。推进义务教育提升计划,完善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合理有序扩大城市义务教育学校学位供给,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全面改善学生和教师基本生活和学习、工作条件。深入推进教育集团化办学或共同体发展,实施“大班额”消除计划,市城区新建改建配套24所义务教育学校,增加学位3.36万个,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严格控制学生书面作业和考试次数。推进教学、作业和考核评价改革,建立以素质教育为主题的质量保障体系。新建咸宁市中小学生劳动教育实验区、赤壁市中小学生实践基地,开展研学旅行和研学实践教育,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综合实践基地。
促进特殊教育特惠特办发展。加大政府投入和社会资金支持力度,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和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水平。初步建立“布局合理、学段衔接、普职融通、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体系,形成以咸宁市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体、以送教上门和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医教结合为补充、普通教育和特殊教育相融合的特殊教育办学格局。加强专业化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保证所有专任教师持证上岗,加大培训力度,积极开展特殊教育教研活动,努力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
促进高中教育多样特色发展。推进普通高中标准化建设,建设一批高端科学探究实验室、创新实验室和标准化考点,确保普通高中学校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合理修订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改革方案,整体构建创新人才培养体系,构建选课走班制、多样化课程体系,鼓励多方合作研发特色校本课程。推进特色高中创建工作,建立特色高中孵化、创建、评估和支持保障机制,引进2至3所特色民办高中来咸宁市城区办学。推动普通高中分类办学、多样协调发展,实施优质普通高中增量提效、薄弱普通高中改造提升、职业教育学校(集团)产教融合工程,进一步优化高中阶段学校协调招生机制,打造一批在省内外有影响的普通高中特色学校。新建咸宁市第一高级中学、崇阳县实验高中。
促进职业教育创新融合发展。全面实施“职业教育赋能提质专项行动计划”,继续做强做优咸宁职教集团,全面推广现代学徒制办学改革,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动创建市级10个产教融合型企业和1个产教融合型城市建设。做大做强全市现有7所技工学校,建设嘉鱼、通山、赤壁特色产业技工学校。加大学校基础能力建设和设施设备投入力度,集中力量办好各县(市)职教中心,推动咸安区新建1所在校生3000人以上规模的公办中等职业学校。积极争取国家中职学校“双优计划”项目,打造国家级职业教育“课堂革命”典型案例和职业教育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支持在“十四五”期间将湖北新产业技师学院纳入高等教育序列。
促进高等教育高水平发展。支持在咸高校积极发展高水平本专科教育,积极申请研究生教育,鼓励建立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工程技术等创新平台、省级师范技能实训中心,促进高等教育内涵发展。优化武咸同城“引校共建”机制,提升湖北科技学院、湖北健康职院、湖北商贸学院、东湖学院、首义学院、咸宁职院等学校教学水平,推进“武汉南大学城”建设。积极开展教师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工作,提高“双师型”专业教师比例。建立地方与高校一体联动的育人机制,培养具有专业特长优势、扎根服务咸宁的高素质应用人才。
促进继续教育改革创新发展。完善社区教育网络,加强市、县(市、区)开放大学建设,推进社区教育中心标准化建设和数字化学习型社区建设。发展面向企业职工、院校学生、退役士兵、农民及产业急需的技能人才的教育培训。健全完善市-区-街(镇)-居(村)四级老年教育体系,依托社区、养老机构、成人教育学院等资源,联合设立老年学校,推动老年大学向基层延伸,就近满足老年人“教、学、乐、为”服务需求。将老年教育纳入社区养老服务基本内容,实施“养教融合”新型养老模式。依托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数字化终身教育资源库和终身教育学分银行,发展现代远程教育,推动学习型城市创建。
专栏2 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提升重点工程 |
l 大力推进和打造“国家学前教育试点城市”工程;做好国家学前教育试点城市项目建设,将我市学前教育及重点项目打造成全省标杆。 l 学前教育整体提升工程: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每个乡镇办好1~2所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大村独立建园,小村联合办园,逐年认定一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完善县、乡、村三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将普及保教知识、指导家庭科学育儿、参与社区共建等措施纳入幼儿园常规工作,创建市级家园共育示范幼儿园12所。建立基于互联网+的集政府决策、信息统计、园所管理、科研教学、教育资源共享、教师培训等功能为一体的学前教育大数据平台,实现学前教育管理信息化,到2025年,建成6所省级智慧幼儿园试点基地。 l 义务教育质量提升工程: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高水平教育体系,补齐思政、科学、艺术、体育、劳动等课程短板,各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充分开发校本课程。建立覆盖义务教育各年级各学科的数字教育资源体系,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 l 融合教育推广项目:推进各级各类学校无障碍环境建设和融合教育资源教室建设。招收5人以上残疾学生的普通学校设置特殊教育资源教室,配备必要的教学、康复训练设施设备和资源教师及专业人员。支持具备优势条件的大中专院校、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康复机构成立融合教育资源中心,提供多学科领域的技术支持。 l 城乡教育一体化建设工程:加快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系统推动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标准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和“两免一补”政策城乡全覆盖,基本消除城乡二元结构壁垒,基本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基本公共教育教育服务均等化,城乡教育质量明显提升。 l 高等教育扩建工程:实施湖北科技学院整体搬迁工程,占地3000亩,学生规模2万人,预计投资逾38亿元。建设湖北科技学院赤壁校区,占地500亩,学生规模5000人,预计投资逾8亿元。 l 教育信息化建设工程:构建集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智慧校园中心管理平台于一体的“互联网+教育”大平台——“咸宁教育云平台”,基本建成教育大数据服务体系,打破资源数据互通壁垒。 l 教师队伍建设工程:加大教职工编制统筹配置,建立教职工编制“周转池”制度。深入推进“国培计划”、“省培计划”,与师范院校联合开展订单式培养,强化本土教师培养。建立优质教师培训基地和学科研究基地,促进学科教师的专业成长。 |
第三节 聚焦劳有所得,完善就业创业服务
坚持就业优先导向,以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和稳定现有岗位并重,积极开展技能培训服务,强化劳动权益保护,全方位构建就业创业服务体系,以创业带动就业,提升数字化创就业服务,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增收。
健全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健全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制度,拓展服务内容,逐步实现外来人员享有同等就业扶持政策和公共服务,规范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持续释放就业补贴政策红利,确保政策落实落地,拓宽政策覆盖率。加大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力度,围绕补齐民生短板拓展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
加大返乡创业扶持力度。深入推进“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着力解决创业“融资难”、“门槛高”问题。加大创业资金支持,成立返乡创业扶持专项资金,更大力度发挥创业担保贷款作用,拓宽创业担保贷款范围,拓展增信渠道,建立信用乡村、信用园区、创业孵化示范载体推荐免担保机制,加大对新型农民创新创业支持力度;简化创业担保贷款申报程序,扩大担保人的范围,机关单位、企事业单位等满足条件的人员均可担保,并落实1:5比例的放贷标准,推动民营经济和小微企业成为巨大的“就业容纳器”。
着力构建技能培训体系。突出企业培训主体作用,推进企业职业技能培训能力,落实好企业培训补贴政策。增强职业院校培训基础作用,发挥社会培训机构辅助作用。鼓励城乡“两后生”技能职业培训,以农村新成长劳动力为主,开展劳动力预备制培训,达到当年本辖区内新增“两后生”消零。完善培训机制,创新培训模式,打造就业技能培训与企业岗位需求、产业转型升级同步、促进培训实现供需对接。结合农村劳动力及贫困劳动力数据,摸清培训需求,优化培训专业设置,提升培训质量。推行“互联网+”培训模式,打造更加方便、快捷的在线培训平台,着力缓解人岗不匹配的就业结构性矛盾和培训对象工学矛盾。加强培训政策宣传,依托基层人社服务平台开展有针对性宣传,利用网站、新闻媒体和微信平台等渠道,发布培训相关信息,引导劳动力参加技能培训。
推进创新创业载体建设。依托武咸同城,建设省级人力资源产业园。加强市级返乡创业孵化基地(园)、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和众创空间等创新创业载体建设,以政府投入为主,并适当引进社会资本,促进产业资源、创业资本、高端人才等创业创新要素和各类服务向创业平台聚集,并完善创业培训、政策咨询、创业担保贷款、创业补贴“一条龙”服务,为创业人员提供优质的创业环境和便利平台。在全市各县(市、区)建设7所零工驿站实体场所。
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健全社会保险登记制度,不断加大参保扩面力度,推动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实现法定人群全覆盖。强化失业保险稳岗支持,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完善工伤保险制度体系,继续推进工伤保险市级统筹,有序推进工伤预防项目管理,积极开展重点领域工伤预防工作。强化工伤保险精准扩面,推进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向职业劳动者广覆盖。到“十四五”期末,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 17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8万人。
构建新型和谐劳动关系。大力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推进农民工“四项制度”全覆盖,加大欠薪案件查处力度,防范化解重大劳动关系风险。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加强特殊工时制度管理,强化高温津贴和女工保护,做好集体合同备案工作。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加强日常执法监管,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加强劳动保障诚信体系建设,开展用人单位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定期公布重大违法行为,强化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创新仲裁办案模式,普遍推广实行要素式办案模式,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实现“互联网+调解”服务平台全覆盖。
专栏3 基本劳动就业和创业重点项目 |
l 推进咸宁市国家公共实训基地项目:其中重点打造咸宁市中央预算内公共实训基地项目;依托武咸同城建立省及以上规模人力资源产业园;建设咸宁市及6县区临工驿站7所。 l 大力实施咸宁职业技术学院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项目总投资1.25亿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3500万元;利用欧佩克基金3000万美元,新建新产业实训基地、教育实训中心、学生公寓、田径场等工程;并对现有老旧校舍和配套设施进行改造升级。 l 鄂东南返乡创业孵化基地建设项目:在咸宁高新区建设一个“一条龙”服务返乡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创业服务指导中心、培训中心。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孵化项目办公空间150个。项目投资1亿元。 l 咸宁市人力资源市场升级改造项目。 l 赤壁市机电信息技术学校教育设施项目:在赤壁市机电信息学校校园内新建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的实训教学楼一栋,购置汽车专业相关实训设备,能容纳1000名学员同时实训。 l 赤壁市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工程:在赤壁市职教集团新建教学楼一栋,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建设数控加工、物流管理、电子商务、计算机应用、机械加工等10余个工种的实训场地。 l 通山县九曜高级技工学院:该项目占地50亩,拟建综合教学楼3栋,建筑面积约2万平方米,建筑投资和教学设备设施投资合计约3亿元。学校围绕培养高级技师、技能人才培育和职业技能鉴定等全方位、多元化的培训,主要开设养老服务、机械制造与自动化等专业,为人才的成长搭建立交桥。 l 咸宁旅游(索道)技工学校温泉校区实训基地项目。 l 通城县公共实训基地:在通城县大坪乡坪山村建设用地2.9177公顷的公共实训基地,涵盖先进机械与涂附磨具制造实训中心、现代服务业实训中心、电工电子与自动化技术实训中心、信息技术实训中心、汽车维修实训中心、食品与药品检验实训中心、制冷技术实训中心、建筑工程技术实训中心等八大基地,投资规模1亿元。 l 湖北崇阳三新职业技工学校(开放性公共实训基地):项目建设地位于崇阳经济开发区,建设用地200亩,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配套设备1万台套。项目涵盖12个职业(工种)技能训练基地、8个创业孵化平台和10个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基地。项目投资2亿元。 l 智慧人社服务平台项目:在咸宁市下辖6个县市区的乡、镇、街道、行政村部署智慧人社自助服务终端设备1200台(6500元/台),预计建设资金780万元(含服务平台开发建设资金),网络租赁费用500万元(每年度100万元),合计项目建设费用1280万元。 l 咸宁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省级集中项目:在2021年完成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全省统一。完成省集中配套建设,建设市级数据资源中心,搭建数字人社一体化管理平台,建设基础支撑平台,支撑全市电子业务档案系统运行。 |
第四节 聚焦病有所医,完善医疗卫生服务
树立大卫生、大健康观念,全域优化医疗卫生资源布局,建设高效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筑牢公共卫生安全防线,推动“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为群众提供更加公平可及、综合连续和经济有效的全人全程健康管理服务。
健全医药卫生体制机制。加强基层专科建设,鼓励专家到基层开设专科工作室,探索慢性重症疾病在基层复诊和购药服务,完善基层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促进各类医疗保障互补衔接,提高重特大疾病和多元医疗需求保障水平。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保报销比例,不同级别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报销比例相差不低于10%。健全统一规范的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及时精准识别机制,健全重点对象医疗费用救助机制,促进医疗救助统筹层次与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层次相协调。完善重大疫情医疗救治费用保障机制,强化重大疾病保障,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完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建立遍及城乡的现代医药流通配送网络,规范药品流通程序。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立基本药物优先使用激励机制,加强对利润低、用量小的特殊药物的生产补助,促进基本药物公平可及。构建医疗、医保、医药相统一的综合监管机制,建立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综合监管服务平台,推进医药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和医药卫生服务信息公开,提高全行业监管水平。
提高优质医疗服务供给。加大重点学科建设和发展力度,积极争创1-2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包括市县级项目)。积极组织市中心医院、市中医医院、县(市、区)龙头医院申报湖北省临床重点专科,到2025年,全市省级临床重点专科数不少于50个(本轮评审周期内)。建立以咸宁市中心医院相关优势科室为龙头的鄂东南省级区域医疗中心。重点支持县级医院呼吸内科、感染科、重症医学科、急诊科以及检验科等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相关专科的设置和建设。县域内依托县医院构建肿瘤防治、慢病管理、微创介入、麻醉疼痛诊疗、重症监护五大临床服务中心。统筹全市卫生资源,聚焦重大疾病、重点人群和重要健康问题,医疗机构进行错位发展,提升学科内涵建设,提供优质医疗服务。打造15分钟城市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圈和农村30分钟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圈。
进一步优化区域卫生资源布局,加大以“健康为中心”的卫生服务供给,加大提供优生优育、妇幼保健、推拿针灸、康复理疗、心理健康、安宁疗护等全方位、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健康服务。大力支持中医院建设和功能扩展,建设中医养老养生基地。充分吸纳社会资本,建立市级医学体检中心。建立市级儿童医院。各县(市、区)建立一家老年病医院或康复医院。有条件的社区医院或乡镇卫生院建立慢病治疗康复中心(大楼)。到2025年,全市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3.2人,注册护士数达到4.2人,每千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达到7.5张。
提升疾病防治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健全疾病预防控制网络,优化完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能设置,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开展病原微生物网络实验室标准化建设。到“十四五”期末,市、县(区)分别建设至少1个对外开放的生物检测公共实验平台。加强面对重大疫情的医疗救治能力建设,构建市县乡为一体的救治体系,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建立新型医防融合体,新建医院及现有公立医院均要达到平战结合医院标准,实现传染病和慢性病等重点疾病“防”“治”融合发展。推进院前急救服务体系建设,各县(市、区)建立独立的指挥型急救中心要与同级其他平台实现数据共享,各乡镇(街道)至少设立1个标准化急救站,市域每3万人配置1辆救护车。加强县级医院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危重新生儿和儿童等救治中心和肿瘤综合治疗中心建设。进一步推进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大力推广和完善集中免费救治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咸宁模式”,深化精神病专科医院与社区之间的协同机制,推动精神卫生福利设施建设。依托综合医院、职业病专科医院,加强尘肺病、化学中毒等职业病诊断救治康复能力建设。推进职业病防治信息化系统建设,着力提升职业病监测能力,实现重点职业病监测县级全覆盖,医用辐射防护监测实现市级全覆盖,增强职业健康服务可及性便利性。
增强中医医疗服务能力。完善中医医疗服务网络,建立覆盖市、县的重点中医专科体系,支持风湿病专科等一批特色专科做成全国知名中医品牌;加强中医医院康复科建设,各县(市、区)建设1-2家中医康复中心,在所有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国医堂,大力推广中医适宜技术,切实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总结中医药在疾病治疗中的独特功效,开展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联合攻关。实施中医药治未病健康工程,在县级中医医院建立治未病科室,大力推广中医治未病理念的健康工作和生活方式。实施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创建中医药咸宁品牌。完善中医药教育体系,创建知名老中医药专家工作室,鼓励多方参与中医药研究。完善以中医电子病历为核心的中医医院信息系统,提升中医药信息化水平。
强化基本医疗保障体系。探索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商业保险“三位一体”医疗保障体系,推进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商业健康保险和慈善救助的制度衔接。确立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建立多元化的投入保障机制。强化重点人群服务,执行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先诊疗后付费”政策,推进医养融合工作。统一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层次、医保目录和政策框架,规范医保支付政策确定办法,落实异地就医结算,逐步将门诊医疗费用、康复诊疗费用、互联网医疗服务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提高基本医保管理服务水平。
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完善出生人口监测和预警机制,深入研判影响出生人口变动趋势的因素,着力了解并解决好政策实施中的痛点堵点,为进一步完善政策提供决策支撑。完善生育支持、幼儿养育、青少年发展、老年赡养、病残照料等家庭发展政策,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完善生育休假与生育保险制度,推动教育公平与优质教育资源供给,保障女性就业合法权益,推动“全面三孩”各项配套政策落地见效。以“一老一小”为重点,建立健全覆盖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务体系。
提升居民健康素养。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建立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构建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加大健康知识普及力度,培育具有影响力的健康科普品牌。制定实施全民营养计划,推进健康饮食文化建设,建立健全居民营养检测制度,对重点区域及人群实施营养干预,开展示范健康食堂和健康餐厅建设,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加大控烟、限酒、毒品等健康危险行为干预力度,增强自我健康管理意识。推进专业心理咨询服务机构建设,提升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
创新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将爱国卫生运动融入基层治理,发动全民参与,促进全市居民共建共治共享健康。巩固扩大卫生城镇建设成果,积极引导卫生城镇向健康城镇转变,坚持把健康村镇、健康社区、健康单位、健康学校和健康家庭等作为健康城市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到2025年,全市实现省级卫生城市(县城)全覆盖,国家卫生城市(县城)力争达到50%以上,国家卫生乡镇力争达到30%。开展健康环境治理行动,加强病媒生物综合预防控制,到“十四五”末,全市农村家庭、公共场所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基本实现全覆盖。
完善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从以疾病为中心转向以健康为中心,突出防治结合。依托已经建立的紧密型医共体,构建以健康管理为中心的健联体,充分利用居民健康档案,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居民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健康管理服务。
促进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突出咸宁资源优势,围绕“医、药、养、健、游、护”六大要素,按照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管理的健康理念,积极融入全省大健康产业“两区一基地”(武汉大健康产业核心集聚区、大健康产业特色园区、国家医用防护物资生产储备基地)布局,加快梓山湖养老机构、康养机构建设,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做好国家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打造智慧养老应用示范基地,配套武汉市发展万亿大健康产业,打造“香城泉都、养生福地”养老品牌。充分挖掘和发挥咸宁自然生态优势,加快推进旅游养生产业发展,重点打造“一县一区一特色”,建成一批国家级、省级旅游养生度假区,提升咸宁大健康产业的附加值。完善政产学研用的医药协同创新体系,加强首仿药、新型制剂、中药等创新能力建设,引导医药产业集聚发展。
专栏4 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提升重点工程 |
l 以重点、特色医院及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提升、医用防护物资生产储备基地建设、医疗设备生产基地项目为主,以及共享医疗、智慧医疗等新型项目为辅。大力争取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院咸宁分院项目(即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项目);大力推进市第二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新区建设,咸宁市中医医院中医特色重点医院、赤壁市中医医院整体搬迁、崇阳县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通山县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通山县县域医共体信息化建设等公共卫生体系补短板项目。 |
第五节 聚焦娱有所乐,完善公共文体服务
紧扣人民群众多样化精神文化和休闲文体需求,以设施提升、服务提质为抓手,提升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能力,丰富多元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积极完善公共体育服务,加快构建更加便利普及的公共文体服务体系,促进公共文体服务从保障型向高品质转变。
加大文旅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以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为抓手,探索建立覆盖全面、功能完整的区域文化和旅游基本公共设施体系。根据人口空间分布,统筹推进固定设施、流动设施、数字化设施建设,拓展“香城书房”等新型文化空间,形成有机衔接、相互补充的公共服务网络。持之以恒推进“厕所革命”,鼓励在国省干线公路和通景区公路沿线增设观景台、自驾车房车营地和公路服务区等设施;配合城市深度游趋势,大力推进城市人文旅游线路上的文化、休闲服务设施建设。将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嵌入旅游景区、线路、住地、交通服务区域等,完善厕所、停车场、旅游集散中心、咨询服务中心、智慧旅游平台、安全救援、自驾游、自助游等设施。推进重大文化设施建设,串联标志性文化设施,打造旅游路径。
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优化城乡文化资源配置,引导优质文化资源和文化服务更多地向农村倾斜,促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协调发展、共同繁荣。加强公共文化设施的资源整合、互联互通,形成场馆服务、流动服务、网络服务、数字服务等相互结合的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设施网络,打造便利可及的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圈。合理规划和利用历史街区、民宅村落、闲置厂房等兴办公共文化项目。推动群众艺术馆、国有剧场等文化机构开展传统文化与艺术普及教育。鼓励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红色廉政文化教育基地、红色教育基地、博物馆、美术馆、公共图书馆、非遗传习场所、传统民俗文化活动场所等向公众提供公益性文化服务,并与研学旅行、文化旅行相融合。推动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完善视听全产业链发展格局。加大政府面向基层文艺产品和服务的购买力度。扶持提琴戏、花鼓戏、楚剧等咸宁地域特色精品创作生产,加大宣传营销力度,实现“演艺+旅游”双赢模式。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组织开展“红色文艺轻骑兵”,开展“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活动,持续推进“香城大舞台”“戏曲进校园”“戏曲进乡村”等文化惠民活动。鼓励各地开展富有地域民俗特色的民间文化活动,积极打造群众性文化活动品牌,提升城市品位与文化吸引力,形成本地居民与外地游客同游同乐、美美与共的局面。
推动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广泛利用农业、水利、工业、乡村等旅游资源,培育一批工农业休闲旅游景区,打造一批乡村“旅居”示范点。以每年一度的温泉文化旅游节为契机,深入推进我市艺术团体和温泉旅游业态的结合,探索长效合作机制,加强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利用。探索“文物+旅游”“非遗+旅游”“演艺+旅游”等文旅融合模式,科学利用传统村落、博物馆、非物质文化一场展示馆等文化场所开展研学旅游。在具有旅游资源的乡村开展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和旅游集散中心、游客接待中心的“乡村文旅中心”融合试点,提供旅游信息智能化引导、咨询接待、休闲娱乐等服务。
推动城乡体育设施升级。盘活城市空闲土地、闲置厂房等存量资源,完善城区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和残疾人无障碍设施建设,促进各县(市、区)“一场两馆”建设。规划建设市本级生态体育中心,将其打造为咸宁市优质体育服务园区;积极申报湖北省新全民健身示范工程,规划在咸宁高新区内新建室内全民健身中心综合体,满足市民室内健身的需求。加强社区体育场地建设,大力建设全民健身中心、多功能运动场、体育公园、健身步道、健身广场、社区足球场、户外运动中心等健身设施。进一步完善农村基础体育健身设施,在县(市、区)行政村体育设施全覆盖的基础上,建设和升级改造一批乡镇运动健身中心、村文体广场。推进体育中心、金叶体育馆、鄂南高中体育馆等大型体育场馆项目建设,提升体育场馆平时健身、战时应急避险的功能。推动公共体育场馆、学校、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落实免费或低收费服务政策。到“十四五”期末,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5平方米。
提升体育健身服务水平。全面开启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县两级创建工作,谋划编制《咸宁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等相关政策文件,完善咸宁全民健身政策支撑体系。以“便民惠民”的原则,开展形式多样的全民健身活动,构建全民健身组织网络。结合咸宁体育文化特色打造“一县一品”“一镇一品”,把门球、棋类、气排球、攀岩等项目打造成鄂南的特色优势项目,并争创全国门球基地、全国围棋之乡。各县市区每年举办(承办)一定规模的赛事活动达12次以上,并将其延伸至农村和社区基层。力争到“十四五”期末,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占全市常住人口比例达到41%。加大对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力度和资格认证,并将培训对象延伸至基层乡镇。坚持定期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力争到 “十四五”期末,城乡居民达到“合格”人数比例超过92.5%。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成,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达到100万人,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到2.3人,建成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
打造咸宁体育赛事品牌。培育壮大各级各类体育社会组织,引导社会力量举办群众性赛事,培育体育消费新业态新模式。融合“体育+旅游、文化、康养”大健康产业发展,打造2个以上在全省、全国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群众体育精品赛事。积极承办省级、国家级的门球、龙舟、咸马、围棋等项目赛事活动。做强县域特色赛事,提升“一地一品”全民健身赛事的品牌效应。
专栏5 基本公共文体服务提升重点工程 |
l 大力推进咸宁市全域旅游工程。 l 文化旅游公共服务提升工程:构建“中心城区—旅游城镇—旅游景区(点)—服务驿站”的集散咨询服务体系。提升3A级以下旅游景区和乡村旅游场所厕所建设数量与质量。 l 文化旅游宣传营销推广工程:主打“华中康养地 中国桂花城”品牌,讲好三国、温泉、桂月等文化故事。推出三国赤壁、万里茶道、养生避暑、康养旅居、湖光山色等特色主题旅游精品线路,提升咸宁文化旅游的知名度和美誉度。重点推进环潜山国家森林温泉旅游度假区、梓山湖大健康产业示范区、高桥军旅小镇及白水畈田园综合体、嘉鱼诗经文旅综合体、赤壁羊楼洞文化旅游、浪口温泉文旅聚集区、九宫山5A级景区创建、通城利和温泉小镇等项目。 l 咸宁市科技馆新馆建设工程:新建1.5万平方米的科技馆项目。项目建成后,将集科学普及、文化休闲于一体,打造我市科技文化新地标、城市精神文明的新窗口。 l 综合体育场馆建设工程:咸宁市生态体育中心、通城县体育公园、赤壁市体育中心、咸宁市老年人健身中心、咸宁高新区全民健身馆等。 l 体育旅游基地建设工程:温泉健身休闲基地、梓山湖大健康产业园、咸宁市天香健康运动项目、咸宁市深邦体育产业园、咸宁体育产业孵化器(沃运动、体创空间)项目、嘉鱼环三湖连江健身带、通城黄龙山户外基地、崇阳大岭户外基地、通山九宫体育示范区、咸安黑山汽车营地等。 l 户外运动休闲小镇或基地建设工程:际华园冰雪小镇、赤壁古随阳极限运动小镇、嘉鱼县官桥运动休闲小镇、131体育军旅小镇、崇阳县柃蜜小镇滑翔伞基地、通山富水河运动小镇、卓尔大洲湖运动小镇、通城自行车特色小镇、崇阳白崖山滑翔伞运动营地、崇阳三特水上运动中心、通山九宫山高山训练基地。 l 体育赛事品牌工程:将“咸宁马拉松”打造为我市的城市名片和中国马拉松金牌赛事。咸安区重点打造环梓山湖自行车公开赛、中部地区围棋、象棋比赛;嘉鱼县重点打造县级马拉松、铁人三项赛品牌;赤壁市重点打造环陆水湖自行车公开赛、全国女子围棋甲级赛、武术散打套路赛等赛事;通城县重点打造黄袍山自行车公开赛、气排球比赛等;崇阳县重点打造白崖山登山越野挑战赛;通山县重点打造汽车越野赛。 |
第六节 聚焦住有所居,完善宜居生活服务
坚持房住不炒底线,健全城镇住房保障制度,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更好保障住有所居,改善人居环境质量,着力构建舒适便捷的生活服务圈,营造良好的宜居环境。
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咸宁市“九位一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在实施好城镇中等偏下及以下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的同时,通过租赁保障、产权保障、补贴保障等多种形式,确保新市民和人才住房问题有效解决,全面实现住有所居。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多措并举促进单位依法缴存,鼓励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缴纳。增加政策性住房建设用地供应,重点改造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稳步实施存量棚户区改造,严格把好棚户区改造范围和标准、科学确定保障性安居工程改造年度计划,重点改造城区内脏乱差的棚户区,加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加快工程进度和回迁安置。持续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因地制宜推进冲式厕所入户改造和建设,大力提升村民居住品质,对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群众等重点对象实现应保尽保。
加强房屋安全鉴定排查。贯彻落实建设部《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城市房屋安全管理和鉴定工作,扎实开展城市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工作,到2025年,力争对城市老旧小区全覆盖排查,建立完善危险房屋管理台账,督促责任人对危险房屋进行整改,逐步消除城市危险房屋。
全面实现市场化物业管理全覆盖。按照市委主要领导“一年实现全覆盖,二年实现标准化,三年达到全国先进水平”总体目标要求,力争到2025年,全市市场化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占比100%。同时要加强党建引领,落实物业服务规范,积极拓展物业服务内容,打造物业服务品牌,提升服务精细化水平。
完善社区公共配套设施。加大“雪亮工程”视频接入工作的推进力度,着力构建城乡一体化的新型城市治理格局。科学规划小区停车位,进一步加强规划验收审批,解决居民停车难问题。以街道或社区为单元,将片区内距离近但分属不同管理主体的老旧小区生成老旧片区改造项目,对其进行整体改造提升,解决城区所有小区的基础设施短板,实现片区间公共设施的共建共享。将水、电、路、气,雨污分流,垃圾分类设施等民生类项目优先纳入改造,实现改造的“重点”与居民的“痛点”有机统一。
打造便民生活服务圈。优化社区商业网点、公共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和业态配置,在大中型社区引进餐饮、超市、肉菜店等服务网点。积极推进家政服务网络建设,鼓励依托大中型服务企业建设家政服务网络中心,提供清洁卫生服务、婴幼儿看护、养老服务、病人看护、护理孕妇和产妇、家务管理等安全便利的家政服务。紧盯“宅经济”,大力发展“网上菜场”“网上超市”“网订店送”等数字生活新服务,推进“智慧商圈”“智慧商街”建设,着力打造15分钟便民生活服务圈。
专栏6宜居生活服务提升重点工程 |
l 咸宁市城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涉及206个项目(464个小区),户数51141户、栋数2366栋,房屋面积455.53万㎡,总投资约14亿元。 l 嘉鱼县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涉及121个项目(156个小区),户数15890户、栋数873栋,房屋面积165.85万㎡,总投资约4.13亿元。 l 赤壁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涉及209个项目(306个小区),户数81036户、栋数3380栋,房屋面积862.25万㎡,总投资约27.72亿元。 l 通城县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涉及70个项目(90个小区),户数24473户、栋数2287栋,房屋面积263.86万㎡,总投资约8.84亿元。 l 崇阳县城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涉及131个项目(224个小区),户数29761户、栋数1393栋,房屋面积363.98万㎡,总投资约8.72亿元。 l 通山县城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涉及77个项目(152个小区),户数12966户、栋数605栋,房屋面积131.07万,总投资约3.1亿元。 |
第七节 聚焦老有所养,完善幸福养老服务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大力推进“促进养老服务整体解决方案”,加快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格局,进一步优化基本养老服务供给,建设老年友好型社会。
提高养老保障水平。积极配合开展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工作,积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军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平台,做好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工作。积极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以及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保险,构建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确保退休人员按时足额领取养老金。到“十四五”期末,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5%,基本养老保险(不含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5万人。
健全完善养老服务政策体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建立健全关于《推进咸宁市养老服务发展实施意见》《居家和社区养老政府购买服务补贴办法》《老年食堂助餐补贴办法》高龄老人津贴和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人补贴办法等政策文件,积极争取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推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与长期护理服务体系有机衔接,落实子女带薪陪护护理时间制度,持续完善我市以居家与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增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供给能力。推进老年宜居社区和养老服务设施分级分层建设,实施好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老年食堂、老年人家庭喘息服务、养老机构延伸服务、金融助老等项目。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探索设立“家庭养老床位”。支持连锁大型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运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鼓励小型化养老机构和专业社工团队嵌入社区服务平台。培育和引进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推动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融合发展,提高养老服务专业化水平。构建乡镇牵头、村委会组织、老年协会相协调,低龄健康老年人、留守妇女、村干部、党员、志愿者等广泛参与的农村互助养老服务格局,深入推进“以地养老、以房养老、互助养老”模式。深化“互联网+养老”行动,推进智慧养老信息化平台线上线下互联互通,逐步实现全市养老服务供需资源有效对接。到“十四五”期末,所有街道和有条件的乡镇至少建有1处综合性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社区日间照料机构覆盖率达到100%,社区养老服务配套设施全部达标。
创新推动养老机构改革发展。以“提质增效”为目标,创新推动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公建公营、公建民营、服务外包等多种模式发展。推动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改造提升,实行农村中心福利院、区域性失能半失能特困供养服务中心县级直管。到2022年,县级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全部达到国家三级养老机构标准,所有区域性失能半失能特困供养服务中心达到国家二级以上养老机构标准,其他农村福利院达到国家一级以上养老机构标准。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探索将具备向社会提供养老服务的公办养老机构改制为国有养老服务企业,将闲置资源全面推向养老服务市场。大力推动民办养老机构发展,培育和打造一批品牌化、连锁化、规模化的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放宽养老服务机构收费标准,鼓励养老机构发展专业化护理、康复、安宁疗护功能。巩固一般性的养老服务床位,加大对康复护理床位的建设力度和扶持力度,到2025年,全市养老机构护理型养老床位占比达到60%以上。
推动养老服务多元化发展。实施“养老服务+行业”行动,拓展旅居养老、文化养老、健康养老、养生养老等新型消费领域。研发适老化智能产品,支持优质养老机构平台化发展,创新优质老年用品供给,更好地带动养老服务消费,打造老年用品研发生产和物流配送基地,推进药食同源研究和产品开发,建立药食同源研发配送基地。大力发展普惠养老,吸引更多企业参与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专项行动,推进普惠养老床位发展。对接大武汉,探索建立武咸及周边协同养老模式,增加优质公共服务供给,推进区域养老一体化,将咸宁打造成中国中部康养城。
专栏7 基本养老服务提升重点工程 |
l 大力打造咸宁市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重点关注城市工程。 l 大力推进建设咸宁市普惠养老中央预算内投资系列重点项目:咸宁桃花岛综合养老基地项目、咸宁市养老康复中心机构养老基地、健康九九社区养老中心及彩源康养中心项目、梓山湖江南里地产养老项目。 l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分级分层建设工程:推进辐射式、嵌入式、小微式、互助式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分层分级建设,在全托、日托、上门服务等方面开展连锁运营和标准化管理,确保新建居住(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老旧小区通过政府回购、租赁、改造等方式因地制宜补足养老设施,并同步开展消防设施改造。到“十四五”期末,力争所有街道至少建有1所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对下指导等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实现社区日间照料机构覆盖率100%。 l 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改造提升三年行动计划:通过新建一批、改扩建一批、提档升级一批、转型发展一批,到2022年底前,每个县(市、区)至少建设1处以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供养服务设施(福利院),合理布局区域性失能半失能特困供养服务中心,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60%以上,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全部实行集中供养,所有县级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和区域性失能半失能特困供养服务中心都能提供医养服务。 l 市社会福利中心改造项目:支持市社会福利中心改造升级,为失智老人提供专业照护服务。 l 赤壁市养老康复中心(失能半失能特困供养对象养护楼)建设项目。 l 市失能老人养护院改造项目:配套护理站、临终关怀室、公共卫生间、公共助浴间、值班室、避难间等,专门为失能老人提供照护服务,设置护理床位194张。 l 护理设施类建设项目:以城企联动普惠托育项目、育婴师实训基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为主。重点推进湖北科技学院梓山湖新校区前期工作,建设咸宁市职业教育(集团)学校国家级(康养)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咸宁市咸宁职业技术学院育婴师实训基地等项目、咸宁市人力资源产业园项目、咸宁市君爱家政服务项目,依托养老院、卫生院实施医养护结合、老年人日间照料、养老护理等项目。 l 智慧养老建设工程:推进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线上线下互联互通,时间银行、养老服务质量监管等功能,推动通城县、崇阳县、通山县平台建设,实现为全市老年人“订单式”就近便捷安全的养老服务。 l 推进普惠养老床位发展:通过新建养老服务设施、支持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属培训疗养机构转型发展养老以及改扩建适宜的厂房、医院、闲置校舍、办公用房及其他设施等方式,争取国家项目,发展普惠养老服务。 l 组建咸宁康养服务集团。整合全市公办养老机构资源,整合空置公租房、党政企事业单位闲置用房、社区小区公服用房、国企物业等通过划转等方式无偿或低偿划转用于养老服务,组建咸宁康养服务集团,打造成既能保障基础、又能辐射带动的养老服务龙头企业。 |
第八节 聚焦弱有所扶,完善兜底保障服务
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统筹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和社会事务,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提高服务标准和能力,使广大群众共享便利、高效、优质的社会保障服务。
打造多层次社会救助体系。以打造精准、及时、暖心的社会救助为目标,按照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总体思路,完善社会救助体制机制,形成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救助、急难救助为主体和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健全城乡低保制度,积极开展低收入家庭认定和救助,提升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照料服务水平,增强临时救助的应急救助功能,强化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帮扶服务。深化社会救助“一网通办”和“放管服”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
巩固提升残疾人基本民生。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实现低收入残疾人家庭持续稳定增加收入。切实加大残疾人社会救助保障力度,提高对纳入医疗救助范围的残疾人的医疗救助水平,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将符合规定的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或长期护理保险报销范围,提高低保和重度残疾人医疗报销比例,鼓励和支持残疾人参加商业保险。逐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残疾人持证可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将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残疾人家庭纳入城镇基本住房保障制度,为符合条件的家庭发放住房租赁补贴,优先解决低收入残疾人住房安全问题。强化全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建设,建立残疾人就业辅导员制度,免费向残疾人提供就业服务及援助。建立残疾人长期照护体系,优化“阳光家园”建设,建立托养机构评估机制,健全完善托养服务补贴制度,加大对托养服务的政府购买力度,完善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落实伤残军人和伤残民警抚恤优待,加强突发公共事件中对残疾人的保护,开展残疾人应急灾害宣传,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强化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加快建立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制度体系,开展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制度建设示范点,建立健全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协同、妇联组织积极发挥作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工作机制,在就业创业指导、精神关爱、权益维护、家教支持服务等方面完善关爱服务政策。加强精神关爱和家庭教育支持,提升农村留守妇女履行家庭监护主体责任的意识。有效发挥农村留守妇女主体作用,引导农村留守妇女积极参与农村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关爱服务活动。
加大优抚安置力度。全面落实抚恤优待制度,适时提高优待水平,扩大优待服务对象范围。落实退役养老保险接续政策和重点优抚对象救助制度,加强对孤老、失能失智退役军人的帮扶工作。支持将优抚医院纳入公共医疗服务体系,光荣院纳入养老服务体系。为符合集中供养条件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养老服务,提高集中供养能力。构建多元参与保障模式,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优抚保障。加强烈士纪念设施建设、修缮和管护,健全烈士祭扫制度和礼仪规范。深化退役军人移交安置体系建设,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建设,逐步优化不同组织机构的接受安置比例,完善岗位安置办法,强化岗前培训,增强退役军人的岗位适配度。推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体系建设,全面推行适应性培训,组织开展退役前技能储备培训和职业指导,提升退役军人就业技能。完善培训配套设施建设,探索建设市县级综合培训基地,在县以上创业孵化基地设立退役军人专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每年至少组织2次退役军人专场招聘活动,保障退役军人在普惠性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和其他公共服务方面享受优先待遇,加大对退役军人的就业支持力度。
加强社会事务管理。落实全市殡葬设施建设规划,倡导建设骨灰堂或节地生态公墓,到2025年,乡镇中心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覆盖率达到60%以上,县以上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实现全覆盖。规范经营性公墓管理,实行政府指导价与市场调节价结合、诚信合规经营等方面的硬约束。持续提升婚姻收养登记管理服务水平,深化推进“互联网+婚姻服务”。加强和规范地名管理,完善管理法规政策体系,完善地名管理制度。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全职能进驻县级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开展一站式智能化、规范化公共法律服务。制定法律援助案件规范化操作流程,建立法律帮助案件监督机制,健全认罪认罚案件法律援助参与机制,落实刑事法律援助全覆盖。
专栏8兜底保障服务提升重点工程 |
l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建立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鼓励、试点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延伸至低收入家庭、将护理补贴延伸至有护理需求的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 l 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开展残疾人康复需求调查、评估,为有需求的残疾人普遍提供基本康复服务。针对特困残疾人和孤残儿童实施“福康工程”、孤残儿童康复医疗“明天计划”等项目。 l 无障碍服务重点项目:1.基础设施无障碍。城市主要道路、人行通道、大型公共场所及停车场配备无障碍设施,交通信号设施逐步完善无障碍服务功能,社区和居家实施无障碍改造。2.信息无障碍。推进政府门户网站、公共服务网站、网络购物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APP)的无障碍改造,推动自助服务终端信息的无障碍改造,公共场所普遍设置信息无障碍设施设备。 l 智慧残疾人服务建设工程:推动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纳入“一网通办”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残疾人服务大数据,全面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项目信息化办理工作模式,实现数据资源集中管理,信息网络节点实现街道、社区的全覆盖。全面推行残疾人证电子证照应用,实现“跨省通办”。 l 妇女关爱服务体系建设工程: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开展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模式建设示范试点,总结推广相关经验做法。 l 拥军优抚体系建设工程:推动咸宁市优抚医院项目建设,重点建设康养、精神病特色专科。推动咸宁市光荣院建设,增加护理型床位数比例,增配康复辅助器具等设备,改善服务设施条件。支持赤壁市军供系统进行维修改造,支援保障过往军人后勤供给。 l 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体系建设工程:推动退役军人学历教育升级,推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基地建设,加快推进建设一批县市两级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基地和孵化基地,为退役军人就业搭建平台。打造“1+N”就业创业退役军人新模式,实现退役军人更高层次、更加充分就业。 l 退役军人信息化建设工程:建设退役军人事务综合信息网,建设退役军人事务智能云大数据中心,建设退役军人“+互联网”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 l 殡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程:新建、改扩建殡仪馆3-4所,提高基础服务能力;规划建设城乡公益性公墓193个,覆盖所有县(市、区)及60%以上的乡镇中心村;加快推进“互联网+殡葬服务”,推动殡葬服务线上、线下融合,提供网上预约、远程告别、网上支付、网络祭扫、网上评价投诉等服务。 l 智慧区划地名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智慧区划地名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实现区划地名数据长期、持续更新,确保信息完整、准确和有效,做到数据支撑、技术先导、智慧服务。向社会发布权威、精细、标准化的区划地名信息,为政府各部门提供精准的区划地名界限基础数据,适应地方发展、政府服务和公众需求。 |
第九节 聚焦安有所保,完善公共安全服务
以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咸宁”为目标,坚持共建共治共享,持续推进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更为优质的公共安全服务,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鼓励企业积极参与食品安全标准修订,加大食品安全标准解释、宣传贯彻和培训力度,开展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建立企业标准公开承诺制度,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准确理解和应用食品安全标准。完善食品安全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建设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平台,加强抽检监测和核查处置,强化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强化农产品源头监管,严把粮食收储质量关,完善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和粮食检验监测体系,“放心粮油”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达到97.5%以上。建立食品追溯体系,加强生产经营过程控制,严格落实自查报告制度,食品生产企业自查报告率90%以上,其中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自查报告率达到100%。
深化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健全应急指挥体制,实行应急管理委员会双主任制和重特大突发事件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双指挥长制,强化统筹指挥职能。依托政务云,建成全市应急管理大数据平台和安全风险“一张图”,推进全市综合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建立平时应急管理、急时救援指挥、统筹应急保障和社会综合配套的应急管理工作机制,强化属地监管责任,切实为基层减负。构建多部门协同机制,健全市县乡村四级联动机制,完善军队和武警部队参与抢险救灾的应急协调机制,提升组织协同能力。加快完善应急管理有关标准,建立全面覆盖的应急制度体系。
加强灾害防治体系建设。优化灾害监测站点布局,加强监测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完善空、天、地一体化全域覆盖的灾害监测网络。建设应急大数据监测预警中心,并加强与相关部门监测预警系统的共建共享。完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机制,提升预警信息发布的覆盖面、精准度和时效性。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提升面向公众的突发事件应急信息传播能力。加强风险和事故调查评估论证,开展灾害情景构建,提升评估的精准性和防控能力。统筹开展避险集中安置、工程治理和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提升重点防治区和次重点防治区的设防水平和承灾能力。
提升应急救援能力。着力推进“一专多能”的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强森林防灭火、地震等专业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配齐配强救援装备,充分发挥其在各类灾害事故处置中的专业作用。建立健全应急响应社会动员机制,引导社会公众有序参与重特大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行动,提升协同应急救援水平。根据灾害特点、人口分布和城乡布局,推进应急救援基地和社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并完善相关生活配套服务。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建立健全城市应急物资储备标准。健全应急物资储备管理体系,优化重要应急物资产能保障和区域布局,完善物资收储轮换、保养报废机制。建立统一的应急物资采购供应体系和救灾物资紧急采购绿色通道,试点“实体仓储+物流配套”模式,提高应急物资仓储配送效率。支持崇阳县建设“全国应急医疗物资保障基地”。健全灾情报告和灾害评估制度,建立救援救灾一体工作流程,确保受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探索建立灾害救助标准与低保标准等挂钩联动调整机制,加强灾后救助,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专栏9 公共安全服务提升重点工程 |
l “一书四员”食品监管体系建设工程:市、县、乡、村、组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乡镇设置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村(居)委会书记、主任为信息员、组长为网格员、“两代表一委员”及老党员为监督员,推进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 l 应急救援中心建设工程:咸安区减灾救灾应急指挥中心;咸安区基层应急机构建设项目;崇阳县应急管理指挥中心、应急信息数据库及数据分析处理系统平台建设项目;通山县应急指挥和监管信息化能力建设项目;嘉鱼县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和武汉潘湾工业园指挥中心建设项目;通城县应急指挥中心建设项目。 l 监测预警工程:咸宁市安全风险综合预警中心项目;咸宁市应急云广播+高空瞭望防灾减灾项目;咸宁市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监控系统;咸安区应急指挥和监管信息化能力建设项目;崇阳县应急云广播+高空瞭望防灾减灾系统;崇阳县综合应急监管监测信息化指挥中心;崇阳县非煤矿区监控系统建设;崇阳县区域性消防监测系统建设。 l 防震减灾及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崇阳县地质灾害信息化建设;崇阳县地质灾害天眼系统建设;崇阳县山洪防御监测预警系统及防治修复工程;崇阳县地质灾害危险隐患调查评估;崇阳县地质灾害风险点修复工程;崇阳县地质灾害应急处理工程装备购置。 l 防汛抗旱应急管理能力体系建设工程:鄂南暴雨中心防灾减灾系统治理协同防御体系建设;水旱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工程;汛前防汛应急整险工程;汛后水毁修复工程;防汛抗旱物资储备和防汛抗旱物资仓库建设工程;防汛指挥决策信息化平台建设;重点部位的视频监控系统工程;山洪地质灾害监测和治理工程;应急基础研究工程;崇阳县防汛抗旱信息化建设;崇阳县防汛预警监测站点建设;崇阳县城区排涝工程;崇阳县城区特殊场所排涝工程建设;崇阳县防汛抗旱专用工程装备购置;通山县应急工程处置建设项目。 l 森林火灾防治工程:咸宁市森林火灾应急能力建设项目;崇阳县森林防火信息化建设;通城县森林消防营房建设;崇阳县森林防火通道建设;崇阳县森林防火林道建设;崇阳县普通森林防火带建设;崇阳县森林防火救灾物资停机坪建设;崇阳县生物防火隔离带建设;崇阳县森林防火预警监测站点建设;崇阳县森林防火蓄水池建设;崇阳县林区交通道路建设工程;崇阳县森林防灭火装备购置;通山县森林防灭火应急能力建设项目。 l 救援队伍建设工程:崇阳县森林防火应急队伍建设;崇阳县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崇阳县加强监管队伍及装备建设;崇阳县消防队伍等级提升工程;崇阳县乡镇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项目。 l 应急救援基地和避难场所建设工程:咸宁市中心避难场所项目;咸安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项目;嘉鱼县牛头山防空隐蔽工程项目;通城县应急避难场所(灾民安置区);崇阳县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工程;通山县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项目;崇阳县乡镇应急救援避险所建设。 l 应急物资储备工程:咸宁市应急储备仓库项目;咸安区应急救灾救助物资装备储备中心建设项目;咸安区防汛抗旱物资储备中心建设项目;嘉鱼县应急物资储备中心项目;赤壁市应急救援物资与装备储备库建设;通城县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中心;崇阳县应急抢险应急材料储存点建设;崇阳县应急装备及设备基地建设;崇阳县应急物资储备仓库群基地建设;崇阳县应急物资(含医用)生产储备基地;崇阳县应急救援装备及物资储备中心;通山县应急物资储备中心项目。 l 应急物流支撑工程:崇阳县应急物流集散中心建设项目;崇阳县应急物流指挥中心建设项目;崇阳县应急物流运输枢纽建设项目;崇阳县应急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项目;崇阳县救援抢险队伍装备能力提升。 l 智慧应急建设工程:咸宁市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咸宁市应急无人机巡逻系统建设项目;咸安区应急通信保障系统建设;咸安区智慧应急科普工程;咸安区地震防灾科普教育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咸安区防灾减灾救灾宣传教育基地建设项目;赤壁市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通山县无人机巡护系统建设项目;通山县应急指挥和监管信息化能力建设项目;崇阳县火灾鉴定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崇阳县智慧消防建设项目。 |
第五章 空间布局
第一节 布局思路
就近就地享有基本公共服务,提升基本公共服务的便利性和可及性;提高基本公共服务的覆盖面和服务效率;更好统筹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和共建共享。
第二节 总体布局
六片多点三带。以“五县一区”公共服务发展任务为布局重点,构建“武咸同城、六片引领、三带驱动、多点推进”的区域发展布局。
1.六片:以“五县一区”构成6大片区,每个片区包括以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优军服务保障、文体服务保障为统领,涵盖公共教育、劳动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社会服务、住房保障、公共文化体育、优抚安置、残疾人服务等9个领域的基本公共服务。
2.多点:根据本规划和人口空间布局,在6大片区形成多点布局。按照服务人口和服务半径,优化基本公共服务资源配置,新增一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社区养老设施、社区健身点等。建设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逐步提高服务可及性、便利性。稳步扩大各类保障性住房供给,养老机构床位中护理型床位占比60%,新建改建中小学校24所,推进残疾人养护、孤儿养育等设施建设。
3.三大发展带:
---健康发展带:依托咸安的两山一谷片区和梓山湖片区、嘉鱼的仙人洞森林康养小镇和中国诗经文旅康养综合体项目、赤壁的蒲纺智慧康养小镇和陆水林场全国森林康养试点、通山的九宫山国家级森林康养基地、太平山文化康养基地和富水滨湖康养小镇等医疗旅游资源,以及各类专科医院、养老社区等,构建健康发展带;
---崇阳、通城文化发展带:依托崇阳提琴戏、铜鼓和通城的中华古瑶第一村、沙堆茶文化品赏园等地方文化特色,以及文化体育项目,打造文化发展带;
---咸安、嘉鱼、崇阳就业发展带:依托咸安教育核心区、嘉鱼大学城和崇阳职业教育基地,打造基本公共服务各类人才就业发展带。
图1 咸宁市基本公共服务空间布局图
第六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强化统筹协调
加强党对基本公共服务的集中统一领导作用,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党委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的工作领导体制。建立市级部门工作协调机制,协调解决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重大问题。强化市、县(市、区)主体责任,建立市级统筹、县(市、区)主体、街镇实施的分级负责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增强执行能力,确保任务落实到位。
第二节 明确责任分工
强化规划刚性,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市级各有关部门要重点抓好制度完善、政策制定、督促检查和指导服务工作,并制定实施本部门的具体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各县(市、区)政府是公共服务的责任主体,根据本规划要求,制定本地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行动计划或实施方案,推进本地区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建设,估计有条件的县(市、区)拓展服务范围和提高服务标准。
第三节 严格监督考评
强化人民代表大会和政协监督的作用,加强对基本公共服务预算、审批、执行、效果等的全过程监管和信息公开。将本规划的主要目标任务纳入各级各部门的绩效和目标考核体系中,并适当增加考核权重。建立监测评估机制,加强基本公共服务全领域的监测分析,定期对规划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和评估,动态调整相应考核指标。常态化开展基本公共服务社会满意度调查,强化人民群众的监督约束。
第四节 强化要素保障
建立健全“项目跟着规划走,要素跟着项目走”机制,加大人力资本、财政、土地投入,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要素资源供给。构建人才全方位培养体系。加强医疗卫生、基础教育、家政、托育、健康、护理、养老、文化、旅游、社工等急需紧缺领域专业人才培育力度,引导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深化专业技术职称制度改革,完善薪酬制度改革,激发公共服务专业化人才发展活力。强化财政保障能力,优先保障基本公共服务支出投入。完善土地供给机制,将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年度用地计划,依法保障各类主体用地,满足保障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需求。
附件:咸宁市“十四五”公共服务项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