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索引号 : 011336925/2026-13524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城市规划 发文单位: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名 称: 【规划】咸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发布日期: 2026年05月27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6-05-27
咸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咸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经咸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
目 录
第一章 加快打造武汉都市圈绿色发展重要增长极 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咸宁篇章
第一节 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实现良好开局
第二节 “十五五”时期我市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第三节 “十五五”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
第二章 加快构建体现咸宁优势的现代化产业体系 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
第一节 加快培育支柱产业
第二节 推进传统产业优化提升
第三节 推动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培育壮大
第四节 促进服务业扩能提质
第三章 加快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
第一节 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第二节 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
第三节 加快科技成果高效转化应用
第四节 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
第四章 推动内需扩能提质 积极服务和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
第一节 加快消费扩容提能
第二节 推动投资扩量提质
第三节 积极融入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
第五章 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和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 增强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
第一节 充分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
第二节 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
第三节 深化大财政体系建设
第四节 推动金融改革创新
第五节 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
第六章 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奋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第一节 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质量效益
第二节 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第三节 提高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效能
第七章 优化区域经济布局 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第一节 优化国土空间发展格局
第二节 深入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
第三节 推动市域协同高质量发展
第四节 积极融入武汉都市圈发展
第五节 全力打造长江中游城市群联动发展重要节点城市
第八章 推动基础设施网络扩容提质 完善现代化支撑体系
第一节 加快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第二节 完善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网络
第三节 提升能源基础设施水平
第四节 建设安全韧性现代水网
第九章 推动文化创新发展 打造全国知名文旅康养目的地
第一节 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二节 推进文化事业繁荣发展
第三节 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
第四节 推动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加快发展
第十章 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扎实推进共同富裕
第一节 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第二节 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
第三节 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第四节 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第五节 加快建设健康咸宁
第六节 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
第七节 稳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第十一章 加快打造武汉都市圈绿色发展重要增长极 建设美丽咸宁
第一节 深入推进长江大保护
第二节 加快绿色低碳转型发展
第三节 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第十二章 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建设更高水平平安咸宁
第一节 健全国家安全体系
第二节 加强重点领域安全保障
第三节 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
第四节 完善社会治理体系
第五节 提升应急管理保障能力
第六节 加强民主政治建设
第七节 深化全面依法治市
第十三章 强化规划实施保障
第一节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第二节 健全规划实施机制
第三节 强化政策协同保障
咸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2026—2030年)规划纲要,根据《中共咸宁市委关于制定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编制,主要阐明全市发展战略意图,明确政府工作重点,引导规范经营主体行为,是未来五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是打造武汉都市圈绿色发展重要增长极的行动纲领。
第一章 加快打造武汉都市圈绿色发展重要增长极 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咸宁篇章
“十五五”时期是我国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也是咸宁加快建成武汉都市圈绿色发展重要增长极实现更大突破、迈上更高台阶的关键时期。必须将打造武汉都市圈绿色发展重要增长极作为新时代新征程咸宁发展最鲜明的旗帜、最生动的实践、最催人奋进的目标,持续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破难题,推动增长极建设迈出决定性步伐,为咸宁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筑牢更实根基。
第一节 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实现良好开局
“十四五”时期是咸宁发展史上极不寻常、极不平凡的五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市委、市政府团结带领全市人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亲临咸宁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迎难而上、砥砺前行,在世纪疫情冲击、超严峻汛情旱情、极端雨雪冰冻灾害等多重考验中彰显强大韧性,在全省率先实现新冠肺炎疫情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双清零”,在经济增长赛道上加速冲刺、奋勇争先,全国文明城市“首创首成”,全国首个公园城市国家标准获批立项,成功通过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复评复审,夺得第六届广州国际城市创新奖,书写了在逆境中勇毅奋进、在转型中跨越跃升的崭新篇章。
五年来,我们固本培元强根基,经济实力跃上新台阶。地区生产总值突破2000亿元关口,年均增长6.1%。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8万元左右。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11.3%,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5.7%左右,发展后劲持续增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从600亿元提高至980亿元,年均增长10.2%,消费潜力充分释放。进出口总额实现翻番,年均增长17%,对外贸易实现跨越式发展。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超过120亿元,年均增长12.2%,财政保障能力稳步增强。
五年来,我们立柱架梁谋长远,产业能级实现新突破。新增规上工业企业505家,总数达到1037家。国家级绿色工厂21家、全省第5。华润蒲圻电厂三期、南玻光伏、元气森林健康饮品、敏实汽车零部件制造、维达力电子屏生产基地等一批重大产业项目投产,体现咸宁优势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快构建。入选全国首批“科创中国”试点城市。咸宁科创中心开放运营。高新技术企业突破920家,是2020年的3.3倍。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年均增长超10%,发明专利授权量年均增长31.7%,创新驱动成为产业发展核心动力。
五年来,我们集聚后劲促跃升,区域发展构建新格局。新增国家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2个、省级县域特色产业集群4个。培育桂花、青砖茶等区域公用品牌,国家、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分别达4家、80家。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60.96%,较2020年提升4.22个百分点。行政村(社区)寄递物流体系、充电桩设施、5G网络、宽带覆盖率达到100%。赤壁市入选国家第二批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名单。“通平修”绿色发展先行区获批首个跨省域的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
五年来,我们标本兼治护绿脉,生态环境焕发新面貌。扎实推进长江大保护“双十行动”与“十年禁渔”,长江干流咸宁段水质稳定在Ⅱ类。国省控监测断面水质优良率、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达到100%。淦河入选全国首批24个幸福河湖优秀案例之一。成功创建全国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空气质量连续5年达到国家二级标准,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保持100%。森林覆盖率提升至54.78%。成功创建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市,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4个、省级生态乡镇69个、生态村547个,生态成为最普惠的民生福祉。
五年来,我们守正创新扩开放,对外合作激发新活力。大财政体系建设、国企功能性改革、市区一体化发展、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等重点领域改革破题攻坚。国企资产总额突破3300亿元,营业收入超过200亿元。“高效办成一件事”深入推进,咸宁12345热线在全国政务热线运行质量监测中连年排名全省第1。市场主体总量突破40万户。咸宁(武汉)离岸科创园建成并实现满园轮替。咸九高速(通山段)、107国道咸安绕城段改扩建工程、赤壁长江大桥及东延段等项目建成通车,长江咸宁港、咸宁国际陆港建设稳步推进,对外开放能级显著提升。
五年来,我们用心用情暖民心,民生福祉迈向新水平。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分别增长6.5%、8.2%,城镇新增就业累计达23.5万人。新建改扩建学校443所,新增公办学位10.94万个,公办义务教育联合体实现全覆盖。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落户咸宁,市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运营,市中心医院感染科成功获批国家临床重点专科,三级综合医院实现县域全覆盖,人均预期寿命达81.5岁。全民健身中心、咸宁门球馆等一批文体设施建成开放,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3.22平方米。
五年来,我们同心协力筑屏障,安全底线夯实新防线。建成高标准农田68.33万亩,粮食年产量稳定在24亿斤左右。华润赤壁百万千瓦新能源基地一期并网发电,大幕山抽水蓄能电站开工建设,能源装机容量超800万千瓦。通山黄荆口水库、崇阳木三李水库、通城隽东灌区等重大水利项目开工建设,水资源调配和防洪减灾能力显著增强。食品、药品、农产品安全形势稳定向好,生产安全事故数量持续下降。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全面落实,房地产、金融等重点领域风险总体可控。管党治党成效显著,平安咸宁、法治咸宁建设扎实推进,反腐败斗争纵深推进,全市各级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明显提高。
第二节 “十五五”时期我市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未来五年,我市发展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但总体上机遇大于挑战、有利条件强于不利因素。
从外部看,世界百年变局加速演进,国际力量对比深刻调整,我国具备主动运筹国际空间、塑造外部环境的诸多有利因素,同时国际经济贸易秩序遇到严峻挑战,大国博弈更加复杂激烈;我国经济基础稳、优势多、韧性强、潜能大,长期向好的支撑条件和基本趋势没有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完整产业体系优势、丰富人才资源优势更加彰显,同时我国总体供需格局、发展要素条件、经济增长模式发生了重大变化。
从自身看,主要表现为“五期叠加”。一是综合优势彰显期。咸宁地处“中部之中”,位于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中部地区崛起、长江中游城市群联动发展等多项国家战略交汇点,随着我国把发展立足点更多放在做强国内大市场上,咸宁在全国全省发展大局中的地位与作用必将更加凸显。随着长江咸宁港、咸宁国际陆港等重大项目取得实质性突破,未来咸宁连南接北、通江达海的优势将进一步彰显,为实现大联通、引进大项目、发展大产业、融入大市场提供了重要机遇。二是区域协同深化期。咸宁全域处于长江中游城市群三大核心城市武汉、长沙、南昌所组成的黄金大三角区域内,“融圈入群”发展具有天然优势。随着武咸城铁公交化运营改造完成、汉南长江大桥和武咸快速通道建成,武咸两地人员交流、产业协同将更加紧密。常岳九铁路、长江咸宁港等项目加快推进,咸宁具备打造跨区域联结型地区的基础条件,将成为长江中游城市群联动发展的重要节点城市。三是改革红利释放期。随着咸宁大财政体系建设、市区一体化发展、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国企功能性改革等重点领域改革深入推进,制约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有效破除,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胜势的路径更加清晰,有利于我市进一步激活生产要素、拓宽发展空间,不断增强发展的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四是绿色发展加速期。绿色是咸宁的鲜明底色和核心优势,咸宁蓝绿空间占比74.05%,山水林特资源富集,可利用资源多、空间大。我市将以绿色发展引领生产生活方式转变,推动产业、能源、交通、城乡建设等全方位转型升级,着力发展壮大绿色动能,建设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社会,为咸宁现代化成色注入更多绿色元素。五是优势产业蝶变期。咸宁处于工业化中期,交通区位优势明显,产业链条日趋完善,具备承接先进地区产业转移的有利条件。随着咸宁(武汉)离岸科创园二期、武汉大学·咸宁低空经济创新研究院、华中健康饮品研发中心等科创平台建成投用,有利于我市发挥后发优势,抢抓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突破的重大机遇,加快构建体现咸宁优势的现代化产业体系,依托新动能实现新跨越。
同时,我市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突出,产业转型、县域发展、城乡协调、民生保障等领域还存在短板弱项,人口结构变化给经济发展、社会治理等提出新课题,重点领域还有风险隐患。“十五五”时期,全市上下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保持战略定力,增强必胜信心,积极识变应变求变,集中力量办好自己的事,凝神聚力拼经济、抓改革、促发展、惠民生,以高质量发展的确定性应对外部环境变化的不确定性,为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贡献咸宁力量。
紧紧围绕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牢牢把握中国式现代化的科学内涵和本质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
一、指导思想
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以全面从严治党为根本保障,深入实施产业倍增、科技赋能、动力培育、能级提升、幸福咸宁“五大行动”,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在全省高质量发展赛道中奋勇争先,当好支点建设生力军,确保武汉都市圈绿色发展重要增长极建设、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取得决定性进展。
二、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十五五”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遵循以下原则: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人民至上、坚持高质量发展、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锚定2035年远景目标,统筹考虑我市发展阶段、环境、条件,努力实现以下主要目标:
——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经济总量冲刺3000亿元,经济增长保持适当速度,全要素生产率稳步提升,居民消费率明显提高,内需拉动经济增长主动力作用持续增强。积极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取得明显成效。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区域协调和城乡融合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县域经济不断壮大,融入武汉都市圈和长江中游城市群联动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创新驱动发展支撑作用明显增强。创新效能显著提升,武汉都市圈科技和产业重要承载区基本建成,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格局基本形成。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发展新质生产力取得重大突破,体现咸宁优势的现代化产业体系竞争力显著增强。
——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取得新突破。经济体制改革牵引作用进一步发挥,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重大进展,与增长极建设相协调的内生动力机制加快构建,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持续激发。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水平显著提升。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入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层实践更具活力。
——社会文明程度明显提升。文化自信更加坚定,主流思想舆论不断巩固壮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践行,大别山精神、抗洪精神、抗疫精神的时代价值充分弘扬,长江文化、荆楚文化、三国文化、红色文化在保护传承和活化利用中焕发新的生机,文化影响力显著增强。城乡居民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文商旅体融合发展水平不断提升,文化产业发展取得突破性进展,全国知名的文旅康养目的地基本建成。
——人民生活品质不断提高。高质量充分就业取得新进展,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同步、劳动报酬提高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分配结构得到优化,中等收入群体持续扩大。社会保障制度更加优化更可持续,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升。乡村振兴全面推进,脱贫攻坚成果进一步巩固拓展。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
——美丽咸宁建设成效显著。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基本形成,碳达峰目标如期实现,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初步建成。长江高水平保护提质增效,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不断提升,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咸宁基本建成。
——新安全格局更加巩固。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进一步加强,粮食、能源、产业链供应链、金融、网络和数据等重点领域风险得到有效防范化解。更高水平平安咸宁、法治咸宁建设深入推进,公共安全治理水平明显提高,自然灾害抵御水平持续提升,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不断加强。
在此基础上再奋斗五年,到2035年,发展能级、发展速度、发展质效、发展后劲全面提升,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同步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人民生活更加幸福美好,武汉都市圈绿色发展重要增长极全面建成,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
专栏1:“十五五”时期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
类别 | 序号 | 指标名称 | 2025年 | 2030年 | 年均/累计 | 属性 | |
经济发展 | 1 | 地区生产总值(GDP)增长(%) | 6.2 | — | 6左右 | 预期性 | |
2 | 全员劳动生产率增长(%) | 6.4* | — | 高于GDP增速 | 预期性 | ||
3 |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 60.96 | 65左右 | — | 预期性 | ||
创新驱动 | 4 | 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增长(%) | — | — | 10 | 预期性 | |
5 | 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件) | 1.9 | 3.5 | — | 预期性 | ||
6 | 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 5.61 | 10 | — | 预期性 | ||
民生福祉 | 7 | 城镇调查失业率(%) | — | — | 5.5左右 | 预期性 | |
8 |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 | 5.6 | — | 与GDP 增长同步 | 预期性 | ||
9 | 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 11.4 | 11.8 | — | 约束性 | ||
10 | 每千人口拥有医护人员数 | 执业医师数(人) | 3.65 | 3.7 | — | 预期性 | |
注册护士数(人) | 4.52 | 5.1 | |||||
11 | 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 | 74.5 | 78 | — | 预期性 | ||
12 | 3岁以下婴幼儿入托率提高(百分点) | — | — | 在2025年基础上累计提高10个百分点 | 预期性 | ||
13 | 人均预期寿命(岁) | 81.7 | 82.8 | — | 预期性 | ||
绿色低碳 | 14 | 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 — | 完成省 下达目标 | — | 约束性 | |
15 | 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 | — | 完成省 下达目标 | — | 约束性 | ||
16 | 地级及以上城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 (微克/立方米) | 35 | 完成省 下达目标 | — | 约束性 | ||
17 | 优良水体比例(%) | 100 | 完成省 下达目标 | — | 约束性 | ||
18 | 森林覆盖率(%) | 54.78* | 稳定在55左右 | — | 约束性 | ||
安全 保障 | 19 | 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亿斤) | 24.4 | 24.8 左右 | — | 约束性 | |
20 | 能源综合生产能力(万吨标准煤) | 106 | 完成省 下达目标 | — | 约束性 | ||
注:①带*的为2024年数据。②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增速按不变价格计算。③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指可以稳定达到的粮食产出能力。④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根据当前统计口径核算。
第二章 加快构建体现咸宁优势的现代化产业体系 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
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坚持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方向,深入实施链群提升计划,以重点产业集群建设为抓手,聚力打造五大千亿级支柱产业,加快构建体现咸宁优势的现代化产业体系。
第一节 加快培育支柱产业
坚持把链群发展作为产业崛起的重要模式和组织形态,以链群协同推动产业高度集聚、深度分工、开放共享,加快培育特色鲜明、竞争力强、带动作用突出的支柱产业。
一、培育五大支柱产业
集中力量打造绿色新型材料、现代装备制造、大健康、现代农产品加工、文化旅游五大千亿级支柱产业。推动绿色新型材料产业向高性能化、精细化方向发展,现代装备制造产业向智能制造、高端装备领域延伸,大健康产业向医药制造、食品饮料等领域拓展,现代农产品加工产业向精深加工和品牌化方向升级,文化旅游产业向康养旅游、消费融合方向发展。深入实施产业集群提升、链主企业培育、企业提质扩规、项目建设提速、市场主体达产达效、研发投入提升,实现聚链成势、集群发展,推动支柱产业突破性发展。到2030年,力争绿色新型材料、现代装备制造、大健康、现代农产品加工4个产业产值(营收)突破1000亿元,文化旅游综合收入达到500亿元。
二、推动产业集群能级跃升
实施产业集群提升工程,优化产业布局,推动开发区、产业园区聚焦主导产业发展,培育形成特色鲜明、分工协作的产业集群。围绕低碳冶金、电子信息等重点产业集群,推动重点产业向园区集中、企业向集群集聚、资源向优势区域集成,提升产业集群规模效应和综合竞争力。推动产业集群数字化、绿色化发展,加快智能工厂、绿色工厂(园区)、零碳工厂(园区)建设,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绿色发展水平。深度融入全省“51020”先进制造业集群和五大现代服务业产业集群战略布局,深化与武汉都市圈城市产业协作,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动区域产业集群协同发展。支持优势产业集群争创国家级、省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和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到2030年,力争先进制造业集群规上企业产值突破1800亿元,占规上工业比重超90%,国家级、省级产业集群数量占全省比重均超10%。
三、延伸拓展产业链条
立足咸宁产业基础和资源禀赋,推动“延链、补链、强链”协同发力,引导项目、资本、人才等要素向重点产业集群集聚。坚持以企业为中心,每个产业遴选培育1—3家体量规模大、行业影响面广、整体带动力强和研发能力突出的链主企业,着力打造更多百亿级龙头企业,提升产业竞争力。支持链主企业牵头打造自主可控的产业链供应链,围绕重点产业链上下游,通过并购重组、资本运作、战略合作等方式整合产业资源,主动融入国际国内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提高产业链上下游协同配套能力。支持企业组建高水平创新联合体,推动关键技术产品实现链式突破与迭代升级。设立产业集群基金,支持“专精特新”企业融入核心供应链,推动龙头企业、链主企业与“专精特新”企业深化对接合作,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发挥“链长+链主+链创”三链协同机制作用,推进产业发展模式和企业组织形态变革。到2030年,力争重点培育、引进链主企业达到30家,链主企业年产值超过1000亿元,链主企业直接关联上下游产业链本地化配套率超过30%。
第二节 推进传统产业优化提升
坚持把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作为推进新型工业化的重要任务,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动制造业向价值链高端迈进,夯实高质量发展的产业根基。
一、推动重点产业改造升级
引导传统产业加强技术改造,加快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应用,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推动化工、建材、纺织、机电等产业链上下游集成实施设备更新、工艺升级、数字赋能。以产业链高端延伸为重点发展现代化工,加快关键产品攻关,促进优势产品提质,打造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的产品体系,提升产品附加值。大力发展新型建材,推进全产业链与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促进智能化生产、规模化定制、服务化延伸,培育产业集群。积极承接东部沿海纺织产业转移,推广应用3D数字设计、人工智能排产和个性化定制平台,打造“纺织服装-终端消费”快速响应体系。依托机电制造等重点领域推动装备制造产业智能化转型,大力推进“机器人+”“5G+工业互联网”,打造国家级智能装备产业集群。
专栏2:重点产业改造升级重点工程
低碳冶金产业:推动中部地区冶金产业低碳转型发展等重大项目建设,以金盛兰公司为链主打造千亿级低碳冶金产业集群,打造千万吨钢铁生产基地。 纺织产业:依托金士达医疗、稳健医疗等企业,以纺织新材料研发应用为引领,鼓励企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医用纺织产业集群。以龙头引育带动园区建设,落地一批化纤纺织上游原材料企业和下游染整企业,加快培育高分子材料、高性能纤维等关联产业。 机电产业:依托咸宁高新区和凤凰工业园,聚链成群发展机电制造、机械制造、汽车及零部件制造等,加快发展新能源汽车配套产业,打造汽车零部件产业基地。 现代化工产业:加快推进嘉鱼县武汉新港潘湾工业园化工园区转型升级,加强与武汉产业互通、功能互补,重点发展电子信息用化工新材料、车用化工新材料、生物医药制剂等产业。 |
二、推动制造业数智化绿色化转型
落实制造业数智化转型行动,大力发展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服务型制造。实施工业企业智能化改造行动,培育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应用示范企业,持续实施“上云用数赋智”活动行动,推动规模以上制造企业上云全覆盖。聚焦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化,鼓励企业创新综合利用技术,加快构建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四位一体”绿色制造体系。鼓励制造业企业联合高等院校组建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网络化协同制造、个性化定制、服务型制造,拓展产品价值空间,培育发展“平台接单、按工序分解、多工厂协同”的共享制造模式。到2030年,培育一批基础级、先进级智能工厂,力争培育卓越级智能工厂3家以上。
三、建设质量强市
加快质量强市建设,着力提升产品质量,打造知名品牌。深入开展质量强企强链强县工作,培育平安电工、三环方向机、三赢兴科技、黄鹤楼酒业、玉龙机械等质量强市领军企业,推广科学质量管理方法和先进质量共性技术,提升企业整体质量水平。持续开展“万千百”质量提升行动,推行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推动标准研制与技术研发、知识产权保护、品牌建设协同发展。围绕特色农业、绿色工业、现代服务业等关键领域,新增主导或参与制定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80项以上,新增国家级、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8项以上。力争中国质量奖、长江质量奖实现突破,培育认定湖北精品40个以上。
第三节 推动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培育壮大
统筹推进新兴产业壮大与未来产业培育,着力催生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动能,拓展竞争新优势。
一、突破性发展新兴产业
聚焦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导向,集中资源实施重点突破,推进创新设施建设、技术研究开发、产品迭代升级。做优做强电子信息产业,聚焦高端元器件、新型显示等领域,积极融入湖北“光芯屏端网”产业链,加快实现由配件生产向终端品牌的跨越。加快发展新材料产业,巩固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先进石化化工新材料领域现有优势,打造多个专业化、数字化材料集群。系统布局绿色能源产业,统筹开发风光资源,推进抽水蓄能、新能源基地及储能装备研制,加快构建“核蓄风光储”一体化能源体系。积极培育低空制造与检验检测服务新业态,拓展“低空+”应用场景,逐步形成涵盖制造、运营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的完整产业生态。
专栏3:新兴产业培育壮大重点工程
电子信息产业:聚焦手机零部件、新型显示、云母电子材料、电子元器件、智能穿戴设备等智能终端、信息技术服务、芯片封装测试等细分领域,着力构建从原材料到元器件、零部件、整机产品、消费终端的完整产业链条,打造全省电子信息产业特色发展基地。 新材料产业:瞄准无机非金属材料、电子信息材料、精细化工材料、复合材料等领域,发展高性能玻璃纤维、陶瓷纤维及复合材料、化学纤维等材料,大力引进特种合成橡胶和纤维、功能高分子合成材料。 绿色能源产业:重点推动通山大幕山抽水蓄能电站等项目建设,大力推进光伏、储能电池等电站级储能材料和装备研制,提升新能源装备制造自主研发能力和水平,全面提升全市能源供给保障水平。 低空制造与检验检测服务产业:依托咸宁中试谷(赤壁)基地,引进无人机整机研制企业,建设低空飞行器中试平台,开展飞行器系统安全性、可靠性及符合性研究测试,为适飞试验、定型鉴定、任务载荷验证、数据链测试等提供服务保障,培育形成“测试+应用+服务”产业链。 |
二、实施未来产业培育工程
围绕量子科技、生物制造、绿色氢能和核聚变能、脑机接口、具身智能、第六代移动通信六大领域,加强前沿探索,着力培育经济新增长点。结合产业发展基础,重点培育发展生物制造、具身智能等未来产业。聚焦生物制药、生物食品、生物基化学品与材料、生物能源、酶制剂、生物农业等细分领域,加快生物制造产业发展。聚焦执行部件、驱动控制部件、感知部件、结构传动部件等细分领域,加快具身智能产业发展,推动具身智能在工业制造、民生服务、特种作业等领域的应用,构建场景应用生态。面向未来领域创新型企业开放资源、场景和需求,加大技术集成、资源整合和资本运作力度。落实未来产业投入增长和风险分担机制,发挥政府产业投资引导基金作用,鼓励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未来技术创新与产业化落地。
三、发展数字经济核心产业
强化算力、算法、数据等高效供给,发展壮大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升级扩容“香城云”算力底座,整合区域数据中心资源,推进市县一体化算力网络建设,对接省级及全国一体化算力调度平台,布局边缘计算节点,形成“云端协同、边缘赋能”的多层次算力供给格局。深化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依托“咸宁数据港”健全数据产权界定、流通交易、安全治理机制。扩大公共数据开放共享范围,建设高质量数据集赋能人工智能发展。强化算法创新与场景供给,梳理政务服务、智能制造等领域需求。培育省级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和数据要素型企业,推进数据产业集聚式发展。推进“人工智能+”行动,促进实数融合、数智融合,推动人工智能在产业发展、消费提质、民生福祉、社会治理等领域赋能赋值赋智。
第四节 促进服务业扩能提质
聚焦满足产业转型升级需求和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突出需求牵引、改革攻坚、科技赋能、开放合作,深入实施服务业扩能提质行动,扩大服务业有效供给,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品质,加快构建优质高效服务业体系。
一、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专业化发展
面向制造业高端服务需求,重点推动科技服务、现代物流、商务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引导生产性服务业向开发区、工业园区集聚,构建紧密协同的产业生态。依托重点科创平台,强化科创供应链功能,提升科技金融、研发设计、检验检测等服务能力;以长江咸宁港、咸宁国际陆港等为载体,实施“双港驱动”战略,做强供应链物流,发展多式联运与临港经济;借助咸宁市就业平台和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壮大人力资源、知识产权、会展服务等产业,加快发展高端商务服务,提升数字创意与整合营销能力。
二、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品质化发展
顺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生活服务需求变化,重点推动文化旅游、养老托育、现代商贸等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多样化便利化发展。加大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领域开放力度,严格落实社会资本准入制度,增强公益性、基础性服务供给,推进生活性服务业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开展文化、旅游等领域服务认证,培育一批咸宁生活服务精品品牌。高水平建设温泉、桂花集聚发展区,擦亮“香城泉都”金字招牌。拓展改善型服务供给,大力发展“托育+”“养老+”“体育+”等新业态。开展生活性服务业数字化升级行动,积极探索“服务+体验”“社区经济”等新模式。探索家政服务与养老托育融合、物业服务与生活服务融合发展路径,培育即时零售、智慧商圈和智慧居家服务等新业态。
专栏4:服务业发展重点工程
文化旅游业:围绕“赤黄红”荆楚文化旅游线路,重点培育“温泉+”“避暑+”等全时全季文旅业态,做强三国赤壁古战场历史文化核心IP,联动内冲古瑶村、九宫山避暑康养、潜山温泉康养等特色片区,构建具有综合竞争力的文旅康养品牌矩阵,全力打造全国知名文旅康养目的地。 现代商贸业:重点推动农产品贸易、汽车贸易等专业市场提质改造升级,开展线下消费商业设施设备更新,支持商业综合体打造多元化服务消费场景,逐步推进特色商业街(区)、夜间消费集聚区建设。发展直播电商、社交电商等新业态,支持商贸企业探索推广智慧商圈、智慧商店、即时零售、无人零售等新模式,构建现代商贸产业集群。 现代物流业:重点发展多式联运、冷链配送、智能仓储等专业化物流集群,完善集货、分拣、配货、运输、配送于一体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靶向引进国内外行业领军企业在咸设立区域总部、分拨中心或运营基地,推动仓储、运输、配送、商贸等资源高效整合,带动上下游企业协同配套、集聚发展。完善咸宁供应链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支持物流企业探索推广智能仓储、无人分拣等新模式新业态。 科技商务服务业:重点发展研究开发、技术转移转化、企业孵化、技术推广、检验检测认证、信息技术、工程技术、科技金融、知识产权、科技咨询及其他科技服务,推动科技服务业集群化、链条式发展;壮大升级咨询调查服务业、法律服务业、商务管理等商务服务业。 |
三、提高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水平
持续推动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融合共进。围绕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集群发展需求,建设一批服务智能机电、生物医药、食品饮料等重点产业的技术创新平台、中试验证基地和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强化平台支撑,促进科技成果转化。鼓励维达力、三赢兴、真奥等龙头企业开展柔性定制与供应链管理,支持装备制造企业向总集成总承包转型,探索“服务衍生制造”路径。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采取“公司+合作社+电商+农户”联合经营合作模式,促进农业社会化服务提档升级。深化数字赋能,推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在研发设计、现代物流、文化旅游等领域的广泛应用,全面激发产业创新活力,塑造发展新优势。
第三章 加快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
深入实施科技赋能行动,完善创新体系,优化创新生态,提升创新能力,不断催生新质生产力。
第一节 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锚定打造全省科技成果转化重点承载区,做实武鄂黄黄咸科创大走廊咸宁功能区,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打造产业科技创新高地。
一、构建“离岸+在岸”创新格局
做大做强咸宁(武汉)离岸科创园。健全完善园区管理与服务机制,深入实施“满园轮替”计划,更好发挥离岸科创园作用,助力更多企业加速孵化、加快成长、在咸落地。在科创资源富集城市布局建设离岸窗口,构建多层次离岸园区创新生态,促进人才、技术、资金等创新资源加快向咸宁集聚。做好做优咸宁科创中心。整合咸宁高新区科技创新要素资源和功能,积极引进高层次人才,吸引更多优质科创项目、科创型企业、基金金融机构入驻,强化全市新质生产力发展支撑。加快“两创”融合新高地、创新人才集聚地、创新生态涵养地建设,着力提升创新要素吸引力和承载力,构建“离岸+在岸”创新综合体。
二、加强实验室体系建设
抢抓国家新一轮科创平台布局建设机遇,支持建设省级重点实验室,打造高能级科技力量矩阵。强化高水平实验室招引力度,引进湖北实验室、省级重点实验室落户咸宁,推动建设洪山实验室嘉鱼基地、珞珈实验室赤壁基地,提升咸宁基础研究与原始创新能力。指导糖尿病心脑血管病变、辐射化学与功能材料、环境健康与相关疾病风险控制等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指导维达力、三赢兴、金盛兰等企业建设省级重点实验室,力争国家级创新平台、企业省级重点实验室实现突破。
三、培育新型研发机构
聚焦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需求,支持高水平科研机构在咸宁设立分支机构,加快培育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加快建设武汉大学—咸宁低空经济创新研究院,推动建设智能机电、智慧康养、功能食品、光电子信息、新材料、特色农业等产业研究院。围绕主导产业,推动嘉鱼县蔬菜产业技术研究院等市级重点研究院提质增效,指导咸安区防腐耐磨材料产业技术研究院、华中健康饮品研究中心等创建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打造一批在全国具有重要影响力的新型研发机构。实现重点产业集群共性(公用)研发平台全覆盖。
第二节 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
持续壮大科技企业规模,完善企业创新服务体系,将科技创新的“关键变量”转化为高质量发展的“最大增量”。
一、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打造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驱动新生态。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优惠政策,加大研发费用后补助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通过信贷、保险等产品降低创新融资成本。推动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协同创新,推动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完善企业主导的科技项目生成机制,推行“企业出题、科研答题”攻关机制,支持企业承担技术攻关任务,强化企业在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中的主体地位,切实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加大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力度,为企业提供市场化初期支持。
二、培育壮大企业创新梯队
深入实施创新企业扩量提质行动,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构建以科技领军企业为龙头、高新技术企业为主体、“专精特新”和“新物种”企业为骨干、科技型中小企业竞相发展的创新企业梯队。鼓励企业牵头或参与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推动平台与现代化产业体系深度融合,支持企业申报省级及以上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汇聚更多优质研发机构、科研团队和创新型企业,依据绩效考核给予相应奖励。
三、优化企业创新服务
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扩大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适用范围,落实科研活动与资金使用负面清单,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的技术路线决定权、经费支配权、资源调度权和成果处置权。发挥咸宁金融供应链公共服务平台效能,做实香城长江科创创业投资基金,引进培育耐心资本与长期资本,加大早中期、中小微企业及硬科技领域投入,助力企业创新发展。支持科技孵化器、技术转移机构、知识产权服务平台发展,提升市域科技创新服务效能。依托咸宁科创中心等载体,打造区域创新交流平台,营造全社会支持创新、参与创新的良好氛围。
第三节 加快科技成果高效转化应用
完善政产学研金服用“北斗七星式”成果转化体系,统筹政策、产业、服务、资本等要素配置,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加快打造创新成果转化承载区。
一、加快科技成果转化
加快打通成果转化全链条堵点卡点,打造创新成果转化承载区。引进高水平技术转移机构,加强省级科技奖励成果转化跟踪支持,提升科技成果供给与产业需求匹配度。加强与国家级、省级技术转移中心合作,推动国家技术转移中部中心合作建设咸宁分中心,打造集“展示、洽谈、交易、孵化、融资”于一体的综合性服务平台。布局建设概念验证、中试熟化、场景创新、企业孵化平台,加速打通“转化—孵化—产业化”闭环。以咸宁(武汉)离岸科创园、咸宁科创中心等为依托,开展科技金融、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等服务。完善技术经理人引进、培养、评价、激励全链条政策,培育高水平技术经理人队伍。到2030年,技术合同登记成交额占GDP比重达到12%。
二、丰富技术创新应用场景
加快建设院士(专家)工作站、国家级学会服务站,推动科技服务向智向新发展。推进技术创新工程化验证,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检验检测机构共建中试基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面向产业共性技术需求提供研究开发和产业化服务,提升验证、熟化、转化等服务能力,加大技术创新应用场景建设和开放力度。围绕低空经济、食品饮料等领域,依托武汉大—咸宁低空经济创新研究院、咸宁中试谷(赤壁)基地等平台,选择有条件的企业、园区开展技术创新试点示范,总结可复制推广的经验模式,以技术创新应用带动产业升级。
三、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运用
深入推进职务科技成果赋权和单列管理改革,持续推进创新成果知识产权化,落实专利资助奖励政策,支持各类创新主体培育高价值发明专利,强化成果转化激励。推进知识产权强企建设,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鼓励高校、科研机构等通过开放许可形式,将专利许可给中小微企业并完成合同备案。完善司法保护、行政执法、仲裁、调解、行业自律、企业守信相结合的知识产权协同保护体系。强化一站式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与保护协作,实现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规范化市县全覆盖。
第四节 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
健全一体推进的协调机制,强化规划衔接、政策协同、资源统筹、评价联动,促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良性互动。
一、打造产教融合的高等教育体系
支持湖北科技学院、咸宁职业技术学院、湖北健康职业学院统筹学科专业设置,借助湖北商贸学院咸宁校区、武昌首义学院嘉鱼教学改革基地、武汉东湖学院嘉鱼教学改革基地3所校区的本部力量,建设大健康、生物医药、新材料、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绿色能源等重点专业群,为咸宁产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统筹实施“青年拔尖人才”“卓越工程师”等培养项目,加大人才自主培育力度。到2030年,高校在校生规模稳定在8万人左右,高校毕业生留咸就业率提升10个百分点,培养技能型人才2万人以上。
二、建设支撑有力的区域创新体系
强化科研机构、创新平台、企业、科技计划人才集聚培养功能,支持头部企业与科研院校整合产学研力量,建设创新联合体,推动国企—高校—创企场景开放联盟建设。强化高质量科技供给,加强科创供应链平台建设,构建以咸宁科创供应链服务中心为核心的科创供应链服务体系。实施“揭榜挂帅”机制,围绕重点产业组织关键技术攻关。优化创新生态与资源配置,营造“阳光、土壤、空气、水分”四位一体的创新生态。弘扬科学家精神和企业家精神,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培育创新文化,营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尊重企业家价值的社会风尚。
三、构建“引育用留”的人才发展机制
拓宽多元渠道引才育才,聚焦现代化产业发展需求,持续实施“专业人才智汇基层”“院士专家咸宁行”“招硕引博”“引才专列”等人才专项行动,推行“政聘企用”“飞地引才”“人才+项目”等引才模式,面向海内外加快引育一批高层次人才。推动人才发展平台提档升级,积极搭建技术项目对接服务平台,建设人才驿站、博士后工作站等载体。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深入实施“咸宁英才”计划,畅通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人才交流通道,推动校企互聘“科技副总”和“产业教授”,协同攻关关键技术、共建创新平台、转化科技成果。推进科技人才、技术技能人才等评价改革,探索全市范围内不同行业领域、不同企业之间人才评价互认、结果共享。健全科技创新尽职容错免责机制,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完善人才服务保障体系,建设人才信息化服务平台,完善住房、医疗等配套政策,加大人才工作宣传力度,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社会氛围。
第四章 推动内需扩能提质 积极服务和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
坚持内需主导,惠民生和促消费、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以新需求引领新供给、以新供给创造新需求,促进消费和投资、供给和需求良性互动。
第一节 加快消费扩容提能
深入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顺应消费新趋势,扩大优质消费品和服务供给,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
一、推动商品消费扩容升级
提升商品消费品质,丰富优质消费品供给。强化品牌引领、标准升级、新技术应用,持续打造“乐购湖北”“悦见咸宁”等促消费活动品牌,推动桂花、青砖茶、油茶、黄精等特色产品创新发展,丰富咸宁优品、国货潮品等优质商品供给,打造以“咸宁老字号”为引领的特色消费品牌矩阵。落实落细“以旧换新”等促消费政策,推动汽车、家电、住房等消费更新升级。加强汽车流通体系建设,扩大二手车流通,拓展汽车租赁等后市场,全链条扩大汽车消费。聚焦沉浸式消费、体验式消费,培育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大力发展首发经济、冰雪经济、银发经济、夜间经济,探索发展“人工智能+消费”。推动商业提质升级,创新“餐饮+娱乐”“文旅+商贸”“赛事+商贸”等融合业态模式,加快线下经营实体向场景化、体验式、互动性、综合型消费场所转型,打造一批带动面广、显示度高的重点商圈、优质街区。到2030年,培育3条省级特色商业街。
二、激发服务消费潜能
以业态融合为重点扩大服务消费,推动基础型生活服务品质提升,推动大健康、新文旅、泛娱乐、智能化等改善型生活服务扩量提质。推动餐饮住宿、家政服务、养老托育等基础型服务消费挖潜扩容,以“名店、名菜、名点”为抓手打造特色餐饮品牌,深化“桂乡宁居”旅游民宿公共品牌和“咸宁护理”家政服务品牌建设。优化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设施和标准化家政服务网点布局,推进“15分钟便民生活圈”建设,释放居民日常生活服务消费潜力。积极发展赛事经济、演艺经济,鼓励举办演唱会、音乐节、竞技体育、群众体育等活动,大力发展“票根经济”。促进“温泉+”等商文旅体多业态消费融合发展,培育温泉康养、医养结合等健康消费。支持生活服务数字化、智能化发展,持续打造信息消费新产品新热点。支持电商高质量发展,挖掘城市农村、线上线下消费潜力。
三、优化消费环境
完善城乡商贸流通网络,促进生产流通消费高效对接。统筹促就业、增收入、稳预期,合理提高公共服务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落实带薪错峰休假政策,落细直达消费者的普惠政策,增强居民消费能力、意愿和层级。完善促消费制度机制,擦亮“宁惠购”促消费活动品牌。完善诚信经营与放心消费体系,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强化消费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完善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畅通12345热线等投诉渠道;建立企业信用评价体系,鼓励实体店承诺无理由退换货,推动维权服务提质增效。
第二节 推动投资扩量提质
增强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作用,统筹好基础设施和新兴产业、战略必争和民生必保、发展支撑和安全能力,扩大有效投资,提高投资效益。
一、优化投资结构
深入推动“投资于物”与“投资于人”高效协同,坚定不移扩大有效投资。不断完善重大项目推进工作机制,优化项目审批论证,加强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形成“四个一批”的良性循环。落实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部署,统筹“硬投资”和“软建设”,聚焦城市更新、数字经济、低空经济、绿色能源、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环保、安全保障等重点领域,谋划实施一批重大标志性工程项目。适应人口结构变化和流动趋势,提高民生类政府投资比重,推动更多资金资源“投资于人”、服务于民生,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和人的全面发展投资,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
二、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带动作用,创新“政府+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落实民间投资负面清单制度,依法依规放宽重点领域民间投资准入限制,提高民间投资比重。完善民营企业参与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在交通、能源、市政等重点领域每年推出20个以上向民间资本开放示范项目。鼓励、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化民营经济组织授信评价机制,开发“民营科创贷”“供应链贷”等专属金融产品,支持民营企业上市融资。严格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积极推动民营企业公平参与招标投标。建立民间投资项目“绿色通道”,精准破解用地、用能、融资等要素制约,推动民间投资愿投尽投、国企投资功能补位、政府投资精准有效。
三、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
统筹用好各类政府投资,打破资金渠道和管理部门界限,统筹管理各类政府投资主体、统筹利用各类政府性资金、统筹推进各类政府投资项目,合理界定政府投资责任边界,探索编制全口径政府投资计划。强化政府投资项目谋划论证、前期工作、项目申报、开工建设、竣工验收、结算决算、绩效评价、资产转固等全生命周期管理,全面提升政府投资效益。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优化政府投资项目决策程序,提高项目审批效率。加强投资政策与融资政策协调配合,推动“拨改投”改革提质扩面,用好工业、农业高质量发展基金,带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科技创新与产业培育。统筹用好资本金注入、政府引导基金、政策性融资风险分担等工具,创新“政府资源+社会资本”合作机制和“财政+金融”组合机制,撬动更多金融资源和社会资本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第三节 积极融入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
坚持破立并举、先立后破,加快构建与全国统一大市场相适应的制度规则体系,着力破除地方保护与市场分割,打通制约经济循环的关键堵点,推动全面深度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
一、落实统一市场基础制度规则
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制度。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依法平等长久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全面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增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司法,规范互联网竞争秩序。建立健全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体系,完善信用合规机制建设,加快构建统一规范、协同共享、科学高效的信用修复制度。加强商业标识和商业秘密保护。加快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高标准市场体系。
二、破除市场领域卡点堵点
破除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的体制机制障碍,统一政府行为尺度,减少市场分割和地方保护行为。支持经营主体依法平等准入、退出和迁移,推动要素市场自由流动和公平竞争。深入开展市场准入壁垒清理整治,消除要素获取、资质认定、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方面壁垒,规范招商引资等政府经济促进行为和企业竞争行为,加强招商引资信息披露,严禁违法违规给予政策优惠行为,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探索开展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加强重点领域制度规则和重大政策沟通协调,实现内外市场联通、要素资源共享。完善市域易地投资支持政策,优化企业招引地与落户地、总部和分支机构、生产地和消费地利益分享,吸引更多企业总部、生产基地落户咸宁。
三、推进市场监管公平统一
统一市场监管执法,加强质量监管,推进市场监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自由裁量权管理,推动市场竞争秩序持续优化。全面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快构建完善多级互联的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体系,打通网络监管互联互通渠道,加强跨区域监管联动,推进跨区域的市场一体化监管,统一市场管理和服务系统,推动实现市场监管、人社、税务、公安等部门信息共享、资质互认、执法互助。
第五章 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和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 增强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
坚持向改革要动力、向开放要潜力,加快破除制约咸宁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要素保障难题,为推进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第一节 充分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
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培育更有活力、创造力和竞争力的市场主体。
一、做强做优做大国资国企
推进国企功能性改革,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优化企业管理运行体系,强化企业薪酬管理,健全国资监管体制。优化国有资本布局,聚焦主责主业,调整存量结构,优化增量投向,推动国企市场化、实体化、产业化转型。统筹和加强投资管理,科学编制投资计划,促进国有资本优化配置。深化央企国企合作,建好、用好“创投+产投”基金矩阵,撬动社会资本,形成发展合力。增强国企核心功能和核心竞争力,完善国企三级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国企全级次穿透式管理,坚决守牢安全底线。扩大科技供给,加快成果转化,优化创新生态,推动国企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推动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向国企集中,强化国有企业“三资”管理,持续壮大国资底盘,构建高质量发展动力循环机制。到2030年,全市国有企业资产总额达5200亿元,营业收入达360亿元。
二、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全面落实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保障民营经济组织与其他类经济组织享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市场机会和发展权利。鼓励、支持民营经济组织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引导民营经济组织增加科研投入,支持金盛兰、维达力、三赢兴、厚福医疗、稳健医疗等龙头企业聚焦新质生产力,加快推动转型升级,延伸产业链条,打造一批民营龙头企业与细分行业“隐形冠军”,增强民营经济竞争力。持续壮大市场主体规模,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完善市场主体升级培育体系,建立“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梯度培育库,鼓励有条件的民营经济组织建立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推动大中小企业协同融通发展。保障民营经济组织依法平等使用资金、技术、人力资源、数据、土地及其他自然资源等各类生产要素和公共服务资源,完善企业帮扶机制,常态化开展“解难题、稳增长、促发展”企业帮扶活动,坚持“有诉必应”问题解决长效机制。加强清廉合规建设,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建立健全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长效机制,纠治“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努力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
三、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深化营商环境重点领域改革,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健全全市统一、线上线下融合的政务服务体系,纵深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推行“扫码入企、综合查一次”模式,推动更多跨部门、跨层级事项集成化办理,实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次办结”。推动“免申即享”等政策兑现模式扩面增效,确保政策精准直达市场主体。持续推进招投标体制改革,大力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数字化运行,不断扩展招标投标数字化业务链,实现电子营业执照“一网通投”、合同签订和变更网上办理等便捷服务。建立健全政务诚信监测治理体系和失信惩戒制度,强化产权执法司法保护,加强对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的司法监督。
第二节 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
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进一步完善要素交易市场体系和市场机制,逐步提高要素质量,畅通要素流动,促进各类要素资源高效配置。
一、加快融入要素交易市场
加快建设产权、人力资源、技术、数据等要素交易平台,依托湖北省数据流通交易平台、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平台,引导各类要素向新质生产力集聚。实施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行动,加快融入统一开放的要素市场,破除要素自由流动体制机制障碍。统筹增量建设用地与存量建设用地,建立健全城乡规划统一、管理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推动地方金融积极融入资本市场。完善人力资源供需匹配机制,促进劳动力、人才跨地区顺畅流动,建立健全流动顺畅的劳动力市场。完善知识产权评估、交易机制和科技资源共享服务体系,推动科技信息交流互通,建立健全转化高效的技术市场。
二、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
优化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畅通要素流动和聚散渠道,盘活用好低效用地、闲置房产、存量基础设施,推进集约化利用、精细化管理。全面推行净地、净矿出让,规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行为,高效配置多类型资源要素。探索碳汇等生态资源权益开发交易和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机制,激活要素配置活力。依法稳妥推进工商业用地使用权续期工作。完善资源环境要素确权、登记、抵押、流转等制度,落实排污权、用水权交易制度。推动司法判决执行与破产制度有机衔接,依法有效盘活被查封冻结财产。
三、提高要素协同配置效率
引导培育规范化、规模化的大数据交易市场,依法依规推动数据流通交易,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壁垒,完善交易规则与监管体系,提升要素交易透明度和监管效能。强化要素资源协同治理,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与做法,加强要素配置政策体系跨区域协同衔接,探索“全要素精准直达最优项目”。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动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有机结合,持续释放各类要素活力,提高要素配置效率。
第三节 深化大财政体系建设
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加强财政科学管理,增强财政可持续性,全面统筹资源,优化支出结构,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财政管理体系。
一、深化国有“三资”管理改革
强化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把依托行政权力、政府信用、国有资源资产获取的收入全部纳入政府预算管理,通过划拨、出让、租赁、授权运营等方式,提升国有“三资”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开发优化“一账一表”系统,对矿产、林业、水利、能源、土地、数据6类国有资源,实物、债权、股权、特许经营权、未来收益权5类国有资产以及闲置和低效2类国有资金进行全面清查,探索编制宏观资产负债表,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深挖国有“三资”潜力,最大限度盘活存量国有“三资”,重点推动矿产资源、现代林经济、绿色水经济取得突破。持续完善监管制度,全面落实负面清单管理要求,守牢“不虚假化债、不新增政府隐性债务、不虚增财政收入”三条红线。
二、深化零基预算改革
以零为基、因事配钱,更好管控支出总量、优化支出结构、创新支出方式,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监管,持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化重大任务和基本民生财力保障。评估所有支出必要性,及时清理执行到期、交叉重复、低效无效等政策项目,根据实际需求和财力可能安排预算。加强支出管理,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强化支出排序,全面兜牢“三保”底线,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加大部门内部及跨部门项目统筹力度,动态调整、持续健全支出标准体系,加强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严控预算追加,强化执行纠偏,持续优化支出结构。加强财会监督,深化财政财务管理综合改革,加大监督检查结果运用。
三、深化财政体制改革
充分发挥财政体制引导和激励作用,深入推动高质量财源建设,不断夯实财源基础。深化市与咸安区、咸宁高新区财政体制改革,加强改革跟踪评估,进一步统筹市区生产力布局,凝聚市区发展合力。健全市县重大合作项目利益分享机制,落实市域内企业易地投资收入分享机制,促进全市资源要素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深化重点乡镇财政体制改革,对重点乡镇在体制分成、专项奖励、资源要素保障等方面予以倾斜,加大科技、经信、农业等项目资金统筹力度,支持重点乡镇集中财力办大事。
第四节 推动金融改革创新
加快构建股权投资引导体系、债权融资增信体系、多层次资本市场公开募资培育体系,为各类创新主体、产业主体提供全链条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
一、引导机构加强金融支持
大力发展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实体经济、科技创新、重大项目的金融支持。持续举办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和知识价值信用融资对接会,鼓励银行机构逐户对接科技型企业,量身定制融资方案,推进科技金融服务建设。引领银行机构推动资金要素向低碳、环保、节能、降耗等领域聚集,巩固绿色金融贷款有序增长态势。充分发挥小微企业融资协调机制效能,积极推动减费让利和无还本续贷政策落地。推动金融机构扩大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个人养老金产品等商业保险覆盖面。强化数字金融赋能,提高金融服务便利性和普惠性。
二、提升金融资源配置质效
完善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拓展“咸金通”平台功能,推广楚天贷款码、“301”等数字化融资模式,推动融资便利化。完善中小企业融资信用平台,加快推进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中小企业商业价值信用贷款等改革,加强金融政策配套,做好激励和尽职免责,让信用价值贷款惠及更多市场主体。建立健全政府引导基金管理“1+N”制度体系,引导和撬动更多社会资本,联动组成“创投+产投”基金群,有效满足创新主体不同发展阶段的股权融资需求。
三、推动上市企业扩量提质
优化企业挂牌上市服务,建立“金种子”“银种子”企业上市项目库,推动更多企业上市。聚焦科技主赛道,加大上市后备企业摸排挖掘力度,建立上市企业后备梯队,形成“储备一批、培育一批、辅导一批、申报一批、上市一批”的上市工作格局。实施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包保联系服务制度,对拟上市企业贴身服务,加快上市进程。支持企业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工具,多措并举提升资产证券化水平。进一步加强债券融资项目挖掘、对接服务,推动更多企业扩大债券融资规模。
第五节 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
积极融入全省内陆开放高地建设大局,持续壮大开放型经济规模,深化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提升咸宁对外开放综合水平。
一、强化对外开放基础支撑
着力构建对外开放平台体系,积极推进咸宁国际陆港、长江咸宁港等开放平台设施建设,大力培育跨境电商新业态,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建设跨境电商产业园、保税物流中心。拓展对外开放通道,探索中欧班列(武汉)合作新模式,深化与宁波、厦门等国内重点港口的务实合作,巩固拓展海铁联运、铁水联运通道。积极对接和利用全省航空客货运体系,依托花湖国际机场、武汉天河机场“双枢纽”,探索便捷高效的“空中出海”新通道。
二、稳步扩大外贸规模
加强外贸企业梯度培育,大力招引优质外贸企业,推动外贸市场主体扩量提质。巩固发展货物贸易,支持纺织服装等传统外贸优势产业集链成群出海,提升特色产业、新兴产业发展外向度,打造咸宁特色外贸产业集群。培育和发展中间品贸易、服务贸易、数字贸易、绿色贸易,引导企业拓展跨境电商、市场采购贸易等新业态新模式,培育外贸新增长点。支持内外贸一体化发展,鼓励企业申报国家、省级内外贸一体化领跑企业。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千企百展拓市场”行动,支持企业开拓“一带一路”、RCEP成员国等多元稳定市场。优化外贸综合服务,完善国际贸易数字化平台建设,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
三、提升双向投资合作水平
全面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严格执行外资准入负面清单,鼓励和引导外资企业利润再投资。聚焦优质外资项目招引,提升外资利用的规模与质效。优化外商投资服务保障工作机制,增强外商来咸投资信心。坚持贸易投资一体化,用好商务部“走出去”公共服务平台和湖北海外综合服务体系资源,支持企业规范有序进行对外投资,参与国际产业分工与合作。深化以国际友城为重点的对外交流合作,拓展贸易、投资、产业、人文等领域国际交流合作广度和深度。
第六章 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奋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重中之重,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加快打造新时代农业强市,促进乡村全面振兴。
第一节 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质量效益
坚持产量产能、生产生态、增产增收一起抓,大力发展科技农业、绿色农业、质量农业、品牌农业,打造全国优质特色农产品供应基地,推动更多咸宁优质特色农产品走向全国。
一、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树立大农业观、大食物观,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提高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聚焦水稻、玉米、油菜、油茶等粮油作物,加力落实新一轮粮食产能提升行动,推进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保障粮食安全。深入推进种业振兴,聚焦核心种源等关键技术领域攻关,加快蔬菜、水稻等农业“新特优”品种培育推广。加快发展高端智能、丘陵山区适用农机装备,加大技术研发、应用和推广力度,提高农业生产机械化水平,促进良田良种良机良法集成增效。推广“稻虾鸭”等生态种养循环生产方式,探索农业发展新业态、新模式。坚持农林牧渔并举,因地制宜发展现代设施农业。到2030年,全市耕地保有量稳定在244万亩以上,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290万亩以上。
二、培育特色农业品牌
加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建设,构建“市级+县级+企业”品牌矩阵。推行标准化种植,加强质量管控,支持品牌文化塑造和市场推广,推动产业品牌化、产品高端化、市场规模化发展。培育壮大咸宁桂花香、赤壁青砖茶、嘉鱼蔬菜、通城油茶、崇阳黄精、通山水果等绿色优质区域公用品牌,全面提升农产品品牌影响力和竞争力。建立质量追溯和信用体系,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打造更多咸宁优品。
三、壮大农业经营主体
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培育壮大链主企业,引导支持骨干企业做大做强。建立健全“摸底建档、分类培育、精准帮扶、达标进规”的农业企业进规全链条培育机制,构建“储备一批、培育一批、稳产一批”的梯次发展格局。发展壮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完善联农带农机制,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推动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户抱团发展。依托社会化服务提供商,提高粮食生产组织化、集约化水平,完善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到2030年,市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340家。
第二节 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完善乡村建设标准制定、资金筹措、群众动员等机制,分类有序、片区化推进乡村振兴。
一、推进乡村建设行动
协同推进县域国土空间治理,稳步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坚持以县域为基本单元,以镇域为关键支撑,以行政村为实施主体,构建“中心城区—重点镇—一般镇—中心村—自然村”的梯级发展体系。一体化规划建设管护水电路气网等县域基础设施网络,加快补齐乡村基础设施短板。根据乡村人口变化趋势,合理布局并完善教育、医疗、文化、体育、养老等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系统抓好农业农村污染防治,以钉钉子精神解决好农村改厕、生活污水、垃圾治理等问题,持续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持续开展农村危房改造,提升农房建设质量和品质。到2030年,梯次培育打造省级和美乡村100个、市级示范村200个。
二、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推进数字赋能乡村治理,推动“互联网+”服务向乡村延伸覆盖,以乡镇为枢纽、以行政村和村民小组为单元,健全“乡镇—行政村—村民小组—党员中心户”组织体系,提升村级综合服务信息化水平。统筹建设美丽庭院、精品村、风景道及乡村振兴示范点,开展道路美化亮化行动,创造乡村优质生活空间。坚持以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为重点,构建乡村文明建设长效机制。探索多样化空心村改造模式,促进空心村活化利用。
三、发展壮大现代化农业产业
坚持需求牵引和市场导向,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把农业建成现代化大产业。加快培育粮油、生猪(家禽及蛋制品)、特色淡水产品等重点产业,围绕桂花、茶叶、蔬菜水果、竹等特色农业,补足精深加工与品牌营销短板。因地制宜发展林下经济,拓展农业发展空间。加强茶叶、蔬菜、中药材、水果等农业产业基地建设。以工业化思维抓农业,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支持通城县、赤壁市、嘉鱼县打造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及特色农业产业化发展示范区,做大做强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依托咸宁特色农林资源,开发休闲食品和药食同源产品,稳步提升加工产值。建强农产品供应链,构建现代农业流通体系,提升农业全产业链竞争力。到2030年,打造百亿级重点产业集群6个,全市农产品加工业产值突破1000亿元。发展生态农业、乡村旅游、农村电商和康养农业等乡村富民产业,促进农民稳定增收。
专栏5:农业产业重点工程
粮油产业:支持通城、崇阳、通山等县扩大油茶种植规模。到2030年,油茶总面积突破50万亩,形成区域协同、高产高效的油茶产业体系;优质粮油种植面积达296万亩,良种覆盖率达96%以上。 生猪(家禽及蛋制品)产业:到2030年,年出栏量生猪达到270万头、家禽3700万羽、牛2万头、羊22万只,肉、蛋、奶总产量达到34万吨,养殖业总产值达到110亿元。 特色淡水产品产业:围绕大水面生态养殖与特色淡水品种发展,推动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促进尾水达标排放或循环利用。到2030年,淡水养殖面积稳定在75万亩,淡水产品总产量达到32万吨以上,新增设施渔业规模16万立方米以上,渔业经济总产值达到130亿元,尾水达标排放或循环利用水平显著提升。 桂花产业:以咸安区桂花镇、马桥镇、双溪桥镇为核心区域,持续推动桂花苗木培育和标准化采花基地建设,加强早产丰产栽培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企业积极研发涉桂精深加工产品,推进桂花产业与生态康养融合发展。到2030年,桂花种植面积达到12万亩,形成种质丰富、产销一体、文旅融合的桂花产业体系,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咸宁桂花品牌。 茶叶产业:坚持“赤壁青砖茶”与“咸宁桂花茶”双品牌驱动,构建以赤壁为核心,辐射咸安区、崇阳县等地的茶产业集群。到2030年,茶园面积稳定在55万亩,茶叶总产量达13万吨,全产业链综合产值突破300亿元。 蔬菜水果产业:重点打造嘉鱼潘家湾蔬菜长廊、咸安城郊精品蔬菜产业带及崇阳高山蔬菜示范区。到2030年,蔬菜种植面积稳定在150万亩,总产量达到280万吨,推动潘家湾建成全国重要的优质蔬菜供应基地。支持咸安区、赤壁市建设规模化猕猴桃生产基地,支持通山县发展野生猕猴桃资源保护与枇杷产业示范基地。依托富水水库、陆水湖等库区水域环境,发展优质柑橘种植带。到2030年,水果总产量达40万吨。 竹产业:立足咸宁竹林资源优势,推进“以竹代塑”,促进竹旅融合发展。到2030年,竹林面积稳定在180万亩,建成一批特色鲜明的竹产业集聚区,形成资源高效利用、产业链协同发展的竹产业新体系。 |
第三节 提高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效能
坚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重要位置,以改革和创新为动力,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建立健全农业支持保护制度。
一、完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构建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始终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坚持家庭经营的基础性地位,节约集约利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稳妥推进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扎实做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探索农村集体“三资”盘活路径,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保障集体成员合法权益。完善利益分配制度,引导新型经营主体与农户签订保底收购、利润返还、股份合作等协议。
二、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政策
健全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推进财政涉农资金整合,稳步增加乡村振兴投入。用好农业高质量发展基金,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农业科技创新与特色农业产业培育。完善宅基地集体所有权行使机制,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加快完成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允许农户依法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住房。保护和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强化价格、补贴、保险等政策支持和协同。深入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重组“投、补、贷、保”农业政策工具,开展农民个人信用价值和农村资产信用价值贷款、农村产权抵(质)押贷款,缓解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题。因地制宜发展地方特色优势农产品保险,积极探索商业性农业保险品种。加强乡村人才引育,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农村,推进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激励各类人才下乡服务和创业就业。
三、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统筹建立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三类对象开展常态化监测。坚持精准帮扶,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分层分类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强化开发式帮扶,加强生产经营、劳动技能培训,提供小额信贷贴息,统筹用好公益性岗位,动员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带动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重点群体就业,多渠道促进就业与稳定增收。坚持扶志扶智相结合,加强教育引导,增强内生动力,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
第七章 优化区域经济布局 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深度融入长江经济带发展、中部地区崛起等国家战略,实施区域联动战略,发挥跨区域联结型地区支撑带动作用,构建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和国土空间体系。
第一节 优化国土空间发展格局
健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加强空间保障和规划统筹,强化底线约束,筑牢安全格局,构建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国土空间体系。
一、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
细化城市化地区、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空间布局。支持咸安区立足城市化地区定位,聚力打造特色产业集群、承接人口转移,持续提升城市功能与品质,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进程。支持赤壁市、嘉鱼县、崇阳县立足农产品主产区定位,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支持通城县、通山县立足重点生态功能区定位,着力提升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全面保障生态空间的规模、质量与价值。完善财政、投资、产业、生态、人口等配套支持政策,制定差异化分类考核评价机制。
二、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实施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加快推进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有序开展详细规划,制定国土空间相关专项规划目录清单。制定国土空间规划与行业专项规划衔接落实机制,健全国土空间规划体检评估和调整完善机制,建立国土空间规划重点项目动态增补机制,推进“一张图”空间治理数字化转型建设。完善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相关政策制度。
三、筑牢开发保护安全底线
落实优化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守牢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以“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建立生态保护红线环境准入机制,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差别化管控规则。分区分类实施差别化、精细化用途管制,持续完善城镇开发边界优化调整机制,引导城市紧凑集约发展。在城镇开发边界内实施“详细规划+规划许可”的管制方式,在城镇开发边界外按照主导用途分区,实行“详细规划+规划许可”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的管制方式。
第二节 深入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
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科学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加快城市更新、提质、转型,提高县城承载能力,建设具有咸宁特色的现代化人民城市。
一、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坚持把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作为新型城镇化首要任务,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推动更多农业转移人口全面融入城市。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提高户籍登记、迁移便利度,促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推行由常住地登记户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按照常住人口分布优化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推动农业转移人口社会保险、住房保障、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等享有同迁入地户籍人口同等权利,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稳定就业。完善农业转移人口权益维护政策,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合法权益,探索建立自愿有偿退出办法。
二、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
发挥县城连接城市、服务乡村、带动县域作用,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化开发区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推广“管委会+公司”模式。因地制宜培育壮大县域主导产业、特色产业,打造县域特色产业集群,赤壁市、咸安区、嘉鱼县各培育2个百亿级产业集群,通城县、崇阳县、通山县各培育1个百亿级产业集群,实现县域特色产业向县域冠军产业、特色地标产业提档升级。分级分类推动镇域经济加快发展,因地制宜做大做强重点乡镇,积极培育经济强镇、工业重镇、农业强镇、文旅名镇、商贸大镇,持续优化县城基础设施布局和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增强县城综合承载能力。到2030年,建成全国“中部百强镇”3个、省级重点乡镇10个。
三、推动城市内涵式发展
深入推进城市更新,提升城市功能品质。推广危旧房合作化改造模式,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整社区建设,改造一批老旧街区、老旧厂区,推动重点片区更新扩面增效,优化公共服务设施布局,丰富便民商业供给与公共活动空间。加强城市供水管网建设和改造,推进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分类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集中供水规模化、小型供水规范化。加快管网建设和雨污分流改造,力争城区污水集中收集率提升至80%以上。构建源头减排、过程控制、应急处理全链条的排水防涝体系,提升城市防排涝能力。强化燃气安全全链条监管与区域供气平衡保障,深化智慧燃气建设应用。加快“平急两用”基础设施和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提升城市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与安全治理智能化水平。运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推动自然资源治理数字化转型,提升城市智能宜居水平。
四、推动房地产高质量发展
探索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大力推进高品质住宅建设,建设绿色智慧的好房子,推动房地产从单一住房产品开发销售转向“好房子+好服务”双轮驱动。有力有序推行现房销售,强化预售资金监管。健全住房供应体系,完善保障性住房供给,满足城镇工薪群体和各类困难家庭基本住房需求。建立完善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库,坚持以需定供,通过新建、改建、收购等多种方式筹集保障性住房。在增量小区开发中供给好产品,激活返乡置业、教育置业、创业置业和改善性置业需求。实施房屋品质提升工程,提高住房产品质量和智能化水平。提升物业服务覆盖面和质量,鼓励有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向养老、托幼、家政、文化、健康等领域延伸。建立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制度,对多层住宅、公共建筑和经营性自建房等定期开展房屋体检,鼓励房屋产权人购买房屋质量安全保险,切实提高房屋安全管理水平。
第三节 推动市域协同高质量发展
统筹优化市域功能布局,强化县域间产业链联动与要素流动,构建优势互补、绿色引领、协调联动的市域协同发展格局。
一、支持各地错位发展
鼓励各地发挥比较优势,各展所长,全面提升市域综合承载力和竞争力。深化市区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统筹中心城区生产力与功能布局,支持咸安区优化主城区功能,全面提升中心城区首位度;支持赤壁市提升发展能级,冲刺全国百强县;支持嘉鱼县大力发展临港经济,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支持通城县打造全国云母电子材料产业集聚区,深化“通平修”区域协同发展;支持崇阳县、通山县加快实施“双20”帮扶工作,推动主导产业跃升,加快乡村全面振兴。
二、推动产业协同发展
深化县域间产业协作,建立产业链上下游联动机制,推动人才、技术、资金等要素在县域间自由流动。依托长江、京广和武深通道,加强长江岸线资源集约高效利用,统筹推进赤壁、咸安、嘉鱼三地沿江区域协同发展,推动电子信息、低空经济等新兴未来产业一体化布局、集群化发展,临港经济、文旅康养等优质高效服务业串珠成链、聚链成群,构建功能互补、产业协同的沿江经济组团,打造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区。依托杭瑞通道、打通岳咸九通道,推动通城、崇阳、通山三地绿色发展,推进农产品加工、文旅康养、绿色能源、绿色建材等产业协同发展,打造沿幕阜山绿色发展带。
三、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以县域为基本单元推动城乡融合发展,促进县乡村功能衔接互补。统筹县域城乡规划布局,一体推进城镇和乡村规划、建设和治理,发挥县乡国土空间规划的空间统筹和要素保障作用。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向乡村延伸,统筹建设市政管网、数字网络、冷链物流等城乡基础设施网络。推进城镇公共服务向乡村覆盖,深入推进教师“县管校聘”改革、提升县城医院综合承载力,健全县乡村衔接的养老服务网络。健全要素保障和优化配置机制,加快破除城乡要素流动壁垒,畅通人才、土地、资金、技术等要素在城乡间双向自由流动渠道,激发县域发展内生动力。
第四节 积极融入武汉都市圈发展
立足毗邻武汉的区位优势,加快与武汉都市圈城市同步布局交通、能源、水利、数据和算力等重大基础设施,积极承接产业转移,推动武咸全方位协同发展。
一、推进交通同网
深度融入武汉都市圈“一小时通勤圈”。在现有交通骨架基础上,推进京港澳高速公路郑店至鄂湘界段改扩建、S122武咸快速通道天子山大桥、江夏至咸宁高速公路等一批重点项目,打通关键廊道。依托蕲嘉高速、杭瑞高速、大广高速及鄂州机场高速二期等主通道,畅通大通高速公路、咸安区西畈至双溪公路改扩建工程、咸宁大道东延伸线等衔接网络,构建通往鄂州花湖国际机场多元化、快速化集疏运通道。推动长江咸宁港与阳逻港建立“港口联盟”,使长江咸宁港成为阳逻港的重要喂给港。对接中欧班列(武汉)集结中心,打造集多式联运、中转集散、交易、保税、配送、加工等功能于一体的现代化物流服务基地。
二、推进科技同兴
深化与武汉高校、科研院所的战略合作,布局建设湖北实验室咸宁基地,携手武汉共建战略科技力量,共建一批高能级产业技术研究院、中试转化平台和省级现代产业学院。加快武鄂黄黄咸科创大走廊咸宁功能区建设,支持科创飞地做大做强,探索成果转化项目资金共同投入、技术共同转化、利益共同分享机制,共建科技创新共同体,打造武汉都市圈科技和产业重要承载区,深化与鄂州、黄石、黄冈、荆州等相邻区域全方位协作。
三、推进产业同链
深度融入武汉“965”现代产业集群和“五谷”产业布局,构建“研发在武汉、生产在咸宁,市场在武汉、供给在咸宁”的发展格局。聚焦电子信息、汽车零部件等优势产业,满足武汉光谷、光谷生物城配套需求,加快中国光谷咸宁生物医药产业园建设,联动打造光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世界级产业集群。引导武汉低空制造企业到咸宁中试谷(赤壁)基地进行中试和开展产品检验检测,共同培育壮大低空经济产业。
四、推进民生同保
持续推进教育、医疗、养老、社保、住房公积金等民生领域服务事项同城化发展。持续推进教育资源互通共享,拓展跨区域教联体建设,共享优质教师培训资源,深化优质基础教育交流合作,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与校企合作,支持在咸高校深度参与武汉都市圈校际交流协作。深化医疗养老资源共享,拓展与在汉医院的合作。深入推进“医养融合”发展,探索组建医养联合体,持续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便利都市圈城市老人异地养老。优化社会保障服务,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全面落实跨市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探索住房公积金异地购房缴存地贷款机制及异地“商转公”贷款业务,优化灵活就业缴存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转移接续、权益保障制度机制,推动都市圈内住房公积金业务“就地可办”。
五、推进生态同护
推动跨界水体水质信息共享与污染源协同管控,深化长江、富水、金水(淦河)等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提升断面水质优良比例。强化大气污染联防联治,健全联合环境执法机制,协同推进工业源、移动源专项整治,持续改善区域空气质量。持续推进长江沿岸防护林与水源涵养林建设,共建长江中游水安全和水环境安全保障区。
第五节 全力打造长江中游城市群联动发展重要节点城市
深化科技、产业、交通、生态、文旅、开放、民生协同,积极融入汉襄宜“金三角”协同发展和长江中游城市群联动发展。
一、提升物流集散节点功能
发挥鄂湘赣毗邻地区商贸物流中心辐射功能,打造长江中游城市群物流集散重要节点。统筹联动“陆水、内外、城乡”,以骨干物流企业为引领、综合物流园区为支撑,协同推进县级物流节点建设,完善末端服务网点,构建“枢纽+节点+末端”的现代物流网络体系。强化省际公铁路网建设,构建咸宁与长株潭都市圈、南昌都市圈“1—2小时”铁路辐射圈,形成四向通达的高速客货运网络。积极对接天河、花湖国际机场,构建以“建、联、智、用”为重点的高质量“铁水公空”多式联运体系,力争引进1—2家具有跨区域联通和全过程管控的多式联运骨干企业。依托蔬菜、水产品等特色产业,构建面向武汉的生鲜物流集配网络。推动物流数智化发展,支持无人配送、低空经济等试点运营。推进物流数据开放互联,建立物流数据采集、提取、应用、保护等机制。
二、提升产业协作节点功能
发挥咸宁在武鄂黄黄咸科创大走廊与湘江西岸科创走廊之间的连接纽带作用,探索省际区域合作新模式,推动各开发园区、科研机构参与共建长江中游国家高新区联盟、长江中游孵化器联盟,共同举办长江科技创新要素大会等科技创新活动,吸引技术、人才和资本等创新要素流入,融入“科创链上的中三角”建设。深度研究长江中游城市群产业地图,找准比较优势和细分领域,联动发展光电子信息、装备制造、低空经济等主导优势产业。
三、提升开放合作节点功能
全力争取将咸宁市纳入湘鄂赣革命老区政策支持范围和全国革命老区重点城市,推动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共同推进湘鄂赣片区红色资源保护传承,共建“红色武汉、鄂南秋暴、革命大别山、秋收起义”等红色旅游专线,优化韶山—幕阜山—井冈山精品红色旅游专线,打造湘鄂赣红色旅游精品线路。依托长江通道、京广通道、杭瑞通道,加强与岳阳市、九江市等区域合作。持续推进“通平修”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加快区域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组建“通平修”产业招商联盟,聚焦绿色建材、中药材加工、生态文旅等重点领域开展联合招商。
第八章 推动基础设施网络扩容提质 完善现代化支撑体系
按照“补短、联网、提能、安全、生态”要求,加强基础设施统筹规划,优化布局结构,促进集成融合,加快构建系统完备、高效实用、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
第一节 加快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坚持“适度超前、集约高效、安全绿色”原则,统筹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数字支撑。
一、优化信息基础设施布局
加快建设区域性大数据存储与算力节点,推动存储设施扩容升级及绿色技术改造,以“香城云”为核心载体,体系化布局三大运营商算力中心与区域算力节点,支撑市内数字产业集聚发展和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主动融入全省一体化算力网络,提升算力资源互联互通和跨域调度能力,打造全省一体化算力网重要枢纽节点。深入实施“信号升格”专项行动,实现城区、乡镇和重点行政村5G网络全覆盖。持续推进“千兆城市”升级提质,提升住宅小区、商务楼宇、产业园区等重点场景千兆接入能力,开展万兆光网试点建设,规模化部署50G—PON光纤宽带接入网,扩容升级省级骨干网出口带宽。统筹推进互联网、电子政务网、部门专网等多网融合,支持国产设施设备,建设全市电子政务“一张网”,提升网络资源集约利用水平和政务服务支撑能力,加快建设数字政府。
二、建设公共基础平台设施
构建全市数据一体化管理体系,以打造武汉都市圈南部数据要素流通核心枢纽为目标,高标准规划建设咸宁数据港,完善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平台功能,打造安全可控、合规高效的可信数据空间,助力公共数据高效供给、合规开发和价值释放。加快推动咸宁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平台和大数据能力平台功能优化升级,推进与省级平台互联互通,打破数据壁垒,推动全市地域间、部门间、行业间数据互联共享,支撑多元应用场景落地,提升数字政府治理精细化、智能化水平。
三、创新发展融合基础设施
聚焦重点领域打造融合基础设施标杆,推进数字技术和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社会治理全面融合,打造万物智联生态,提升“数智咸宁”建设水平。规划建设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及企业节点,推动工业设备联网、数据上云,支撑智能制造和产业链协同。加快传统基础设施更新和数智化改造。建设智慧交通系统,升级智能交通信号控制系统,部署车路协同设施,实现交通管理智能化、出行服务便捷化。发展智慧水利,构建水资源智能调度和精细化管理体系,完善水文监测站网,建设智慧水务平台。推动智慧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升级智能电网,构建能源互联网,规模化部署智能电表,建设分布式能源管理系统。加快智慧农业设施建设,推广农业生产经营数字化技术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建设农业物联网示范基地。
第二节 完善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网络
加强区域统筹、跨方式衔接,基本建成衔接城镇发展轴及重要产业带、沟通周边重点城市、联通湘赣地区的“三主两辅一廊”六大通道,打造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重要节点。
一、构建通达公路网
坚持“立足现状、响应战略”基本思路,扩容主通道,构建连通武汉都市圈、辐射全国主要城市群的大容量、快速化的国家高速主通道。推动射线高速建设,加强中心城区与县(市、区)及周边市州的直接快速衔接。加强中部区域横向高速公路建设,推动建设“五纵四横三射二联一环”高速公路网。加快推进G351咸安区双溪至横沟段改扩建工程、G353通城县境段改建工程等项目建设,畅通干线公路循环,推进瓶颈路段新改建和穿城镇、园区路段绕行改建,加强与港区枢纽、物流园区等衔接。实施新一轮农村公路提升行动,加强乡村旅游路、资源路、产业路建设,推进老旧县乡道改造,完成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1000公里,提高农村交通服务水平。
二、构建通畅水运网
加快推进长江咸宁港和“一江三水”航道网建设,形成以长江黄金水道为主轴,陆水、金水、富水等支流为网络的内河航道网。依托长江中下游航道整治“8·6”工程,加快推进长江航道咸宁段达到6米水深,实现万吨级船舶通江达海,满足重点企业大宗货物运输需求。加快推进陆水河河口至望山码头段Ⅱ级航道提升,满足重点企业水路运输需求。按规划航道等级疏浚陆水、金水、富水,服务文旅产业发展。结合咸宁市岸线、土地和环境等资源分布情况,形成以嘉鱼港区为主,赤壁港区为副,咸安港区、通山港区、崇阳港区、通城港区等多个港区为节点的“一主一副多节点”港口布局。
三、完善铁路交通网络布局
推动高速(城际)铁路主干线高质量建设和有效利用,着力完善结构合理、功能清晰、服务高效的骨干轨道交通网。完善普速铁路集疏运体系,强化与港口、物流园区、产业基地的衔接配套,促进多式联运高效畅通。推进武咸城际铁路公交化运营,加密运行班次,增强城际通勤功能。推进咸宁铁路物流基地建成投用,提升铁路货运能力和区域物流组织效率。加快推动常岳九铁路、武咸城际铁路南延等项目前期工作,争取尽早具备开工建设条件。推进横沟至潘家湾疏港铁路等项目规划研究工作。
四、完善低空基础设施
加快低空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咸宁低空经济综合测试基地建设,打造集技术验证、适航审定、数据服务于一体的区域性测试与服务平台。谋划推进赤壁、嘉鱼等地二级垂直起降设施建设,实现起降场地县域全覆盖,探索低空应用场景。推动低空基础设施与城市功能、公共服务有机融合,支持在交通枢纽、商业集聚区、旅游景区规划建设垂直起降场及能源补给网络,促进应急救援起降点与公共起降场地共建共享。依托咸宁温泉旅游与山水生态资源,建设咸安、崇阳航空飞行营地,培育空中游览、航空运动、飞行体验等消费业态。积极引导低空技术在农林植保、应急救援、无人巡检、环境监测等领域的示范应用,逐步构建多元共生、协同发展的低空应用生态。
专栏6:交通基础设施重点工程
公路扩容补短工程:续建咸宁城区南外环高速公路、通城至修水高速公路和武汉都市圈环线高速汉南过江通道。推动京港澳高速郑店至鄂湘界段改扩建工程、咸宁至崇阳高速公路、江夏至咸宁高速公路、大冶至通山高速公路开工建设。推进嘉鱼石矶头过江通道及接线工程(沪渝复线)开展前期工作。 港口航道工程:推动长江咸宁港、赤壁港陆水河蒲圻港区望山综合码头一期工程、陆水河河口至望山码头段Ⅱ级航道提升工程等重点项目建设。 重要物流枢纽建设工程:重点推进咸宁国际陆港物流园(一期)、长江咸宁港嘉鱼物流产业园(一期)、赤壁沿江公铁联运绿色物流中心、鄂湘赣商贸物流中心(一期)、崇阳县综合物流园及配套设施建设等项目建设。 |
第三节 提升能源基础设施水平
坚持系统布局、多能互补、集约高效原则,推动传统能源与新能源优化组合、协同发展,全面加强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建设,着力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智慧融合的现代新型能源体系。
一、优化能源供给体系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安全新战略和“双碳”目标要求,构建“核蓄风光储”多能协同互补的能源发展格局,促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深入实施新能源装机倍增工程,规范有序推动分布式光伏健康发展,以就地就近消纳为主推动风光发电资源高效利用,支持咸安区打造风光开发试点样板。到2030年,力争全市新能源装机规模达500万千瓦。持续做好咸宁大畈核电厂址保护利用工作。推动生物质能多元化、规模化、高值化利用,探索在嘉鱼、赤壁等地建设秸秆气化与生物炭联产示范项目。
二、增强能源输配能力
加快实施电力系统调节能力提升工程,增强电网灵活性和安全韧性,打造“中三角”能源调蓄保供中心。加速推进通山大幕山等抽水蓄能电站建设,科学有序壮大抽水蓄能电站规模。加快发展新型储能,因地制宜建设全钒液流储能、压缩空气储能等新型储能设施,有效提升电网对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的消纳能力。规划新建官庄、闯王、肖家洲、关刀4座220千伏公用变电站,加快数智化坚强电网主网架建设,提升配电网供电可靠性,增强咸宁电力外送能力。积极探索发展绿电直连、智能微电网、虚拟电厂等新型电力系统运行模式,稳妥开展可再生能源离网制氢等前沿技术应用示范。健全完善煤炭运输储备体系,切实保障重点燃煤电厂煤炭供应稳定。持续推进天然气输配管网建设,稳步扩大管网覆盖范围,优化完善城市及重点工业园区供气网络布局,规划建设区域性天然气储备调峰设施,切实增强天然气应急保供和调峰能力。
三、提升能源服务水平
持续深化“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提升,打造“有电可用、用电不贵、服务更优”的良好环境。破解民生用电堵点,加快城镇老旧小区、城中村配电设施升级改造,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完善便捷高效的城乡充电基础设施网络。持续推进农村能源革命,提升农村地区清洁能源消费比重。有序实施“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和“千家万户沐光行动”,积极推动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与乡村产业发展、集体经济增长深度融合,鼓励建设集光伏发电、储能、充(换)电功能于一体的综合能源站。
第四节 建设安全韧性现代水网
全面推进江河保护治理,建设系统完备、安全可靠,集约高效、绿色智能,循环畅通、调控有序的安全韧性现代水网体系。
一、筑牢防洪排涝网
坚持流域系统治理,健全防洪减灾体系。聚焦长江、陆水、富水、斧头湖等重要江河湖泊,提升流域蓄滞挡排涝综合能力,重点推进大江大河堤防达标建设、蓄滞洪区建设与空间整治、重要干支流综合治理、病险水库及水闸除险加固、重点涝区系统治理等工程,补齐区域防洪排涝短板弱项。协同推进城乡防洪工程一体化建设,稳步提升咸宁主城区防洪能力,夯实县城防洪基础,构建“流域统筹、城乡联动、攻防兼备”的防洪排涝安全屏障。
二、织密水资源配置网
构建以长江、陆水、富水等主要河流及重要引调水工程为主骨架,以大中型水库为重要结点,互联互通、多源互补、丰枯调剂的水资源配置体系。加强重点水源工程建设,积极推动幕阜山北麓水资源配置工程,实施一批中小引调水和河湖水系连通工程,畅通末梢水网。实施一批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健全农田灌排工程体系。统筹农业生产用水和农村生活用水,推进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村饮水安全提标升级,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9%,提升水资源统筹调配和用水保障能力。
三、完善水治理体系
推进智慧水利建设,构建“天空地水工”一体化监测感知体系,建设省市县一体化协同智慧平台。加快数字孪生水利建设,谋划建设陆水、富水和淦河数字孪生流域,推进咸宁市现代水网调度指挥系统建设,开展重点项目数字孪生工程及农村供水智慧化改造工程,健全现代化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管理机制,全面提升水利管理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以最严格的制度强化水资源管理,倒逼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紧扣移民需求,聚焦乡村振兴战略实施重点任务,推进移民后期扶持发展。兼顾水利基础设施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充分挖掘水资源、水工程、水生态价值,盘活水利资产。推动“水网+”融合发展,发展绿色水经济。
专栏7:水利基础设施重点工程
防洪减灾工程:实施长江干流堤防(咸宁段)提档升级、合镇垸簰洲湾堤整险加固。推进西凉湖蓄滞洪区建设。推动富水、淦河、新店河、横石河、青山河等重点中小河流治理。推进双石、望江岭、阁壁、天城闸等大中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 重点水源工程:建成通山县黄荆口水库、崇阳县木三李水库,推进通城县鹰咀岩水库、通山县郭源水库、咸安区山里饶水库、赤壁市毛棚口水库、通山县横溪水库等新建中小水库项目。 引调水工程:建成引青济隽工程,推进嘉鱼江湖连通水资源配置、南川水库引水、幕阜山北麓水资源配置工程前期、咸宁长江引水二期、黄荆口引水工程等项目建设。 大中型灌区工程:建成隽东灌区,推进川石、隽西、车埠等大中型新建灌区,推进陆水、三湖连江、石雨塘、渗子湖、鸣水泉等大中型灌区现代化改造。 数字孪生水利工程:实施咸宁市智慧水利、咸宁市农村供水智慧化改造等项目。 |
第九章 推动文化创新发展 打造全国知名文旅康养目的地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大力实施文化创新战略,推动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促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建设文化强市、旅游强市。
第一节 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咸宁篇章提供强大精神力量。
一、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
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格落实意识形态报告、通报、巡察等工作机制,及时发现、管控、消除风险,确保意识形态领域平安稳定。深化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和宣传教育,用好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这个重要载体,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化拓展“大思政课”宣传宣讲,持续开展“理响咸宁”微宣讲,提升理论传播工作实效和理论大众化、普及化水平。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推动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加强网络内容建设和治理,健全重大舆情和突发事件网上舆论引导机制,网上网下联动工作机制。丰富网络文化产品供给,提升信息化条件下文化领域治理能力。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创新传播载体和方式,讲好咸宁故事。
二、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理想信念教育纳入干部培训、学校思政课、基层党组织生活。广泛开展中国共产党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华民族发展史教育,以专题宣讲、红色展览、沉浸式研学等形式,讲活历史故事、厚植家国情怀,激发全社会铭记历史、缅怀先烈、报效国家的爱国热情,让红色基因、革命薪火代代传承。大力弘扬大别山精神、抗洪精神、抗疫精神,通过主题宣讲、先进事迹展等深化宣传教育,激发百折不挠、团结奋进的精神力量。
三、提升人民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
更加注重以文化人、以文育人,统筹推进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持续宣传贯彻《咸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围绕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餐桌、文明养犬、文明上网等内容,大力实施文明风尚提质行动,引导市民践行文明规范。持续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制定新届期城市文明建设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各地城市文明建设工作专班,支持更多县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文明乡风建设工程,全域推进移风易俗。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建立健全典型选树、关爱、宣传机制,定期组织道德模范示范宣讲活动,形成“德者有得、好人好报”的良好社会风尚。大力实施“文明实践+”工程,打造布局合理、点多面广、功能完备、互通互联的文明实践服务阵地,持续开展“爱我咸宁 共建家乡”“清洁家园”等文明实践活动,号召市民共同参与城市管理和家乡建设。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推进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加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阵地建设,推进校园文化建设,加强青少年理想信念教育。
第二节 推进文化事业繁荣发展
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一体化建设,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提质增效,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精神文化需求。
一、加大文艺精品创作力度
深入挖掘三国文化、温泉文化、桂花文化、万里茶道文化、红色文化、古瑶文化、古民居文化资源,推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等领域创作一批展现时代气象、讴歌人民创造、富有咸宁特色的精品力作。实施文艺作品质量提升工程,以工程化、项目化扶持一批重点门类和重大题材创作。加强文艺团体、文艺人才队伍建设,通过“请进来”和“走出去”,重点培育中青年骨干,积极引进专业文化人才,同步拓展文艺阵地,以“强基工程”为抓手,构建省市县镇村五级联动机制,促进精品创作与群众需求精准对接。
二、优化公共文化设施布局
推进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群艺馆(文化馆)服务升级,建设或整合城市书房、文化驿站等新型公共文化空间,着力打造“15分钟社区文化圈”。以县级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为抓手,优化乡村公共文化设施布局,推动文化站、文化广场、农家书屋等设施提档升级,打通乡村公共文化服务“最后一公里”。广泛开展全民阅读,建设书香咸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提高公共文化设施使用效率,探索引入多元主体开展专业化、市场化运营,在免费开放基础上做好错时、延时服务。
三、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
建立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基层机制,推动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一体化发展。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打造“香城大舞台”“阅满香城”等文化品牌,持续开展荆楚“红色文艺轻骑兵”、文化进万家、农村电影放映等群众性文化活动。广泛开展“四季村晚”等群众性主题活动,引导人民群众“唱主角”,积极推进互联网条件下的新大众文艺发展,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从“单向供给”向“共创共建”转型。推进公共文化数字化建设,引入现代信息技术,更新升级各类用于公共文化服务的智能终端等软硬件,打造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公共文化服务应用场景,以数字化赋能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基层。深化融媒体改革,加快媒体深度融合,提升咸宁融媒体中心等主流媒体影响力,建强基层宣传思想文化阵地。统筹推进档案、史志事业数字化赋能、信息化转型,加大档案和地情资料编研开发利用,充分发挥档案资料“存史资政育人”作用。
第三节 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
持续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加快历史文化资源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不断筑牢社会发展文化根基,提升发展活力。
一、加强文化遗产保护
坚持保护第一、合理利用和最小干预原则,加强孙郭胡城址、大湖咀遗址、北伐汀泗桥战役遗址等文化遗迹遗址建档和系统性保护利用。加强三国文化研究挖掘,系统梳理赤壁之战相关历史脉络、名人轶事、遗迹遗址。加强崇阳白霓古堰世界灌溉工程遗产、赵李桥茶厂国家工业遗产等历史文化遗产的系统性保护和价值挖掘。健全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完善文物保护员队伍,确保文物安全。
二、推动文化传承发展
保护传承历史文脉。推进万里茶道联合申遗,做实遗产点环境整治、展示阐释与国际交流推广。依托簰洲湾、四邑村、冷水坪村等特色资源,打造集红色教育、乡村振兴实践观察、基层治理经验交流于一体的主题党建研学与文旅观光综合基地。实施红色基因传承工程,讲好讲活何功伟等革命先烈红色故事,推动史志资料信息化建设,赓续红色血脉。编撰出版《咸宁非遗丛书》,系统呈现咸宁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传承农耕文化,保护传统村落。
三、促进文化资源活化利用
加强历史文化街区、村镇、历史建筑有效保护和活态传承,构建“保护—开发—盈利—再保护”良性循环模式。发掘重塑向阳湖文化名人旧址、省煤机工业文化遗址、蒲纺历史文化街区,推进老字号复兴、工业遗产激活、传统业态焕新,推动文化遗产融入现代生活。擦亮“赵李桥砖茶制作技艺”非遗品牌,开发系列文创产品与体验项目。推进博物馆数字化建设,运用AR、VR、数字孪生等技术,开展馆藏文物、古遗址、古建筑数字化采集、展示与传播,打造线上展览、云教育课程;推动崇阳提琴戏、通城拍打舞、咸宁山歌、簰洲说唱、通山山鼓等表演类非遗项目融入景区、街区、社区。
第四节 推动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加快发展
充分发挥咸宁生态、温泉、文化、区位等综合优势,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激活文旅消费,优化文旅服务,大力引客入咸,加快建成全国知名文旅康养目的地。
一、加快发展文化产业
完善文化管理体制和生产经营机制,实施积极的文化经济政策,培育优秀文化企业和品牌。优化文化产业布局,规划建设特色鲜明、集聚效应强的文化产业园区。培育壮大龙头文化企业,构建上下游产业链,形成产业集聚效应。推动文化科技融合,开发新型文化消费产品,积极培育动漫游戏、创意设计、网络视听等新型文化业态,聚焦文化消费新场景、数字化新业态等领域,谋划实施重大文化产业项目、文化创意产业园,拓宽文化发展空间,为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
二、打造国家级文旅精品
推动文旅深度融合发展,推出优质产品,把文化旅游业培育成为重要支柱产业。打造精品文旅品牌,以三国赤壁为核心,全域塑造“三国赤壁·英雄咸宁”文旅公共品牌,聚力打造文旅康养、高山避暑、“桂乡宁居”民宿、“咸宁游礼”等特色文旅产品,持续办好咸宁温泉文化旅游节、咸宁马拉松、赤壁茶产业发展大会、中国·湖北通城全国自行车户外公开挑战赛等品牌活动。打造精品景区,巩固三国赤壁古战场5A复核成果,推动通山九宫山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赤壁羊楼洞创建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嘉鱼恋江湖船歌岛景区、赤壁羊楼洞茶产业文化生态产业园等重点景区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打造精品线路,聚焦全省“赤黄红”文旅主轴建设,推出三国文化之约、避暑康养之旅、沐浴滑雪之行等精品旅游线路。创新旅游营销推广体系,建设文旅直播基地,加大新媒体引流力度,持续推广温泉康养、乡村旅游等业态,培育赛事旅游,全面促进文旅消费。深化文旅康养融合发展,围绕“温泉+康养”“生态+康养”和“文体+康养”等重点方向,开发康养旅居产品,着力打造康养目的地。
三、实施配套服务升级行动
以游客需求为导向,以提升体验为核心,深入实施优质服务行动。推动旅游公共服务设施智能化升级,加强智慧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全市A级旅游景区和其他旅游企业5G信号全覆盖,优化“咸宁文旅地图”小程序,持续提升信息化服务效能。完善旅游交通体系,构建“快进慢游”的旅游交通网络,扎实推进“最美农村路”“美丽国省道”创建,打造“一路一景”特色绿化景观示范路段,因地制宜推动建设一批旅游风景道。把“重信亲客”理念深度融入旅游服务全链条,完善文旅综合监管机制,着力构建宜居宜游、赏心悦目优质旅游环境。
专栏8:文旅产业重点工程
景区提升重点工程:重点推进三国赤壁古战场深化历史IP,丰富夜游与沉浸式体验;九宫山完善避暑滑雪配套,升级康养露营业态;陆水湖补齐科普与打卡设施,提升羊楼洞茶道非遗体验。推进景区适老化改造与“一码通”服务,打造差异化精品景区矩阵。 温泉康养重点工程:立足温泉产业基础,以温泉养心谷为主引擎,重点推进潜山片区康养融合文旅、桂花赏心谷、太乙温泉康养度假区、五龙山温泉康养度假区等项目建设,整合潜山温泉旅游资源,打造温泉康养核。 乡村旅游重点工程:以幕阜山旅游公路为主线,大力发展精品民宿、乡村休闲、民俗风情、森林旅游、体育旅游、山水休闲等乡村旅游业态,重点推进咸安区向阳湖农文旅产业园、嘉鱼县四邑田园综合体、葛仙山休闲养生度假区、崇阳县金沙农文旅融合产业园等项目建设,打造幕阜山乡村休闲旅游带。 红色旅游重点工程:系统研究全市红色旅游资源,以北伐汀泗桥战役遗址、通城8·20秋暴纪念馆、湘鄂赣革命根据地冷水坪纪念馆、通山圣庙红三军团指挥部旧址、湘鄂赣九宫山苏维埃政府旧址、钱亦石故居、何功伟故居、嘉鱼烈士陵园、赤壁羊楼洞抗美援朝烈士陵园、嘉鱼簰洲湾98抗洪烈士纪念馆、崇阳陈寿昌烈士陵园、王佛炳故居等为重点,协同打造一批红色旅游精品线路,构建咸宁红色旅游带。 |
第十章 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扎实推进共同富裕
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提高人民生活品质,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第一节 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健全就业促进机制,稳定和扩大重点群体就业,促进就业扩容提质。
一、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
加力落实稳就业政策措施,加强产业和就业协同,积极培育新职业新岗位,分行业分区域归集适配岗位资源,充分发挥制造业、健康养老、文旅康养等重点产业吸纳就业作用,支持劳动密集型产业提质增效,形成经济发展与就业水平提升相互促进的局面。支持企业稳岗扩岗吸纳就业,健全人力资源需求预测、供需匹配机制,深化用工前置保障机制,将服务端口从“事后保障”模式延伸至“事前布局”。引导全社会树立正确的就业、择业和用人观念,消减就业歧视,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
二、完善就业服务体系
加快建设“就在香城”智慧就业服务平台,构建全方位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推进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实施“才聚荆楚·志在咸宁”工程,开展“就业直通车”就业推介服务。稳定和扩大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加强就业困难人员帮扶。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力争每年新增高校毕业生留咸来咸就业创业7000人左右。引导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就业。用好“荆楚老兵人才网”,强化与全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信息管理系统的融通共享。促进残疾人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推进多渠道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健康发展。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营造公平有序就业环境。强化就业影响评估和监测预警,积极应对国内外环境变化和新技术发展对就业的影响。
三、优化创业生态环境
织密“市、县、镇、村”四级创业服务网络,搭建“创在咸宁”交流合作平台,提供低成本、全要素的创业空间,打造“咸创无忧”服务体系。深入推进“创业一件事”集成服务,提供政策咨询、孵化、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站式”创业服务。推进楚商回乡、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扶持大学生创业就业,强化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创业扶持,支持建设一批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等“双创”载体,充分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形成创业与就业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
第二节 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
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推动形成橄榄型分配格局。
一、合理提高工资性收入
健全劳动者工资决定、合理增长、支付保障机制,推动工资水平与经济效益适配。组织实施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工作,鼓励企业探索协议工资、项目工资、股权激励、项目收益分红。建立健全符合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工资分配制度。做好公共服务保障,促进中低收入群体增收减负。落实地区性津贴补贴倾斜政策,加大基层工资倾斜力度。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完善治理欠薪长效机制。
二、健全生产要素参与收入分配机制
健全各类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初次分配机制,促进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创新者多得。扩展管理要素参与分配途径,建立管理者收入与绩效、贡献挂钩机制,统筹用好员工持股、股权激励、股权分红等中长期激励措施。实施城乡居民增收计划,拓宽居民劳动收入和财产性收入渠道,构建与城乡居民需求相适应的财富管理体系,增加住房、农村土地、金融资产等各类财产性收入。
三、优化收入分配结构
落实好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等税收政策,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合理调节和缩小行业、地区、城乡、人员收入差距。更好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促进和规范公益慈善事业发展。支持勤劳创新合法致富,鼓励先富带后富促共富。支持低收入群体增收,稳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合理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构建技能导向的薪酬分配制度,促进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创新者多得。
第三节 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快建设现代化教育强市。
一、完善立德树人长效机制
实施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建设咸宁市大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联合体,依托“红色咸宁”“生态咸宁”资源建成50个左右“大思政课”实践教学点,促进思政课堂和社会课堂有效融合。加强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开齐开足实践课程,建设20所特色示范学校。开展争做“新三好”活动,县(市、区)成立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城乡社区普遍建立家长学校,构建学校主导、家庭尽责、社会支持的“教联体”,实现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联合体建设全覆盖。加强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平凡教育、挫折教育和生命教育,强化医教互促、警校同步,构建学生心理健康筛查、预警、干预、危机响应一体化机制。完善防溺水、防欺凌联防联控机制。
二、优化教育资源布局
健全与人口变化相适应的教育资源配置机制,以县为单位优化教育布局。扩大学龄人口净流入城镇的教育资源供给,办好乡村必要小规模学校,稳步落实扩大免费教育范围政策,完善覆盖全学段学生资助体系。统筹学前教育优质均衡普惠发展,持续提升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力争6个县(市、区)全部通过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认定。推动基础教育扩优提质,加强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深化城乡教育联合体建设,力争6个县(市、区)全部通过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省级督导评估并申报国家认定。扩大普通高中办学资源,实施“县中振兴”计划,新改扩建一批公办普通高中,推进综合高中建设,支持县域内小初高校舍共享。办好特殊教育,每个县(市、区)建好1所达到标准的特殊教育学校。加强专门教育,推动专门学校标准化高质量发展。推动高校内涵式、特色化发展,支持湖北科技学院“双一流”建设、升格更名为湖北科技大学、申报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推动武昌首义学院嘉鱼教学改革基地、湖北商贸学院咸宁校区、武汉东湖学院嘉鱼教学改革基地特色化发展,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推动中高等职业教育提质培优,建设特色鲜明高职院校,支持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双高计划”和创建职业本科院校、支持湖北健康职业学院提升为职业本科院校、支持湖北新产业技师学院申办咸宁科技职业学院,积极吸引高职院校来咸办学。
三、培养高水平教师队伍
深入实施教师素质能力提升行动,推动市县校分层培训体系实现全覆盖,每年完成各级各类教师培训3万人次以上。开展“名师领航工程”,依托60个名师工作室等平台组建跨校、跨学科的城乡教师学习共同体。鼓励在职教师提升学历。强化教师待遇保障,优化教师管理、资源配置、职称评审标准及绩效工资制度,建立紧缺学科教师动态储备库,提高薄弱学科教师占比,加强心理健康、专职思政教师及科学教师(科学副校长)配备。实施城乡教师交流轮岗行动和银龄计划,招引优秀教师到薄弱学校、乡村学校任教讲学。
四、深化教育综合改革
完善教育评价体系,推进以学生为中心的咸宁教育评价改革,分级分类优化学校考核评价,健全全学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深化党政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与督导体制机制改革。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实施提升基础教育质量三年行动,推进“精神铸魂”工程,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完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深入推进教育数智化转型发展,建设市域教育数字资源平台与数字校园,覆盖城乡并衔接各级各类教育。优化终身学习公共服务,完善在职教育、老年教育、社区教育、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夯实校园安全防范根基。持续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确保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只增不减。
专栏9:教育现代化重点工程
立德树人:推进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强化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重点培育立德树人机制综合改革试点学校1所,建设50个“高水平学生艺术团”和“美育名师工作坊”,建设6个中小学校外劳动教育实践基地。 基础教育:公办幼儿园覆盖率达到60%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93%以上。支持县(市、区)实施义务教育学校能力提升工程、镇域优质初中建设工程;支持通山一中整体搬迁,支持7所现有公办普通高中挖潜扩容。建好6所综合高中。 职业教育: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建设高水平实训基地。重点建设1—2所省级高水平高职学校和10个左右对接本地产业集群的高水平专业群。积极融入省级产教融合布局,牵头建设2—3个市域产教联合体,推动职业院校与重点企业共建若干个跨区域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 高等教育:建设2个现代产业学院和1个国家级大学科技园,培育3—5个服务咸宁产业发展的优势特色学科。 教师队伍:教师专业素养明显提升,建成省市级名师工作室85个,培养名师1000名、名校长100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本科占比达90%。师资配置结构性矛盾有效缓解,城乡教师交流比例达15%,骨干教师交流占比达40%。 智慧教育:建设智慧校园,完善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推进教育资源数字化共享。重点建设1个市级教育数字管理平台和6个县级数字教育公共服务平台。 |
第四节 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加强社会兜底保障,坚持应保尽保,努力提供更加充分、更加可靠、更加公平的社会保障。
一、完善社会保险制度
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落实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筹资和待遇合理调整机制,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落实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优化药品集采、医保支付和结余资金使用政策,加快推进医保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加强总额预算管理。高质量发展商业保险,优化“咸惠保”产品设计,实现与基本医保同步结算,促进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补充医疗保险互补衔接。探索建立职业伤害保障机制,持续推进工伤保险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推进高质量参保扩面,优化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服务,提高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参保率。加强社保基金安全监管,健全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风险防控体系。
二、健全社会救助服务体系
构建以基本生活救助为基础、专项救助为支撑、急难救助为补充、社会力量参与为拓展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健全困难群众精准识别、动态监测和常态化帮扶机制。加强低收入人口常态化救助帮扶,完善与人均消费支出挂钩的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推动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等认定工作,分类管理救助对象,形成梯度救助格局。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鼓励引导红十字会等社会力量提供补充性救助和关爱服务,推广“物质+服务”综合救助模式,推动社会救助从“保生存”向“促发展”转变。建立健全基本殡葬服务制度,深化殡葬综合改革,提高惠民殡葬政策保障水平,完善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
三、关爱帮扶特殊困难群体
完善空巢老人服务保障体系。筑牢独居老人安全防线,营造社会关爱独居老人浓厚氛围。完善困境儿童服务保障体系。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精准保障。探索服务类救助与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资源共享、服务共通、网络共织。开展流动儿童、留守儿童常态化监测摸排。依法实施困境儿童监护干预。完善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体系,探索建立“前端心理健康筛查、中端数智化管理、后端综合干预”闭环服务模式。完善残疾人服务保障体系。健全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动态发放机制。健全困难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体系,推动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和辅助器具适配率达到85%。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完善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推动服务中心(站)与基层社会治理深度融合、与公共服务机构协同配合,全面推行退役军人服务“一件事”集成办理、军人退役各项事务“一站式”办理。
第五节 加快建设健康咸宁
实施健康优先发展战略,提升爱国卫生运动成效,推进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推动从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提高人均预期寿命和人民健康水平。
一、健全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机制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分级诊疗,完善“基层首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模式,推动市、县设立转诊中心,完善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内双向转诊体系。以公益性为导向深化公立医院编制、服务价格、薪酬制度、综合监管改革,加强基层医疗机构运行保障。拓展“数智化病理服务”应用,加强“人工智能+医疗”智慧医院建设。重点提升赤壁、通城、崇阳等“口子县”医疗服务能力。落实DIP支付方式改革要求,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引导医疗机构提质增效,促进分级诊疗与资源合理配置。深化落实医疗服务价格改革,2030年前完成全市公立医疗机构立项指南对接定价。建立医保基金监管“红黑榜”定期发布制度,推动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统筹医保、药品集采使用等政策,支持创新药和医疗器械发展。
二、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高水平运营咸宁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现代公共卫生体系,构建区域协同发展新格局。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全覆盖,巩固县级人民医院三级医院创建成果,推动重点乡镇卫生院达到二级医院能力建设标准。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发展防、治、康、管全链条服务。强化公共卫生能力,加强疾控体系建设,防控重大传染病。强化市、县两级卫生应急小分队建设,全方位提升急诊急救、血液保障和应急能力。依托市中心医院、市中医医院建立传染病院区和专科。加强社会公众医疗急救技能培训和健康卫生知识普及,推动社会性急救设备配置与使用。巩固“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医”成果,多渠道引进专业人才,加强医疗卫生队伍能力和作风建设。优化健康管理与科普体系,开展“三减三健”等专项行动。加强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推进县级公办精神病专科优质化建设。
三、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持续实施中医药振兴发展工程,每个县级中医医院建3个以上中医药特色专科,加强中医医院老年医学科建设。推进市中医医院“一院两区”高质量发展,积极创建国家和省中医优势专科,主院区(高新院区)重点开展疑难危重症诊疗、科研教学及特色中心建设等,滨河院区侧重常见病诊疗、急危重症处理、慢性病康复和医养结合服务。促进中西医结合,建立中西医多学科诊疗体系。实施中医药强基工程,配备基层中医师,推广适宜技术。推进湖北省时珍人才工程。加强科普宣传。支持通城、崇阳建设中医药产业园。联合湖北中医药大学攻关新药研发转化,延伸中医药产业链。到2030年,全市中医医院创建省级中医重点专科20个。
四、统筹推进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发展
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促进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协调发展,加快建设体育强市。优化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全民健身中心等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打造“一县一品”赛事体系,开展马拉松、门球赛、自行车、龙舟赛等特色群众性体育赛事。培育“跟着赛事去旅行”品牌,持续打造“奔跑吧·少年”儿童青少年体育品牌赛事。深入推进体教融合,以足球、篮球、排球、武术、跆拳道、网球等项目为重点,建设一批传统体育特色鲜明的学校,打造一批高水平青少年运动队。
专栏10:健康咸宁建设重点工程
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工程:加强公立三级医院学科建设,依托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湖北中医药大学及省疾控中心等单位,围绕心脑血管、神经、肿瘤、精神卫生、传染病等重点领域参与省级科研项目。推进同济咸宁医院二期(科研教学中心、医工交叉基地)等项目建设,依托同济咸宁医院合作引进博士10—30人。建成国家临床重点专科1—2个,新增省级重点专科50个,提升市县级医院诊疗能力。 医疗卫生强基工程:推动基层医疗服务能力重点项目建设,支持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拓展康复医疗业务或转型康复护理机构,推动县级慢性病健康服务中心全覆盖,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慢性病防治一体化门诊。全市中心乡镇卫生院具备100种常见病诊疗能力,一般乡镇卫生院达到75种。 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工程:推进县市疾控中心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加强市中心医院感染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高水平运营市传染病医院,规范化建设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卫生科。推进咸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共卫生检验检测中心(质控中心)智能化、信息化改扩建及设备更新等疾控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工程:将市中医医院建设为特色中医医院,支持崇阳县等有条件的县级中医医院达到三级中医院能力建设标准。重点支持建设骨伤科、康复、脑病等中医优势专科。与武汉三甲中医院共建中医药临床研究和成果转化基地,推动新药剂、中医装备和中药新药研发。推进中西医协同“旗舰”科室建设。持续开展“中医中药村村行”活动。 数字赋能提升工程:推动人工智能率先在三级公立医院的医疗服务领域场景应用,在全市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部署1—2个人工智能应用场景。依托同济咸宁医院引进人工智能辅助诊疗、手术机器人等先进技术,提高市级三级公立医院核心病种数字化诊疗覆盖率。支持公立医院养老机构推行智能老年人健康管理,应用智能病床、可穿戴设备等物联网设备采集健康数据。 |
第六节 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
积极认识、适应人口发展新常态,健全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务体系,建设全龄友好型社会。
一、健全生育支持服务体系
倡导积极婚育观,健全生育保险制度,完善生育休假、育儿补贴和个人所得税抵扣等生育支持政策体系,落实三孩生育政策措施,有效降低家庭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完善出生缺陷防治网络,优化生殖健康服务。加强孕产妇与儿童健康管理,系统推进三级预防,健全完善涵盖婚前保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产前筛查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的服务链条。
二、优化妇女儿童发展环境
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有效发挥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桥梁纽带作用,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依托湖北科技学院、咸宁职业技术学院等院校加强女性科技人才、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妇女平等创业就业。充分发挥妇女在城乡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深入实施国家以城市为单元整体推进普惠托育服务项目,推动社区嵌入式网点、幼儿园托班、用人单位(园区)办托和家庭托育点协同发展,扩大普惠托育服务供给,打造市域普惠托育服务网络。推动儿童教育、健康服务、福利保障优先落地,创建儿童友好型城市。开展思想道德和普法教育活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严厉打击暴力、虐待、拐卖、校园欺凌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构建多元化养老服务体系
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落实老年优待政策,推进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优化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专业支撑、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多元供给格局。完善城乡养老服务网络,积极争取纳入国家以地市一级为单位整体优化养老服务供给项目第一批城市。推进居家适老化改造,推广“来宁享福”社区嵌入式综合养老模式和依托基层医疗机构办养老模式,提升养老服务水平。加强公共设施适老化和无障碍改造,增强康复辅助器具扶老助残能力。推行长期护理保险,健全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体系。扩大康复护理、安宁疗护服务供给,打造“颐养咸宁”“咸宁护工”品牌。利用好咸宁市老年人生活状况和需求调查成果,积极开发老年人力资源,开展多种形式“银龄行动”,聚力发展以温泉疗养、生态康养、健康制造、护理人才为支柱的咸宁特色银发经济。推进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
第七节 稳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努力消除区域、城乡、人群间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性差距,构建优质均衡、普惠共享的现代公共服务体系。
一、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完善基本公共服务范围和内容,动态调整市级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分地区分领域制定基本服务项目清单、基本质量标准、均衡评估办法,促进区域间服务标准衔接,不断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落实各类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评价标准,明确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路径、措施。加大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力度,合理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投入保障长效机制。
二、优化基本公共服务资源配置
建立健全与人口变化相协调的公共资源配置机制,优化服务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推动基本公共服务与常住人口相匹配,改善基本公共服务结构,提升人口集聚地区服务能级,保障符合条件的外来人口与本地居民平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加强县域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统筹,织密县乡村三级公共服务网络,推动更多公共服务资源向基层下沉、向生活困难群众倾斜。
三、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
推动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多元化,优化布局结构和治理机制,强化公益属性,为公共服务高质量供给提供体制机制支撑,推进公共服务领域“放管服”改革,突出政府在基本公共服务保障中的主体地位,鼓励社会力量通过公建民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参与供给,调动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积极性,形成政府保障基本、社会多元参与、全民共建共享的公共服务供给格局。全面深化事业单位改革,优化公共服务领域事业机构布局。
第十一章 加快打造武汉都市圈绿色发展重要增长极 建设美丽咸宁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整体提升咸宁生态承载力,把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胜势。
第一节 深入推进长江大保护
毫不动摇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加强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深入实施长江大保护提档升级行动,构建长江咸宁段百里生态廊道。
一、高水平保护长江生态环境
始终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统筹山水路岸产城等空间关系,持续开展岸线保护和利用专项整治,提升长江岸线生态功能。加强流域生态环境协同治理,深入推进富水、陆水、淦河、斧头湖、西凉湖流域系统治理,完善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健全入河排污口长效监管机制,推进斧头湖等重点流域入河排污口整治提质增效。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准入要求,优化长江岸线产业布局,持续强化长江干支流沿线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加快推进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和升级改造。强化船舶和港口污染治理。
二、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深入实施河湖长制、林长制,完善常态巡查机制、问题发现处理机制,切实加强河湖林草管理保护。强化幕阜山脉生态屏障功能,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抓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谋划争取和落地实施。坚持扩绿、兴绿、护绿并举,科学开展国土绿化行动,推进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脆弱区生态保护和修复,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全面实施水土流失预防保护和综合治理。全面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加大湿地保护力度,持续开展“绿盾”重要生态空间强化监督,推进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和生态监测。加强矿山生态修复治理。
三、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深入实施长江十年禁渔,科学开展增殖放流,持续打击非法捕捞行为。持续开展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与评估,加大长江江豚、中华鲟等珍稀物种保护力度。建立生物多样性监测网络,在九宫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药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等关键区域布设监测点位,开展常态化监测。依据国家、省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名录,重点保护白颈长尾雉、白鹤、红豆杉、香榧、鹅掌楸等物种及古树名木。联防联控加拿大一枝黄花、水葫芦、福寿螺等外来入侵物种。
第二节 加快绿色低碳转型发展
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加快推进绿色转型,破解发展要素制约,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一、有序推进碳达峰工作
落实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以强度控制为主、总量控制为辅,稳步实施地方碳考核、行业碳管控、企业碳管理、项目碳评价、产品碳足迹等政策制度。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制度,科学合理分解碳排放双控目标,提升“以电算碳”能耗模型推算精度、深化场景应用,督促各县(市、区)及重点企业控排减排。完善适应气候变化工作体系,积极参与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建设,强化二氧化碳排放控制和管理,推进农业活动和废弃物处理领域温室气体排放、工业生产过程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控制,提升应对气候变化特别是极端天气能力。稳妥推进碳金融创新,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开展林业碳汇、农业碳汇、碳排放权、排污权、用水权等绿色资产抵质押贷款,探索绿色资产回购、保理、托管等服务,支持环境资产综合利用。落实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强化水、土地、矿产等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健全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提升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水平,深入推进节约型社会建设。统筹好碳达峰、经济发展和能源保供、科学确定推进路径和工作节奏,确保完成碳排放“双控”目标任务,确保2030年前煤炭和石油消费达峰,确保2030年前碳达峰。
二、推动生产方式绿色转型
深入推进节能降碳改造和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加快产业、能源、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绿色低碳转型。有力有效管控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新上“两高”工业项目全面实施碳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推动产业绿色发展,推进传统产业实施节能、节水、节材、减污、降碳等系统性清洁生产改造,在能源、钢铁、建材、化工等重点行业全面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持续推进金盛兰、葛洲坝水泥等重点钢铁、水泥企业开展超低排放改造。壮大节能环保产业链和产业集群,推动咸宁高新区积极争创国家级零碳园区,加快建设绿色工厂,到2030年,力争建设国家级绿色工厂3家以上。推动能源绿色转型,加强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推进非化石能源安全可靠有序替代化石能源,支持重点工业园区、大型工业企业等建设微电网、分布式清洁能源、用户侧储能等新型能源供给。发展绿色低碳建筑,加快提升建筑能效水平,发展装配式建筑和低碳建筑,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推进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加快既有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节能节水降碳改造。提升交通运输绿色发展水平,推动交通动力清洁低碳替代,加快货运、公共领域电动化和绿色燃料车船应用,提升新建高速公路、码头、车站等交通基础设施绿色化智能化水平,推进既有交通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改造提升。提升算力设施、5G基站等新兴领域用能效率。引导企业加大绿色产品供给,支持企业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推行绿色制造、采用绿色包装、开展绿色运输、回收利用资源,降低产品全生命周期能源资源消耗和生态环境影响。支持红牛、元气森林等企业开发绿色饮品。聚焦竹笋加工、竹建材、竹家居、竹文化多向发力,大力推进“以竹代塑”,严格落实“禁限塑”规定。完善绿色转型政策体系,落实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金融、投资、价格、科技、环保政策,加速低碳技术研发推广,推动生产全链条绿色低碳转型。
三、加快形成绿色生活方式
大力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消费方式,增强全社会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健全绿色消费激励机制,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推行节能低碳环保产品认证,引导消费者购买节能家电、环保建材等绿色产品,积极推广住宅节能改造,倡导绿色消费与绿色居住。推行食品节约,以餐饮行业、机关和企业食堂、外卖等为重点有效遏制餐饮浪费,深化“光盘行动”,引导公众节约用水用电、抵制过度包装、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积极引导绿色出行,完善绿色生活设施和基础设施布局,推进公共交通网络和慢行系统提质升级,完善新能源充(换)电站等基础设施,引导公众优先选择公共交通、步行、自行车等绿色出行方式。营造崇尚生态文明的社会氛围,深化生态文明宣传教育,鼓励公民积极参与绿色志愿服务,深入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全面推进绿色学校、绿色商场、绿色社区建设。
四、建设自然生态公园城市
健全以自然保护区为基础、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实施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与土地综合整治。构建“区域—城市—社区”三级公园体系和绿道网络,结合重点片区开发实行公园绿地与城市功能区一体化规划建设,深挖本土文化,打造一批具有文化主题特色的口袋公园。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开展生态产品信息普查,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以林业碳汇为载体探索“两山”转化路径,因地制宜发展生态农业、生态工业、生态旅游等生态经济,推动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培育绿色新质生产力。构建“智慧精细”的公园管护,融入海绵城市理念,保护和恢复河湖水系、湿地等“海绵体”。
第三节 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全面落实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更加注重源头治理,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污染协同治理,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巩固环境质量改善成效。
一、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坚持固定源、移动源、面源、外源“四源”齐控,打赢蓝天保卫战。持续实施大气污染治理项目,深化区域联防联控协作机制,强化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减排。到2030年,大气环境质量持续优化,PM2.5浓度稳定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0%以上。强化噪声污染治理。坚持控源、截污、活水、修复,打好碧水保卫战。统筹水资源利用、水生态保护和水环境治理,梯次推进幸福河湖、美丽河湖保护和建设,提升斧头湖、西凉湖、黄盖湖等湖泊水质。推进江河湖库水系互联互通,规范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建设。加强城镇生活污水系统治理,建立“厂网一体化”长效机制。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到2030年,实现重点湖泊水质稳定向好,生态服务功能提升。坚持源头防控、协同治理,强化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打好净土保卫战。保障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建立污染地块及优先监管地块清单。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进农用地分类管理和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保障优先保护类耕地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整治“一区两场”地下水污染问题,建立重点污染源清单,推动分区管理、分级防治。
二、加强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
实施固体废物贮存处置设施综合治理和全面达标提升行动,加强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农业废弃物等源头减量、分类收运和资源化利用,推进大宗工业固废综合治理和规模化利用,推动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规范废弃风电光伏设备及动力电池污染防治。优化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收集处置方式,开展全过程信息化环境监管,完善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加强环境风险防控,深入推进新污染物治理,建立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微塑料等协同治理和风险管控体系。
三、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
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依法治理,深入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加强同国土空间规划衔接,协同优化产业布局,严守生态保护红线。落实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和生态环境监测、评价和考核制度。健全生态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损害赔偿制度,构建完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环境信用监管体系、生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指标体系。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机制,加强跨区域跨流域联合执法交叉执法,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
第十二章 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建设更高水平平安咸宁
全面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更加注重本质安全,实现稳增长和防风险长期均衡,为咸宁高质量发展筑牢城市安全屏障。
第一节 健全国家安全体系
坚持党对国家安全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切实扛牢维护国家安全政治责任。巩固集中统一、高效权威的国家安全领导体制,落实国家安全责任制,加快构建新安全格局。落实国家安全法治体系,制度化、制度化、规范化推进国家安全重点领域和重要专项协调机制运行。筑牢国家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强化重点领域和重大战略设施安全保障能力,严密防范和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全力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加强新闻舆论、社科理论、文化文艺、高校等意识形态重点阵地建设和管理,全面加强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和能力建设。服务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加强人民武装、人民防空和交通战备建设,增强军供保障能力。加强国防动员能力和后备力量建设。强化全民国防教育,完善双拥工作,深化拥军支前实战实备,健全双拥系统应急应战响应机制,拓展双拥社会基础,巩固军政军民团结。健全全市国家安全人民防线组织体系,加强国家安全教育,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巩固人民防线。
第二节 加强重点领域安全保障
坚持多手并用、综合施策,加强重点领域风险排查,加强国家安全能力建设,促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
一、坚决捍卫政治安全
把捍卫政治安全摆在首位,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强化政治领域风险排查、分析研判和防范处置,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依法加强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咸活动管理。深化反邪教专项斗争。全面加强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和能力建设,坚决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风险,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切实扛起维护国家安全政治责任。
二、防范化解经济金融风险
加强经济安全风险预警、防控能力建设,提升产业链供应链安全水平。实现重要产业、基础设施、核心技术等关键领域安全可控和重点商品保供稳价。提高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能力,统筹推进房地产、地方政府债务、中小金融机构等风险有序化解,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严防系统性风险。加快构建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长效机制,用好用足政府存量隐性债务置换政策,将不新增政府隐性债务作为“铁的纪律”。强化地方金融组织监管,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责任,督促存量地方金融组织严格执行有关融资杠杆倍数、风险资产倍数、关联交易要求等监管指标,严禁地方金融组织以任何形式吸收公众存款。督促地方金融组织回归本源,更好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三、夯实粮食安全根基
坚持“藏粮于地、藏粮于技”,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完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科学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严格落实占补平衡刚性约束。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全过程质量监管和长效管护,全面提升耕地质量。到2030年,新建高标准农田17万亩以上、改造提升35万亩以上。深化粮食购销和储备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农产品价格联动机制,推进适度加工、绿色储粮与节粮减损。健全农业灾害应急预案体系,加强粮食等重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构建高水平粮食保供应急网络,持续筑牢粮食安全根基。
四、加强能源安全运行管理
健全能源安全监测预警体系,强化能源保供运行调度,持续提升能源综合生产保障能力。深入开展基础性地质调查。建立健全能源供需监测预警机制,落实电煤最低库存制度。强化度夏度冬电力运行科学精准调度,提升电网防灾能力。加快市级天然气应急储备库建设,增强冬季应急保障和调峰能力。充分发挥分布式能源作用,增强自调节能力和离网运行能力,构建“大电网为主、分布式为辅”的多元能源保障格局。
第三节 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
聚焦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社会治安等民生领域,完善公共安全体系,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改革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机制,完善安全生产委员会“双主任”制,履行党政领导“一岗双责”,扛牢政治责任,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健全安全生产检查、监督、研判、整改工作机制,完善安全风险等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机制,严格执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持续做好矿山、危化品、消防、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安全监管。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内部隐患排查机制和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加强宣传教育培训,营造“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良好氛围。
二、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常态化开展食品安全全链条专项整治,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完善“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协同监管体系,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强化源头治理,健全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优化跨地区、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全面加强全生命周期监管,全过程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全链条打击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健全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守牢守好药品安全底线。
三、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
加强自然灾害风险管控和防御工程建设,强化气象、水文、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保障能力。实施“智慧应急”战略,推进咸宁市综合防灾减灾监测预警及指挥调度能力提升、咸宁市自然灾害风险主动预防能力提升等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推动气象、水利、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林业、交通、应急等涉灾部门数据共享,统筹抓好极端天气防范工作。推进“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形成全市燃气、供水、排水等管网监测“一张网”。结合城市更新、乡村振兴和区域协同发展等战略行动,深入组织开展综合减灾示范创建,推进应急避难场所与韧性城市建设。
第四节 完善社会治理体系
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突出抓基层、强基础、固根本,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一、提升新兴领域治理效能
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新兴领域社会治理全过程、各方面,完善社会治理政策和制度体系,强化政府主导作用,明晰社会治理事权和责任,健全新兴领域党建工作体制机制,引导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等各类主体有序参与社会治理。深入推进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着力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破解党组织“有没有、全不全、强不强”难题。妥善处理好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效率和公平、活力和秩序的关系,加强社会组织培育管理,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改革转型发展。加强新就业群体关爱凝聚,全面推进友好场景建设,依法维护新就业群体合法权益。完善网格化、自治化、数字化治理平台,强化智治支撑,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二、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
推动构建党组织统一领导、政府依法履责、各类组织积极协同、群众广泛参与,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引导各方有序参与社会治理。加强乡村治理,完善社区治理,加强基层服务管理力量配置,完善服务设施和经费保障机制。加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全面实施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健全村(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推进城乡社区治理优化提升行动,加强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探索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运行新模式。创新用好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持续推进封建迷信、高额彩礼、大操大办、厚葬薄养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由表及里培育良好文明风尚。
三、夯实社会治理群众基础
发挥人民群众主体作用,完善凝聚服务群众工作机制,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改进各类社会群体服务管理。健全利益关系协调、合法权益保障制度,关心关爱困难、弱势群体,防范突破社会道德底线的事情发生。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深入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多元化解、有序化解。完善社会矛盾纠纷排查预警和多元化解机制。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强化12345市民热线公共服务平台功能,推动“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发展志愿服务,加强志愿服务组织管理能力,深化志愿服务标准化、品牌化、项目化、专业化建设。加强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做好见义勇为工作,营造向上向善社会氛围。
四、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现代化
落实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构建社会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开展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深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和能力建设,推进平安建设基础设施提质升级,持续加强校园及周边秩序综合治理,发展壮大群防群治力量,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加大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毒品等违法犯罪的力度。扎实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实战化运行。提升人民法庭、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等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深化网络空间安全综合治理,加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强化未成年人保护和违法犯罪预防、治理。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惩处违法犯罪,提升刑罚执行质效。
第五节 提升应急管理保障能力
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立和完善高效应对全灾种的大应急组织管理体系,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一、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建立统一高效的应急指挥体系,完善“大安全、大应急”框架下应急指挥机制,健全应急指挥协调联动机制,形成实战化、扁平化、合成化应急处置模式。健全应急预案体系,推进应急预案数字化管理。完成省级森林防灭火实训基地、通平修区域应急救援中心建设。优化应急救援力量布局,依托嘉鱼经济开发区武汉新港产业园建设鄂东南危化品应急救援大队。协调组建一批“一专多能”的救援主力队伍,助力社会应急救援,推进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纳入应急救援力量训练科目,确保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检验和提升应急救援队伍的实战能力和协同水平。
二、健全应急物资保障体系
健全应急物资保障网络,完成市级物资储备库智能化升级,实现县级应急物资储备基地、乡镇应急物资储备点全覆盖。推进鄂东南智慧应急物资供应链与集配中心、咸宁市长江干堤防汛物资储备调运中心、咸宁市河湖库防汛抢险物资储备调度中心建设。完善应急物资采购制度和储备标准,优化产能保障和区域布局,实行实物储备、协议储备、产能储备相结合的应急物资储备模式。提升应急物资储备管理智能化水平,构建智能应急指挥调度体系,推进市域“应急一张图”系统建设,完善应急物资运输投送体系。强化救援救灾捐赠物资信息公开和监督管理。
三、提高社会动员能力
健全应急响应社会动员机制和社会共治共享应急制度,建立“网格覆盖、平战结合、智慧赋能、社会共治”的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实施县乡村三级同频的应急能力提升贯通工程,开展基层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推广咸安区应急服务驿站建设模式。建立完善应急救援社会化有偿服务和征用补偿机制。推进应急科普场馆与应急实践基地建设。完善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制度,把握舆论引导主动权。
第六节 加强民主政治建设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支持和保证人大依法行使职权,确保人民群众民主权利、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和实现。健全人大对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监督制度,强化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管理监督、政府债务管理监督。健全人大议事规则和论证、评估、评议、听证制度。完善“两个联系”制度机制,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建好用好人大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完善人民群众参与立法、监督等工作机制。完善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机制,推动代表议案建议高质量办理。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完善人大工作运行制度机制,不断提升新时代人大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
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持党的领导、统一战线、协商民主有机结合,发挥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健全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制度化平台,完善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加强各种渠道协同配合。健全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的落实机制,完善协商成果采纳、落实、反馈机制。体系。尊重和保障政协委员民主权利,优化委员日常联络、履职服务、管理监督等工作,提高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水平。
三、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宗教政策和侨务政策,更好发挥统一战线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的政治作用。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积极作用,做好对党外知识分子、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团结引导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做好新时代民族宗教工作和对口援疆工作。更好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等群团组织作用,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青少年发展、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政策保障。积极引导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人士坚定信心、推动发展,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做好对台、港澳和外事、侨务工作。
第七节 深化全面依法治市
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协同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着力建设法治咸宁。
一、推进高质量立法
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加强立法规划和立法审查,提高立法质效。推进人工智能、城市更新等新兴领域、重点领域立法。加强立法工作组织协调,增强政府立法与人大立法的协同性,探索区域协同立法。拓宽社会各界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健全立法机关和社会公众沟通机制。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加强备案审查能力建设,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加强立法全过程宣传解读,增强全社会对立法的广泛了解和认同。统筹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立改废释,完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常态化清理评估机制。
二、深化法治政府建设
大力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管理创新、服务变革,加快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型服务型政府。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加强赋权事项评估和动态调整,健全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与行业监管部门衔接协调机制。健全规范涉企执法长效机制,防止和纠正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行政处罚等领域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完善首违不罚、深化轻微免罚等工作机制,完善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诚信政府建设,加大违约毁约、拖欠账款、拒不履行司法裁判和复议决定等失信行为的惩治力度,加强行政争议预防和实质化解,提升行政复议工作质效。
三、强化严格公正司法
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司法公正实现和评价机制,提高司法裁判公正性、稳定性、权威性。完善监察权、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确保执法司法各环节全过程在有效监督下运行。强化人权执法司法保障,促进人权事业全面发展。强化检察监督,加强公益诉讼。常态化开展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检查、涉企案件评查、涉法涉诉信访专项治理。坚持“省级统建,分级应用”,推进政法工作数字化平台建设,强化跨部门执法司法协同和监督。强化检察监督,加强公益诉讼。
四、加强法治社会建设
完善法治宣传教育体制,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全面提升市民法治素养。开展精准化、分众化宣传普法,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营造全社会崇尚法治、恪守规则、尊重契约、维护公正的良好环境。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开展公共法律服务规范提升行动,优化法律服务资源配置,全面提升诉讼、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公共法律服务规范化水平。推进涉外法治能力建设。
第十三章 强化规划实施保障
始终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提高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水平,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咸宁篇章凝聚磅礴力量。
第一节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决策部署,持续用党的创新理论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确保规划实施始终沿着党中央指引的正确方向推进。健全民主集中制,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树立重品行、重实干、重实绩、重基层的选人用人导向,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激发干部队伍内生动力和整体活力,强化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常态化。统筹推进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建设,选优配强“头雁”队伍,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深入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推动各类监督贯通协调,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推进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第二节 健全规划实施机制
健全以发展规划为统领、空间规划为基础、专项规划为支撑,持续完善定位准确、边界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市域规划体系,确保全市规划“一盘棋”。明确责任分工,将本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主要指标、重要任务、重大工程项目分解落实到各地区、各部门、各年度。完善规划实施监测评估机制,健全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督促检查,确保规划落到实处。加强规划宣传,做好规划解读,推进信息公开,加深公众对规划的认识了解。
第三节 强化政策协同保障
聚焦本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研究制定财政、金融、投资、产业、土地、环保、科技等相关配套政策。协同推进政策实施和预期引导,推动重大战略、重大规划、重大改革、重大政策、重大项目同向发力。加强市财政预算与本规划实施的衔接协调,年度预算安排优先考虑本规划实施的年度需要。
实现“十五五”规划目标,使命光荣、任务艰巨。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鼓足干劲、奋发进取,为打造武汉都市圈绿色发展重要增长极、助力全省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咸宁篇章而努力奋斗!
规划文本:
咸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