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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发改安全生产周报(2022年第49期)

索引号 : 011336925/2022-45318 文  号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单位: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名 称: 咸宁发改安全生产周报(2022年第49期) 发布日期: 2022年12月28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2-12-26

一周事记

12月21日下午,委党组书记、主任张善猛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全市能源领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全省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视频会议部署,遵照《省能源局关于开展能源领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市安委会关于开展今冬明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决定自即日起至2023年3月底,组织开展全市能源领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为确保这次专项行动取得成效,决定成立市发改委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善猛  市发改委主任

常务副组长:苏卫东  市发改委副主任

副  组  长:程金光  市核电办主任兼市发改委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成      员:各县市区发改局、各相关企业负责人

会议审议通过市煤炭电力、油气长输管线两个安全生产专委会编制的《今冬明春全市煤炭电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今冬明春全市油气管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各地各能源企业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在近期组织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分析当地能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和能源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带头深入一线开展专项督导检查、调研,对照“两个方案”上的自查清单,认真抓好落实,全力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底线。

12月23日,市发改委印发《关于开展能源领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能源企业高度重视冬春火灾防控和能源安全生产工作,各县、市、区发改局每周综合上报专项行动工作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