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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发改安全生产周报(2023年第2期)

索引号 : 011336925/2023-02264 文  号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单位: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名 称: 咸宁发改安全生产周报(2023年第2期) 发布日期: 2023年01月16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3-01-16

一周事记

1月9日,根据《省能源局关于开展能源领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市安办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两节”“两会”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精神,市发改委下发《关于开展全市能源行业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要求各地、相关重点能源企业按照检查内容收集整理好资料台账备查。

1月10-12日,市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苏卫东带队赴通城、崇阳、通山、咸安四地开展全市能源行业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和能源保供工作督办,检查企业8家,查出问题4条,已整改4条。苏主任要求各县市区发改局要会同供电公司和城市燃气公司做好应对近期出现的寒潮天气保障措施,确保电力、燃气运行供应安全。


检查通城天然气公司                      检查通山大幕山风电

    

检查崇阳中燃公司                 检查华能崇阳方山光伏建设现场

1月11日和15日,市发改委转发省能源局关于做好油气供应保障的工作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天然气供应监测,督促城镇燃气企业做好天然气保供工作,特别是南三县地区,重点了解当地LNG/CNG储备情况及道路运输情况,必要时要帮助城燃企业协调交通、应急等相关部门做好LNG/CNG后续资源的运输保障,确保民生用气稳定。如有需市级协调解决的问题第一时间上报。

1月13日和14日,及时将《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低温雨雪冰冻及大风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省能源局关于做好近期降温及春节前后电力保供工作的紧急通知》转发市供电公司、各县市区及有关能源企业,要求各地各企业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落实好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各项防范应对措施,确保近期和春节期间能源供应保障安全平稳。

1月14-15日,按照市安办工作要求,每天将市发改委应对低温雨雪冰冻天气贯彻落实工作情况上报市安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