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无障碍阅读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益事业建设>惠民惠农惠企政策

市发改委关于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实行联动调整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36925/2024-08632 文  号 : 咸发改价格〔2024〕6号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物价 发文单位: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名 称: 市发改委关于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实行联动调整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年03月29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4-03-29

咸宁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受资源供应情况和国际形势影响,近年来天然气采购价格持续上涨,为保障我市天然气稳定安全供应,根据市人民政府审定同意的市发改委关于建立健全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咸发改价格〔2023〕28号)精神,现就我市城区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实行联动调整通知如下:

一、实行我市城区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联动机制,本次联动调整时间为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二、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执行3.65元/立方米。联动期间若遇国家政策调整,按国家政策执行。

三、本次联动只对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进行联动,居民用天然气价格不纳入联动范围。

四、联动期间,请你公司严格执行价格政策,不得超标准、超范围、超时间搭车联动和擅自涨价,要加强气源组织和供需衔接,确保天然气市场供应。同时,请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和明码标价工作,主动化解价格矛盾,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3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咸宁华润城投燃气有限公司、咸宁市天泰天然气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