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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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管理科

来源:机关党委(人事科) 时间:2020-07-03 11:07

机构名称:价格管理科

负责人姓名:徐晓明

机构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银桂路9号

机构电话:0715-8895101

办公时间:夏季(5月1日-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公休日除外);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公休日除外)。

机构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的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和价格方针、政策,承担价格综合管理工作。监测预测预警重要商品价格变动,提出年度价格总水平的预期调控目标,研究提出综合运用价格政策和其他经济政策,以及法律、行政等手段调控市场,保持价格总水平和重要商品价格基本稳定的政策建议。分析、编制、发布价格信息,引导市场预期。在法定权限内拟订和管理相关商品、服务价格的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组织实施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研究拟订价格、收费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负责推进价格改革,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落实物价补贴联动机制等价格改革配套机制。组织对农产品、垄断行业、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价格的成本调查和监审。承担省发改委委托的和市级政府管理的价格听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