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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发改委关于召开城区巡游出租车运价调整价格听证会公告(二)

索引号 : 011336925/2024-25996 文  号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物价 发文单位: 价格管理科

名 称: 咸宁市发改委关于召开城区巡游出租车运价调整价格听证会公告(二) 发布日期: 2024年10月10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4-10-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规定,现将咸宁市城区巡游出租车运价调整价格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24年10月30日上午9:30(星期三)

二、听证会地点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六楼会议室(咸宁市银桂路9号)

三、听证方案要点

方案一:运营租价:基本起步价2公里(含,下同)7元;2公里-9公里每500米租价1元,不足500米按500米计费,9公里(含空驶费)以上每500米租价1.5元,不足500米按500米计费。夜间载客租价:夜间23:00点至次日早晨6:00点时段运营为夜间行驶载客,上浮40%。等候费:时速低于12公里,在3分钟以内(含3分钟)不计费,每超过3分钟,加收1元,不足3分钟按3分钟计费。出租车过路过桥通行费:出租车通过经省政府批准的收费还贷公路、桥梁、隧道等所发生的通行费用,均由乘客承担。春节法定假期期间每单次运价加收5元。

方案二:运营租价:基本起步价2公里(含,下同)7元;2公里-9公里每500米租价1.5元,不足500米按500米计费,9公里(含空驶费)以上每500米租价2.0元,不足500米按500米计费。夜间载客租价:夜间23:00点至次日早晨6:00点时段运营为夜间行驶载客,上浮40%。等候费:时速低于12公里,在3分钟以内(含3分钟)不计费,每超过3分钟,加收1元,不足3分钟按3分钟计费。出租车过路过桥通行费:出租车通过经省政府批准的收费还贷公路、桥梁、隧道等所发生的通行费用,均由乘客承担。春节法定假期期间每单次运价加收5元。

四、听证会参加人

(一)消费者10人:

李  东  咸宁零零陆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

叶文权  咸宁市中医医院食堂负责人

陈少武  咸宁市天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经理

刘湘宁  温泉街道桂花路社区网格员

杨  婷  湖北科技学院学生

黄国雄咸宁网约车驾驶员

赵靖咸宁市宏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销售员

罗振  自由职业

陈超自由职业

柯雯静永安街道西大街社区党委副书记

(二)经营者、与定价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4人:

王厚发咸宁市枫丹公共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曾紫观咸安区源通出租车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高  奎咸宁市城发运营公司汽车事业部副经理

林冬冬  咸宁咸运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祥生出租车分公司安全技术科科长

(三)相关专家、学者、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其他人员6人:

陈婉湖北科技学院专职教师

朱  江咸宁市司法局四级主任科员

张  娟  市人大代表

胡朝胜  市政协委员

梅兴旺市消费者协会代表

聂勇刚  市党代表

五、听证会旁听人

谢圆圆  咸宁鸿圆财税管理公司总经理

王艳红  咸安区发改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六、听证会听证人

尹志宏  市发改委三级调研员

徐晓明  市发改委价格科长、一级主任科员

胡余芳  市发改委二级主任科员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