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索引号 : 011336925/2026-12578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工业高技科
名 称: 市发改委关于征求《咸宁市培育发展未来产业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意见建议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6年05月14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6-05-14
为抢抓未来产业发展机遇,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咸宁产业发展基础,市发改委组织编制了《咸宁市培育发展未来产业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有关单位和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6年6月13日前,将修改意见和建议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征求意见起止时间。2026年5月14日—2026年6月13日
二、纸质信函方式。邮寄地址:咸宁市银桂路9号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高技术科;联系电话:8895170。
三、电子邮件方式。电子邮箱:1157867833@qq.com,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咸宁市培育发展未来产业实施方案”字样。
附件:咸宁市培育发展未来产业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5月14日
咸宁市培育发展未来产业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未来产业是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赢得科技和产业发展制高点、提升核心竞争力和国家综合实力的战略支撑。大力培育发展未来产业,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抢占发展先机、掌握发展主动权、实现赶超跨越的必由之路。结合我市产业基础、资源禀赋及区位优势,重点培育发展生物制造、具身智能两大未来产业,制定本实施方案。
到2028年,生物制造产业规上企业超30家,总产值突破40亿元;具身智能产业规上企业超55家,总产值突破110亿元。2030年,生物制造产业规上企业超70家,总产值突破80亿元;具身智能产业规上企业超100家,总产值突破200亿元;形成2个以上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产业集群,建成20个以上标杆应用示范场景。
一、发展方向
(一)生物制造产业。围绕六大细分领域,加快生物制造产业发展。生物制药聚焦细胞与基因治疗、重组蛋白、抗体药物等,推动医药生产向精准化、规模化发展。生物食品聚焦替代蛋白、精准发酵、功能性食品配料等,提升食品产业附加值与核心竞争力。生物基化学品与材料聚焦可降解塑料、生物基尼龙、聚乳酸等,推动材料工业向绿色低碳转型。生物能源聚焦农林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发展生物油料、乙醇等清洁燃料。酶制剂聚焦高性能新型酶制剂的研发与生产,打造绿色制造的核心催化支撑。生物农业聚焦微生物菌剂、生物农药等,促进现代农业提质增效。
(二)具身智能产业。将零部件制造和场景应用作为具身智能产业发展主攻方向。重点发展伺服电机、精密减速器、灵巧手及柔性夹爪等执行部件;伺服驱动器、运动控制器、编码器、力矩传感器等驱动控制部件;视觉传感器、激光雷达、触觉力觉传感器、惯性测量单元等感知部件;精密传动机构、轻量化结构件及柔性关节组件等结构传动部件。推动具身智能在工业制造、民生服务、特种作业等领域的应用,构建场景应用生态。
二、重点任务
(一)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1.加快核心技术研究攻关。加大合成生物、功能多糖与活性肽、微生物发酵与酶制剂、生物制药、生物基材料开发等领域技术研究,提升研发生产能力。强化具身智能精密传动零部件、智能机电多模态融合传感器技术研究,开展减速器、丝杠与轴承、电机及伺服驱动系统、新材料等技术攻关,推动电子皮肤、传感器研发,加快零部件产业化生产。到2028年,力争实现10项以上未来产业关键技术突破。(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科技局)
2.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积极承担国家、省、市重点科研项目。支持企业建设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高水平研发平台。支持企业申报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认定项目。鼓励企业与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用”一体化合作,到2028年,力争形成10个以上具有示范效应的未来产业产学研合作项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
3.推动科技成果落地转化。依托武汉大学技术转移中心求是中试基地、武汉大学—咸宁低空经济创新研究院、华中健康饮品研发中心以及三环方向机与华中科技大学、海威复合新材料与武汉纺织大学、南玻光电与武汉理工大学等合作建设的省级企校联合创新中心平台,在生物基材料、生物制药、具身智能核心零部件等领域,构建“成果筛选—概念验证—中试熟化—产业落地”全链条转化体系。(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
(二)培育未来产业集群。
4.加强市场主体引育。围绕细分赛道,精准招引未来产业链主企业,发挥“链长+链主+链创”机制作用,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领军企业”梯次培育矩阵,带动产业链上下游集聚。发挥咸宁(武汉)离岸科创园、咸宁科创中心“离岸+在岸”作用,积极引进成长性好、发展潜力大的优质市场主体,提供全周期服务保障。到2028年,力争培育10家以上省级及以上未来产业专精特新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招商投资和促进局)
5.组建产业发展联盟。支持企业组建生物制造、具身智能产业联盟,围绕供应链配套、技术研发等环节建立企业交流合作机制,协同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与中试熟化,共建共享研发平台、检验检测等公共服务资源;加强产业链上下游配套协作,联合制定行业标准与规范,协同申报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共同开拓市场、打造区域品牌;强化人才共育、信息互通、经验互鉴,推动形成抱团发展、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未来产业共同体。(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
6.支持各地错位发展。支持咸宁高新区依托具身智能零部件配套与生物制造中试转化优势,建设全市未来产业发展主阵地。支持赤壁市依托武汉大学水下具身智能研究中心,建设水下机器人测试基地。支持嘉鱼县依托现代化工产业园发展基础,在合成生物、材料工业领域攻坚突破。支持咸安区依托机电制造产业集群优势,发展伺服电机、减速器等核心零部件,建设具身智能精密制造基地。支持崇阳县立足黄精等特色资源,推动生物制造产品在功能性食品领域示范应用。支持通城县依托电子元器件产业集群、云母电子材料集聚区等产业基础,打造具身智能零部件配套高地。支持通山县依托富水湖水下机器人测试中心,发展水下机器人、特种机器人。(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三)优化产业发展生态。
7.促进产业融合发展。推动生物制造重塑资源价值。以“绿色替代”“生物循环”为切入点,在农业领域应用微生物饲料添加剂改善养殖肉质,环境领域实施污水生物处理与污染物资源化,新型生物基材料领域以竹子等为原料开发可降解材料,食品领域开发健康配料、新型添加剂,提升产业绿色化与高端化水平。推动具身智能赋能产业升级。以“智能升级”为切入点,推动具身智能机器人在柔性装配、精密包装、无菌搬运等环节的示范应用,提升产线自动化与智能化水平。探索机器人在采摘、植保、分拣等环节的应用,助力农业现代化。(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经信局)
8.培育示范应用场景。大力开放公共服务与产业应用场景,为生物制造与具身智能技术提供真实可感、成本可控的“试验场”,实现“研发—试验—产业化”的良性循环。利用赤壁水下机器人通导遥综合测试基地为水利检测等场景提供技术验证平台。推动AI教育机器人在中小学开展编程教学、人机互动课堂试点。推动康复机器人、护理机器人在养老机构、社区应用。到2028年,力争建成10个以上具有咸宁辨识度的未来产业应用场景。(责任单位:市政数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经信局、市科技局,赤壁市人民政府)
9.营造创新创业氛围。持续举办“南鄂杯”创新创业大赛,聚焦生物制造、具身智能等领域,以赛引才、以赛促创,对优质项目给予孵化支持和落地奖励。推动“楚商返乡、校友回归”行动,依托异地商会、校友会资源,吸引在外楚商和校友携项目、资金、技术回咸创新创业,形成“人才回归、项目回迁、资金回流”的良性循环。打造“创新对话”平台,邀请相关专家院士开展前沿讲座,普及技术知识,激发社会参与热情。推行创新容错机制,对科研团队的探索性失败给予包容,搭建投融资对接平台,定期举办项目路演活动,拓宽创新创业融资渠道,加速形成“近悦远来”的创新创业环境。(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委党建人才办,市工商联,市科技局,咸宁金监分局、市人行)
10.加大区域开放合作。深化与武汉都市圈协同,主动对接武鄂黄黄咸科创大走廊建设,承接生物制造中试、具身智能零部件配套等环节,推动咸宁生物制造、具身智能等未来产业嵌入武汉都市圈产业链分工体系。落实与东湖高新区的合作机制,探索在算力基础设施保障、应用场景拓展等领域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拓展跨省产业协作,瞄准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建立“飞地孵化+本地转化”模式,吸引技术团队预孵化,成熟后落地咸宁。(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政数局、咸宁高新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强化资源要素保障。
11.加强人才引育。编制未来产业核心人才引进清单,靶向对接武汉高校及长三角、珠三角科研机构,通过共建实验室、技术合作等方式柔性引进院士团队、科研团队、科技领军人才和青年科技人才。支持“科学家+企业家+投资人”联合创业,吸引海外高端人才来咸。联合湖北科技学院、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开设生物制造、智能装备定向班,推行“校企双导师”培养,在企业设立实训基地,培养适配产业需求的技能型人才。建立人才服务“绿色通道”,搭建人才交流平台,定期组织技术沙龙、产业对接会,形成“引才—育才—留才”工作闭环。(责任单位:市委党建人才办,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局,湖北科技学院、咸宁职业技术学院)
12.强化金融服务。依托咸宁市区域母基金设立2000万元未来产业发展专项基金,聚焦生物制造、具身智能领域的技术攻关、中试转化、场景落地等关键环节,采取外部直投、投贷联动等方式进行投资。创新运作模式,采用“政府引导+社会资本”方式,建立市场化决策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强化联动支持,与信贷、担保、科技保险等政策衔接,鼓励银行、担保等金融机构加大对基金投资项目的贷款投放与风险分担支持,统筹落实贷款贴息、风险补偿、科技保险保费补贴等财政扶持政策,形成“基金投资+金融配套”组合拳,放大资金杠杆效应。(责任单位:市政府国资委,咸宁金融监管分局、市人行)
(五)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13.支持创新平台建设。对新获批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分别给予50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省产业创新中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
14.支持企业成长发展。对首次获批国家级专精特新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产业链领航企业,分别奖励50万元、50万元、30万元。对首次获批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产业链领航企业,分别奖励30万元、30万元、2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15.支持加大研发投入。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按照其当年研发费用增量的8%给予奖励,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16.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对企业通过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等方式承接科技成果并实现产业化的,按照项目实际到位资金的20%给予奖励,最高奖励300万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17.支持开展数据服务。支持生物制造企业开展菌种、代谢等数据资源资产入表,对企业同一数据资源完成数据资产入表并成功实现数据资产融资或者完成首笔数据产品交易的,给予5万元奖励,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5万元。(责任单位:市政数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三、保障措施
建立未来产业培育发展工作专班,市发改委牵头负责生物制造产业,市经信局牵头负责具身智能产业,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等市直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共同统筹推进全市未来产业发展。各地各相关部门结合职责分工,细化落实举措,明确年度任务清单、时限清单、责任清单。每季度跟踪评估重点任务推进情况和政策实施效果,及时优化调整工作举措,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1日。实施期间如遇上级相关政策调整,按照最新政策规定执行。符合本实施方案,同时符合我市其他扶持政策规定的,按照从优、就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