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336925/2024-20710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物价 发文单位: 价格管理科
名 称: 市发改委关于《十六潭公园东入口停车场停车收费拟定方案》征求意见结果反馈 发布日期: 2024年08月21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4-08-21
市发改委关于《十六潭公园东入口停车场停车收费拟定方案》征求意见的公告自2024年7月22日至8月21日在委门户网站公开征集意见建议,截止意见征集结束时间,共收集到2条反馈意见,建议增加免费时长、计费时间要剔除免费的30分钟。依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咸宁市停车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咸政规〔2022〕1号)规定,经研究,对征集反馈的2条意见不予采纳。为规范停车行为,缓解停车难问题,根据《湖北省价格条例》、《湖北省定价目录》(鄂发改规〔2021〕1号)、《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咸宁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咸发改价格〔2022〕22号)等有关规定,原则同意《十六潭公园东入口停车场停车收费拟定方案》,拟于近期发文执行,有效期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