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336925/2025-12732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物价 发文单位: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名 称: 市发改委征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意见结果反馈 发布日期: 2025年05月19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5-05-16
市发改委关于征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意见的公告自2025年4月15日至2025年5月14日,在咸宁市发改委网站上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截止征集意见结束时间,共收到各类意见建议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