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6925/2019-1816533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名 称: 对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38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19年08月30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19-08-20 17:05:00
B
对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38号建议的答复
张本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支持赤壁建设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区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赤壁市提出建设赤壁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区是进一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长江,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和国家关于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也是实现赤壁市“1356”高质量发展区域和产业布局的具体体现,更是赤壁市加快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培育发展新动能的重要抓手,是赤壁市未来经济增长极。我委经过认真研究,认为您的建议有利于推动赤壁市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同时也是咸宁市沿江生态文明示范带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委高度重视,切实从多角度、多方面支持赤壁建设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区,今年以来我们开展的主要工作有:
一、将“赤壁建设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区”纳入市级规划
2018年8月9日中国节能环保集团与咸宁市人民政府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其中编制《沿江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带规划》是一项重要的合作内容。中节能咨询公司作为中国节能环保集团下属的专业咨询单位和产业智库,自2018年9月承担编制任务以来,对咸宁沿江地区进行了系统全面调研,并在广泛吸纳相关部门意见、几番修改和论证的基础上,最终完成《规划》的编制工作。在规划最初的编制过程中,原本只将长江沿岸1公里范围内的行政村作为规划范围,为推动赤壁长江经济带发展,我委同规划编制部门沟通,在《规划》初稿已经形成的基础上,将赤壁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区纳入到了《规划》中去,从市级层面对赤壁市示范区进行支持。2019年7月26日,我委组织召开了《咸宁市沿江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带规划》专家评审验收会,下一步将正式公布规划。
二、积极谋划港口码头项目建设
根据2019年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的规定,“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生产经营项目。”因此,赤壁市长江段内建设港口码头存在环保政策障碍,不具备建港条件。
为此,我们多次向省交通厅、环保厅进行沟通,争取上级支持,将陆水河流域纳入全省高等级航道规划,积极谋划陆水河流域港口开发建设,不断提升陆水河通行能力。一是大力开展陆水河航道整治工程,陆水河作为咸宁市境内的长江支流,通航条件优越。为提升陆水河通航能力,2012年以来,我市对陆水河进行航道整治。截至目前,航道工程(一期)已完成陆水河口至节堤枢纽段航道整治,全长14.5km航道由五级航道提升为四级航道,总投资4834.60万元。航道工程(二期)陆水河节堤枢纽至京港澳高速桥段23.5公里航道整治工程,拟提升航道等级为三级,估算总投资2962.22万元。该工程于2018年12月5日开始施工建设,于2019年元月18日完成1号施工区域,全长1.5公里,88个段面,完成疏浚量约5万方,3月份完成疏浚量约4.9万方,累计完成疏浚量约9.9万方。二是积极谋划港口码头项目建设,2018年年底前,在陆水河节堤航电枢纽上游建成一座码头(车埠码头),共计4个生产线泊位,大大缓解了赤壁市货物吞吐能力。并于2018年委托省交规院编制完成陆水河蒲圻港区散货码头工程项目建议书,该工程总投资匡算为4亿元,新建停靠1000吨级货船的散货进口泊位3个,年设计吞吐量为散货进口300万吨;新建停靠1000吨级货船的散货出口泊位2个,年设计吞吐量为散货出口240万吨。目前正在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有望在2019年年底前开工建设。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对赤壁市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区的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中央、省预算内投资的力度,携手赤壁市为咸宁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做出贡献。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