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6925/2019-1878148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名 称: 关于对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02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19年11月04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19-08-20 10:59:10
A
关于对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023号提案的答复
吴光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农民售粮难问题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农民售粮难问题的关注!党和政府一直以来都非常重视“三农”问题,您对中央“1号”文件和“三农”政策非常了解,特别关注种粮农民售粮难这类民生问题,从国家大政方针着眼,从咸宁实际出发,找出存在的问题,也提了很好的建议。咸宁市发改委(粮食局)党组高度重视,协同市检测中心、市农发行、中储粮咸宁直属库认真办理,强化责任担当,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农民卖粮难问题,进一步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继续保持粮食市场总体稳定,推进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一、不断完善粮库设施,提高服务水平,解决售粮排长队问题。根据实际情况,经常性检查粮库的各项基础设施,利用“优质粮食工程”建设、仓储项目建设的有利条件,增加粮库建设投入,完善各中心库的硬件设施,充分运用粮库信息化建设平台,规范收购流程,缩短收购时间,提高收购信息化、自动化水平。做好收购现场服务,在收购现场设休息间,提供免费茶水。各国有收储库点做到价格上榜、标准上墙、样品上柜,在显著位置张贴收购流程图和质价公告,早开门晚收秤,通过预约交粮、错峰交粮、上门收购等多种方式,方便农民卖粮,减少排队售粮现象。
二、继续加强粮库管理,杜绝工作混乱和人情粮现象。各县(市、区)储备库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市发改委(粮食局)、中储粮咸宁公司、市农发行三家联合,加大对收购企业管理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力度,强化责任担当,严肃追责问责机制,防止人情粮、地方保护主义等此类事情的发生。
三、努力提高检验检测能力,做好卫生指标超标粮食处置。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要加大质检体系建设的投入,完善检验检测机构,加强专业检测力量,落实工作经费,提高收储企业的检验能力,提高收购实效。国家政策性粮食收购预案有明确的规定和要求,对卫生指标超标准的粮食收购处置有明确方案。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各收购企业要加强相关政策宣传,特别是对今年省政府将出台的超标粮处置办法的宣传。
四、大力宣传国家政策质价标准,开展收购期间专项监督检查。国家政策性粮食收购有严格的质价标准和增扣量方法,如按2018年中晚稻收购质价政策公告规定,“实际杂质含量低于标准规定的粮食,以标准中规定的指标为基础,每低0.5个百分点增量0.75%。实际杂质含量高于标准规定的粮食,以标准中规定的指标为基础,每高0.5个百分点扣量1.5%;低于或不足0.5个百分点的,不计增量。矿物质含量超标的,加扣量0.75%,低于标准规定的,不增量”。各储备企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精细管理,工作认真细致,提高管理水平。各县(市、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中储粮咸宁库扎实开展对收购企业政策执行的监督检查。同时,加强质价政策宣传,避免引起售粮农民不必要的误解。
各县市区发改(粮食)部门、中储粮企业、农发行将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在各级政府统一领导下,积极引导市场化收购,认真抓好政策性收购,着力提高为农服务水平。
您对我们的办理和答复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填写在市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中,并及时回复市政府政务督查室和市政协提案委,以便我们更好改进工作。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