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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02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 011336925/2020-12585 文  号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名 称: 对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0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0年08月27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0-08-27 16:3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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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五届人大次会议第002建议

周志专代表

提出的关于规划建设武汉至嘉鱼市郊铁路轨道交通线的建议》(第002号)收悉。现根据我委的工作职能,综合会办单位嘉鱼县人民政府意见后答复如下:

我们认为,提出的建议很好,符合我市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加快综合立体交通建设的相关要求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促进市域(郊)铁路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基础〔20171173号),规划建设市郊铁路的范围原则上应为城市所辖市域,可统筹市域周边具有一体化倾向、通勤需求较高的毗邻区域,项目建设投资主体为地方。并按照项目功能定位、标准制式等纳入相关线网及建设规划(目前,国内纳入铁路或城市轨道交通规划),项目评审权为省级政府,批复文件抄送国家发改委、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等相关部门备案。根据以上规定,建设武汉至嘉鱼市郊铁路,投资主体为嘉鱼县人民政府,国家和省政府都没有项目配套资金。经我们估算,从嘉鱼县到金口,线路长约50km,按每公里投资8000万元估算,总投资需40亿元。根据嘉鱼县人民政府会办意见,目前武汉至嘉鱼市郊铁路项目还处于策划阶段,待相关规划批复通过,武汉32号线正式启动建设,明确项目实施主体后,嘉鱼县将及时向上提出建议并积极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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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