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336925/2021-25546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其他 发文单位: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名 称: 关于对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5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1年07月27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1-05-07 10: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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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50号建议的答复
王碎子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水价改革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反映的乡村饮用水按数计算不符合当前形势发展需要。
针对您反映的余花、黄祠、万秀村等片区用水均属于咸宁思源水务有限公司供水范围。2012年,原咸安区物价局以咸安价工〔2012〕15号文批复该公司自来水价格,即行政事业单位及居民生活用水每立方米1.90元;工业及经营服务性用水每立方米2.40元。2017年4月10日,咸安区水利和湖泊局以咸安水利文〔2017〕40号对《咸宁思源水务有限公司关于施行两部制水价的申请》进行批复,该片区每户每月基本用水量为5吨;若超过基本用水量,计量水费按照实际用水量收取。
合理的水价政策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运行的重要支撑。咸安区水利局根据《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和《湖北省农村供水管理办法》中“水利工程供水应逐步推行基本水价和计量水价相结合的两部制水价”的要求,从咸安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现状和长效运行的需求出发,积极探索推行两部制水价的实施,符合当前农村用水实际。一是可以促使村民使用安全水,有效保障村民身体健康。根据《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我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设计人均综合日用水定额是80—100L,但农民人均日用水量实际只有20L左右,主要用于做饭和饮用。村民对安全水的使用量远未达到预定用量,工程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为有效保障村民的身体健康,促使农民使用安全水,其中一个有效手段,就是运用价格杠杆调节村民用水需求。在目前用水量不大的情况下,通过两部制水价制度,核定一个基本用水量(如每户用水3—5t),无论用水户是否用到基本水量,均须交纳固定的基本水费,这样村民就会使用基本水量。一般情况下,村民不会只交钱不用水,从而扩大基本用水量,实现村民饮用安全水的目标。二是保障村民基本用水权,确保饮水安全。供水企业在向农民收取基本水费的同时,必须确保村民所需的基本饮用水量,这就促使供水企业必须加强供水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稳定用水,处理好用水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三是维持饮水安全工程基本运转。实行两部制水价,让供水企业有相对固定的收入基本水费,用于逐年回收工程投资和维持工程基本运转。特别是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过渡期,村民对安全饮水认识不深、用水量不多、不稳的情况下,通过供给村民基本用水量,收取固定的基本水费,对于保障工程基本运转十分重要。
同时,供水企业咸宁思源水务有限公司在落实两部制水价时做了大量的宣传工作,2017年,该公司在供水服务范围张贴、发放《关于执行两部制水价的公告》;营业厅窗口悬挂宣传品、发放相关宣传单,自2017年9月开始实行两部制水价。明确客户报停期间不收取基本水量,供水单位可受理客户电话报停、客户也可委托抄表员代办报停手续。对新增客户,该公司工作人员均在新增客户首次抄表前,向所在村委会送达有关两部制水价的书面宣传品,委托村委会代为宣传,且抄表员均在新增客户村庄醒目位置张贴两部制水价宣传单。考虑到农村空置住宅较多的情况,为避免客户家中长期无人时产生表内漏失水量,该公司主动为2个季度以上未用水、且未提供有效联系方式的用水客户实施暂停供水,取消收取基本水费。
下一步,我委将督促咸安区着力做好两部制水价推行的宣传工作,督促各农村供水单位进行水价公示,进一步提高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 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