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336925/2022-25709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名 称: 对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6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2年08月03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2-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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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60号建议的答复
成焕雄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将通山县纳入湖北湘鄂渝黔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通山县建设的关心,现答复如下:
一、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1+N+X”政策体系
(一)支持革命老区振兴的“1”项意见。《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国发〔2021〕3号)于2021年2月20日正式对外公开发布,这是“十四五”时期乃至2035年支持全国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二)支持革命老区振兴“N”项实施方案。国务院批复《“十四五”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规划》(国函〔2021〕98号),明确了12个革命老区的规划范围,明确了20个革命老区重点城市的目标定位,明确了支持革命老区振兴的重点政策。先后出台“十四五”支持革命老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红色旅游发展等四个领域的实施方案。
(三)支持革命老区振兴的“X”项专项政策。加大对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政策支持力度,先后出台对口支援等若干个专项政策文件。
二、通山县所属革命老区基本情况
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确认革命老区县(市、区)和乡镇名单的通知(鄂政办发〔2015〕40号),按老区分类,通山县、崇阳县、通城县3个县是二类老区县,所属湘鄂赣革命老区。通山县是湘鄂赣革命根据地的中心区域,是鄂东南革命的重要策源地之一,诞生了红十七军、红三师、红七师等多支红军主力部队,境内先后建立了7块苏区、8个县级以上党组织和苏维埃政权。1925年6月,成立了鄂南第一个党支部——中共镇南中学支部委员会;1927年8月30日,组织了全国第一次农民暴动——通山暴动;1927年8月31日,诞生了全国第一个县级红色革命政权——通山县工农政府委员会。在通山这片红色热土上,留下了彭德怀、滕代远、李灿、何长工、萧克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战斗过的足迹,为了革命事业,有3.2万优秀通山儿女参军报国,献出了宝贵生命。2019年3月,通山县、崇阳县、通城县被中央宣传部、财政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列入《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分县名单(第一批)》湘鄂赣片区。
三、通山县获支持情况
(一)中央、省预算内投资情况
2022年度发改系统已为通山县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4个专项5个项目,已下达资金共计13304万元,包括:以工代赈专项项目2个,总投资共695万元,已下达资金550万元;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专项1个,项目实施地为通山县和崇阳县,总投资49703万元,本年度下达资金10354万元;乡村振兴专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1个,总投资2327.3万元,已下达资金2000万元;农业绿色发展专项(长江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1个,总投资800万元,已下达资金400万元。连续5年获省预算内1000万元资金支持幕阜山片区区域协调发展专项项目,已累计争取资金5000万元。
(二)民生领域支持
1.积极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今年我市将从社会救助资金中列支政府购买服务专项资金219.9万元,用于通山县购买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对象入户核查家计调查、社会救助业务培训、“物质+服务”照料护理服务、村(社区)社会救助专干经办服务工作通讯费和交通费等项目。
2.建立特殊困难群体探视关爱服务制度。在通山县创新开展“物质+服务”救助模式,建立生活不能自理低保、特困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体联系帮扶和探视关爱机制。目前通山县已有1464名对象纳入联系帮扶范围,181名对象分别送通山县城市福利院和安康精神病院实行集中托养。
3.量化调整通山县城乡低保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我市每年根据通山县上年度城镇、农村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测算当年社会救助保障标准。2022年度通山县社会救助标准已进行调整,调整后通山县城市低保月保障标准为600元、农村低保年保障标准为6000元、农村特困人员年保障标准为10080元、社会散居孤儿月保障标准1200元、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年保障标准23040元,同比2021年分别增长1.7%、3.5%、12%、1.6%、1.6%。实行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城乡标准统一。
4.实施临时救助政策措施。对急难型临时救助,实行“小金额先行救助”;对支出型临时救助,采取“跟进救助”、“一次审批、分阶段救助”等方式,增强时效性。必要时启动通山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进行“一事一议”审批。目前,通山县已下拨临时救助备用金65.2万元,救助821人,发放25.7万元;启动通山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进行“一事一议”审批20次,救助20人,发放39.33万元。
5.开展社会救助兜底扶贫“回头看”。对未纳入兜底保障范围的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和突发严重困难户开展集中排查,将符合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条件的对象纳入社会救助范围,防止因“漏保”“脱保”造成规模性返贫问题发生。目前,通山县已集中排查了2次,将157人纳入社会救助范围。
6.积极开展水利建设。“十三五”期间支持通山县开工建设各项水利工程项目总投资进10.38亿元,争取上级到位资金7.355亿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小农重点县建设工程、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拦河闸除险加固项目、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小水电建设项目、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已完成水库除险加固20座,拦河闸除险加固2座,中小河流整治3条,小流域整治3条,解决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67万人和面上巩固提升人口13.26万人饮水安全问题,高效节水项目灌溉面积1.0万亩,电站增效扩容改造18座,美丽家园设计30个村。咸宁市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中谋划通山县项目21个,总投资24.4亿元。通山县黄荆口水库工程、富水上游水环境水生态综合治理等项目均已纳入省级“十四五”规划。目前正在开展的湖北省“荆楚安澜”省级水网规划编制工作,也将该些项目纳入其中。
(三)乡村振兴领域支持
市乡村振兴局根据省乡村振兴局要求,组织通城县、崇阳县、通山县三个重点帮扶县,编制“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2022-2025)”,并于4月28日组织召开了方案编制评审会。评审会审核方案编制“五大要素”是否齐达标,并对方案可行性进行评估。评审专家共提出方案修改意见48条(通城县17条,崇阳县14条,通山县17条)。目前各县均已按照评审意见对实施方案进行修改,已上报省乡村振兴局审核中。
(四)文化旅游领域支持
通山县主要有圣庙和谭氏宗祠这两个省保单位,2018及2019年,市文旅局已为圣庙向省文旅厅争取220万元,谭氏宗祠今年已申报立项,后续将加大两个项目的资金争取力度。下一步,将以通山冷水坪为重点,打造革命文物宣传教育阵地,指导推动革命文物资源与研学基地的充分对接,并以通山圣庙陈列馆、通山冷水坪红色小镇为重点,推出多条咸宁红色旅游精品线路。
(五)烈士纪念设施建设支持
2021年,结合申报社会服务设施兜底工程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烈士纪念设施建设项目,争取将通山县烈士陵园改扩建项目纳入中央支持范围,同年11月,退役军人事务部批复同意实施该项目建设(退役军人部函〔2021〕111号)。结合开展全国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帮助通山县争取中央和省县级以下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补助资金624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416万元,省补助资金208万元。目前,正在指导通山县加紧推进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不断提升其烈士纪念设施建设和管护水平。
四、通山县申请纳入湘鄂渝黔革命老区工作存在的问题
尽管通山县有着光荣的历史,并被省政府认定为二类老区县,具备革命老区基础条件,但还是存在政策瓶颈难以突破问题。2021年11月22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5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十四五”支持革命老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发改振兴〔2021〕1619号),《方案》确认了政策支持范围,重点支持全国12个重点革命老区和20个革命老区重点城市,兼顾其他革命老区市县。并明确湘鄂渝黔革命老区范围覆盖湖南、湖北、重庆、贵州四省市18个地级市80个县,咸宁市全市未被认定纳入湘鄂渝黔革命老区范围。2021年4月,省发改委起草《湖北省“十四五”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并征求各地意见,我委强烈建议将湘鄂赣革命老区纳入规划革命老区区域规划,并与省发改委进行多次沟通,但建议未被采纳。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及建议
国家《“十四五”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规划》及《湖北省“十四五”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规划》已于2021年完成编制,目前无法将通山县纳入规划。待到“十四五”特殊地区振兴发展规划中期调规或制定“十五五”特殊地区振兴发展规划时,我委将联合相关部门积极争取将湘鄂赣革命老区纳入革命老区支持范围。另外,建议通山县委县政府要把申报纳入湘鄂渝黔革命老区工作当作一项政治任务,纳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齐抓共管、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通山县党史研究部门在做好历史资料征集和研究认证工作的同时,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和省市党史部门汇报工作进展情况,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和业务部门的指导。同时,要积极争取上级有关部门领导、专家和老同志的帮助、支持,请他们出谋划策。要充分利用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影响,请他们为申报补划革命老区工作奔走呼吁,确保中期调规、申报补划工作取得圆满成功。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