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336925/2022-25718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名 称: 对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1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2年08月03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2-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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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13号建议的答复
张名旗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天燃气管道向南延伸覆盖我市南三县的议案(转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直以来,“南三县”天然气价格高、气源不稳,气量小,工商用户气价成本高,招商引资缺乏竞争优势,严重制约了“南三县”高质量发展和居民生活改善。作为补短板、惠民生重大工程项目,历届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多次通过建议、提案等形式呼吁,要求加快“南三县”天然气长输管线工程建设。
你们多位代表这次在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再次反映“南三县”人民群众这一重大关切,充分体现了人民代表爱人民的情怀,值得高度肯定和赞扬。市委、市政府对加快推进“南三县”天然气长输管线工程建设高度重视,在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向社会公开承诺:年内开工建设“南三县”天然气长输管道。市委书记孟祥伟批示:“要有前瞻性,利于长期发展。必要时要有约束性措施机制,实现平稳发展。”
一、建议办理进展情况
为推动“南三县”天然气长输管线工程项目早日开工建设,3月9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良锋召开支持“南三县”天然气长输管线工程建设协调会,要求“南三县”统一思想,把三个县天然气市场整合,选择一家有资质、有实力、专业的国有公司来建设,把先开工建设长输管道再支持协议依法依规取得城市燃气特许经营权作为选择的前置条件。会议同时要求崇阳县、通山县迅速开展依法依规收回天然气利用特许经营权有关工作,理顺关系,做好准备。同时,要求市直相关部门协同推进,做好服务配合,力争项目在2022年二季度完成核准。
3月16日,经市发改委前期铺垫,湖北能源集团总经理文振富一行来咸宁市拜访市委副书记、市长杨军和常务副市长杨良锋,双方明确建立对接机制,共同推进“南三县”天然气长输管线项目建设。会后,市发改委与湖北能源集团专业子公司——湖北省天然气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天公司”)进行多轮磋商。
4月24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良锋再次召开“南三县”天然气项目推进工作专题会议,对市发改委起草的《咸宁市“南三县”天然气项目投资协议》进行研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部署。会议明确:一是市政府授权委托市发改委与省天公司于4月底前签订项目投资协议,具体施工合同由天然气管道途经地县(市)政府与省天公司另行签订;二是要加快进度,明确项目要在今年二季度完成核准,年内必须开工,2023年12月底前实现“南三县”全境通气;三是协议中明确约束条件,确保省天公司按协议推进项目;四是要求国土、住建等部门就土地征用、红线避让、特许经营权获取等工作做好协调服务。
根据4月24日专题会议精神,市发改委会同市司法局对《咸宁市“南三县”天然气项目投资协议》进行修改完善,于4月29日下午,与省天公司就“南三县”天然气长输管线项目正式签约,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朱承军,市委副书记、市长杨军共同见证签约。
6月17日,“南三县”天然气长输项目获得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项目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书面支持性意见。
6月23日,项目完成可研报告内部评审工作。
6月28日,市政府秘书长金山同省天公司董事长郑小银座谈,明确将该项目列为四季度开工项目,并就项目开工时间节点作了深入交流。
6月29日,省天公司召开项目可研报告外部专家评审会,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当天完成可研报告和项目核准申请报告的修订工作。
6月30日,省天公司向市发改委提交项目核准申请报告。当天下午,市发改委通过审核,下达《关于咸宁“南三县”天然气长输管线工程项目核准的通知》(咸发改审批〔2022〕166号),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了项目核准工作任务。
二、项目最新基本情况
“南三县”天然气长输管道工程起自赤壁市区以北的赤壁分输站围墙外2m预留接气点,沿赤壁市北部向西绕行出赤壁中心城区规划区后向南翻越山区,到达崇阳县石城分输清管阀室,之后输气管线分为两路分别敷设至通城和通山。一路向西南沿106国道到达通城分输站对通城进行供气;另一路向东沿杭瑞高速及106国道敷设至崇阳县白霓镇,对崇阳县供气;在南林桥镇北侧设置通山分输站对通山供气。
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气源接省天公司“赤通线”,输气管道全长138.2km,设计压力6.3MPa,运行压力5.1~5.7MPa,设计输气规模为1.75×108Nm3/a。其中:新建DN300长输管道 59.2km,DN200长输管道79.0km;新建分输站2座,改造分输站1座,新建分输阀室7座。
项目总投资45299.97万元,全部由省天公司自筹解决。
项目建设周期16个月(自2022年9月-2023年12月)。
三、项目下阶段推进计划
2022年7月,完成湖北能源集团内部投资决策程序。
2022年7月-8月,完成项目所有开工前置性专项评价。
2022年8月-10月,开展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完成项目初步设计工作。
2022年11月-12月,履行建设前行政报批程序,完成施工和设备材料的招标采购工作。
2022年12月,施工单位进场扫线,实现标志性开工;并完成投资额达3000万人民币的实物工程量。
2023年12月底前实现“南三县”全境通气。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