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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49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 011336925/2024-19874 文  号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名 称: 对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4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4年08月13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4-07-17

 A

对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49建议的答复

耿协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停车场等公共场所光伏设施建设推进低碳咸宁绿色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衷心感谢您对能源事业的关注并积极建言献策,您提出的建议符合当前能源产业发展方向,有助于实现“光储充一体化”互相协调支持,促进新能源高效利用和绿色出行有效融合发展。

截至目前,咸宁市新能源装机容量225.25万千瓦,其中光伏装机容量(含集中式光伏)187.89万千瓦;分布式光伏并网客户21321户位居全省第4,并网发电容量80.45万千瓦位居全省第5,形成体量小规模大的发展态势。

为促进停车场光伏设施建设,我市出台了《关于印发〈关于全面加快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咸自然资规发〔2024〕8号)、《市发改委关于印发中心城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咸发改能源〔2024〕6号)鼓励并支持公共停车场新能源汽车防雨顶棚上安装太阳能光伏发电装置。

咸宁市城发集团运营的配备配电桩的19处停车场中有10处配备了充电桩雨棚;赤壁市城民集团计划在赤壁高铁北站公共停车场新建光储充放一体式综合能源示范站,拟建40个充电桩以及40个车位的光伏雨棚;嘉鱼县已有两个光伏车棚项目备案。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咸宁市停车服务管理办法》(咸政规〔2022〕1号)、《咸宁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专项规划(2022-2035年)》及国家、省工作安排部署要求,在符合并适应城市管理市容市貌及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推进公共停车场光伏发电雨棚设施一体化建设,为咸宁打造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提供充足的能源保障。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