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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040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 011336925/2024-19890 文  号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名 称: 关于对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04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4年08月13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4-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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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040号提案的答复

宋慧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流域综合治理 推进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的建议提案收悉。经商市财政局、市资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林业局、嘉鱼县政府、赤壁市政府、通城县政府、崇阳县政府,现答复如下:

陆水是长江一级支流,发源于湘鄂赣交界的幕阜山北麓,干流全长194.5公里,流域面积3989.3平方公里,由南向北流经通城县、崇阳县、赤壁市、嘉鱼县,人口占咸宁市的64%,地区生产总值占咸宁市的53%,是咸宁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心区域,是名副其实的发展之河、产业之河、民生之河。您提出的关于组建一个专班、编制两个规划、加强三项建设、形成四个机制的建议,对于加快“以陆水流域综合治理为基础统筹推进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参考价值,我们将在工作中认真研究采纳。

一、关于组建工作专班

一是成立专班。今年以来,咸宁市委安排部署中国式现代化

咸宁实践,在市级层面成立了流域综合治理工作专班,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丽任组长,从市发改委、市资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农业农村局抽调6名业务骨干在专班办公室集中办公,统筹协调全市流域综合治理工作。

二是出台细则。制定了《咸宁市以流域综合治理为基础统筹推进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等“1方案+4清单+1办法”,形成工作闭环。

三是明确重点。建立“1+5+6+3”流域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体系(“1”即赤壁羊楼洞港小流域综合治理省级试点,“5”即市级扩面推广的其他县区5条小流域综合治理试点,“6”即正在遴选的6条小流域综合治理试点,“3”即淦河、陆水、富水等3条重要流域综合治理)。其中2024年的重点任务包括编制《陆水流域统筹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组织实施陆水流域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以及推进陆水流域的赤壁市白石港、通城县枫树河、沙堆港、崇阳县东堡港等小流域综合治理。

二、关于编制相关规划

一是加快编制《陆水流域统筹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市发改委会同市直相关部门、陆水流域四县市,共同编制《陆水流域统筹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该规划是陆水全流域的首个战略性、综合性、指导性规划,首次对陆水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地表地下、城镇乡村系统治理,统筹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进行了全局性谋划部署。目前,该规划已形成初稿,拟于近期当面征求四县市意见,力争9月前完成编制并组织实施。

二是编制实施市、县两级《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战略规划》。根据省委、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以来已编制实施《咸宁市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陆水流域四县市各自的《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目前,《咸宁市战略规划》已形成征求意见稿,陆水流域四县市战略规划已形成初稿。其中市级规划将陆水流域划分为陆水上游、中游、下游3个三级流域片区,陆水流域四县将3个三级流域片区细化划分为9个四级流域片区,逐级逐个明确了防洪、供水等水安全底线,河湖库及水源地等水环境安全底线,耕地保护红线、粮食产量等粮食安全底线,山、林、湖、草等生态保护底线,形成了各自的一张“管控清单”。

三是加快实施专项规划。市文旅局牵头编制实施《全市乡村旅游客房建设专项规划(2024—2028年)》,将“陆水河乡村旅游风光带”作为重要内容进行部署。市生态环境局牵头编制实施《陆水河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2022—2035年)》,谋划项目38个、总投资56.68亿元。市水利和湖泊局牵头编制实施《咸宁市陆水“一河一策”实施方案(2021—2025年)》,基本形成了防洪排涝、水资源配置、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信息化管理四大工程体系。

三、关于加强项目建设

一是谋划推进陆水旅游码头建设。2024年1月,赤壁市完成《赤壁港总体规划修订(2035年》工作,对陆水湖大坝港区规划了具有旅游客运服务功能的旅游客运泊位3个(郊野旅游码头、九龙口码头、双泉码头);陆水河蒲圻港区规划了旅游客运作业区,作业区分为2个泊位区,旅游客运1泊位区位于陆水河右岸赤马港办事处赤壁创新聚集区附近,旅游客运2泊位区位于陆水河右岸陆水湖办事处青泉公园附近。市交通运输局正在推进咸宁港总体规划编制工作,范围覆盖陆水流域沿线,建议所提及的旅游码头纳入了规划编制范围。

二是谋划实施航道疏浚项目。省交通运输厅已将陆水河提升为Ⅱ级航道事项纳入《湖北省港口与航道布局规划(2025)(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在征求各市州意见建议。

三是推动陆水流域重大项目建设。2023年,陆水流域四县市共获批流域综合治理等方向中央、省预算资金项目13个,总投资14.36亿元,争取到中央、省预算资金2.4亿元。今年以来,抢抓“两重”“两新”建设和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机遇,密切跟进国家政策动向和资金投向,指导陆水流域四县市谋划梳理“两重”储备项目249个、总投资635.43亿元、资金需求202.66亿元,共申报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72个、总投资207.42亿元、资金需求57.44亿元。

四、关于形成工作机制

一是推进立法保障。2021年市人大常委会颁布实施《咸宁市陆水流域保护条例》,是我市首部流域地方性法规。配套制定了《陆水流域水污染防治办法》《陆水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陆水河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等规范性文件。

二是推行河湖长制。陆水流域共设有市级河长1名、县级河长5名(其中赤壁市2名)、乡级河长17名、村级河长89名,构建起市级河长抓统筹、县级河长抓推进、乡级河长抓落实、村级河长抓巡查的责任链条。近年来共清理水面漂浮物3万余吨,整治非法占用河湖岸线11.2千米、非法采砂9265立方米,拆除违法建筑物46697平方米,拆除陆水沿线围堰养殖近3000亩。

三是推行林长制。市委书记孟祥伟、市委副书记、市长杨军多次赴陆水流域四县市调研督导林长制工作。市林业局以湖北省咸宁市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咸宁市鄂东幕阜山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为抓手,2023年以来完成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14.56万亩,完成鄂东幕阜山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重点项目37.43万亩。指导陆水流域四县市落实天然林和公益林管护责任制,确保流域内公益林管得住、长得好、有效益。

四是优化陆水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2018年我市建立陆水河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以来,多次结合实际调整考核指标和资金分配方案,五个年度共结算补偿资金4150.44万元,总体运行状况较好。

五是建立健全水环境安全监管机制。我市在陆水流域共设置市控及以上地表水水质监测断面15个,其中国控4个、省控4个、市控7个。依托“智慧长江”环境监管系统,在陆水流域新建水质自动监测站6个。用好水环境监管大数据平台,2023 年以来15个断面水质优良率保持在100%。完成陆水流域排污口排查和监测溯源,实行入河排污口“户籍”管理,做到“一口一档”“一口一策”,目前共需整治排污口285个,已完成119个,整治率42%。加强陆水流域工业污染源监管执法,2023年以来立查处违法案件7个,移送公安机关1个,市生态环境局组织通城县、崇阳县交叉执法,移交问题清单44个。

流域综合治理涉及面广、工作任务繁重,绝非一日之功,需要统筹各方面力量接续实施。下一步,我委将以《陆水流域统筹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实施为重点,以重大项目建设为牵引,统筹陆水流域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努力打造全省流域综合治理和流域经济发展的典范标杆。

感谢您对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