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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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26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 011336925/2025-19000 文  号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能源科

名 称: 对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2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5年08月01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5-07-22

予以公开                                                                                                         C


祝敬华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全力以赴申报重启通山核电站项目的建议》收悉。咸宁核电站从项目谋划到开展前期工作再到目前的厂址保护,在时间上跨越了几十年。几十年来,咸宁市政府坚持发展核电的决心没有动摇。1988年,咸宁通山大畈已经是湖北省5个备选核电厂址之一。2004年,湖北省向国家发展改革委上报项目建议书,咸宁市通山县大畈镇被正式确定为湖北核电首选厂址,咸宁大畈核电厂确定为“咸宁核电站”。2008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内陆核电纪要,同意湖北咸宁、湖南桃花江、江西彭泽三个内陆核电厂址开展前期工作,明确中广核集团为湖北核电项目业主,咸宁核电站项目正式开展前期工作。2011年,受福岛核电事故影响,国家暂停了内陆核电项目审批,工作重点转为厂址保护。经过咸宁市十几年如一日的核电厂址保护,咸宁核电项目迄今为止仍是一个成熟的待开工项目。你这次在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再次反映人民群众这一重大关切,充分体现了人大代表爱人民的情怀,值得高度肯定和赞扬。现就你建议关切的问题及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咸宁核电项目位于通山县大畈镇狮子岩,采用AP1000技术路线,分二期建设,每期安装两台机组,单机装机规模125万千瓦,建成后可具备约500万千瓦供电能力。经过十五年多的前期准备(包括执照申请、工程设计、现场准备、主设备采购、公众沟通、关键性技术论证等),项目总投资约800亿元,项目前期总投入已超过53亿元,目前执照申请、工程设计、现场准备、主设备采购、公众沟通、关键性技术论证等前期工作均已完成,具备随时恢复建设的基础条件,具备“十五五”主体工程开工的全部条件。

二、厂址保护工作情况

一是创新开展核安全科普宣传。围绕核能公众沟通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挑战,咸宁市人民政府会同咸宁核电公司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作为、社会参与”的工作模式,不断探索有效的公众沟通政企协作机制,不断创新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形式,持续不断开展核电科普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等活动,提高核电科普知识覆盖范围。经过政府和企业多年持续不断推动核安全科普宣传,咸宁市社会公众对发展核电的接受度不断提升,为咸宁核电项目恢复建设奠定了良好的群众基础。二是出台管理办法确保核电厂址适宜性。2011年,国家暂停内陆核电审批后,咸宁市委、市政府着眼长远,相继出台了系列厂址保护政策和措施。2012年8月1日,出台《咸宁核电厂址保护管理办法》,2014年7月1日,颁布《咸宁核电厂厂址保护规划》,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内陆核电厂址保护的专项规划。2018年3月,鉴于《咸宁核电厂址保护管理办法》有效期届满,为确保核电厂址保护的连续性,咸宁市政府修订印发《咸宁核电厂址保护办法》。2023年,咸宁市政府再次明确《咸宁核电厂址保护办法》继续有效,有效期至2028年3月26日。三是持续开展每月厂址巡查。自2012年起,咸宁市发改委组织通山县、嘉鱼县、咸安区,联合咸宁核电公司成立咸宁核电厂址保护政企联合工作组,持续开展厂址保护每月巡查。通过持续开展厂址巡查与检查,核电大件运输道路沿线未发现新增其他“三杆”现象;厂址核心区、非居住区、规划限制区基本维持原貌,厂址周边没有新增大型企业,没有大规模人口迁入和人为破坏厂址的行为,更未出现与核电相关的冲突或群体性事件,保持了厂址的适宜性。四是支持中广核集团下属的新能源公司在核电厂址上进行集中式光伏项目开发。一期装机15万千瓦于2018年底建成并网,二期装机2万千瓦于2022年底并网发电。核电厂址光伏电站属于可拆卸式,一旦核电恢复建设,可立即迁至周边预留地块上去。核电厂址光伏项目的建设不仅有利于地方以及企业的发展,也有利于推动周边群众就业,更是开创性地保护了核电厂址资源。

三、积极推动项目恢复建设情况

咸宁市高度重视清洁能源发展,2021年就提出打造“核蓄风光储”清洁能源大基地的目标,核电的发展一直放在首位。自2020年6月咸宁核电项目列入中央支持湖北省疫后重振发展的重点项目以来,咸宁市促进能源结构调整,多次前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汇报对接,请求对我市能源项目建设予以大力支持。2023年初,中国工程院牵头开展了“内陆核电及核技术应用创新发展战略研究”课题咨询项目,为内陆核电决策提供依据。2023年9月,《国家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2023-2035)》发布,关于内陆核电的表述调整为:“已开展前期工作的湖南桃花江、湖北大畈、江西彭泽等内陆核电厂址继续做好厂址保护。厂址条件成熟后,可在规划容量内通过纳入后续能源、核电相关规划以及规划调整等方式,按程序补充调整至开工备选目录。”2024年3月18日,中国工程院赵宪庚院士、中国核工业集团总工程师罗琦院士、北京应用物理与计算数学研究所胡晓棉院士,带领中国工程院“内陆核电及核技术应用创新发展”及“我国核能发展战略研究”项目组来咸宁调研,形成《内陆核电站启动建设报告》,计划今年8月报送至国务院、国家发展改革委,积极争取咸宁核电项目纳入“十五五”中期核准建设。目前,中广核集团正在按照咸宁核电项目“十五五”中期核准建设抓紧开展前期准备工作。

2025年7月18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丽同志带队赴京拜访国家能源局核电司司长曾亚川,请求继续支持咸宁核电作为内陆首核等工作。曾亚川司长介绍了当前核电发展的政策导向和核电技术,表示将继续支持咸宁核电的论证和场址保护工作。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