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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咸安区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定价成本监审的结论

索引号 : 011336925/2023-38323 文  号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物价 发文单位: 价格管理科

名 称: 关于公开咸安区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定价成本监审的结论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13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3-12-13

根据《湖北省价格条例》、《湖北省成本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现将咸安区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定价成本监审结论向社会公开。社会各界可在该项目定价成本监审结论公开期间(2023年12月13日—2024年1月12日),通过信函、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和建议反馈至我委价格管理科。

信函邮寄:咸宁市咸安区银桂路9号(市发改委价格科)

电子邮箱:1461619321@qq.com

联系人及咨询电话:汪洁  0715-8895101

附件:咸安区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定价成本监审的结论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2月13日

咸安区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定价成本监审的结论

2023年11-12月,我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以湖北咸宁绿水环境项目投资有限公司提供的2021年6月28日—2023年6月27日手续齐备的原始凭证及账册,以及其他完整有效的会计、统计等相关资料为基础,在对咸安区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费进行调查、测算、审核基础上,核定了咸安区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费的成本。

经审核,核定咸安区乡镇生活污水处理总成本分别为253.08万元、247.37万元,核定年污水处理量分别为197.10万立方米、197.10万立方米,核定年生活污水处理单位成本分别为1.28元/立方米、1.26元/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