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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2023年市本级督查检查考核计划

索引号 : 011336925/2023-06152 文  号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政务督查 发文单位: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名 称: 市发改委2023年市本级督查检查考核计划 发布日期: 2023年02月14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3-02-14

1.全市投资和项目建设考核。计划每年2次(拟于6月、12月各开展1次,因故推迟时间顺移),开展方式为现场考核,对象包括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

2.全市社会信用建设、易地搬迁后续扶持、粮食安全考核。计划每年1次(拟于12月开展,因故推迟时间顺移),开展方式为书面+现场考核,对象包括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3.优化营商环境等其他重点工作督查(考核),列入市委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综合督查范围合并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