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336925/2021-08166 文 号 : 咸发改审批〔2021〕10号
主题分类: 重大建设项目 发文单位: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名 称: 市发改委关于调整梓山湖•长岛未来城国际旅游度假区嘉华苑地块建设项目核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年02月08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1-01-18 11:58:45
环球世纪会展旅游(咸宁)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调整梓山湖·长岛未来城国际旅游度假区嘉华苑地块建设项目核准的请示》及相关附件资料收悉。我委曾以咸发改审批〔2020〕206号同意该项目核准。鉴于该项目规划方案有重大调整,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批准已变更,经研究,同意调整。现对该项目(项目代码2020-421202-70-02-049786)核准调整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44385.2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1166.3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22508.26平方米(含住宅18068.29平方米,商业4439.97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8658.04平方米(含物业管理用房104.78平方米,社区警卫室105.09平方米,市政设施、配电房93.17平方米,地下室(公共配套停车库)8355平方米)。配套建设停车位289个(其中地面停车位43个,地下停车位246个,地下车位中有25个为充电桩停车位)及道路、供配电、给排水、景观绿化等附属设施。
二、项目地址
咸宁市咸安区官埠桥镇泉湖村。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资金来源全部由你公司自筹解决。
四、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两年。
自发文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期限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提出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得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如需对本核准文件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报我委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批复。原咸发改审批〔2020〕206号核准文件作废。
附件: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月18日
附件
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 梓山湖·长岛未来城国际旅游度假区嘉华苑地块建设项目
类别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勘察、设计 | √ | √ | √ | |||
主体工程 | √ | √ | √ | |||
安装工程 | √ | √ | √ | |||
施工监理 | √ | √ | √ | |||
主要设备 | √ | √ | √ | |||
重要材料 | √ | √ | √ | |||
说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