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无障碍阅读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大建设项目>项目核准

市发改委关于调整梓山湖•长岛未来城国际旅游度假区嘉华苑地块建设项目核准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36925/2021-08166 文  号 : 咸发改审批〔2021〕10号

主题分类: 重大建设项目 发文单位: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名 称: 市发改委关于调整梓山湖•长岛未来城国际旅游度假区嘉华苑地块建设项目核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年02月08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1-01-18 11:58:45

环球世纪会展旅游(咸宁)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调整梓山湖·长岛未来城国际旅游度假区嘉华苑地块建设项目核准的请示》及相关附件资料收悉。我委曾以咸发改审批〔2020〕206号同意该项目核准。鉴于该项目规划方案有重大调整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批准已变更,经研究,同意调整。现对该项目(项目代码2020-421202-70-02-049786)核准调整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44385.2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1166.3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22508.26平方米(含住宅18068.29平方米,商业4439.97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8658.04平方米(含物业管理用房104.78平方米,社区警卫室105.09平方米,市政设施、配电房93.17平方米,地下室(公共配套停车库)8355平方米)。配套建设停车位289个(其中地面停车位43个,地下停车位246个,地下车位中有25个为充电桩停车位)及道路、供配电、给排水、景观绿化等附属设施。

    二、项目地址

    咸宁市咸安区官埠桥镇泉湖村。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资金来源全部由你公司自筹解决。

    四、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两年。

    自发文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期限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提出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得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如需对本核准文件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报我委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批复。原咸发改审批〔2020〕206号核准文件作废

    附件: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月18日                        

附件

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 梓山湖·长岛未来城国际旅游度假区嘉华苑地块建设项目

类别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勘察、设计




主体工程




安装工程




施工监理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说明: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湖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招投标活动。项目单位在招标活动中,如对核准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内容作出改变,应向我委报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项目单位在报送招标内容中弄虚作假,或者在招标活动中违背项目审批部门核准事项,按照国办发[2000]34号文的规定,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罚。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