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336925/2021-21825 文 号 : 咸发改审批〔2021〕119号
主题分类: 重大建设项目 发文单位: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名 称: 市发改委关于咸通高速崇阳小岭互通工程建设项目核准的通知【作废】 发布日期: 2021年07月03日
有效性: 废止 发文日期: 2021-06-30
崇阳县发改局:
你单位《关于申请核准咸通高速崇阳小岭互通工程建设项目的请示》(崇发改字[2021]178号)及相关附件收悉。根据鄂高管函[2019]129号意见,经研究,同意建设。现对该项目(项目代码2106-421200-04-01-478145)核准如下:
一、项目法人
崇阳县交通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技术标准
该项目建设内容包括 A 型单喇叭互通 1 处,互通中心桩号为K40+131(咸通高速设计桩号),主线影响范围 ZK39+400(YK39+620)~K40+530,主线范围长 1.133km,新建匝道 5 条,长 2076.7m,新建匝道桥梁 379.2m/4 座,新建涵洞 4 道,原涵洞接长 1 道,原通道接长 1 道,连接线长 950m;设置 2 入 2 出(ETC/MTC混合收费车道)收费站 1 座,管理用房建筑面积 1198.72平方米。
技术标准:新增互通按主线限速 80km/h 设计,
互通匝道设计速度均采用 40km/h,单向单车道匝道路基宽 9.0m,双向双车道匝道路基宽 16.5m,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桥涵设计荷载采用公路-Ⅰ级,设计洪水频率1/100;连接线采用三级公路技术标准,路基宽 8.5m,设计速度 40km/h,水泥混凝土路面结构,设计洪水频率 1/25。其他各项技术指标按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执行。
三、项目地址
崇阳县路口镇。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总投资23813.34万元,资金来源由崇阳县交通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自筹解决。
五、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两年。自发文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期限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提出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得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如需对本核准文件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报我委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批复。
附件: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6月30日
附件
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 咸通高速崇阳小岭互通工程建设项目 | ||||||
类别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勘察、设计 | √ | √ | √ | |||
建筑工程 | √ | √ | √ | |||
安装工程 | √ | √ | √ | |||
施工监理 | √ | √ | √ | |||
主要设备 | √ | √ | √ | |||
重要材料 | √ | √ | √ | |||
说明: 2021年6月30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