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336925/2022-01567 文 号 : 咸发改审批〔2022〕5号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重大建设项目 发文单位: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名 称: 市发改委关于浙江运达崇阳小岭分散式风电项目核准变更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年01月14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2-01-10
崇阳县发改局:
你局《关于浙江运达崇阳小岭分散式风电项目核准变更的请示》(崇发改字〔2021〕37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项目代码:2018-421223-44-02-082582)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我委于2019年1月以《关于运达风电崇阳小岭分散式风电场项目核准的通知》(咸发改审批〔2019〕13号)批复该项目,建设地点咸宁市崇阳县路口镇境内。规划装机29.8MW,拟安装11台2500 kW及1台2300 kW风电机组,以及相关配套设施,年设计上网电量6791万千瓦时,通过1回35KV线路就近T接到桃溪变电站35KV线路。项目总投资28092万元,其中资本金占5618.4万元,占总投资的比例为20%。建设单位为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我委于2020年12月以《关于同意浙江运达崇阳东岳分散式风电场等项目核准文件延期的批复》(咸发改审批〔2020〕287号)同意延期至2022年1月30日。若项目在2022年1月30日前仍未开工建设,不得再申请延期。
三、因该项目部分机位涉及天然林和国家级公益林等限制性因素,根据该项目变更申请报告的评审意见,我委于2021年5月以《关于浙江运达崇阳小岭分散式风电项目核准内容变更的通知》(咸发改审批〔2021〕81号)同意该项目由安装11台单机容量2500千瓦1台单机容量2300千瓦的风力发电机组变更为安装5台单机容量3000千瓦的风力发电机组装机规模为15兆瓦。同期新建1座35kV开关站。项目建设地点不变。项目总投资由28092万元变更为12305万元,资本金由5618.4万元变更为2461万元,占总投资的20%。
四、该项目除开工前期手续滞后外,又因国家2019年下半年始在崇阳县路口镇境内开展的国防军事相关设施施工作业对该项目产生了颠覆性影响,导致无法开工建设。根据省能源局“分散式风电项目允许建设地点变更”意见和该项目咨询会专家组意见,我委同意该项目有关内容的变更。变更后情况如下:
(一)项目名称:浙江运达崇阳小岭分散式风电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湖北省咸宁市崇阳县桂花泉镇境内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规划装机容量29.8MW,拟设计安装5台单机容量5.OMW和1台单机容量4.8MW的风机,以及相关配套设施等。同期新建1座35kV开关站。
(四)建设单位:崇阳县运达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五)项目建设总工期:12个月
(六)投资规模及资金筹措:总投资19500万元(不含送出系统工程投资),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20%。
五、请崇阳县运达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此批复,依法办理后续相关手续。
六、其他事项仍按照咸发改审批〔2019〕13号、咸发改审批〔2020〕287号文执行。
七、咸发改审批〔2021〕81号作废。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