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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关于同意咸宁咸安滨湖110千伏输变电工程核准文件延期的批复

索引号 : 011336925/2023-23255 文  号 : 咸发改审批〔2023〕93号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重大建设项目 发文单位: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名 称: 市发改委关于同意咸宁咸安滨湖110千伏输变电工程核准文件延期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3年08月07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3-08-03

国网咸宁供电公司:

你单位报来《关于延长咸宁咸安滨湖110千伏输变电工程核准有效期的请示》收悉。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我委同意将《关于咸宁咸安滨湖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通知》(咸发改审批〔2021〕141号)核准文件有效期延长1年,即有效期延长至2024年8月5日,其它事项仍按照(咸发改审批〔2021〕141号)文执行。若项目在2024年8月5日前仍未开工建设,不得再次延期。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8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