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336925/2023-25790 文 号 : 咸发改审批〔2023〕103号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重大建设项目 发文单位: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名 称: 市发改委关于国网咸宁供电公司2023年度第二批农村配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核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年09月01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3-08-29
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咸宁供电公司:
你公司《国网咸宁供电公司2023年度第二批农村配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核准的请示》(鄂电司咸供发展〔2023〕21号)以及相关附件资料收悉。经研究,同意建设,现对该项目(项目代码:2308-421200-04-01-883561)核准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新建10千伏架空绝缘线70.91公里,电缆7.17公里;改造10千伏架空绝缘线20.9公里,电缆0.27公里,新建电缆通道3.06公里;新建环网柜12台,柱上开关65台;新建配变80台,容量24730千伏安;改造配变13台,容量3400千伏安;新建及改造380伏低压线路62.12公里,低压电缆0.31公里;ETU终端1686台,新装电能表53只。
二、项目选址
咸宁市咸安区、赤壁市、嘉鱼县、崇阳县、通城县、通山县。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估算总投资11547万元,资金来源为你公司自筹解决。
四、规定要求
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两年,自发文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核准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如需对本核准文件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报我委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批复。请严格按照核准规模组织实施。
附件:1.国网咸宁供电公司2023年度第二批农村配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规模汇总表
2.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8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2
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国网咸宁供电公司2023年度第二批农村配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
类别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备注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设计 | √ | √ | √ | |||||
建筑工程 | √ | √ | √ | |||||
安装工程 | √ | √ | √ | |||||
施工监理 | √ | √ | √ | |||||
主要设备 | √ | √ | √ | |||||
重要材料 | √ | √ | √ | |||||
核准意见: 核准同意。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湖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开展招投标活动。项目单位在招标活动中,如对核准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内容作出改变,应向我委报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项目单位在报送招标内容中弄虚作假,或者在招标活动中违背项目审批部门核准事项,按照国办发[2000]34号文的规定,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罚。 2023年8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