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索引号 : 011336925/2025-28682 文 号 : 咸发改审批〔2025〕129号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重大建设项目;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 发文单位: 行政审批科
名 称: 市发改委关于新建咸宁铁路物流基地节能审查的意见 发布日期: 2025年11月03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5-10-24
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
报送的《关于审批新建咸宁铁路物流基地工程节能报告的请示》收悉,新建咸宁铁路物流基地(项目代码:2503-421202-04-01-776123)建设地点位于咸宁国际陆港物流园。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包括:
(1)新建咸宁铁路物流基地接轨于京广铁路横沟桥站,对横沟桥车站进行改建工程包括:新建到发线3条,远期预留2条,到发线有效长1050m;新建调机整备线1条,检查坑1座,本务机车机待线1条;广州端设牵出线1条,有效长850m。
(2)物流基地走行线线路自既有京广铁路横沟桥站25#岔引出,向北沿既有京广铁路西侧走行,于CK0+650.6处跨越横沟河、CK1+830.658处下穿既有京广高铁后进入新建咸宁铁路物流基地,贯通线全长2.98km,区间正线长度1.73km。
(3)咸宁铁路物流基地设于国际陆港物流园中部、垂直京广线布置,用地面积538亩。自北向南设集装箱功能区、包装成件作业区,其中集装箱功能区规模两束四线,龙门吊跨度35米,主箱场间设辅助箱场,近期按整列(有效长850m)实施一束两线,预留延长至1050m条件;包装成件作业区近期按半列(有效长450m)实施一台一线,预留延长至1050m条件及远期一台(或一平货位)一线(有效长1050m)条件。平行京广线西侧预留笨重及冷链作业区。
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5年第31号)和委托机构评审意见,对项目用能提出如下审查意见: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该项目符合国家节能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政策,用能分析客观准确,项目能效达到国内行业先进水平,提出的节能措施合理可行。建成运营后,项目年能源消耗量当量值为1308.75tce(等价值为2557.45tce);年消耗电力699.16万kWh,年消耗天然气2237.87m3,年消耗柴油306.61t,年消耗新鲜水31089t。
二、该项目对咸宁市完成“十四五”能耗增量控制目标和能耗强度降低目标影响较小。项目单位应根据审查意见加强对项目设计、施工等方面的管理,切实落实各项节能措施,确保投产后能效为标杆水平或行业先进水平且项目用能控制在批复范围之内。
三、本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项目建设内容、能耗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的,应提出变更申请。
四、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应对其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验收。咸宁市发改委将加强对该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0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