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索引号 : 011336925/2021-11559 文 号 : 咸发改审批〔2021〕31号
主题分类: 重大建设项目 发文单位: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名 称: 市发改委关于咸宁市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存在环境问题整改及规范化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1年04月09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1-03-29 17:27:23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咸宁市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存在环境问题整改及规范化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函》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根据专家组意见及京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评审意见(京咨咸评[2021]04号),经研究(项目代码:2019-421200-77-01-051126),现对该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方案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隔离防护建设、保护区环境整治和风险源应急防护建设。隔离防护建设主要对 51个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进行物理隔离,建隔离防护网52524 米,建界标、交通警示牌、宣传牌等标识标牌1171 块;保护区环境整治主要对保护区范围内141 个自然村组的生活面源污染等进行治理;风险源应急防护建设主要是在 51 个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建设交通穿越防撞护栏、事故导流槽、应急池、水源地视频监控等,并编制水源地应急预案。
三、项目选址
咸宁市六个县(市、区) 45 个乡镇共51 个水源地。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概算总投资8707.86万元,其中工程建设直接费7739.0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554.15万元,预备费414.66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和地方配套。
五、项目建设期限
该项目建设期限为12个月。
请按项目建设的“四制”要求,尽快组织实施,加强检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特此批复。
附件:咸宁市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存在环境问题整改及规范化建设项目投资概算核定表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3月29日
附件:
咸宁市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存在环境问题整改及规范化建设项目投资概算核定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