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336925/2021-23504 文 号 : 咸发改审批〔2021〕126号
主题分类: 重大建设项目 发文单位: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名 称: 市发改委关于调整咸宁市应急储备仓库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1年07月16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1-07-12 15:07:43
咸宁市应急管理局:
你单位《关于审批咸宁市应急储备仓库项目建议书的报告》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我委曾以咸发改审批〔2020〕31号批复该项目建议书,鉴于市政府同意项目调整建设内容,现对该项目(项目代码:2020-421202-59-01-004690)建议书调整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应急物资是应对公共突发事件处置救助工作的物资保障基础。此次新冠病毒疫情爆发后,我市现有应急物资储备基础设施显现出明显不足。应急储备仓库的建设,有利于进一步提高我市应急物资储备能力及物资保障能力,对维护社会稳定和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有重大意义。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总建筑面积3906.66㎡,其中:新建钢构式储备仓库1栋,总建筑面积2104.62㎡,层高23.8米;新建设备楼1栋5层,建筑面积为1442.24㎡,内设丁物类仓库、车间、检修房、设备间;购置自动化仓储设备、配套建设停车位等附属工程。
三、项目选址
咸宁市咸安区官埠桥镇甘鲁村2组。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预计总投资350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市财政预算资金及你单位自筹。
特此批复,原咸发改审批〔2020〕31号文作废。请据此抓紧开展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尽快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报我委审批,争取工程早日开工,发挥效益。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