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336925/2021-31778 文 号 : 咸发改审批〔2021〕154号
主题分类: 重大建设项目 发文单位: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名 称: 市发改委关于市委党校西边校门片区改造项目建议书的批复【作废】 发布日期: 2021年09月17日
有效性: 废止 发文日期: 2021-09-15
中共咸宁市委党校:
你单位《关于市委党校西边校门片区改造项目建议书审批申请》(咸党校[2021]21号)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经研究(项目代码:2109-421200-04-01-433106),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现对该项目建议书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市委党校位于咸安区温泉办事处月亮湾路青龙巷1号,校园西区设施陈旧,雨污未分流,场地裸露,同时,西区入口与中学附门相邻,且老化破旧、毗邻道路,人车分流存在安全隐患。通过升级改造,极大地改善党校办学硬件条件。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拆除路面1108.95平方米;新建沥青混凝土路面804.19平方米、绿化3100平方米、人行道418.12平方米;配套完成给排水工程、路灯工程、景观等工程。
三、项目选址
市委党校西区。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预计总投资675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
五、项目建设期限
该项目建设期限为3个月。
特此批复。请据此抓紧开展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尽快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报我委审批,争取工程早日开工,发挥效益。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9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