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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关于城区五大公园提档升级工程(香吾山公园)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索引号 : 011336925/2023-02167 文  号 : 咸发改审批〔2023〕5号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重大建设项目 发文单位: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名 称: 市发改委关于城区五大公园提档升级工程(香吾山公园)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3年01月13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3-01-09

咸宁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请求办理城区五大公园提档升级工程(香吾山公园)初步设计的函》(咸城管函〔2022〕54号)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项目代码:2202-421200-04-01-419174),经研究,现对该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方案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环山道路、给排水、污水、电、监控、广播建设主要内容:含公园环山道路沥青混凝土道路、交通标线、路侧波形梁护栏、边坡防护、挡土墙,给水管网、污水管网、雨水管网、消防、变配电系统、低压配电和弱电管线、电缆井,道路监控和广播系统、单体监控和广播系统等。2、北入口广场景观及建筑建设主要内容:香吾山公园北入口节点广场景观建设、北入口汽车库及游客服务中心。

三、项目选址

咸宁市香吾山公园。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概算总投资2999.37万元,其中工程建设直接费2094.9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889.5万元,预备费14.92万元。资金来源为市财政预算资金。

五、项目建设期限

该项目建设期限为10个月。

请按项目建设的“四制”要求,尽快组织实施,加强检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特此批复。

附件:城区五大公园提档升级工程(香吾山公园)项目投资概算核定表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城区五大公园提档升级工程(香吾山公园)项目投资概算核定表

序号工程项目或
费用名称
概算造价(万元)备注
建筑
工程费
安装
工程费
设备
购置费
其他
费用
合计
工程费用1514580.96

2094.95
1.1北入口449.37


449.37
1.2道路工程747.95


747.95
1.3给排水工程
286.79

286.79
1.4电气工程
200.63

200.63
1.5汽车库316.67


316.67
1.6游客服务中心
93.54

93.54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889.5889.5
2.1建设管理费


45.6745.67
2.2工程前期咨询费


3.093.09
2.3环境影响咨询费


2.52.5
2.4工程勘察设计费


74.6474.64
2.5劳动安全评审费


1.381.38
2.6招标代理服务费


16.616.6
2.7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费


26.1326.13
2.8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


2.382.38
2.9工程保险费


4.34.3
2.10 勘察、设计审查费


2.382.38
2.11水土保持费


2.52.5
2.12竣工图编制费


4.64.6
2.13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


695.43695.43
2.14疫情防控措施费



7.9
预备费



14.92
概算总投资



299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