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336925/2023-05610 文 号 : 咸发改审批〔2023〕9号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重大建设项目 发文单位: 行政审批科
名 称: 市发改委关于调整咸宁大道西延伸段道路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3年02月10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3-02-09
咸宁市交通运输局:
你单位《关于咸宁大道西延伸段道路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的函》(咸交函〔2023〕1号)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因规划线路调整,征地和拆迁费用提高,导致投资估算发生变化,经市政府同意,根据专家组审查意见,现对该项目(项目代码:2017-421202-48-01-118298)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批复如下:
一、建设的必要性
本项目的建设对于落实咸宁市城市总体规划,扩展城市发展空间,服务咸宁主城区与咸宁新城交通经济联系;改善区域投资环境、促进咸宁市温泉旅游度假区建设;完善咸宁城区路网结构,减轻城区交通压力均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技术标准、路线方案与建设规模
1、技术标准
全线采用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的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兼顾城市主干路标准,路基宽度29米(近期)。其它技术指标按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
2、路线方案
起于咸宁大道与嫦娥大道路口处,向西延伸与规划四路平交后,继续向南延伸,穿过规划的南外环高速(远期设落地互通),止于汀古线X022;后半段升级改造县道X022,经彭碑村,止于汀泗桥镇附近,接G107国道。其中一期工程为本项目前段,起于现状咸宁大道与嫦娥大道交叉处,经金鸡岭、张家湾,与规划二路平交,至程益桥村附近接规划四路。
3、建设规模
该项目一期工程长约5.955公里,共设置涵洞、通道24道。
三、建设工期
该项目建设工期为24个月。
四、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
该项目一期工程估算总投资为58489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和地方自筹。
特此批复,原咸发改审批〔2017〕75号文作废。请据此抓紧开展前期工作,尽快编制初步设计方案报我委审批。请你局督促项目法人按照建设环境友好,资源节约型公路的要求,通过加大新技术、新工业、新材料、新理念的推广应用,优化设计,加强建设期间的组织管理,把节能减排等工作落实到位,合理掌握工期,严格控制项目投资,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
附件: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2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咸宁大道西延伸段道路工程(一期)
类别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备注 | |||
全部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勘查 | √ | √ | √ | |||||
设计 | √ | √ | √ | |||||
建筑工程 | √ | √ | √ | |||||
安装工程 | √ | √ | √ | |||||
施工监理 | √ | √ | √ | |||||
主要设备 | √ | √ | √ | |||||
重要材料 | √ | √ | √ | |||||
说明: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湖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招投标活动。项目单位在招标活动中,如对核准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内容作出改变,应向我委报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2023年2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