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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关于小微积水点整治工程(第二批)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引号 : 011336925/2023-05945 文  号 : 咸发改审批〔2023〕10号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重大建设项目 发文单位: 行政审批科

名 称: 市发改委关于小微积水点整治工程(第二批)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3年02月13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3-02-10

咸宁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局:

你单位《关于审批小微积水点整治工程(第二批)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咸项建〔2023〕1号)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经研究,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现对该项目(项目代码:2301-421202-04-01-981688)建议书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该项目的建设,将有效提升城区防汛能力,有效解决汛期城区道路积水问题,消除大暴雨造成的安全隐患,为市民营造更加安全的生活环境和出行环境,对咸宁市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将产生积极作用。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主要改造市城区积水点20处,新建DN600管道1080米、DN800管道805米、DN1000管道942米、DN1200及以上管道664米、各类尺寸箱涵1179米,疏浚渠道1260米。建设智能分流井3座,小型雨水泵站1座,各种类型排水检查井若干。

三、项目选址

咸宁市浮山、温泉、永安主城区。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预计总投资4635.62万元,资金来源为市财政预算资金。

五、项目建设期限

该项目建设期限为12个月。

特此批复。请据此抓紧开展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尽快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报我委审批,争取工程早日开工,发挥效益。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