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336925/2023-07525 文 号 : 咸发改审批〔2023〕8号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重大建设项目 发文单位: 行政审批科
名 称: 市发改委关于调整城区五大公园提档升级工程(香吾山公园)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3年02月24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3-02-23
咸宁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局:
你单位《关于调整城区五大公园提档升级工程(香吾山公园)初步设计报告的函》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鉴于该项目建设内容、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发生较大变化,经研究,同意调整(项目代码:2202-421200-04-01-419174),现对该项目初步设计调整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方案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1、环山道路、给排水、污水、电、监控、广播建设。主要包含公园环山道路水泥混凝土道路、交通标线、路侧波形梁护栏、边坡防护、挡土墙,给水管网、污水管网、雨水管网、消防、变配电系统、低压配电和弱电管线、电缆井,道路监控和广播系统、单体监控和广播系统等。2、北入口广场景观及建筑建设。主要包括香吾山公园北入口节点广场景观建设、游客服务中心。
三、项目选址
咸宁市香吾山公园。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概算总投资2999.37万元,其中工程建设直接费1740.5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243.87万元,预备费14.92万元。资金来源为市财政预算资金和你单位自筹。
五、项目建设期限
该项目建设期限10个月。
请按项目建设的“四制”要求,尽快组织实施,加强检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特此批复,原咸发改审批〔2023〕5号作废。
附件:城区五大公园提档升级工程(香吾山公园)投资概算核定表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2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城区五大公园提档升级工程(香吾山公园)投资概算核定表
序号 | 工程项目或费用名称 | 投资金额(万元) | 备注 | |||
建筑工程费 | 安装工程费 | 其他费用 | 合计 | |||
一 | 工程费用 | 1253.16 | 487.42 | 1740.58 | ||
1.1 | 北入口 | 449.37 | 449.37 | |||
1.2 | 道路工程 | 710.25 | 710.25 | |||
1.3 | 给排水工程 | 286.79 | 286.79 | |||
1.4 | 电气工程 | 200.63 | 200.63 | |||
1.5 | 游客服务中心 | 93.54 | 93.54 | |||
二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1243.87 | 1243.87 | |||
2.1 | 工程监理费 | 30.73 | 30.73 | |||
2.2 | 工程前期咨询费 | 15.10 | 15.10 | |||
2.3 | 环评报告费用 | 2.30 | 2.30 | |||
2.4 | 地勘、勘察、林业测量费 | 25.46 | 25.46 | |||
2.5 | 整体概念规划、工程设计费 | 97.10 | 97.10 | |||
2.6 |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费 | 62.51 | 62.51 | |||
2.7 | 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措施费 | 9.02 | 9.02 | |||
2.8 | 工程保险费 | 2.60 | 2.60 | |||
2.9 | 水土保持费 | 2.30 | 2.30 | |||
2.10 | 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 | 996.75 | 996.75 | |||
三 | 预备费 | 14.92 | ||||
四 | 概算总投资 | 2999.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