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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关于调整城区五大公园提档升级工程(香吾山公园)初步设计的批复

索引号 : 011336925/2023-07525 文  号 : 咸发改审批〔2023〕8号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重大建设项目 发文单位: 行政审批科

名 称: 市发改委关于调整城区五大公园提档升级工程(香吾山公园)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3年02月24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3-02-23

咸宁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局:

你单位《关于调整城区五大公园提档升级工程(香吾山公园)初步设计报告的函》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鉴于该项目建设内容、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发生较大变化,经研究,同意调整(项目代码:2202-421200-04-01-419174),现对该项目初步设计调整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方案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1、环山道路、给排水、污水、电、监控、广播建设。主要包含公园环山道路水泥混凝土道路、交通标线、路侧波形梁护栏、边坡防护、挡土墙,给水管网、污水管网、雨水管网、消防、变配电系统、低压配电和弱电管线、电缆井,道路监控和广播系统、单体监控和广播系统等。2、北入口广场景观及建筑建设。主要包括香吾山公园北入口节点广场景观建设、游客服务中心。

三、项目选址

咸宁市香吾山公园。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概算总投资2999.37万元,其中工程建设直接费1740.5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243.87万元,预备费14.92万元。资金来源为市财政预算资金和你单位自筹。

五、项目建设期限

该项目建设期限10个月。

请按项目建设的“四制”要求,尽快组织实施,加强检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特此批复,原咸发改审批〔2023〕5号作废。

附件:城区五大公园提档升级工程(香吾山公园)投资概算核定表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2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城区五大公园提档升级工程(香吾山公园)投资概算核定表

序号工程项目或费用名称投资金额(万元)备注
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其他费用合计
工程费用1253.16487.42
1740.58
1.1北入口449.37

449.37
1.2道路工程710.25

710.25
1.3给排水工程
286.79
286.79
1.4电气工程
200.63
200.63
1.5游客服务中心93.54

93.54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1243.871243.87
2.1工程监理费

30.7330.73
2.2工程前期咨询费

15.1015.10
2.3环评报告费用

2.302.30
2.4地勘、勘察、林业测量费

25.4625.46
2.5整体概念规划、工程设计费

97.1097.10
2.6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费

62.5162.51
2.7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措施费

9.029.02
2.8工程保险费

2.602.60
2.9水土保持费

2.302.30
2.10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

996.75996.75
预备费


14.92
概算总投资


299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