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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关于咸宁市妇幼保健院重症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引号 : 011336925/2023-09086 文  号 : 咸发改审批〔2023〕16号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重大建设项目 发文单位: 行政审批科

名 称: 市发改委关于咸宁市妇幼保健院重症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3年03月15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3-03-06

咸宁市妇幼保健院:

你单位《关于审批咸宁市妇幼保健院重症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咸市妇幼发〔2023〕2号)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经研究,同意开展前期工作(项目代码:2303-421250-04-03-814798),现对该项目建议书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城市常住人口不断增加,居民对重症医疗保障等医疗条件要求也越来越高。该项目的建设,能有效提升咸宁市妇幼保健院医疗救治条件、完善基本设施、增强整体服务功能,对改善人民群众就医条件和推动咸宁市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有积极作用。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为重症医疗设备购置,包括彩超6台、电动病床6台、床旁监护仪21台、手术室监护仪9套、精密注射泵7台、心电图机(12导联)2台、升温仪1台、呼吸机2台、除颤监护仪8套、转运监护仪1套及其它设备。

三、项目选址

咸宁市银泉大道743号。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预计总投资1431.3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和你单位自筹。

五、项目建设期限

该项目建设期限为12个月。

特此批复。请据此抓紧开展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尽快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报我委审批,争取工程早日开工,发挥效益。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3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