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336925/2023-10095 文 号 : 咸发改审批〔2023〕25号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重大建设项目 发文单位: 行政审批科
名 称: 市发改委关于城区主次干道人行道综合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3年03月27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3-03-23
咸宁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审批城区主次干道人行道综合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咸城管函〔2023〕6号)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经研究,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现对该项目(项目代码:2303-421202-04-01-715433)建议书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区部分路段人行道狭窄、局部缺失等问题凸显。为进一步优化市政道路环境,建设该项目,使市民出行更加安全便捷,提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提升城市综合形象。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主要对咸宁市咸宁大道、永安大道等9条主次干道共24个点位及学校、医院、超市、大型商超、集贸市场等重要点位进行人行道无障碍设施改造,人行道破损、树池起拱维修,路缘石调整,流水板改造等。
三、项目选址
咸宁市咸安区。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预计总投资2995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政府一般债券。
五、项目建设期限
该项目建设期限为7个月。
特此批复。请据此抓紧开展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尽快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报我委审批,争取工程早日开工,发挥效益。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3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