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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关于城区主次干道人行道综合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索引号 : 011336925/2023-11938 文  号 : 咸发改审批〔2023〕38号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重大建设项目 发文单位: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名 称: 市发改委关于城区主次干道人行道综合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3年04月16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3-04-13

咸宁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审批城区主次干道人行道综合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咸城管函〔2023〕8号)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经研究,同意建设,现对该项目(项目代码:2303-421202-04-01-715433)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主要对咸宁大道、永安大道、银泉大道、长安大道、文笔路、青龙路、金桂路、温泉路、十六潭路9条主次干道共24个点位及学校、医院、超市、大型商场、集贸市场等重要点位人行道无障碍设施进行改造,人行道破损、树池起拱维修,路缘石调整,流水板改造等。

二、项目选址

咸宁市咸安区。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估算总投资2995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政府一般债券。

四、项目建设期限

该项目建设期限为7个月。

特此批复。请据此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尽快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争取工程早日建设,发挥效益。

附件: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4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城区主次干道人行道综合改造工程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备注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查、设计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施工监理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情况说明:勘查、设计、监理等事项单项合同估算价均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可不采用招标,将采用国家和省相关法规中规定的方式发包。

审批部门意见:

同意。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湖北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规范招标投标行为。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