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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关于城区农贸市场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索引号 : 011336925/2023-12509 文  号 : 咸发改审批〔2023〕44号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重大建设项目 发文单位: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名 称: 市发改委关于城区农贸市场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3年04月21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3-04-17

咸宁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批复城区农贸市场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函》(咸城管函〔2023〕15号)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重大项目建设扩大有效投资的若干意见》(鄂政发〔2022〕17号)“对建设内容单一、总投资1000万元以下、技术方案简单的政府投资项目,合并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经研究(项目代码:2304-421202-04-01-103258),现对该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方案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该项目的建设,能有效的改善区域交通条件及生活环境,并更好的服务周边居民,对区域经济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主要对城区5处农贸市场进行综合改造。白茶菜市场和三号桥菜市场周边巷道混凝土路面刷黑、盖板更换和清淤,刷黑面积2785.6m2;东门菜市场和宁虹菜市场现状道路无障碍坡道改造120m2;温泉中心菜市场为综合性改造,改造范围为以温泉路、桂花路、幸福路及淦河大道四条市政道路包围的中心花坛地块,改造内容为新建沥青混凝土路面面积3835.8m2、彩色透水混凝土人行道面积4777.4 m2,刷黑或罩面面积5886.5m2,地下室顶板加铺彩色透水混凝土面积1029.1m2;中心菜市场增加风雨廊道400m2,钢结构花箱75m2,绿化改造100m2

四、项目选址

咸宁市咸安区。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概算总投资524.53万元,其中工程建设直接费464.4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35.15万元,预备费24.98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政府一般债券。

六、项目建设期限

该项目建设期限为3个月。

请按项目建设的“四制”要求,尽快组织实施,加强检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特此批复。

附件:1.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2.城区农贸市场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投资概算核定表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4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城区农贸市场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方式

备注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查、设计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施工监理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情况说明:勘查、设计、监理等事项单项合同估算价均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可不采用招标,将采用国家和省相关法规中规定的方式发包。

审批部门意见:

同意。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湖北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规范招标投标行为。

2023年4月17日

附件2

城区农贸市场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投资概算核定表

序号工程或费用名称概算金额 (万元)备注
市政工程其他费用合计
A工程费用464.40
464.40
1道路工程443.16
443.16
2交通工程11.73
11.73
3景观工程9.51
9.51
B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35.1535.15
1建设单位管理费
4.184.18
2工程监理费
7.657.65
3工程前期咨询费
1.201.20
4工程勘察设计费
16.6816.68
5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费
4.284.28
6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
1.161.16
C预备费

24.98
D概算总投资

524.53